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思考与政策建议
作者: 闫金定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总揽全局,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把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全面谋划和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在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首次出现在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中。如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为当前科技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内涵入手,分析和研判当前我国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内涵
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历来坚持独立自主。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中央提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针,发出向科学进军的号召。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共中央与时俱进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等事关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变革。根据全球创新指数排名,我国已由2012年的第34位提升到2022年的第11位,成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开启了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迈向创新型国家前列的新征程。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中共中央基于当前国际形势和国内发展现状对科技创新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既体现了与自力更生、自主创新、创新驱动一脉相承的精神实质,也是充分发挥我国科技发展已有良好基础和独特优势,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更高水平迈进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要求。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处于蓄势跃迁、快速迭代的关键阶段,加快重塑产业形态和全球经济格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形成历史性交汇,既为我国加快实现赶超提供了难得历史机遇,也带来了新课题新挑战。我们必须树立底线思维,把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定海神针”,作为赢得可持续发展竞争优势的“制胜法宝”。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构建自主、完备、高效、开放的新时代科技创新体系,形成基础牢、能级高、韧性强、可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才能为增强我国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和持续力提供更为强大的科技支撑。
二、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 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不足
随着我国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家发展面临的未知领域和重要挑战越来越多,科技创新对国家发展战略支撑和引领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一是我国基础研究短板依然突出,顶尖人才和团队匮乏,重大原创性成果缺乏,企业对基础研究重视不够,全社会支持基础研究的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产业的主体部分国际竞争力仍然较弱,大多数技术制高点不在我国,一些国际竞争力较强、性价比高、市场占有率大的产业,其核心元器件、控制技术、关键材料等依赖国外较为普遍,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刻不容缓。
2. 科技创新力量协同不足
当前我国创新体系呈现碎片化的格局,科技创新力量协同不足,难以稳固、可持续支撑大国科技博弈。一是科技创新力量零散化、创新主体各自为战的局面依然存在,科技创新资源分散、低效重复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二是科技创新力量协同困难,隶属于不同系统的创新主体大多只能在有限范围内开展局部性、阶段性合作,难以集中力量协同攻克重大问题。
3. “产学研用”融合发展不够
当前我国创新链、产业链衔接不畅,科技和经济“两张皮”的现象仍然存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不够,给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带来较大挑战。一是企业在国家科技发展重大顶层设计、重大决策等方面长期缺位,直接导致科技创新与产业需求脱节。二是产学研合作项目主要集中在接近产业化的创新链后端,真正应对“卡脖子”问题、有望对产业发展产生颠覆性影响的产学研合作并不多。三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人事管理、人才评价、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制度性差异,导致多方难以达成合作目标、价值追求上的共识,从而增加了“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难度。
4. 科技创新生态环境需优化
当前我国学术氛围浮躁,在科研活动中急功近利、追求“短平快”模式、难以坐稳“冷板凳”等现象依然突出。一是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与评价体系不完善,唯帽子、唯奖项、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仍然严重,缺乏鼓励长期基础研究积累和包容失败的机制。二是科研机构运行体制高度行政化,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依然繁重,科研时间受到挤压,创新潜力与积极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三是我国高水平创新人才仍然不足,特别是在一些关键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匮乏,人才储备亟须增强。
5. 国家科技创新与合作面临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实力迅速增强,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一是近年来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全球化遭遇逆流,科学人文交流和技术创新合作受到不利影响。二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名,通过技术出口限制、将部分单位列入实体清单等手段对我国科技领域实施“围堵”,实行“科技脱钩”政策,给对外科技合作、人才引进、跨国贸易等正常科技与商业活动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严重阻碍了我国部分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国际科技创新与合作。
三、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建议
1. 强化原创导向的基础研究
一是加大中央财政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后补助等方式激励企业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基金、进行科学捐赠,构建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 大力推进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大力推动学科交叉和融通创新,引导各类创新主体提出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探索新路径,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三是突出原始创新导向,鼓励科学家勇于挑战前沿科学问题,把原始性创新能力作为评审评价的重要指标,评价科学成果要紧紧扣住解决相关科学问题的深度,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实际贡献和社会效益。
2. 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一是坚持国家战略目标导向,瞄准事关我国产业、经济和国家安全的若干重点领域及重大任务,明确主攻方向和核心技术突破口,重点突破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和引领未来发展的基础前沿技术。二是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把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起来,科学统筹、集中力量、优化机制,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三是瞄准未来发展,加强对人工智能、纳米科技、基因技术等引领新一代科技革命的前沿科技攻关,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竞争的制高点,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战略科技支撑。
3. 构建使命驱动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
一是在中央科技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健全科技创新领域统筹协同的领导机制,多措并举推进中央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同,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凝聚各方优势资源,形成强大创新合力。二是明确国家实验室功能定位与侧重,统筹推进国家实验室与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间的资源配置、协同创新和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三是明确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与侧重,以国家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问题为牵引,整合各创新主体力量开展协同攻关,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4. 全面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紧紧围绕制约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加强资源优化调整和专业化整合,加快原创技术“策源地”和创新联合体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产业创新龙头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二是积极发挥好企业作为科技创新 “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的创新主体作用,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发挥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的优势,整合集聚创新资源,着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三是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推动建立各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规范技术交易市场,促进资金、技术、应用、市场等要素对接,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完善和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5. 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
一是加强科研学风作风建设,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激励科研人员敬业报国、潜心研究、攻坚克难,进而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二是健全符合不同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制度,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差异化评价和长周期支持机制,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切实做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体系化推进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三是优化科研管理机制,进一步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流程,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科研自主权,构建科学规范的科研项目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分级责任担当和奖惩机制,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
6. 构建高水平科技开放新格局
一是主动布局和积极利用国际创新资源,瞄准国内外科技创新优势领域积极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着力构建合作共赢的科技伙伴关系。二是积极构建开放创新生态,围绕气候变化、人类健康等全球问题,主导或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建设国际基础研究合作平台,拓展和深化中外联合科研,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三是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鼓励我国各类创新主体同国际对接,参与国际性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参与国际科技创新法律法规、伦理审查和监管规则制定,提升在全球创新格局中的话语权,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贡献科技力量。
(闫金定,民革十四届中央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责编 万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