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席中共二大代表构成与身份问题的考辨

作者: 徐光寿 王永芹

[中图分类号] D23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928X(2025)03-0011-08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制定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和《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等11个文件。与中共一大相比,不仅通过的文件数量增多,而且内容丰富更为务实,被认为是中国共产党完成建党伟业的标志。然而,这样一次重要的党代会,长期以来却在代表问题上存在着不小的争议,至今莫衷一是。

一、关于代表的构成与身份之争

关于代表人数问题,由于统计口径不一,百余年党史上曾有七人、十二人、二十人、十五六人和九人等多种说法。档案资料《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和党员数量增加及其成分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的出现,肯定了中共二大代表的人数为12人。这是出席中共六大的代表们经过集体回忆,向中共六大正式提交的重要文件。其中不仅确认中共二大代表为12人,而且列出了具体的名单。《比例表》距离“二大”仅6年时间,而且是集体的成果,虽仍有个别名单值得商榷,但总体应是可信的,所以,中共党史重要史料和多数基本著作均采用此说。如《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1921—1997)》写道:“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2名,代表全国195名党员。”[2]《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指出:“出席大会的代表12人,代表全国195名党员。”[3]《中国共产党编年史》也明确指出:“他们是…等12人(尚有1人姓名不详),代表着全国195名党员。”[4]

关于代表构成,学术史上也曾出现过不同观点。一是认为存在各地代表、工团代表与中央局代表之分。《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1921—1997)》写到,12名代表是“上海代表杨明斋,北京代表罗章龙,山东代表王尽美,湖北代表许白昊,湖南代表蔡和森,广州代表谭平山,中央局委员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代表李震瀛,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中央局代表施存统”,并注明代

表名单缺1人。[]

二是认为存在各地代表、中央局成员与赴俄参会回国代表之分。这一说法首先是由中共一大中央局成员、中共二大代表李达在建国之初的一次回忆中提出的,后来中共党史基本著作《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上册采信了李达的说法,写道:“出席大会的有中央局成员、党的地方组织的代表和参加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后回国的部分代表。”[2]

三是认为存在正式代表与列席代表之分。徐世华提出,中共二大代表既包括上届中央局成员陈独秀、张国焘、李达3人,也包括参加远东民族会议返国后出席中共二大的高君宇、王尽美、邓恩铭3人,还有代表各地区和团体出席中共二大的蔡和森(旅法支部代表)、项英、施存统3人,这9人是正式代表。而邓中夏、向警予和张太雷3人则是列席代表,一共也是12位代表。[3]这一观点虽也承认二大代表有各地代表、工团代表与中央局代表之分,但却提出了有正式代表与列席代表之别。

和广东代表谭平山。[5]

在代表身份认定的问题上,近些年来学界也一直争议不断。代表性观点有:肖牲2008年提出:“‘二大’代表12人是:中央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上海陈望道,北京高君宇,山东王尽美,湖北项英,湖南蔡和森,广州谭平山,郑州李震瀛,劳动组合书记部邓中夏,青年团施存统。”[4]

王志明2011年认为,中央局的代表如陈独秀、张国焘、李达,地区的代表如王尽美、蔡和森,青年团的代表施存统等6人,已经是没有什么争议了。剩余6位代表分别是:上海代表张太雷、北京代表高君宇、湖北代表项英、邓中夏代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郑州代表李震瀛

乐基伟2012年认为:“中共二大12名代表应该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均为中央局代表)、杨明斋(上海)、高君宇(北京)、蔡和森(湖南)、王尽美(山东)、许白昊(湖北)、谭平山(广东)、李震瀛(郑州)、邓中夏(劳动组合书记部)、施存统(青年团)。”[6]

汪家华2012年提出:“二大正式代表12人,分别是:中央局代表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上海代表杨明斋、北京代表罗章龙、山东代表王尽美、湖北代表项英、湖南代表蔡和森、广州(广东)代表谭平山、劳动组合书记部代表李震瀛、社会主义青年团代表施存统,尚有一人无法确定。”[7]

