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与江苏地区的农民运动(1927—1929)
作者: 陈挥 李明明[摘 要]中国共产党在八七会议上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随即在全国各地发动武装起义。江苏的农民群众也起来响应武装暴动,极大动摇了立足未稳的国民党反动统治。从1927年到1929年,陈云完成了从领导基层的农民暴动,到总揽全省农民运动指导工作的转变和跨越。他在具体工作中,坚持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时从实际出发,对土匪刀会的性质有着清楚的认识,为江苏地区农民运动的发展壮大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陈云;江苏省委;农民运动
[中图分类号] D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2)06-0052-07
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在各大城市对共产党人进行搜捕、屠杀。中国共产党在八七会议上确立了独立领导革命、武装反抗国民党的总方针,针锋相对地和国民党进行斗争是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由于城市地区的“白色恐怖”,中共中央要求“中国共产党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极短期间调最积极,坚强的,革命性稳定的,有斗争经验的同志尽量分配到各主要的省份做农民暴动的组织者”。陈云就是在党中央的这一指示下,返回青浦、松江等地区,发动当地农民举行暴动。1929年9月后,他担负起指导江苏全省农民运动的重任。
一、领导青浦、松江、奉贤农民暴动
1927年9月,中共江苏省委根据党的八七会议精神,动员上海的共产党员到“外县”去发动农民,组织秋收暴动。陈云是主动要求回乡搞农民运动的,据他回忆,省委下达指示后,“我即报名,经过区委康生允许,即与省委王若飞同志商量,派我回青浦练塘去作农民运动”。
(一)小蒸、枫泾地区的农民运动。陈云到青浦县巡视工作时,召开了青浦东乡党员会议,传达了八七会议精神和省委的有关指示。会后,陈云到西乡小蒸、练塘地区,与吴志喜、陆铨生以及在松江枫泾地区进行革命活动的袁世钊、陆龙飞取得了联系。他给当时的农协骨干分析了革命形势,鼓励他们去团结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抗租斗争。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工作,小蒸、练塘地区的几十个村恢复和发展了农会组织,12名骨干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建立了青浦县西乡第一个农村党支部。根据中央精神和江苏省委发展农民运动的计划,青浦县委成立了农民革命军总指挥部,曾在黄埔军校学习过的吴志喜担任总指挥,陈云任政治委员。
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各地农民纷纷起来抗租。地主豪绅则勾结官府进行武装逼租。1928年1月3日,陈云、吴志喜率领农民军,在青浦县小蒸镇西北,伏击大地主汪倾千和练塘镇水警队长一起下乡收租的枪船。5日晚,农民军击毙了汪倾千和另一名下乡武装收租的地主。由于农民军在伏击地主武装收租船时,武器太差而未能成功,陈云和青浦、松江两县的农运干部决定夺取敌人的枪支。他们从一些团防局和自卫团那里缴获三四十支枪,又在塘南一带镇压了7名恶霸地主。接着,他们决定1月21日夜在松江枫泾举行暴动。敌人得到此消息后,提前下乡“进剿”。1月19日,吴志喜、陆龙飞被捕。省委获悉后立即组织力量设法营救,但是时间仓促,未能成功,1月26日,二人英勇就义,小蒸、枫泾暴动遭到严重挫折。
在长江下游地区,物产丰富,百姓生活虽不富足,但也尚可过得去。随着地主剥削加剧,民众即起而反抗,抗租、抗捐风潮此起彼伏。在青浦秋收起义中,青浦东部的农民协会曾向地主们散发一份详细清单,其中包括:二五减租,返还所有地主的押租,将固定地租以实物或现金交纳的决定权还给农民,废除一切欠租、催甲费、特大的租斛。
