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问题》一文的诞生及理论意义
作者: 易海涛[摘 要]
新中国成立后,中小学毕业生升学就业问题日益凸显。对此,刘少奇结合国内外形势,站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的高度,将其视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部分,通过调查研究和深度思考,给出了自己的理论解释和解决之道。刘少奇对中小学毕业生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在《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问题》一文中有着集中反映。在此基础上,他又不断思考这一问题,形成了一套富有远见的理论解释。这体现了刘少奇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探索精神。因此,无论是这篇文章本身还是他由此展开的理论思考,都有深厚的理论价值和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
[关键词]刘少奇;中小学毕业生;农业生产;劳动;理论意义
[中图分类号] D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2)06-0045-07
1957年,刘少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成了《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问题》(下称《中小学》)一文,在反复修改后于当年4月8日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共1万余字,图文并茂,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阐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事业的突飞猛进,也指出了中小学毕业生升学所存在的客观困难,号召广大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科学对待“劳动”二字,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文章系统总结了青少年的受教育情况,分析了如何对待个人出路与国家建设问题,指出:“从事农业是今后安排中小学毕业生的主要方向,也是他们今后就业的主要途径。”此文发表后引起强烈反响,对中小学毕业生产生了重要影响。刘少奇在此基础上仍不断思考这类问题,提出了“半工半读”“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对国家、社会和当时的青少年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1985年12月出版的《刘少奇选集》完整收录了这篇文章。可见,其在刘少奇的思想谱系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但既有研究对此文的理论意义重视不足,缺乏将其放在刘少奇对党和国家建设的理论思考中的考察。为此,本文以《中小学》一文为线索和研究对象,从刘少奇的理论思考出发,结合当时党和国家所面临的相关问题,对此文的诞生及理论意义进行探讨,以此探究刘少奇对中小学毕业生问题与党和国家发展的理论思考及其历史意义。
一、文本的生成
《中小学》一文发表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对这篇文章的学习和讨论。1957年4月10日,《人民日报》第7版发表5篇相关文章,包括教师、学生及家长等在内的作者,表达了他们对到农村参加劳动的重要意义的理解和认识。随后,安徽、江西、上海、陕西等省市均说明各地升学形势严峻,同时也批判了轻视劳动的思想,并指出学习上述社论和有关文件的重要性。陕西、江西等省还组成“中小学毕业生升学和就业指导委员会”,做好应届中小学毕业生升学就业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安排工作。可见,《中小学》一文在当时的重要影响,这也与刘少奇的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有直接关系。
1957年春,刘少奇率调查组离开北京,沿京广铁路南下调查研究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据调查组成员回忆:“当时反映的问题,突出的主要的是青年这部分。青年始终是社会的晴雨表,社会问题往往集中在青年的身上,所以当时少奇同志主要力量是放在研究青年问题上……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劳动的问题。”2月19日、22日,3月3日、5日,刘少奇先后在河北保定、石家庄,河南郑州、许昌,同中小学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座谈。在此基础上,刘少奇对中小学生的情况有了更进一步了解。对此,刘少奇意识到:“办学情况跟不上人民要求。就是小学生毕业升不了初中,初中毕业生升不了高中。县里有初中就算好的了,乡里还没有初中。大家很有意见。这反映了学生和农民对子女的升学愿望。在郑州、开封,也都反映这个情况。学生座谈会,教员座谈会,对升学问题众口一词。”据调查组成员回忆:“这个问题一直研究到汉口,到了汉口文章基本上出来了。然后到了湖南,作了个报告,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劳动的问题。