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代上海地区犁具改革推广运动论析

作者: 王仲

[摘  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中共中央统一领导下,全国掀起了大规模的犁具改革运动。上海作为工业城市,承担了犁具生产和推广使用的双重角色,其工业企业投入犁具生产过程,郊县农村推广使用新式农具。在犁具改革运动中,上海坚持党委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运动后期,上海工企转型投入到农业机械化建设之中。

[关键词]1950年代;犁具改革;农业机械化;产品设计;上海地区

[中图分类号]  K2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4)03-0050-06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快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全国掀起了大规模的犁具改革浪潮。随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农民们组织起来了,土地连成了大片,改进了生产方法,就需要使用更高效率的生产工具。因此农具的改革,逐渐形成了群众运动”。这一时期,中央在总结农业生产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农业增产“八字宪法”,即“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其首字“土”,就是强调深耕、改良土壤和土地规划。因此,深耕犁具是当时农具改革的重点。为解决深耕动力问题,农技人员发明了电动绳索牵引犁,在电源不足的地区,创造出各种类型的牛力深耕犁。纵观1950年代全国范围内的犁具改革运动,初期主要推广双轮双铧犁,后期就是电力绳索牵引犁和各类深耕犁。

上海虽然是工业城市,但其10个郊县却是传统农业发达地区,承袭明清江南地区的农耕模式,生产方式与其他省市并无殊异,在这场犁具改革运动中,无一例外地投入其中。但由于上海的工业城市属性,其犁具改革是集生产与推广于一体,显示出一定差异性。本文拟对1950年代上海地区犁具改革推广运动作一回顾,再现在上海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犁具生产和推广过程带动了社会的动员,增强了工人和农民的集体意识,巩固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

一、上海地区犁具改革与推广的历程

(一)工业企业的特殊贡献。早在革命年代,中共领导人在苏联学习时就见证过双铧犁的耕作场景。新中国成立基于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愿景,即从苏联引进了双轮双铧犁进行仿造并推广。双铧犁被引入后,我国根据耕作环境设计出一种双轮单铧犁,主要用于旱板田耕作。1954年7月,农业部、一机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召开第一次全国畜力农具工作会议,会议确定双轮双铧犁等六种农具为“一五”期间国家重点制造和主要推广的新式农具,计划于“一五”期间以淮河以北平原旱作地区为重点,推广双轮双铧犁120余万部。双铧犁初引入时,中央确定在北京、沈阳、青岛等地生产。次年1月,上述部门加上全国手工业生产联合社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农具工作会议,对第一次全国农具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决定向南方推广。

随着双铧犁向南方推广,上海承担起南方双铧犁生产的任务。1955年1月,上海承接了双轮双铧犁19万台、双轮单铧犁6万台的生产任务,需要在第一季度内完成,以赶上各地农村春耕需要。上海市第一重工业局(以下简称重工局)接到任务后,立即成立工作组,一面着手申请调拨原材料,一面组织生产。同时,选派工程技术员工到北京、沈阳等地学习生产经验。1955年2月7日,上海重工局成立双轮双铧犁制造公司,进行专业领导。当时,铧犁生产厂总计942户,25593人,涉及7个局29个公司。

以区来分,铧犁生产分布在市内10个区,其中8个区制造双轮双铧犁,两个区制造双轮单铧犁。各区分别成立铧犁办公室,在区委直接领导下进行独立生产。双铧犁主要组织了8个区718户,19421人(其中包括市总装配厂1户,1055人);单铧犁主要组织了两个区203户,5168人。另外马铁件9户,615人,关键件(包括工夹模具制造厂)12户,2389人。这些双铧犁主要运往浙、皖、赣等省,也是上海工企对全国双轮双铧犁推广的特殊贡献。在推广使用方面,在上海市农委各部门协同作用下,1955当年即培训了395名农具手,推广了双铧犁共105部。到1957年,上海市郊区共推广双轮双铧犁1450部,双轮单铧犁450部。

(二)长三角地区推广试验。利用绳索牵引犁耕作最早出现在江苏北部里下河沤田区,经过改进后,又可以用电动机转动绳索拉动犁具在田间耕作,故又叫电力绳索牵引机。在没有电的地区,可以用风力、牛力或者人力推动绞盘,叫绞关犁,耕深可达1尺,是一种深耕利器。