代先祥、韩玥2024年提出:“出席中共‘二大’的12位代表分别是:陈独秀(中央局)、张国焘(中央局)、李达(中央局)、施存统(青年团)、邓中夏(劳动组合书记部)、高君宇(北京)、陈望道(上海)、王尽美(山东)、项英(湖北)、蔡和森(湖南)、谭平山(广东)、李震瀛(郑州)。”[s]

上述代表性观点表明,一是当前关于中共二大代表的争议焦点已从“人数确认”转向“结构还原”和身份认定,二是中共二大代表的结构和身份问题仍然存在一定分歧,需结合多方面史料作进一步探究。

二、中共二大代表的构成:中央、地方与工团

梳理档案资料和当事人的口述,结合中共二大召开前党内实际状况,笔者倾向于认为,中共二大12名代表的身份,可分为中央局代表、地方代表和工团代表三个类型。

首先,关键档案提供了主要依据。1922年12月9日,由中共代表团向共产国际四大正式提交的《关于我们党的组织问题(补充报告)》(以下简称《补充报告》)指出:“一九二二年在上海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参加这次会议的有来自七个地区(上海、北京、山东、湖北、湖南、广州)的七个代表,每个地区各一人。”该报告提交时距中共二大不到半年时间,俄文原稿此处少一地区。尽管如此,《补充报告》中提及的7个地区代表的说法为中央局成员(3人)与工团代表(2人)的补充留出空间,共同构成12人总数。

其次,多位亲历者的回忆佐证了中共二大代表的构成原则。李达1955年在《中国共产党的发起和第一次、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过的回忆》中写道:“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上海举行的,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不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而是由陈独秀、张国焘指定从莫斯科回国的是那省的人就作为那省的代表。”[2这一说法得到了张国焘的补充和认同,他说:“陈独秀、李达和我三个上届中央委员是当然代表,高尚德是北京代表,包惠僧是武汉代表此外还有一位上海代表、一位杭州代表。”[3]“二大”时任武汉区委负责人的包惠僧也回忆道:“‘二大’会议,是六个地区,每一个地区一个代表。”[4这些口述材料在代表构成的基本原则上具有一致性,表明地区代表制也是中共二大代表产生的原则之一,与前述《补充报告》中“每个地区各一人”的说法相互印证。

再次,中共一大以来党内情况的变化也要求中共二大代表采用多元结构。与中共一大相比,中共二大筹备时,不仅已有中共一大中央局领导着全党的工作,而且已相继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劳动大会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出了以邓中夏为主任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和以施存统为书记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代表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代表出席中共二大,反映了党对工人运动与青年工作的高度重视。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作为中央局成员,既需要做好大会筹备工作,也需出席并主持和组织大会。因此,中央局代表、地区代表和工团代表的多元结构,既符合中共二大召开前党内已建立的组织架构,也契合革命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对中共二大部分代表身份的甄别

关于出席中共二大的具体代表,中共六大代表回忆的《比例表》中列出的二大代表12人名单为: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杨明斋、施存统、李达、毛泽东、许白昊、罗章龙、王尽美。目前有些党史基本著作采用了这种说法,只是减去了毛泽东。因毛泽东本人曾明确表示自己最终未能参加二大。但这份名单也有可商榷之处。《比例表》作为多年后回忆整理的历史档案,并非原始会议记录,而是对早期代表资格的追溯性认定,不能完全迷信。其中,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作为中共一大中央局成员,施存统作为青年团代表,王尽美作为山东代表,蔡和森作为湖南代表出席中共二大,这6位代表身份已无异议。其他6位代表,经笔者结合档案史料和当事人回忆考证,认为主要应从邓中夏、高君宇、杨明斋、谭平山、项英、李震瀛6人中考察。以下将作逐一辨析。

一是邓中夏。中共二大召开前夕,1922年5月1日至6日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召开。这是中国工人阶级第一次全国性的盛会,张国焘、邓中夏等出席,邓中夏当选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主任。[5可见,作为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代表出席中共二大,邓中夏是首要人选。而且,邓中夏在中共二大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李达的回忆中也提到邓中夏出席了中共二大。[从这些角度看,邓中夏是中共二大代表。