那时候全场鸦雀无声听报告,讲了之后,大家很赞成。所以这个文章就发回中央,中央也发了,全国就一下子找到了出路,解决了这么多中小学生毕业的出路问题。”虽然事情经过大致如此,但过程却更为复杂。有同行成员回忆,从郑州到武汉,刘少奇“一直在研究着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翻来覆去地说”。3月20—21日,刘少奇在湖南听取党政领导的工作汇报,对中小学生的情况作了进一步调查研究,并于22日同长沙市中学生代表座谈。他在座谈中指出:“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小学毕业生和中学毕业生不可能都升学,有很大一部分要转入生产……今后安排中小学毕业生的主要方向是从事农业。一切下乡的青年学生,应当努力成为中国第一代有文化的新式农民,这个前途是光明的、伟大的。”这是刘少奇在考察途中第一次完整地阐述这一问题,并提出了自己对这一问题较为系统的看法。随后,他对这一看法进一步梳理,并撰写了文章初稿。
3月31日,刘少奇在广州修改、审定《中小学》一文,并致信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请他将此文报中央审定后发表。信中指出:“各地学生和教员以及家长,为了升学问题,情绪都十分紧张。在没有听到认真的解释以前,不少学生准备在不能升学时闹起来,在听到这种解释以后,不少的人也觉得下乡种地是没有前途的,是丢人的。因此,现在十分需要有这样一篇文章。”“现在有不少学校的学生对学校当局进行的所谓劳动教育,大有反感。原因是这种所谓劳动教育是枯燥无味的教条,不能解决学生思想中所存在的实际问题。”这封信对文章的缘起和目的都有明确交代,即廓清社会上对中小学生升学问题的思想迷雾,正确对待升学、劳动教育问题。
总体来看,《中小学》文本的形成过程大致如此。它是基于大量调查研究,经过长时间酝酿形成的理论思考,对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的原因、方法及意义等进行了系统阐释,因此得到了中央高度肯定,也得到了全国各地的热烈响应。在此基础上,刘少奇对这一问题给予了持续思考,进一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论解释。
二、持续的理论思考
刘少奇在南下考察途中既发现了中小学毕业生升学的困难所在,指出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的必要性,同时也强调继续学习的重要性。因此,《中小学》明确指出:“一切在校学生,不论毕业的或不毕业的,不论能升学的或不能升学的,都应当继续努力学习,认真学习……在参加生产以后,也要利用业余时间和农闲时间,继续进行学习……青年人在参加工农业生产以后,决不要停止自己的学习。”与此同时,刘少奇还反复强调要多办学校。1957年4月3日,刘少奇在听取中共广东省委文教部负责人汇报后指出:“办学有几种办法:第一是国家办学,要搞得正规一些;第二是合作办学、集体办学,城乡都可以办,可以叫教育合作社;第三是私人办学,个体办学。”13日,他在同河南省委书记潘复生等谈话时也提出:“可以集体办学。农村合作社自己办学;城市街道、机关、工厂都可以组织起来办学,但不能从工厂、机关开支公家的钱。提倡半工半读,勤工俭学。”由此可见,尽量多办学校以解决中小学毕业生安置问题也是刘少奇的重要考虑。
1957年5月5日,基于刘少奇南下考察的几次谈话整理而成的《提倡勤工俭学开展课余劳动》一文,经他审定后作为《中国青年报》社论发表。文章既讲到了中小学毕业生升学的严峻形势,又指出了国家对中小学生教育的巨大投入和负担;既批判了轻视劳动的错误现象,也表扬了参加劳动的多种好处。同年10月26日,《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明确指出:“城市的中、小学毕业的青年,除了能够在城市升学、就业的以外,应当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下乡上山去参加农业生产,参加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的伟大事业。我国人口百分之八十五在农村,农业如果不发展,工业不可能单独发展。到农村去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和极其光荣的。”这就进一步在政策上肯定了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此同时,中央一再强调要关心参加农业生产的学生的学习。1958年1月31日,《中共中央批转江苏省委关于做好城市下乡学生巩固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对于参加农业生产的学生,除帮助和指导他们积极进行劳动锻炼外,同时还应适当地关心他们的文化学习,解决他们学习上的一些困难。”这其实也是对刘少奇“决不要停止自己的学习”这一指示的贯彻落实。
针对上述问题,刘少奇也在不断思考。1958年5月30日,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题为《我国应有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讲话,结合自己早年在保定半工半读的经历,指出:“我们国家应该有两种主要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工厂农村的劳动制度。一种是现在的全日制的学校教育制度和现在工厂里面、机关里面八小时工作的劳动制度。这是主要的。此外,是不是还可以采用一种制度,跟这种制度相并行,也成为主要制度之一,就是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半工半读的劳动制度。”此后,他多次提出要抓好半工半读。例如,6月14日,在与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等人的谈话时指出:“共青团抓两项工作:一、半工半读;二、把家务劳动组织起来,解放妇女劳动力。”不过由于受到“大跃进”的影响,这一制度当时未得到很好落实。