1958年1月3日,毛泽东在杭州召开华东四省一市党委第一书记参加的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领导生产的方法问题、政治与业务的关系问题以及技术革命等问题。关于农业技术革命问题,重点就是推广新式农具——电力绳索牵引犁。杭州会议之后,中央决定在取电容易、适宜推广电犁的长三角水田区和大城市郊区大面积推广试验电动绳索牵引犁。上海市农委随即在松江召开电犁推广预备会议,决定在1月20号前试制两种型号电犁,最后定型生产,计划生产2000台,分配到各县,采取“重点配备,集中试验,树立标兵,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点点相连”的分配原则。

1958年9月16日,全国绳索牵引机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总结和交流了绳索牵引机制造和耕作等方面的经验,认为电动绳索牵引机解决了最关键的深耕动力不足的问题。主持会议的谭震林说:“把现有的人畜力带动的绳索牵引机,提高到由机力、电力牵引。那么,我国就可能在不很长时间内,实现农业的机械化、电气化。”会议之后,上海市农委组织人员到江苏泰兴参观学习。1959年,市农机所先后研制了上海59-3型、上海59-6型、上海59-10型及上海59-10A型等电犁,可双向自动移行,调节深度,提高了自动化程度。其后又设计出59-10型全自动电犁(无桩单马达),该机能牵引1000公斤以下拉力的农机具,自动移行,进行耕、耙、播、收等作业,深受领导和群众欢迎。在川沙、松江、青浦和南汇等地进行生产试验,对解决低洼地、塘地和重粘土地地区的季节性劳力不足起了很大作用。

(三)适应深翻土地运动的新设计。深耕犁是为适应深翻土地运动而设计的。深翻土地运动是由河南省长葛县委书记吕炳中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介绍该县农民马同义创造的深翻土地而增产的事迹、得到毛泽东赞许而推广到全国的一场运动。1958年7月,中央农业部在长葛县召开全国深耕农具和改良土壤会议,介绍和推广长葛县“深翻土地”的经验。会后,农业部收到全国各地送来的深耕犁。农业部即组织专家根据实际耕深、拉力和效率,翻土、松土和沟底平整等质量情况进行试验和评定,评选出一定数量比较合格的、值得推广的深耕犁具。

上海的各级农业科研部门和各县铁业社、木业社根据会议精神和当地实际情况积极设计出各种样式的深耕犁,最具代表性的是上海农科院1958年9月试制的一种振动式深耕犁。该犁适于旱作,耕深达53厘米。县级农科所设计的深耕犁最具代表性的有南汇县竹木深耕犁和奉贤深耕碎土一体犁。南汇竹木深耕犁是由一般步犁改装而成,由绳索牵引机带动,进行深耕作业,不但能深耕还解决了犁行的不稳定问题;奉贤把弃用的双轮双铧犁改制成深翻、碎土联合作业的绳索牵引机。至于各县铁、木业合作社研制的深耕犁则是更多,这些犁的共同特点是耕深达1尺左右,造价低廉、轻便省力。

二、上海地区犁具制造与推广的组织动员

(一)生产过程的动员。1.协同生产。上海承接双铧犁生产任务后,积极协调组织生产,上海重工局根据各区设备和工种优势,要求普陀、榆林两区生产单铧犁;提篮、江宁、静安、长宁、徐汇、蓬莱、芦湾、北四川八个区生产双铧犁,再由各区根据本身生产条件采取下列不同组织方式:(1)以区为单位集中总装配及部件小装,而分散生产零件,采取这样方式的有双铧犁的徐汇、蓬莱,北四川,芦湾等区;(2)以区为单位分两处或三处总装配,而部件小装厂承担全区所需数量,分散生产零件,采取这样方式的有双铧犁的长宁区;(3)一区分四个系统集中总装配和部件小装配,而集中生产全区所需关键性零件,其他零件也分四个系统分散生产,采取这样方式的有单铧犁的普陀区。

以上组织生产方式基本上可分为二类,一类是在区内按部件组织生产,一类是在区内再分成若干系统,按部件分别组织生产。之所以能采用这种方式,是因为各区都有各种工种,可以视为一个全能的生产组织,故有条件承担整台铧犁任务。特别是工厂较集中的普陀区,只需集中解决关键性零件,即可分别承担整台任务。至于总装配,有的区分两三处或三区集中一处,总装配方式的采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场地不足问题,也即是因任务急促而产量过多的原因而引起。由于重工局的统筹动员,到1957年底,上述8个区生产双铧犁总计195,000台,另两区完成60000台单铧犁生产任务,超额完成铧犁生产任务。

