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和美乡村建设的现实困境及对策建议
作者: 刘鑫罡 常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这是党中央立足建设农业强国,深刻把握农村建设规律,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战略部署。从“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建设”,再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中国共产党对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不断提出更高标准和更新要求。2022年,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2]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从“加强村庄规划”等四个方面就“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3]做出具体部署,进一步明晰了乡村建设的内涵和目标。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指出:“打好乡村振兴主动仗,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4]建设和美乡村不仅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把握工农、城乡关系做出的务实举措,而且成为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对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乡村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代和美乡村的基本特征
“和美乡村”作为中国式乡村的独特追求,在本质特征上突出“和”的理念,要求提升乡村的整体精神风貌,使其达到乡风文明的治理目标;在表征形态上突出“美”的外观,要求加强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其具备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条件。具体而言,和美乡村主要体现在“生态”“生产”“生活”三个层面,即生态宜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产宜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生活和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和谐统一。
(一)生态宜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和美乡村是生态“宜居”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落后、民生服务水平不足不是和美乡村应有的景象,竭泽而渔、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利益的做法也不符合和美乡村建设的要求。首先,和美乡村建设是顺应自然的结果,即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过程中得以形成。恩格斯强调:“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两者是相互依存、和谐共生的关系”[5]。山东省寿光市北部为环渤海盐碱地,当地政府立足这一独特区位条件,树立与物共适、美美与共的有机整体自然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生态修复,种植海水稻、发展海洋牧业,探索出“链式”水产养殖体系,将寸草不生的盐碱地改造成全国十佳林场,实现了降盐改土、盐林两丰。与此同时,当地政府还尊重农村居民主体地位和生活意愿,保留乡村独特的历史风貌和乡土气息,在提升当地居民宜居水平的同时,突出乡味、彰显乡韵。其次,“作为推动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提升农村居民生态福祉的重要抓手,理应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6]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各地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就是从农村环境整治入手,不断由点及面、迭代升级,循序渐进打造和美乡村的实践范例。浙江省从解决农村垃圾、卫生改厕、河沟清淤、道路硬化等关键小事入手,逐步拓展到污染治理、农房改造、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推动“污水革命”全面完成,“厕所革命”全面覆盖,“垃圾革命”全域分类,浙江乡村生态环境实现了质的提升。
(二)生产宜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和美乡村是生产“宜业”的乡村。建设和美乡村,产业振兴是前提,因地制宜是关键。乡村振兴必须以产业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我国各地自然环境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区位优势各异、产业优势各异。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推动乡村传统产业实现转型与升级,构建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和美乡村建设道路。县域经济各有特色,村域之间亦是如此。建设和美乡村要把握不同类型、不同经济水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需求、不同发展趋势的乡村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科学建设乡村。山东省寿光市坚持“一村一品”发展。洛城街道东斟灌村发展彩椒产业,稻田镇崔岭西村发展番茄产业,化龙镇发展胡萝卜产业、文家街道发展韭菜产业。围绕蔬菜产业,寿光已集成2369条蔬菜产业链,形成14大类、182个品类的蔬菜标准数据库。寿光菜农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种植结构,从源头防止“卖菜难”。错位竞争之下,“一镇一特色、一村一品种”格局逐步形成,广大菜农真正实现了“离土不离乡,就地奔小康”的发展目标。在此基础上,寿光市坚持把蔬菜产业优势做大,促进第一产业的蔬菜种植和第二产业的蔬菜加工、销售融合发展,第二产业的商贸物流和第三产业的旅游观光融合发展,农业产业化取得“接二连三”的良好效果,走出一条特色鲜明的“三产融合”发展之路。
(三)生活和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和谐统一
和美乡村是生活富裕的乡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7]这不仅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显著特征,而且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建设和美乡村要坚持“塑形”与“铸魂”并重,倡导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入挖掘和谐共生、和而不同、和睦相处的乡村文化内核,实现物质富足和精神富有的和谐统一。一方面,物质生活富裕是精神生活富足的前提,只有保证农村居民在物质生活上的富裕,才能进一步开展精神生产实践活动。另一方面,精神富足对于物质生活富裕有着重要影响。随着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农业生产转向提质增效,农民在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将会不断增加。只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才能为农业农村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山东省济宁市鲁源新村借助尼山圣境项目辐射作用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势,发展民宿经济,创新特色文化体验项目,依托儒家文化助力乡风文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文明礼堂,打造“儒韵尼山”移风易俗品牌,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积极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群众生活,加强新时代家风文化建设,激发文化内生动力,提升文化治理效能,走出一条“文化聚能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的共同富裕之路,实现村民物质和精神的共同富裕。
二、新时代和美乡村建设的现实困境
作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三农领域的重大政策创新,和美乡村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主体参与、民生需求、乡村治理等方面还面临诸多困境,厘清这些困境将有助于不断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和美乡村建设进程。
(一)主体参与:多元主体协同共建局面尚未形成