二是高君宇。高君宇应是出席中共二大的北京代表。

首先,亲历者认可了高君宇中共二大北京代表的身份。1922年1月21日至2月2日,高君宇出席了共产国际召开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按前述李达回忆中共二大代表“从莫斯科回国的是那省的人就作为那省的代表”的产生原则,以及张国焘对“高尚德(即高君宇)是北京代表”的回忆确认,从莫斯科回到国内的高君宇成为中共二大北京代表符合代表构成规律。

其次,中共二大召开时高君宇就在上海,有条件出席大会。根据俄罗斯解密档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一大及其筹备会议和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记录》,高君宇1922年6月18日至10月30日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身份出席了在上海召开的总共13次团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其中7月15日和7月26日的会议都参加了。[2这期间中共二大正在上海召开,高君宇可以利用青年团会议间歇出席中共二大。

再次,中共二大上高君宇当选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以中共二大中央执行委员身份参加了8月29日至30日的中共中央杭州西湖特别会议,有条件地接受了共产国际提出的共产党人加入国民党、实行国共党内合作的方针。从高君宇在“二大”当选的职务和会后的行踪看,高君宇应是中共二大代表。

还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中国共产党北京历史》(第一卷)写道:“出席大会的北京党员代表是邓中夏、高君宇。”[3]但如笔者前述,二人的身份并不相同,邓中夏是作为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代表出席中共二大,高君宇才是中

共二大的北京代表。

此外,尚需辨析罗章龙是中共二大北京代表一说。认为罗章龙是代表的主要依据,一是根据罗本人在20世纪80年代的回忆。他说出席中共二大的代表人数除他自己外,还有陈独秀、张国焘、谭平山、王尽美、许白昊、毛泽东等。[二是根据中共六大代表集体回忆的《比例表》所提供的中共二大代表名单,该名单上有罗章龙而无高君宇。然而,在他较早的回忆《椿园载记》中记录了他在中共二大前后的活动和参加中共三大的相关情况,但并无参加中共二大的任何记载。而罗晚年的一些说法误差很大,可信度不高。如他不仅说过自己是中共二大代表,而且说毛泽东也是,甚至说陈独秀中途离会后还委托他主持会议。但目前除罗本人外,迄今并无其他任何相关人员在任何资料中提到罗章龙的中共二大代表身份。因此,今天我们无法认定罗章龙的中共二大代表身份。而根据《补充报告》每个地区一位代表的说法,高君宇为北京代表的可能性更大。

三是杨明斋。关于上海代表人选,在杨明斋外还有陈望道、张太雷两种说法。有学者认为,1922年6月陈望道辞去中共上海地方委员会书记一职,由张太雷接任并参加中共二大。[5也有学者提出,陈望道的中共上海地方委员会第一任书记是在中共二大之后才辞职的,所以陈望道参加中共二大的可能性更大。[笔者认为,这两种说法都不符合历史。

关于上海代表是陈望道或张太雷的说法,均源自对当时上海党组织负责人的判断,然而根据《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组织史资料(1920.8—1987.10)》记载,陈望道脱党时间为1922年6月[,不可能参加7月16日召开的中共二大。张太雷虽然接替了陈望道的上海党组织负责人的职务,但根据前述档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一大及其筹备会议和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记录》记载,团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张太雷列席,会议派张太雷驻广州,5月22日后历次团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都在上海召开,列席者中未出现过张太雷。7月,张太雷缺席了青年团执委会于7月7日、7月15日在上海召开的第12次和第13次会议,直到7月26日才现身在第14次会议上。[由此可推论中共二大期间张太雷可能仍在广州而不在上海。而杨明斋出现在中共六大代表集体回忆的《比例表》名单中,因此《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中国共产党编年史》等党史基本著作都认可了杨明斋中共二大上海代表的身份。一批学者也赞同“上海代表是杨明斋”。[2]

四是谭平山。中共六大代表回忆的《比例表》列出的中共二大代表中是有谭平山的。但有学者认为谭平山并未出席中共二大,主要依据张国焘晚年的回忆:“至于广东代表则因陈炯明事变所造成的战争状态,联络发生了困难,所以也没有赶来。”[3]1922年6月,陈炯明勾结帝国主义和直系军阀发动武装叛乱,拉锯战一直持续了两个月,8月15日广州失守。因此有学者认为中共二大开会时广州正发生战乱,通信会因此受阻,所以得出结论谭平山并没有出席中共二大。[4]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首先,广州战乱并未影响广州的对外通信和交通。1922年6月30日,张太雷在向时任团中央书记的施存统报告广州改组情况及针对孙(中山)陈(炯明)冲突所发表宣言的信中说:“今天接到六、七、八号的通告和子充的信林已亲赴申取款,想此信到时或你们已见到他了。”[5]可见,这期间广州对外通信和交通并无太大困难。

