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后邓小平与请示报告制度的确立与落实

作者: 张家臻

[摘  要]

新中国成立前后是请示报告工作走向制度化的重要历史阶段。在此期间,邓小平对请示报告制度的确立和落实做出了重要贡献。解放战争时期,邓小平就重大事项与中共中央频繁沟通、互动,在战争环境下坚持请示报告工作,对推动请示报告制度的确立起到了重要作用。制度确立后,邓小平作为地方一级领导人,定期向中央综合汇报西南局工作,及时提交专题报告,特别是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内容系统全面,重点突出,注重时效,文风务实,成为党内践行请示报告制度的典范。进入中央工作后,邓小平在新的领导岗位上严格按照中央关于请示报告制度的新要求,督促下级与中央保持密切联系,做好请示报告的传递工作,重视请示报告的写作质量,推动请示报告制度取得实效。

[关键词]邓小平;中国共产党;请示报告制度;纪律建设

[中图分类号]  D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4)03-0010-11

中国共产党请示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要求党的下级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或中央进行请示和报告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后,是请示报告制度生成、落实和完善的重要历史时期。从1946年起担任中原局书记、晋冀鲁豫中央局书记,1949年12月率部进驻重庆担任西南局书记,到1952年7月进入中央人民政府工作,这是邓小平走上中央领导岗位的关键时期,也是展现其卓越领导能力的重要历史阶段。在此期间,邓小平对请示报告制度的确立和落实作出了重要贡献。本文拟梳理和归纳新中国成立前后邓小平参与请示报告制度的确立和执行的过程,力求展现邓小平践行请示报告制度的整体情况和经验方法,对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意识和领导能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借鉴和启示。

一、制度确立:战争环境下坚持请示报告工作

请示报告工作自党诞生之日起,就伴随着党的发展壮大不断走向制度化。1948年“九月会议”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标志着请示报告制度的确立。此时,正值解放战争从战略反攻走向战略总攻,党领导下的军事、政治、土地改革、财经等各方面工作从分散走向集中、取得全国胜利的重要历史阶段。这一时期,邓小平曾任晋冀鲁豫中央局书记,中原局、华东局第一书记。作为地方一级党组织负责同志,邓小平一方面承担着落实党的政策和策略的责任,另一方面也实际参与着重大事项决策与政策调试的过程。其中,邓小平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工作向中共中央的请示报告对于全面纠“左”起到了重要作用,充分展现出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请示报告制度确立后,邓小平还领导中原局系统反思问题,自上而下地推动请示报告制度的向下延伸。

(一)针对重大政策问题与中央频繁互动。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是关系到革命成败的关键任务,这一工作经历了初步推进、土改复查、“左”倾错误的萌芽和发展、纠正“左”倾错误等多个阶段。在此期间,地方向中央的请示报告深刻影响了土地改革政策的走向。在1948年后的纠“左”阶段,邓小平的请示报告对中央调整决策具有重要作用。

从1946年“五四指示”的发布到1947年全国土地会议,一些老解放区在划分阶级标准尚不清晰的前提下,在平分土地和开展“三查”“三整”运动的过程中出现了“左”的倾向。1947年“十二月会议”后,毛泽东、任弼时等党的领导人意识到地方的“左”倾错误的严重性,着手推进纠“左”工作。同时,在1948年初,毛泽东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书记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以便中央及时了解各地在开展包括土地改革在内的各项活动的动态、产生问题和倾向。此后,邓小平多次主动向中央汇报对土地改革政策的思考,或是回复中央对土地改革政策的询问,极大地推动了中央对划分阶级认识的深化和政策的完善。

1948年1月14日,毛泽东就新解放区的各项政策问题致电邓小平,征询邓小平的意见。电报中毛泽东一共提出了关于新区不同区域划分、土地改革工作中对待弱小地主、中富农的策略、对待开明绅士的态度等六个问题。邓小平在接到毛泽东的电报后,于1月15日和22日两次回电,汇报了大别山根据地的特点和大别山地区的土地改革情况,认为新解放区土改中的“分浮财”等措施实质上并不能让贫雇农受益,最终只会导致革命果实落到流氓、地痞、地主狗腿子手里。针对大别山地区的特点和土地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邓小平认为,土地改革政策应该适应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的策略。在巩固区可以进行土地改革,采取满足贫农要求的政策,同时适当满足弱小地主的基本生活需要,纠正侵犯中农的事实。在新区建议采取中农不动的政策,在随后的复查过程中渐次解决土地分配问题。在游击区,邓小平建议可以不急于平分土地,而是先在人民群众中深入宣传土地法大纲,在游击战争中坚决执行打土豪、分浮财的政策,耐心团结动员群众。邓小平所提交的报告不仅对毛泽东针对土地改革政策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答复,而且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对中央了解地方实际情况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邓小平等地方主要领导人向中共中央汇报关于土地改革政策意见的影响下,1948年1月24日,毛泽东决定推迟发布“一月决定”,并在《对中央一月决定的补充意见》中提出拟将关于土地改革中对待中农、商人等政策以及对新区土改工作阶段的划分加入其中,并请刘少奇考虑上述内容。同时,在综合此前邓小平等地方主要领导人报告的基础上,2月3日,毛泽东在给刘少奇的一封电报中,概括地提出了分三类地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基本原则。随后毛泽东又向地方征询关于分三类地区实现土地改革的意见。2月6日,毛泽东致电邓小平并刘邓野战军后方指挥所等主要领导人,征询他们对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斗争策略和组织形式的意见。2月8日,邓小平复电毛泽东,报告对新区土改政策的看法,认为需要认识到新区土改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在斗争策略上应避免急性病和策略上的错误,分阶段、分地区逐步推进土地改革工作。毛泽东收到邓小平的复电后,认为大别山经验极可宝贵,将电报转发各地参考应用。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2月15日毛泽东下发题为《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要点》的党内指示,成为新解放区开展土地改革工作的政策参照。

