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

作者: 权丽华 崔梦潇

摘 要:新质生产力作为高新科技驱动内涵式发展的生产力新形态,通过科技创新和数字化手段,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其内在逻辑体现在对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数字乡村治理、产业融合催生新业态的深刻影响和变革中。当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数字化发展不平衡现象显著、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数字化技术伴随着负面效应、顶层设计不完善等问题。数字乡村建设在新质生产力的助力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数字化技术为手段,以人为本为目的,提升我国乡村地区生产力水平。具体实践路径包括提升乡村数字化技术水平、加快乡村数字化人才建设、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模式、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等。推动新质生产力在我国乡村地区的应用,可以有效提升乡村数字化水平,加速数字乡村建设,从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关键词:新质生产力;数字乡村建设;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F062.9;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24)02-0049-07

新质生产力是指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新的、具有变革性和创新性的生产力要素或形态,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的先进生产力。它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科学技术进步与生产方式、经济结构、社会制度创新相结合的具体体现[1]。新质生产力主要包括新的科技成果、新的生产工具、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管理方法、新的经济模式等,具有创新性、高效性、引领性和融合性等特点。当今世界,新一代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正不断引领着新产品和新模式的涌现,进一步改变着全球经济的面貌和产业结构的布局。2023年,中央网信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强调,要推动智慧农业、数字乡村治理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乡村振兴的战略驱动作用[2]。数字乡村建设是新时代科技驱动农业农村革新的关键举措,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通过整合资源要素、优化顶层设计、培育创新人才等方面进一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这也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促进的历程。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乡村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现代农业发展势头强劲。随着新一代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广泛应用,以及农民信息技术的不断提升,数字乡村建设正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引擎。

一、新质生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内在逻辑

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主导、实现关键性颠覆性技术突破而产生的生产力,是摆脱了传统增长路径、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生产力,是数字时代更具融合性、更体现新内涵的生产力。因此新质生产力能以高效能、高质量、高智能、可持续、绿色化的特质助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数字乡村治理和产业融合催生新业态[3]。

(一)新质生产力助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

新质生产力是以高新科技驱动内涵式发展的生产力新形态,是推动乡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通过引入新的科技、制度、管理等因素,乡村产业可以实现创新、高效、引领和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积极贡献。首先,新质生产力的创新性特点,有助于推动乡村产业在科技、制度、管理等方面实现创新,从而提升乡村产业的效益和附加值。例如,引入新的农业科技成果和生产工具,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新质生产力的高效性特点,能够优化乡村产业的资源配置,提升整体经济效益。通过推广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法,乡村产业可以实现精细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此外,新质生产力的引领性特点,有助于引领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向。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乡村产业可以逐步向现代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等新兴产业,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最后,新质生产力的融合性特点,强调多领域、多技术的交叉融合,有助于推动乡村产业与信息化、工业化等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化手段,乡村产业可以实现智能化升级,提高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动乡村产业向高质量、高效益的方向发展。

(二)新质生产力助力数字乡村治理

新质生产力强调数据资源的价值,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对乡村各类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利用。这些数据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了解乡村发展的现状和问题,还为乡村治理提供了科学决策的依据。通过数据驱动的决策优化,我们可以更加精准地制定乡村发展政策,提升乡村治理的效能和水平[4]。其一,新质生产力为数字乡村治理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持。新质生产力通过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实现对乡村的全面数字化管理,提高乡村治理的效率;其二,新质生产力推动乡村产业的不断拓展。新质生产力有助于引入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开发出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其三,新质生产力促进乡村经济的多元化。新质生产力能够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创造乡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其四,新质生产力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新质生产力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医疗、教育、交通等公共服务的在线化、智能化,使农村居民享受到更便捷、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三)新质生产力助力产业融合催生新业态

新质生产力具有跨界融合的特性,即其能够跨越不同行业、领域和市场,整合多种资源和技术,创造出新的价值和业态,这种特性对于推动乡村产业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首先,新质生产力通过数字化技术很大程度地提升了跨界资源整合的能力,这意味着乡村产业可以利用这些技术整合来自不同领域的资源,比如将农业与旅游、教育或健康产业结合,开发出新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者需求,农业生产可以更加精准地满足市场,同时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营销和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其次,新质生产力强调创新主导作用,推动产业创新。在乡村产业中,这可能表现为开发新的农业技术,或是创造新的商业模式,如共享农场、农业众筹等,这些都是通过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的例子。再者,新质生产力还涉及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意味着在乡村产业中不仅要提升劳动力和土地的使用效率,还要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最后,新质生产力鼓励“跨界生态”融合,意味着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之间打破界限,共同合作,形成一个更加和谐、高效的生态系统;还意味着各种资源、技术和人才能够更加有效地共享和利用,促进整个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例如,农业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可以实现智慧农业,提高生产效率,农业与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结合,创造出多功能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5]。

二、数字乡村建设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目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存在着数字化发展不平衡现象显著、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数字化技术伴随着负面效应、顶层设计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对以上问题进行系统地整合与分析,并制定一系列的综合性方案,以应对当前数字乡村建设中的多重挑战,进而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有效实施和可持续发展。