其次,中共二大的会期早已发布。1921年11月中共一大中央局发布通告,要求“上海、北京、广州、武汉、长沙五区早在本年内至迟亦须于明年七月开大会前,都能得同志三十人成立区执行委员会,以便开大会时能够依党纲成立正式中央执行委员会”。[这里的“开大会”即指中共二大,说明至少提前半年早已确定开会日期,谭平山可以做好赴上海参会的准备。

再次,与谭平山同在广东党组织共事的陈公博1943年在《我与共产党》一文中明确提出,中共二大召开前,他与谭平山商议后召开会议推举谭平山为广东代表赴沪参会,“平山虽然似浪漫无所用心,但聪明却不后人,和我商议要我们举他赴沪探听消息,趁早脱离这个是非之地,我自然听他的话,开了一次会,举他为广州共党的代表赴沪”[7]。《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也提到此事:“1922年6月,广东发生陈炯明背叛孙中山、炮轰总统府事件。中共广东区执委开始对事件认识不清,谭平山去上海请示中共中央。”[8]陈公博还指出,谭平山离粤后“广州共党更无人主持”,自己因多种原因无法脱身,只能留守广州。[此外他还提到,当听闻上海盛传他有帮助陈炯明的嫌疑后非常愤怒地说:“只说我联陈不联陈,陈仲甫应该知道,刚去上海的谭平山也应该知道。”[10]再次印证谭平山1922年6月已经抵达上海,具有出席中共二大的时间空间可能。

第四,对于六大代表集体回忆的《比例表》上有谭平山,不仅出席过中共二大和中共六大的张国焘未提出任何异议,而且在中共六大前,谭平山与陈独秀一起已被指控在大革命后期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对大革命失败承担主要责任。在此政治处境下其中共二大代表身份仍然未被提出异议,可见谭平山出席中共二大的事实是受到广泛认可的。

五是项英。湖北地区的代表人选一直存在争议,分歧集中在许白昊与项英之间。1922年共产国际档案和中共六大代表回忆的《比例表》中有许无项,而且许白昊也参加了远东会议,所以有学者认为许白昊会代表湖北出席中共二大。但笔者认为事实并非如此,出席中共二大的湖北代表应是项英。

项英与许白昊都是中共武汉区执行委员会(简称武汉区委,包惠僧为书记)委派的中共二大代表人选。《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组织史资料》记载:“1922年7月,党中央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武汉区委派项英、许白昊出席大会。”[2该书在注释中说明,这是依据《罗章龙谈话记录》(1972年)和李书渠《武汉建党初期情况回忆》而写,这两份抄件均存于湖北省委党史办公室。[3李书渠与项英、许白昊同为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武汉分部负责人,[4而罗章龙与项英、许白吴又都是领导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的战友,罗、李二人的回忆应值得采信。因此《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 (1921—1997)》采纳了这一说法。[5]

那笔者为什么认定是项英出席了中共二大呢?《中国共产党湖北历史(1919.5—1949.10)》给出解答:“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项英、许白吴为湖北党组织出席大会的代表(许白昊因领导汉阳钢铁厂罢工未能出席)。”[6]《中国共产党湖北历史大事记》《中国共产党武汉历史(1919.5—1949.10)》也持有一致观点。党史专家李良明认同这一说法:“许白昊应该是中央局与中共武汉区委协商确定的代表,但由于领导汉阳钢铁厂工人罢工,许未能出席,中共武汉区委后改派项英参加。”[除此之外,邵维正、徐世华、肖牲、王志明、汪家华、代先祥、韩玥等笔者经过深入研究,均认为是项英代表湖北地区出席了中共二大。