小蒸、枫泾暴动失败以后,陈云避居嘉善,负责巡视指导松江地区党的工作和农民运动。1928年9月,江苏省委决定把松江地区和浦东地区合并,建立松浦特委,由杭果人为书记,陈云担任组织部长,林钧为宣传部长,严朴、顾桂龙为委员。特委下辖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南汇、川沙、嘉定、崇明、太仓、宝山等十县。不久,陈云随中共淞浦特委机关迁到上海。
(二)庄行农民的武装暴动。1928年12月,在江苏革命运动仍处在低潮的情况下,奉贤县委向淞浦特委提出,要求举行庄行农民的武装暴动,提出“烧毁庄家行”的口号。这时,中共六大已经批判了盲动主义错误,提出党的总任务是争取群众,准备暴动。对奉贤县委的要求,淞浦特委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同意陈云、林钧等多数人的意见,决定“不批准”奉贤县委的要求,并且指出了“烧毁市镇观念的错误”,同时“承认在相当的形势之下,可以缴敌人的枪械”。过了半个月,奉贤县委又重新提出要举行庄行暴动,但不再说烧毁庄行,“只说打庄行镇,缴公安队的械”。淞浦特委经过讨论,同意奉贤县委攻打庄行镇的计划,并决定杭果人、陈云、严朴三人下去指挥。1929年1月21日晚,参加暴动的队伍近80人,分三路攻打庄行镇,缴获14000元和若干枪支,焚烧了地主豪绅的住宅。次日,国民党调集军队前来镇压,暴动失败。时任奉贤县委书记的刘晓后来在回忆此事时说:“我曾经到上海向淞浦特委书记汇报庄行暴动计划。我强调条件都成熟了,陈云则认为:地处敌人的后方,如果搞起来要站住脚是不可能的。为了保证暴动胜利,我要求特委派干部去加强领导,他答允了,但他强调说:‘派人给你是有条件的。你们的力量不见得比人家大,估计暴动以后,你们在那里是站不住脚的。如果形势变化,包括你自己在内,主要干部可要撤回上海,千万不能呆在那里呀!总之保存骨干要紧。’”由此可见,陈云的态度是比较谨慎的,认为庄行暴动的前景并不乐观,需要做不成功的准备。
庄行暴动遭到江苏省委的严厉批评,认为这是“盲动主义的残余”。陈云为中共淞浦特委先后起草致江苏省委《关于奉贤庄行事件之决定和参加经过概况的报告》《关于奉贤庄行斗争的教训的报告》。报告指出:这次斗争是党领导的农民群众反抗地主豪绅、抗租抗债的行动,但暴动有明显的游民无产者的表现。这种大烧大抢足以妨害党在一般群众中的影响和发展,客观上是盲动主义残余的复活。特委认为,决定这次武装斗争是不正确的,必须指出这次斗争中存在的错误,改变党的工作方法及一般同志的观念。
在此之后,陈云、杭果人、林钧“都调出特委,以后特委就不存在了”。淞浦特委所属各县委直接由江苏省委领导。陈云改任江苏省委沪宁路巡视员,在极其艰险的环境下,坚持党的地下斗争。
二、指导江苏全省的农民运动
中共六大以后,为了增加“无产阶级”在党内的比重,工人出身的党员受到特别重视。陈云既是商务印书馆的工人出身,又有丰富的革命工作经历,从而被江苏省委提拔为省委农委书记,成为独当一面负责全省农民运动的领导人。陈云并非是“书房里的指导者”,他亲自组织发动过农民运动,这是相当可贵的经历。尽管党的六大对“左”倾盲动主义进行了批评,但党内“宁左勿右”的风气难以消散。陈云在上任之后给各地的指示中,在传达中央文件精神的同时,尽可能的顾及各县实际情况,使省委的指示能真正起到作用。
(一)重点指导扬州县委的工作。陈云对于江苏农运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他十月初发给扬州、苏州、丹阳等县的指示信中。在10月1日给扬州县委发出的信里,陈云首先批评了扬州县委在报告中提出的乡村自治是统治阶级在农村中的改良主义的现实。他认为,乡村自治实际上是“保护地主阶级在农村的统治,巩固农村中封建的剥削。”因此,“党的策略是加紧反对更压迫农民更剥削农民的乡村自治”。
鉴于扬州的党组织在农村中的工作十分薄弱的情况,广大群众的自发斗争虽然连绵不绝,但是党组织并没有去主动领导这些斗争。陈云认为:“农民是中国无产阶级的最好革命同盟军,革命没有农民参加是不会胜利的,农民群众工作是扬州党面前的绝不应该忽视的工作。”
陈云对扬州县委的指导工作是细致入微的。关于扬州党组织的工作,他明确指出,“党对每个自发斗争,特别是农村自发斗争,只在群众之外散发一些宣传品和组织路线上去找群众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勇敢地跑到群众中去参加斗争,与农民群众一块斗争”。他认为,“天长卫田加漕,和宜陵农民反对征工作路的斗争,纯粹是自发的。天长斗争在富农小地主领导之下,党不能在这些斗争中参加进去夺得斗争的领导是工作上的严重缺点”。