“大跃进”结束后,中小学毕业生升学安置问题再次凸显。1962年11月7日,国务院农林办在《关于国营农、林、牧、渔场安置家居大中城市精简职工和青年学生汇报会议的报告》中提到:“汇总各地计划,共拟安置一百一十二万人,比原报数字增加了六万人。其中城市精简职工三十三万七千余人,青年学生三十八万二千余人,家属约四十万人。”这份报告中的青年学生安置数约占总数的34.11%,很显然属于重点任务之一。而在这之前,同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原则同意在山区设立半工半读学校给福建省委的批复》中便指出:“中央原则同意你们关于在山区设立半工半读学校的意见。由于目前经验不足,学校工作尚未打下基础,在开始创办的时候,规模不宜过大。”可见,半工半读作为安置青年学生的重要方式再次被提出。1963年7月9日,周恩来在接见参加各大区城市精简职工和青年学生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长会议的代表时指出:“今后十五年内动员城市青年学生下乡参加农业生产,是城乡结合、移风易俗的一件大事。要求各大区、各省、市、自治区都要作长远打算,编制十五年安置规划。”这也证明当时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是大势所趋。不过,刘少奇早在1957年、1958年所指出的学习问题仍然存在。与此同时,城市青年下乡后的巩固工作难度较大。1963年12月20日,《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向中央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下乡参加农业生产,特别是要把他们长期巩固在农村,并非一件容易的事,而是一项相当艰巨的任务。”此外,当时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也比较重。1964年3月31日,教育部临时党组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交《关于克服中小学学生负担过重现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报告》,指出:“近来,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有所发展,有些情况已经相当严重……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对此,刘少奇也在不断思考解决之道。1964年5月14日,刘少奇在听取国务院计委领导小组汇报后提出:“我们这个国家怎样普及教育?按照现在的办法,农民负担不起,国家也负担不起,在目前的制度办法下谈普及教育是行不通的。要提倡勤工俭学,半工半读。只有一种制度不行,必须有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学校制度。”对于刘少奇提出的“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毛泽东也在不同的场合表示赞同。同年6月8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当面肯定了刘少奇“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是“好东西”。
为进一步推进这一制度的落实,1964年夏,刘少奇到北京、天津、山东等地视察时多次论述这一问题。通过视察,他对这一制度的推行又有了进一步认识。1965年3月26日至4月23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半农半读教育会议,刘少奇在会议期间听了汇报。4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关于安置工作会议的报告》提出,要“积极试行半工半读、亦工亦农制度”。这说明“半工半读、亦工亦农”制度尚不够成熟,需要各地在推行过程中进一步总结经验。5月21日,刘少奇在给北京市一○一中学校长王一知关于拟在该校试验半工半读问题的信上批示:“在短时期内半工半读还不可能代替全日制学校。全日制学校大批改为半工半读学校,目前也不适宜。但是作为试点,个别地改制是可以的……半工半读学校同样有一个升学问题。半工半读的小学、中学、大学的课程,都应该衔接,以便毕业后能够升学。”与此同时,刘少奇也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提炼经验。8月2日,他在给中央学制小组的指示中就明确提出:“半工半读,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要扩大试验。”显然,半工半读是一个较为系统的工程,既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但又需要各地积极推进。对此,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也持同样认识。1966年1月8日,周恩来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便明确表示:“发展半工(农)半读教育要谨慎一点,步子稳妥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