许白昊因时间冲突未出席中共二大已有多方史料可予证实。一是档案资料显示:1922年7月,由许白昊指导成立且担任秘书的汉阳钢铁厂工会发布《汉阳钢铁厂全体工人罢工宣言》,决定从7月16日起开始全面罢工,罢工一直持续到7月25日胜利结束。[8可见,1922年7月16日至25日罢工持续的10天中,许白昊正受党委派在汉阳钢铁厂领导工人大罢工,自然无法同时参加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的中共二大。

其次,参与汉阳钢铁厂罢工的张浩(林育英)也印证了此说法。他于1939年7月22日在《汉阳钢铁厂罢工斗争的坚持与胜利》这篇工运回忆录中详细记录了许白昊是如何全程指挥罢工的。据其记载,罢工初期厂方开除七名工人领袖后,许白昊当即与林育南“扮成半像工人半像学生的样子”,亲自去探查情况。[9许白昊回来后同林育英传递重要信息:“会着了那七个工人领袖,他们都很好…我们认为这是开展今后职工运动的有利时机我们仔细考虑了主客观的各种条件之后,决定赞助他们坚决的干下去。现在已提出了十七个条件,决定明天早班便开始罢工。”[10]证明许白昊是亲临罢工现场领导罢工斗

争的。

再次,项英也说过许白昊当时正在武汉。1928年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期间,组织了部分代表撰写了部分烈士传记。9月24日,项英在莫斯科撰写了《许白昊同志传略》长文,详细记载了许白昊指导汉阳钢铁厂罢工的历程,称许白昊是1922年6月被党派到武汉工作的,“当他到了武汉的时候,正值汉阳钢铁厂为组织工会,被厂主与军阀肖耀南勾结,将工会用武力封闭而激起群众罢工,以表示反抗。白昊同志遂积极参加这次指导罢工的工作,颇得着全体工人的信仰,不久罢工完全胜利,工会恢(复)后,由群众推选为工会秘书。”[此文已被编入中共六大档案资料正式出版。

当前,多数党史和工运史著作也都认定中共二大期间许白昊正在武汉领导罢工。《武汉工人运动史》写道:“七月十六日,汉阳钢厂工人俱乐部召开成立大会,军警包围会场,逮捕工人,开除俱乐部职员七十二人。汉阳钢铁厂工人为了保卫自己的组织,反对官厅和资本家的压迫,举行了声震全国的罢工斗争。武汉分部许白昊、林育南、林育英等参与了这次罢工的领导,成立了以许白昊为首的罢工委员会。”[2]《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1921—1997)》写到,罢工胜利后,公开建立了工会组织,许白吴担任汉阳钢铁厂工会委员长。[3可见,从时间上判断,中共二大在上海召开时,许白昊正留在武汉指导汉阳钢铁厂的罢工斗争,没有参加“二大”的时间。

最后,包惠僧的回忆是项英出席中共二大的有力佐证。包惠僧时任中共武汉区委和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武汉分部负责人,对由谁作为代表出席中共二大具有重要话语权,据他回忆:“我本人极力反对张国焘在党内进行‘小组织’活动,与张国焘的摩擦很厉害。二大召开以前,中央局署名‘钟英’(中央局当时的化名)写信给我说,‘武汉工作重要,叫我不要离开,出席代表可另派一位同志’。我接到信以后,联想到张国焘的‘小组织’会在二大上‘捣鬼’,于是决定:‘我不能争着要去出席,我也不能让张国焘小组织分子去出席。’我就提了项英,多数同志同意,其实,项英此时入党还不到一年。”[4包惠僧还提到:“他(项英)在这一次的会议中对党有进一步的认识。”[5]包惠僧还说:“据项德龙回来说:‘开了三天会,谈了各地区工作的情况,也谈了国共联合战线问题,未作任何决定。为了安全措施,说要到西湖继续开,又说要等甚么人,会未开完就散了,可能还要再开。’”[6包惠僧的回忆清晰地揭示了两个细节,一是中共武汉区委选派的中共二大代表仅有一人,二是这个代表就是项英。

