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劳动者权益保护算法治理:生成逻辑与优化路径
作者: 吴帅 石嘉伟 朱丹雨
摘要:数字时代,劳动场景和劳动过程管理发生重大变化,对算法治理提出新要求。当前,以算法对劳动过程的控制为切入点,探讨数字化劳动场景下算法治理的生成逻辑与优化路径意义重大。研究发现,数字化劳动场景下算法对劳动过程的控制主要沿着劳动时间、劳动空间以及绩效考核三条进路展开。而劳动过程控制的这些变化则带来劳动者对离线休息、安全健康和抽成正义等权益的保护诉求。在算法保护新机制和权益保护新内容的双重驱动下,劳动者权益保护面临“算法良治”新挑战,亟需优化劳动时间、劳动空间和绩效考核等维度的算法规则,推动劳动算法治理从无序走向有序,从乱治走向良治。
关键词:数字时代;劳动过程管理;劳动者权益保护;算法控制;算法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9092(2024)05-0147-010
一、问题的提出
做好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是稳定就业、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数字时代,生产力、生产方式以及生产关系加速变革,传统的劳动者权益保护体系面临挑战。例如,直播平台通过对头部主播成功案例的展示,给普通主播营造 “过度劳动”氛围,从而损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由此将催生新的职业健康标准。【徐景一、赵慧:《劳动过程理论视阈下的零工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以短视频社交平台为例》,《经济学家》,2023年第6期。】又如,共享用工可能使劳动者面临长时间工作的问题,对传统的工时制提出挑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课题组、孟续铎:《共享用工平台上从业人员劳动就业特征调查分析》,《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8年第4期。】2021年7月,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印发指导意见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2021年7月16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7/23/content_5626761.htm。】2023年11月,人社部办公厅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简称“两指引、一指南”),对新业态劳动者休息休假、报酬给付以及劳动规则确立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人社部发布“两个指引、一个指南”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2024年2月23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1674596809702274&wfr=spider&for=pc。】
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直接关联。已有研究侧重分析劳动关系的异化,主要呈现以下两条研究路径。一是新型劳动用工关系认定。由于旧业态劳动关系的确认模式难以直接套用于新业态中,使得多元劳动关系确认存在困难。【董保华:《社会法“非中心化”调整模式的思考——新业态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观念更新与制度调整》,《浙江社会科学》,2021年第12期。】随着网约劳动、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劳动关系趋于多元化,劳动者与组织间的从属性趋于弱化,【魏益华、谭建萍:《互联网经济中新型劳动关系的风险防范》,《社会科学战线》,2018年第2期。】传统的劳动者权益保护责任主体认定机制失灵。对此,学者们提出了有关新型劳动关系认定立法的不同改革方向,【王全兴:《“互联网+”背景下劳动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问题的初步思考》,《中国劳动》,2017年第8期。】部分学者坚持劳动关系仍应以人格从属性为本质,不以就业形态的变化而改变;【谢鹏鑫、曾馨逸:《共享经济平台从业者劳动关系认定的国际比较及启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20年第3期。】另有学者则认为数字时代的劳动关系立法构建应当以司法探索先行,并倾斜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还有学者则主张使用“类雇员”解释路径,推动劳动法律框架朝着“从属性劳动-经营性劳动-独立性劳动”的“三分法转型”。二是从新型劳动用工关系延展开的具体权益保护事项的研究,主要涉及新业态劳动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职业伤害保障等。针对游离于劳动法律框架体系外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劳动权利保障缺失、权利难以获得救济等现实问题,【杨思斌:《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行政管理改革》,2022年第12期。】有学者建议改变过去“一刀切”解决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方式,对某些难以纳入现有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灵活就业人群,提供专门的参保政策和渠道。