小地主和富农所领导的斗争的出发点是为了自身利益,因此,一旦受到压力,贫农和雇农都有极大风险成为斗争的牺牲品,这是经过无数血腥斗争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因此,陈云要求扬州党组织“必须发动群众深入这一斗争,揭破富农的动摇妥协,促其贫农群众起来反对,同时发动雇农对富农的斗争,农民为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斗争”。他特别强调:“只有使斗争的深入才能使斗争彻底的胜利,毫无疑义,党可以取得斗争的领导。”这是陈云对扬州农民运动情况的精确把握。显然,不经过一番深入调查研究,是不能作出如此精准判断的。
当时正值秋收时期,陈云认为:“秋收斗争是目前党在农村中的最主要工作,扬州农村中已届缴租时期,县委必须加紧秋收斗争的布置,在工作上要很切实地去计划布置那几个区域为斗争中心。”由于农村中群众斗争一开始,一般都会很快走向武装斗争,因此,在实际的斗争中必须扩大党的土地政纲宣传,同时必须向农民指出武装斗争的前途。
争取对革命武装的领导权,是党必须坚持和努力的方向。陈云特别强调:“党在群众斗争发展到武装冲突时,必须坚决的领导农村游击战争……一切农村的自卫军、赤卫队、游击队的组织,必须是群众的,它为广大群众所拥护的,武装队伍必须是农民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斗争中的武装组织,同时武装队伍要随时随地宣传鼓动群众、组织群众,领导群众斗争。这样才是正确的农民武装组织。”
在斗争方式上,陈云认为,农村斗争中党必须注意农民的群众组织的建立,尤其要使党的组织与群众组织划分。“联庄会”虽然是地主阶级领导下的组织,主要目的是压迫农民,但也不是不可以利用。我们必须打入进去或派受过党相当训练的农民同志参加进去,发动农民对地主的一切斗争,在斗争中夺取它的武装,转变为农民自卫的武装。
陈云还批评了扬州县委忽视群众工作的思想。他认为县委报告上提及的斗争失败和没有取得斗争的领导权,不应归咎于党组织的基础薄弱。健全的党组织固然可以更容易地领导群众斗争,但这并不是说没有强健的党组织,就不能做群众工作,这种观念是导致扬州县委工作懈怠、甚至脱离群众的重要思想根源。他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的党必须有广大的群众基础,它必定是领导群众斗争,它必须为广大群众所拥护的,如果党没有群众工作,工作不是向着群众,那一切工作都是空的。”
在强调群众工作的同时,对于实际工作的策略,陈云也发表了真知灼见。他认为:“争取公开活动是非常正确的而必要的工作路线,这一工作路线如果能活泼地运用,一定可以收很大的效果。”应当努力参加反动派所召集的以革命为招牌的群众会议(如果真有群众时),针对国民党的欺骗,扩大党的宣传,使群众在党的影响之下,参加工农群众已有的半封建的群众组织,经过群众组织来发动斗争。
关于武装冲突,陈云也作出符合局势的正确指示。他指出,当前想要从武装冲突走到游击战争还为时过早,但如果遭到敌人的武装压迫则不能回避,要坚决地领导群众起来反抗,只有如此才能向民众证明党的使命和力量。就目前形势而言,群众工作极为缺乏,也没有良好的组织,武装暴动的准备尚显不足。因此,对于县委来说,大力发展群众工作是最要紧的任务,“是不可丝毫疏忽的工作”。
革命斗争并非朝夕之功。陈云鼓励扬州县委,要“发动群众的日常细小斗争,使小的斗争发展到大的斗争,经济的斗争发展到政治的斗争。”不仅如此,还要注重城市工人的斗争与农村斗争配合起来。
(二)重视党的组织建设。恩格斯把无产阶级组织成为独立政党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首要条件,加强党组织建设是革命胜利的保证。在“秋收斗争”的文件中,关于“党的组织问题”,江苏省委曾做出明确指示,要使全党同志了解目前局势和秋收斗争策略,深入群众发动斗争,加强和发展党的组织,健全党的支部,以领导广大工农群众开展土地革命。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党的组织问题却不断暴露,违反组织原则的事件层出不穷。泰兴、如皋的党组织为获得经济利益,土豪劣绅甚至可以交钱入党,欺压民众。为改变这一状况,陈云特别关注党组织的建设问题,努力帮助外县党组织的建立和完善。9月8日,上任之初的陈云在中共江苏省委常委会上汇报了苏州党组织薄弱、群众斗争处于改良状态的情况。会议决定由陈云起草贯彻中央通告的省委通告,另外再起草一封省委致苏州县委的指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