2.质量监督。加强质量监督源于上海县“七一”人民公社向农委的报告。在耕作中,发现有的深耕犁的犁柄、犁辕是由既松又脆的树干制作的,生产中出现多起犁柄与犁头接榫处断裂现象。1958年,市农委开始狠抓农具质量,认为:各县、社的农具厂是农具改革和农具制造的基地,对于出厂农具的质量必须认真检查,以保证新农具在生产中发挥应有的效能。随后,农委推出各项产品规格和验收制度,具体措施有三:

第一,提高对农具改革的思想认识并加强教育。某些工人认为农具是一种很粗笨的工具,用不着精雕细刻,生产过程中,就会出现不求品质的现象。农委要求各农具厂党委对工人加强思想教育,认识到农具改革的伟大意义。

第二,专门成立“双铧犁生产检查组”,至江宁、提篮桥、长宁、普陀等4个区及主要核心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3个方面:一是生产准备情况。原材料供应是否及时;图样设计是否准确;机器是否健全等。二是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核心厂与协作厂配合是否周密;各主要厂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返工浪费现象;各主要厂所产半成品是否合乎具体规格。三是检查产品装配、验收、装箱等工作。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全部符合农业部规定的样品规格。在上海市工业生产委员会的监督检查下,上海产双铧犁在上海地区及浙江地区均无退还现象发生。

第三,对供给的原材料也进行严格质量把关。双铧犁是钢质农具,其中犁头部分,如果铸铁质量不高,在深耕过程中极易脆断,这就需要炼出好的铁质。好的铁质需要优质冶炼焦煤。上海市计委紧缩浦江机械厂的生产任务,把犁头的生产集中于上海县马桥农业机械厂。如果出现不合格产品,便于追查源头。正是因为市农委统筹提供优质原材料与供销社的大力配合,生产的新式农具数量和质量都得到有力的保障。

(二)与社会改造相结合。农具改革与农村社会改造是同步进行并有着相互促进作用。集体化为农具改革提供资金、技术的条件,但农具改革也能改造农民传统思想,塑造农民集体意识,巩固农村变革的成果。新中国成立后,即进行社会改造,到1956年,上海农村先后完成了从土改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创建工作。1958年9月,上海县第一个建立了“七一”人民公社,到月底上海郊区的10个县全面实现人民公社化。过去以家庭为单位的手工业者也纷纷成立手工业合作社。与农具有关的铁、木业手工业者分别成立铁业、木业生产合作社等,集体所有制使生产队有了较多公共财产推广新犁具。关于农业合作化与农业机械化的关系问题,毛泽东指出:“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如,推广双铧犁就离不开农业合作社。双铧犁成本昂贵,“单干户”根本无法承担,即使具备资金,用双铧犁服务家庭农场也不经济。只有合作化水平高的农业社、高级社,能够对耕牛、耕地集中管理,制定高水平的生产计划,完成大范围的土地整理和道路整修,同时要求建立专业的农具手队伍进行农具养护,才能最大化发挥其使用价值。

同样,农具改革也能培育集体化的社会意识。作为社会革命的农业合作化和作为技术革命的新式农具、耕作技术改良是解决“有计划地大量增产的要求和小农经济分散私有性质以及农业技术的落后性质之间的矛盾”的有效手段。从国家层面看,双铧犁、电犁等农具推广“能够促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对合作化有“倒逼升级”的作用。在双铧犁推广模范浙江省编纂的《双轮双铧犁》宣传册中,就将“能够促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列为仅次于增产与提高劳动效率的第三条好处。农民在新犁推广中切实看到“现实的利益”:农具改革解决了农业增产问题,提高了耕作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可以分流出部分农社成员有时间发展其他副业。其次,为推广电犁,上海地区选择具有一定农业知识及高小以上文化、政治觉悟高的青年进行以实际操作为主的培训,最后培养出管理干部120人,电工232人,余下是操犁手,共500人。这些技术员都是乡村少数有文化的青年,他们不仅在培训过程中掌握了技术,找到了作为公社主人的归属感,而且还带动更多的亲友爱乡爱社。此外,电犁适用于方正、面广的水田,且至少6—7亩的面积才能发挥出它的最大效益,于是上海农业局动员各生产队开展了大规模的“平整土地”运动,这也倒逼出集体行动。可见,双铧犁和电犁这种半机械化性质农具的推广,不仅将一种新型耕作方式植入农业生产,还通过新农具的使用、集体化的推进,实现了对农民分散劳作的个体意识向集体观念认同上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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