【翁仁木:《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现状、难点和基本思路》,《中国劳动》,2023年第5期。】例如,在医疗保险方面,数字劳动者与平台之间不存在人格从属性,但却具备社会化的同行业风险共担因素,建议以职工基本医保制度解决该群体的医疗待遇问题,再通过社会自治机制解决其他待遇问题。【娄宇:《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构建——以众包网约配送员为例》,《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然而从深层次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以算法为代表的新兴数字技术对劳动过程控制的加深,是数字时代劳动关系异化的重要根源。近年来一些研究开始从技术对劳动过程的影响出发,探讨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新内容、新机制。一项有关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的研究指出,拥有强大算力的数字平台能够跨时空进行管理活动,导致技术背后的资本渗透到劳动力再生产过程,进一步加剧了对劳动者的控制。【武西锋、杜宴林:《区块链视角下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模式创新》,《经济学家》,2021年第8期。】另有一项基于新型生产方式对新型劳动关系的影响研究指出,数字经济并未改变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本性,反而使资本剥削的手段更加隐蔽、程度更深。【马燕来、郭兆丰、何召鹏:《数字经济、算法与新型劳动关系》,《政治经济学研究》,2023年第3期。】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算法对劳动者的控制日益加深。例如,算法自动化决策可能嵌入既有的性别偏见,造成难以觉察的性别歧视后果。【张凌寒:《算法自动化决策中的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妇女研究论丛》,2022年第1期。】在“最严算法”规则之下,“外卖小哥”为了不因超过系统算法自动测算的配送时间而被处罚,不得不“与死神赛跑”“和交警较劲”。从公共治理的角度看,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劳动管理领域的深度运用,智能算法作为新的“准公权力”,其规则的合理性、合法性和透明性等直接影响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有效性,亟需提高劳动领域算法治理水平。【郭哲:《反思算法权力》,《法学评论》,2020年第6期。】因此,本研究关注数字化劳动场景下,算法控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影响以及治理应对,研究的逻辑框架如下。
二、数字化劳动场景下算法控制劳动过程的三条进路
数字时代,以智能感知、智慧场景、数字互联为特点的数字化劳动场景逐渐取代传统的工厂制形态,算法驱动的劳动过程管理成为生产管理的新机制,劳动过程越来越多地受到大数据和算法技术的支配和影响,其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时间控制:从考勤打卡到“算法监视”
在传统劳动场景下,对劳动时间的控制主要表现为考勤打卡,而在数字化劳动场景下,对劳动时间的控制主要通过“算法监视”。目前,我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要求用人单位对延长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工作后不能补休的劳动者给予补偿。但在实践过程中,数字化劳动场景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却受到算法的严格控制。这种控制不仅体现在劳动时间的增加,更表现在算法对劳动者工作各环节时间的精准把控。就工作流程的时间控制而言,劳动者正逐步陷入大数据算法、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的控制陷阱。除了对常规工作时间的控制外,一些单位或平台还通过数字互联等手段,在非工作时间将劳动者与工作进行深度联结,包括采用“已读”模式降低监视成本,倒逼劳动者在线上作出回应。由于碎片化任务间密度和强度提高,【裴嘉良等:《零工工作者感知算法控制:概念化、测量与服务绩效影响验证》,《南开管理评论》,2021年第6期。】劳动者被引导甘愿成为全天候工人,无奈而主动地配合到时间控制中。【李胜蓝、江立华:《新型劳动时间控制与虚假自由: 外卖骑手的劳动过程研究》,《社会学研究》,2020年第6期。】持续的在线访问给劳动者带来新的身心压力。为应对“永久在线、永久连接”等困境,一些劳动者开始采取诸如暂停使用、减少使用时长、拒绝回复信息等数字斋戒行为来抵抗算法对时间的控制。【陈雪薇、张鹏霞:《“不在线是一种奢望”:断连的理论阐释与研究进展》,《新闻与传播评论》,2021年第4期。】
(二)空间控制:从限定场所到“最优空间”
