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家庭结构变化对加入现代化农业体系的机制分析
作者: 刘祥琪 贾瑞阳摘 要:
“大国小农”背景下,实现小农户的现代化转型是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中国特色。本文利用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农户抽样数据,从小农户家庭结构变化的角度,分析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影响因素及实现机制。实证分析证明:随着农村家庭出现老龄化、小型化、兼业化的趋势会显著降低小农衔接现代农业的意愿;进一步的机制分析表明,有男性子嗣的小农户家庭,即使在家庭结构变化的情况下,也会显著的愿意加入现代农业体系。本文研究表明新发展阶段对小农户而言,农地的生产功能逐渐减弱,财产性功能愈发凸显。据此,本文建议持续深化“长久不变”和“三权分置”等有利于保障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政策,为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提供更加周全的制度供给。
关键词:小农户;现代农业;家庭结构;有机衔接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24)01-0004-08
一、引言
中共二十大作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农业强国,基本要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作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化解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粗放、组织化程度低、规模不经济、土地抛荒等问题,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①。
“大国小农”背景下,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是中国式现代化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全部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①。尽管小农户具有家庭经营的精细管理及土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率的优势,但小农户存在的生产弱势、市场弱势和资本弱势,有必要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的带动作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1]。通过构建大、中、小有机衔接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激活乡村全面振兴新动能。
近年来,全世界范围内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及俄乌冲突再次对各国粮食安全问题敲响警钟。以巴西为例,尽管其粮食生产和出口能力强,但仍有贫穷的巴西人处于粮食不安全的现象。其问题在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没有强化联农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导致巴西作为粮食净出口国,同时国内粮食不安全风险却日益增加[2]。中共十九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23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强调: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尽管在顶层设计层面对于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政策趋于明晰化,但是对于如何衔接仍缺乏具体且系统的实践机制设计[3]。特别是在城镇化工业化,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出的背景下,农村家庭人口结构小型化趋势明显,代际分离普遍、家庭结构严重老龄化[4]。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乡村的家庭户中一人户和二人户的比重为5432%。传统农村家庭承担的农业生产组织功能日渐减弱,农村留守老人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力[5]。这种现状导致小农户的生产能力和经营能力受到限制,束缚了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利用第三次农业普查农户抽样数据,借助实证模型探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影响因素,一是考察农村家庭结构出现的兼业化、老龄化、小型化,对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行为的影响,并以小农户家庭是否有男性子嗣作为调节变量,分析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行为的微观实现机制。二是综合考虑小农户的个体特征、家庭特征、财政与金融政策等其他控制变量对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行为的影响,并对本文的研究结论进行稳健性检验。最后,从深化小农户财产权益保护的角度,为实施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精准施策提供参考依据。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对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进行研究综述并提出理论假设,第三部分为数据说明及描述性统计,第四部分从家庭结构变化的角度对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其中重点考察了农村家庭男性子嗣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行为中的调节机制,第五部分是本文的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二、研究现状及理论假设
费孝通[6]对江村的调查发现农村体制改革会对家庭结构造成深刻的影响,一些政策会激励形成核心家庭,导致大家庭解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中国的农业经营重归小农家庭[7]。如果将经营规模为50亩以下的农户视为小农户,农业农村部估算到2030年和2050年,中国的小农户仍约有17亿户和1亿户,经营耕地面积分别占总耕地面积的70%和50%[8]。可见,要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目标,实现小农的现代化无疑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研究现状
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小农的生产方式是过去生产方式的一种残余”,促进土地规模经营、走社会主义道路需要将小农户纳入农业合作社[9]。从国际经验来看,英国以消灭小农为目标的“圈地运动”模式、荷兰以合作社为主体的模式、以及日本以农协为载体的模式等,都为中国推进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提供了借鉴[3,10,11]。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在我国较长时期存在,工农不平衡、城乡不协调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村土地、高素质劳动力、资金、技术等优质资源仍然大量流向城市,导致小农户生产发展缺钱、缺人、抵御风险能力差,依靠自身力量衔接现代农业的难度大[12-14]。
近年来,关于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影响因素已有大量研究。从内因来看,涉及到小农户的自身特征、家庭特征及区位特征等因素[15-16];外因包括政府政策、金融支持、基础设施等[17]。潘璐[18]通过案例分析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是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一种可行性路径。