(一)数字化发展不平衡现象显著

目前,我国在数字乡村建设的过程中数字化发展不平衡现象日益显著。我国东部地域或西部经济较为发达地域,因为有更好的基础条件,所以能够更容易地获取到数字乡村建设的资源。然而,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基础设施较差的村庄就很难获得丰富的资源。这就导致了不同地域之间,甚至是同一地域的不同村庄之间,在乡村数字化的发展水平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现象[6]。

一方面,不同地域间的不平衡。我国东部地域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在经济、科技、信息产业等方面上都有很大优势,这些优势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当地居民的数字化行为。也就是说,我国东部地域的居民更乐意接受和学习各种科学技术,长久的优势叠加使得东部地域能够获得许多自上而下的有益资源。然而,我国西部地域特别是刚刚脱贫的区域,不论是在经济、技术、信息产业上,还是在居民数字化意愿、科技人才储备上都处于劣势地位,且当地居民对科学技术的接纳程度和对智能设备的使用度都远比东部经济发达地域低。除了那些普遍能享受到的资源外,这些地区在争夺数字资源和项目时往往处于劣势,最后也只能成为数字化竞争中的陪跑者。

另一方面,同一地域不同村庄的不平衡。各个村庄数字化建设的普及度往往是由各个村庄的基层党组织的执行力和能力所决定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村庄的领导核心,其决策、执行和推动能力直接关系到数字化建设能否得到有效推进。在我国自上而下输入数字化建设资源的过程中,积极作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能深刻认识到数字化建设对村庄发展的重要性,会不留余力地争取资金和项目,全力推动本村庄的数字乡村建设。而动力不足或能力有限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则倾向于保守,避免任何可能的风险和冲突,他们在争取国家资源支持方面的意愿和行动力相对较弱,缺乏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合作和沟通,因此难以为本村争取到更多的支持。执行力和能力方面的双重差异,进一步加剧了各个村庄之间的不平衡。

(二)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人才是乡村数字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随着剩余劳动力的单向外流,我国乡村正面临着“资源单向流出性衰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受教育水平低、农村基层党组织力量薄弱等[7]。

目前,我国乡村的数字化普及度在逐年提升,但将数字化技术应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实践还相对较少,特别是我国中西部地域的乡村。在舟曲县调研中发现,全县只有杰迪村作为试点搭建了数字乡村服务平台,数字化乡村的普及度还远远不够。再加上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对数字乡村建设的理解远不如城市居民。数字乡村建设要求执行者有较高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然而部分村干部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难以胜任数字平台的建设和技术治理等关键任务。鉴于数字乡村建设工作的紧急性和时效性,仅仅依赖基层组织在短时间内培养出具备专业技能的人才来承担这项工作,显然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招聘外来数字化人才、干部下派等方式弥补人才的缺失。然而,随着这类人才的加入,那些深入了解村庄村民情况但缺乏数字化技术和治理能力的原住村干部将逐步淡出舞台。数字乡村建设的加速推进挤走了原住人才,导致数字乡村建设陷入过分依赖外部条件的陷阱。与此同时,对原住人才缺乏培训动员,致使乡村内生力量日渐边缘化。

(三)数字化技术伴随着负面效应

数字化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乡村数字化建设不仅改变了传统的单线条乡村治理模式,还创新性地引入了多线型的任务并行处理方式,这一变革极大地提高了乡村治理效能,同时也增强了决策的自主性和灵活性。然而数字化技术还引发了许多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基层“数字形式主义”的蔓延和数据泄露风险。

一是基层“数字形式主义”蔓延。随着新型信息技术的加速发展及规模化应用,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引发出一种过度依赖技术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从而导致了农村基层“数字形式主义”的出现[8]。许多村庄将原本旨在提升乡村数字化水平和提高乡村振兴的数字技术变成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幌子。这种形式主义不仅存在于传统的线下工作,还延伸到了线上平台和数据采集等领域,形成了所谓的“数字形式主义”现象。例如,某些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提高该村公众号的活跃度,强制村民点赞评论并转发相关推文,还要截图反馈。甚至为了应付上级,在互联网平台上召开形式主义会议,会议无内容,大搞“留痕形式主义”,忽视了实际需求和村民的实际感受。“数字形式主义”违背了数字乡村建设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初衷,它不仅没有贴近群众、贴合实际,还给基层人员带来了额外的负担,造成了公共资源的严重浪费。此外,“数字形式主义”还违背了数字乡村建设深化改革的内在逻辑,它不仅没能发挥出新质生产力在推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反而成为了阻碍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难题。

二是引发数据泄露风险。数字乡村建设实际上就是将乡村各个领域的难以量化的信息格式化。电子监控感知系统能够对当地村民的行为进行采集识别,将村民们的行动轨迹实现全景监视,这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乡村治理的规范化进程,为维护乡村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然而,数据的安全问题和隐私泄露问题对数字乡村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数据存储的漏洞、隐私信息的违规采集等都可能带来严重的数据泄露风险,最终导致农民的个人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四)数字乡村建设顶层设计不完善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建设逐渐成为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顶层设计作为数字乡村建设的战略规划与指导,对于确保建设的有序、高效推进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数字乡村建设的顶层设计尚不完善,制约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深入发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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