按照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有关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指示方针,邓小平领导中原局对前一阶段土地改革工作中产生的“左”倾错误及其经验教训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将纠正错误的办法和措施向中央报告。1948年3月8日,邓小平代表中原局向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作了《关于进入大别山后的几个策略问题》的报告,检查了大别山地区在土地改革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认为不分阶段不分地区对大、中、小地主及富农一齐动手,致树敌太多,增加了许多障碍,反于人民不利,应当区别巩固区、游击区进而有重点地分布力量,规定不同的策略步骤。3月14日,毛泽东致电各中央局、分局、前委负责同志,肯定了邓小平在报告中进行的自我检讨,并要求各地也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和策略,向中央做好综合报告。

随后,1948年5月初,邓小平对中原各解放区特别是豫皖苏和豫陕鄂两大区的土地改革情况进行了实地的调查研究。以此为基础,邓小平分析了新解放区适应的土地改革政策并给毛泽东撰写了报告。邓小平认为,在新解放区立即进行分浮财、分土地的土地改革政策是不适宜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发展农业生产和财经工作上,力求稳定社会秩序、动员群众支持战争。5月24日,毛泽东就新区农村工作的策略问题致电邓小平,同意他对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看法,认为新解放区应该在解放后的相当时期内,实行减租减息和酌量调剂种子口粮的社会政策和合理负担的财政政策。这期间,毛泽东通过与各解放区负责人多次沟通,对新区土地改革工作的思考也逐渐成熟。5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了《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的党内指示,对进行土地改革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这是中央推进土地改革集中纠“左”取得的重要成果。同时,该指示还专门指出了在土地改革中存在的不请示不报告的严重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加强联系,从中央到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直至各县委、区委和基层党支部,必须充分利用无线电、有线电、电话、邮递、专人送信等通信方法密切联系起来,上级需要及时掌握下级的工作动态,随时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及时纠正错误或发扬成绩,保证土地改革工作在正确的路线推进。

总的来看,土地改革工作的纠“左”是一个重大的政策转变。在这一过程中,邓小平向中央的报告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对阶级划分认识的深化。同时,这一过程使中央充分认识到请示报告工作对党的政策与策略的重要性,确立请示报告制度也逐步进入中央的决策视野。

(二)推动请示报告制度的确立及向下延伸。自1948年初起,中共中央针对各项重要工作中出现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频繁发布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各项指示,把纪律建设提高到极为重要的位置。1948年“九月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对请示报告的主体、内容、形式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要求。此后,中共中央多次指示各地检讨请示报告工作执行情况,反思不请示不报告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实请示报告工作。在此背景下,邓小平领导中原局及各级党委,自上而下逐步确立请示报告制度,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一,明确请示报告的主体、写作方式、内容和频次。1948年9月6日,邓小平领导中原局发布《中原局关于克服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并建立请示与报告制度的决定》,提出了建立并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各项分工。其一,明确请示报告的主体。要求由邓小平、陈毅、邓子恢向毛主席作综合性报告;刘伯承、陈毅等向军委作野战军报告和军区报告;邓子恢、李雪峰等向中央作地方群众财政报告。此外,各分局书记、区党委书记、军区司令、各行政公署主任、民众团体党组负责同志,均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工作。其二,规范请示报告的写作过程。要求带有综合性的报告,均应由负责人收集材料,自己作出分析结论,先在中原局会上作简略报告后才着笔,并共同核发。其三,规范请示报告的频率和内容。要求分局书记,区党委书记、纵委书记应于双月向中原局作综合性的政策报告。

第二,反思并克服请示报告工作执行不力背后隐含的认识问题。1948年9月6日,邓小平领导中原局发布《中原局关于克服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并建立请示与报告制度的决定》,认为过去对请示报告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它看成是革命成败的关键,相反的采取自由主义的容忍态度,这是极其错误的”。针对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邓小平要求下级建立学习制度,深化对党的政策和策略的认识,加强落实请示报告工作的意识。1948年9月13日至10月25日,邓小平在豫西区党委的整党会议上传达了“九月会议”精神,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克服不请示不报告的工作作风。会后,豫西区六地委在《今冬明春三个月工作计划》中提出,农民干部要加强文化学习,及时总结工作,坚决执行地委规定的请示报告制度的决定,建立各种工作制度,克服游击习气。1949年1月20日,西峡县委按照六地委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向六地委提交了《西峡县委关于克服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检查和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的报告》,检讨了西峡县委建立以来在工作研究、力量组织和集体领导上的无政府无纪律的现象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可见,邓小平领导中原局及各级党委反思执行请示报告工作中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改进无组织无纪律的工作作风,推动了请示报告制度的确立。

新中国成立前夕,请示报告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共产党加强集中统一领导,保障革命胜利的重要纪律要求和政治规矩。在此期间,邓小平即便身处战争环境,也能坚持请示报告工作。毛泽东在批评东北局不请示不报告现象时曾提到,“像大别山那样严重的环境,邓小平同志尚且按照规定向中央作了综合性报告”。可以说,邓小平在这一时期与中央关于重大政策问题的频繁互动和推动制度确立的过程体现出极强的政治意识和卓越的领导水平。

二、制度执行:主政西南时期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工作

毛泽东曾说,看邓小平的报告,好像吃冰糖葫芦。从1949年12月率部进驻重庆担任西南局书记,到1952年7月进入中央人民政府工作,是邓小平在较为稳定的形势下开展工作的一个时期。在此期间,邓小平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落实请示报告工作,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是落实请示报告工作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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