如前所述,作为中国农业经营体系基本单元的农村家庭,其家庭结构在新发展阶段出现诸多变化,国内学者从诸如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兼业化和老龄化等多方面展开研究。关于农村家庭结构变化对农业经营方式的影响,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家庭结构的变化削弱了农村家庭作为农业生产单位的经济组织功能;造成农业劳动力结构不合理,从而影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直接制约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农业现代化[19-20]。因此,农村家庭经营模式会出现退化,从而抑制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持相反观点则认为,农村家庭结构变化有利于增强农业家庭经营模式弹性,拓展小农户营收渠道,强化城乡劳动力流动性,扩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途径。小农户家庭兼业化,有助于提升农业投资,从而有利于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21-24]。可见,关于农村家庭结构变化对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影响及实现机制尚未取得一致的结论。
关于如何提高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现有研究分别从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强化分工、提高农民培训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并得到普遍认可。本文利用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大样本数据,分析农村家庭结构老龄化、兼业化、小型化趋势对其衔接现代农业的影响,并以有无男性子嗣作为调节变量,考察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微观机理,为深化中国式农业现代化提供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
(二)理论假说
根据理性小农假说,农民选择何种家庭经营模式,如何配置家庭劳动力,是其理性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转型中不断扩张的表现形式[24]。“大国小农”背景下实现符合中国实际的农业现代化道路,需要在家庭经营、统分结合的基础上,深化“统”和“分”涵义,赋予小农发展权益,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小农经济理论,丰富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内涵。
青壮年男性劳力作为家庭农业生产劳动的主要提供者,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生产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4]。但农村家庭结构出现的老龄化、兼业化以及小型化趋势,导致家庭青壮年劳动力流失,农户未来从事农业生产预期下降,从而使得农村土地的生产功能弱化。
此外,根据刘易斯的“二元结构理论”:当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有利于促使二元经济结构的逐步消失。“大国小农”背景下农户兼业化以及家庭小型化也是解决“过密化”陷阱的现实理性选择。张海鹏[25]研究了农户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的农地经营模式选择问题认为:农户是通过比较不同农地经营模式的货币收益水平来进行经营决策。因此,在农业生产经营比较收益仍然较低的情况下,农地的生产功能弱化,将不利于其加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由此提出假说1:
假说1:根据理性小农假说,由于农业比较收益低,在农村家庭结构出现兼业化,加之小型化、老龄化的背景下,农地的生产功能弱化,将不利于小农户加入现代农业体系。
我国农村改革始终是沿着“放权让利”的思路持续推进,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进一步指明了深化改革的方向。制度经济学曾指出:有效率的产权制度设计是经济增长的关键[26],学界关于产权制度的研究也基本上遵从了“产权—收入”范式。在城乡社会保障尚未完全一体化的背景下,“养儿防老”在中国农村家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就使得有男性子嗣的家庭,希望将农地作为财产而留给子孙的愿望更显著,从而农地的财产性功能愈发受到重视。
假说2:对于有男性子嗣的农村家庭,会更重视农地财产性功能,其加入现代农业体系的愿望会显著加强,以便将农地作为财产留给子孙后代。
三、数据说明与变量描述
(一)数据说明
本文借助2016年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中的农户普查随机抽样数据验证上文所提假说。数据覆盖除港澳台外的 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23506个农户家庭,统计内容为农户的家庭人口特征、经营特征、住房和生活情况等。此外,本文所使用的省份财政支出和投入产出表、各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数、市场化指数来自 Wind 金融终端。省份变量使用同年数据可能引致双向因果关系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故而使用其前一年数据代替。
数据显示,共有1914个小农户家庭参加了“公司+农户”“农民合作社”“专业协会”“土地托管”“其他”等现代农业的生产组织形式,占总样本的814%。其中,没有兼业农村家庭参加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比例为 673% ,高于兼业家庭的 141% ;且小型家庭的参与率要低于多人口的家庭。表1给出不同家庭结构的农村家庭参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比例情况。
如表1所示,截止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我国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的比例普遍不高。以下将按照本文的理论假设,从家庭结构着手分析影响小农户加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微观机制。
(二)变量选择
被解释变量:是否加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行为决策。本文选择第三次农业普查中关于参与农业现代化组织的问题为“您家参加了哪些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或形式?”作为被解释变量。如果选择参加了“公司+农户”“农民合作社”“专业协会”“土地托管”“其他”这几个选项则赋值为1;选择“没有”选项的农户赋值为0。
解释变量:小农户家庭结构。小农户是否参与现代农业的行为决策,随着农村家庭出现老龄化、兼业化、小型化趋势会对其行为决策产生影响。家庭规模,用家庭人口数表示;兼业化,用户主外出6个月及以上表示;老龄化,即用户主年龄在55岁以上。
控制变量:选择农户个体异质性、市场化程度、财政支农水平和农村金融等作为控制变量,验证理论假设的稳健性。
小农户个体特征方面,考察包括户主的年龄、受教育程度等方面农村家庭户主的个体特征,检验农村家庭户主个人特征对生产经营方式产生影响。农村家庭户主的受教育程度分别1-5,分别代表未上过小学、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大专以上。
市场化手段方面,从宏观层面考察了小农户所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等对小农户有机衔接现代农业的影响。对于市场化程度高或农村金融发达的地区,由于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务农收入不作为主要收入来源,预期加入现代农业体系的积极性不足。市场化程度选用wind资讯库中的各地市场化指数。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以每平方公顷金融网点数的对数表示。
政府职能方面,各级政府会通过出台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体系有机衔接。本文利用“政府在农业上的支出”代表政府政策的作用,采用各级政府财政对农业产业支持的总额,并做对数化处理。一般认为,财政支农水平越高,说明该地区各级政府相对更重视农业农村的发展,农业经营的预期收益会随政府支农水平提高而提高。因此,政府支农水平的提高会使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体系意愿更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