需要指出的是,中共六大代表回忆的《比例表》虽记载许白昊为中共二大代表而未列项英,且作为中共六大代表的项英并未对此提出异议,这需要结合历史环境具体分析。首先,出于对烈士的悼念。许白昊不幸于1928年6月6日英勇牺牲,距中共六大开幕仅十几天,令人痛心。作为许白昊的老战友,项英在撰写《许白昊同志传略》时,重点回顾了许领导罢工斗争的卓越贡献,也是对其未能出席中共二大所作的侧面说明。其次,是对代表含义的不同理解。假设许白昊与项英同为武汉区委提名的二大代表,但《比例表》名单可能遵循“各地区代表仅一人”的统一考量,同时未严格区分“提名资格”与“实际参会情况”。例如毛泽东在二大召开时本具有代表资格,因“忘了开会的地址,也没能找到任何同志,所以就错过了,”[7]但其仍被列于《比例表》二大代表的名单上,可见当时对代表资格的认定并不完全以实际参会情况为唯一标准,许白昊的情况可能与之类似。如许白昊确与项英一起被列为湖北地区中共二大代表,但许并未出席中共二大,因此也不属于本文考辨的“二大”出席代表之列。

六是李震瀛。李蓉在《中共二大轶事》中将李震瀛作为劳动组合书记部出席中共二大的代表。[笔者认为,李震瀛是中共二大代表,但并非代表劳动组合书记部,而是郑州地区党组织的代表。首先,蔡和森证实李震瀛参加了中共二大。1926年蔡和森曾明确表示,在中共二大召开时,在武昌高等院校执教的李汉俊写了一份“意见书”,“他自己并没有来,这一本意见书是托振法同志从河南带至大会”[2]。“振法”即为李震瀛。这就证实了李震瀛确实是从河南郑州经湖北武汉前往上海出席中共二大的历史事实。当时从河南郑州前往上海,一般是经京汉铁路先到湖北武汉,再乘轮船顺江而下抵达上海,或从南京下关转乘沪宁铁路从陆路抵达上海。

但如前所述,如邓中夏是代表劳动组合书记部出席中共二大的代表,那李震瀛是以什么身份参加“二大”的呢?根据《补充报告》,有七个地区代表,但仅列出上海、北京、山东、湖北、湖南、广州六个地区,有一个地区并没有明确指出。综合分析档案资料,这个地区应为郑州,李震瀛应是最后一个地区——郑州的代表。

中共二大召开前郑州支部已是一个重要支部。陈独秀在1922年6月30日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说:“去年(1921年)开常会时,只有党员50余人,现在党员人数计上海50人,长沙30人,广东32人,湖北20人,北京20人,山东9人,郑州8人,四川3人,留俄国8人,留日本4人,留法国2人,留德国8人,留美国1人,共计195人。”[3]报告提到郑州地区党员数量排第七,已然成为一个重要支部。其次,如郑州作为第七个地区可以选派代表出席中共二大,李震瀛最有可能为其代表。李震瀛不仅在1921年11月陇海铁路大罢工爆发时受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指派,从上海来到开封指导罢工斗争,“为工人出谋划策,并作为工人代表参加了同路局的谈判”,“做了大量的工运工作”[4];而且在1922年4月中共郑州支部成立时,李震瀛担任书记,[5其出席“二大”的可能性最大。因此李震瀛应是出席中共二大的郑州代表。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可以推断,中共二大12位代表的构成,包括中共一大中央局代表、工团组织代表和各地党组织代表3个类型。12名代表分别为中共一大中央局代表陈独秀、张国焘、李达3人,工、团组织代表邓中夏、施存统2人,各地党组织代表蔡和森(湖南)、王尽美(山东)、谭平山(广东)、高君宇(北京)、项英(湖北)、杨明斋(上海)和李震瀛(郑州)7人。

与中共一大相比,中共二大的相同之处是会期保持一致均为8天,正式代表人数也大致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代表的构成和身份。中共一大采用的是单一的地区分配法,而中共二大则首次实行了多元分配的方法,兼顾了党中央领导机关、各地区党组织以及党领导下的全国性工团组织三个方面。虽然中共二大并未留下成文的代表选举办法,但显然代表的产生是经过全面考量和合理安排的。笔者相信,随着史料的不断发掘和研究的继续深入,一定会有新的观点被提出,笔者也期待学界对中共二大代表的构成和身份的研究能取得新的成果。

本文系中共一大纪念馆·上海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徐光寿系中共一大纪念馆·上海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特约研究员;王永芹系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周奕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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