在传统劳动场景下,劳动者往往在限定的工作场所开展生产,而在数字化劳动场景下,对劳动空间的控制转为通过算法决策推送“最优路线”“最优空间”等。从智能算法的本质看,它是一种基于统计模型或决策规则而自主决策的计算公式,通常以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为目标而采取行动。【Duggan J., Sherman U., Carbery R.,et al., “Algorithmic Management and App-work in the Gig Economy: A Research Agenda for Employment Relations and HRM” ,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Journal, vol. 30, no.1(January 2020),pp.114-132. 】在资本逻辑的影响下,算法控制有时会失去其本真之意。【邹琨:《数字劳动的生产性问题及其批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0年第1期。】实践发现,在“自由化”的外衣之下,劳动算法隐藏着对劳动者的“空间控制”【谢富胜、吴越:《零工经济是一种劳资双赢的新型用工关系吗》,《经济学家》,2019年第6期。】,劳动者的工作灵活度较之过去被大大削弱,取而代之的是算法精确推送的最优方案。这些最优解决方案看似充满理性,但却缺乏灵活性,缺乏对劳动者个体差异以及工作过程中突发状况等因素的考量。例如,在外卖配送行业,大数据算法的路线规划对于外卖骑手而言,看起来似乎省时省力,但实际上临时性状况的发生、特定场所的封闭等因素都会造成外卖骑手偏离路线、延时超时,骑手为了按算法指定的路线送达不得不冒着安全风险争分夺秒。
(三)绩效考核:从科层管理到“算法黑箱”
传统的科学管理方法以工时和动作研究为依据确定劳动生产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个人绩效确定工资待遇。受科层制管理体制影响,这一模式下的劳动者绩效考核表现出较强的人格化特点,上级考核下级、同事评价同事。然而数字时代,互联网平台作为“可重新编程的全球性基础设施”,【胡泳:《我们缘何进入了一个被平台控制的世界?》,《互联网经济》,2019年第5期。】逐渐取代传统的实体组织成为重要的新的生产活动载体,智能算法替代传统科层制中的管理者实现“对绩效考核的代理”,绩效考核呈现出去人格化的特点。尤其是在大模型技术推动下,通过不断的机器学习以及与劳资双方的互动,智能算法将跳过资方或管理者自主确定其认为的最佳的绩效考核策略。作为个别劳动时间通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主要中介,算法本应对劳动者的个别劳动时间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实践中,一些平台有意或无意地忽略劳动者个别劳动时间的价值,没有将其计入社会劳动总量,并利用“算法黑箱”变相提高抽成,从而导致劳动者无法获得应有的报酬,进而出现利益分配不均的情况。
三、因算法控制引发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新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自由择业、获取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休息、社会保险、技能培训等权利。数字化劳动场景下,算法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空间以及绩效考核的控制,催生出相应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新内容,涉及离线休息权、安全健康权、抽成正义权等。
(一)时间控制下的离线休息权
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休养的权利。数字时代,算法对劳动者的时间控制更加隐蔽,工作与生活的边界正在消失,“离线休息权”成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新内容。【沃尔夫冈·多伊普勒:《数字化与劳动法:互联网、劳动 4.0 和众包工作》,王建斌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70页。】所谓“离线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数字化生产劳动的大背景下,有断开数字工具、离开工作场景,免于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活动而使得自己获得必要休息的权利。欧洲劳动生活观察站(EurWORK)将其界定为工人在非工作时间能够脱离工作并避免与工作相关的电子通信的权利。【EurWork: Right to Disconnect, Eurofound, 2023-10-05, https://www.eurofound.europa.eu/observatories/eurwork/industrial-relations-dictionary/right-to-disconnect.】近年来一些欧洲国家开始探索离线休息权的法律保护。2016年,法国在劳动法典中引入“离线权”。【Article L2242-17, Code du travail, France, 2023-10-05, Government.https://www.legifrance.gouv.fr/codes/texte_lc/LEGITEXT000006072050?codeTitle=Code+du+travail.】2021年,欧洲议会通过《关于离线权建议的决议》,提出对劳动者离线权进行立法。【The European Parliament,European Parliament Resolution of 21 January 2021 with Recommendations to the Commission on the Right to Disconnect(2019/2181(INL), European Parliament, 2021-01-21, https://www.europarl.europa.eu/doceo/document/TA-9-2021-0021 EN.html.】与传统现场劳动场景下的休息权不同,数字时代的“离线休息权”核心权益体现在“离线”方面,即雇员有权脱离网络或免于参与相关通信。【谢增毅:《离线权的法律属性与规则建构》,《政治与法律》,2022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