建设和美乡村需要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农民等多方主体在内的密切合作与配合。目前多元主体在乡村建设过程中仍面临多重困境。首先是治理主体参与不足的主体困境。多元主体参与是协同治理的前提,但在具体实践中,多元主体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足,使得治理成效大打折扣,具体来讲:乡镇政府作为基层的行政机构,资源的分配使用、政策的贯彻执行都要由其负责,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在乡村空心化的趋势下,村党支部的中坚骨干人才外流,农村党组织队伍结构老化,参与治理流于形式,村“两委”实际参与度低下。普通农民参与意识较为薄弱,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认为和美乡村建设是地方党委、政府需要规划设计的事项,存在旁观意识,对乡土空间的认同感逐渐削弱,对公共事务缺少关注。其次是治理合力难以形成的合作困境。多元主体组织化程度不高,参与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差异化较大,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也不尽相同,在具体治理事务中较难形成统一的行动,而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发挥不足,致使多元主体组织化程度不高。多元主体资源分配不均衡,乡村振兴战略让国家资源集中输入乡村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可能是少数治理主体利用手中权力俘获乡村资源、侵害村民利益。多元主体共享观念淡薄,“在当今社会治理中,共享意识的强弱与治理水平的高低紧密相连。”[8]最后是治理机制尚待完善的制度困境。治理主体之间权责边界不明晰,村“两委”的自治权利与乡镇政府的行政权力模糊,代表村民利益的村干部实则成为基层政府的下级组织,村民自治权利可能受到侵蚀。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和作为领导农村各类工作的村支部之间权责关系交叉,在合作治理中职权叠加、增加了治理成本,降低了协同治理的效率。
(二)城乡融合: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差距较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9]建设和美乡村的根本目的是增进民生福祉。虽然乡村的基础设施在党委政府的持续关注下获得了极大改善,但在很多地区城乡资源配置不均衡现象仍然存在。首先,乡村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发展不充分。一是农村卫生户厕所普及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互联网普及率还有较大改善空间。二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较低。三是乡村精神文化资源比较匮乏。四是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稀缺,学校数量持续减少。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我国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校数量普遍减少,所有类型的学校都面临学生数量不断减少的困境。其次,城乡农村与城市之间养老金的差距,凸显社会保障体系中存在的不平衡。我国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9连涨”,而农村居民养老金平均水平只相当于城镇职工养老金的5.26%,而且这个比例还在逐年下降。最后,城乡人才资源不均衡。建设和美乡村涉及传统村落保护、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等多个方面,需要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但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大量农村青年通过升学、就业等形式流入城市,使得和美乡村建设所需的人才资源匮乏,乡村陆续出现“空心村”和“撂荒地”现象,导致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足。
(三)乡村治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亟待提升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五个要求之一。乡村治理法治化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保障。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事关和美乡村建设的成色和质量。近年来,虽然各地区各部门在乡村治理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仍面临着许多方面的实践难题。一是受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的影响,各地数字乡村治理水平仍有较大差距,亟待提升数字赋能乡村治理能力。由于在资金配备、数字素养、数字技能、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差异,乡村小农户、老年农户与农业企业、大型农场之间存在着因数字使用不均衡引发的“数字劣势”和“数字鸿沟”等现象,如果不加以正向干预,可能会出现这些群体被逐渐边缘化的倾向。二是乡村治理在传统公共行政体制之下存在着部门林立、协调不足、供给效率低下等治理之困,不仅因基层政府和各个组织内部的条块分割难以推动完成乡村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而且不同机构之间基于自身权责、成本、效率和利益等方面的局限,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壁垒等弊端,在造成治理模式“碎片化”的同时,进一步引发了治理的阻滞。三是涉农立法相对不够完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产业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迅猛发展。对加强法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要求。此外,个别村社干部“人治”观念根深蒂固,绕开民主议事程序,逃避村民监督。上述问题不仅制约了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而且阻碍着和美乡村美好愿景的实现。
三、新时代和美乡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建设和美乡村需要在生产生活领域、公共资源的统筹协调领域、便民服务领域、社会治理领域系统推进。具体要坚持“三共融合”,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坚持“三产融合”,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坚持“三治”融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最终实现产业全链条融合、城乡全要素融合、治理全领域融合。
(一)坚持“三共融合”,保障农民主体地位
以农民为中心是和美乡村建设的核心,要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首创精神、增强农民身份认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10],这深刻阐明了乡村建设的价值旨归。建设和美乡村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在尊重乡村社会结构、文化传统以及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的基础上,关注和美乡村建设的地方适应性,以及村民的情感需求。第一,坚持多方共商。在和美乡村的规划环节,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和美乡村、怎样建设和美乡村”这一主线,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参与机制。通过驻村调研、座谈走访、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支部委员会多方倾听民意,保障农民的知情权。第二,坚持多方共建。在和美乡村的建设环节,系统摸排梳理乡村各类人才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本土能人回乡创业、企业家下乡创业,多措并举调动各类主体的经济动能。鼓励广大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美乡村建设,发挥企业在发展乡村产业方面的优势、社会组织在推进乡村善治方面的优势、村民个人参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优势,推动形成多方共建和美乡村的强大合力。第三,坚持成果共享。在和美乡村实施环节,推动城市社区服务逐步向乡村延伸,建设集农资供应、医疗养老、办证缴费等专项服务于一体的便民服务站,提升乡村城市化服务水平。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村民数字素养、数字安全意识等方面的系统培训,消除因知识、能力、年龄等差异所导致的“数字排斥”“数字歧视”和“数字遗民”现象,形成真正契合并满足村民发展需求的数字治理格局,激活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保证所有群体真正共享数字红利,拓宽农民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