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时间对照表公布
@ 新华社
9 月13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根据决定,从2025 年1 月1 日起,我国将用15 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 周岁延迟到63 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 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 周岁、58 周岁。这是职工法定退休年龄自上世纪50 年代确定后,70 多年来首次进行调整。
除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外,决定将调整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从2030 年起由15 年逐步提高至20 年,每年提高6 个月。在统一实施延迟退休基础上,决定允许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 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也可以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 年。
妇女儿童健康状况75 年来大改善
@ 中国妇女报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新中国75 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显示,75 年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国妇女儿童地位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极大改善。
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加强。自1950 年起,在城乡逐步建立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支撑,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党的十八大以来,妇幼保健服务网络逐步嵌入覆盖14 亿人口的医疗保障网和覆盖城乡的三级医疗保健网。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由1950 年的426 个增加到2022年的3031 个,儿童医院由1983 年的25 个增加到2022 年的151个,我国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妇幼健康高绩效的10 个国家之一。
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持续提高。2023 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产前检查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为94.5%、98.2%、99.95% 和97.0%,分别比1996 年提高29.0 个、14.5 个、39.25 个和16.9 个百分点。2022 年,新生儿访视率、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 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为96.7%、93.3%和94.9%,分别比1996 年提高15.3 个、31.9 个和32.2 个百分点。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大幅提升。2020 年,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80.88 岁,比1981 年提高了11.61 岁。孕产妇死亡率持续降低,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 年的88.8/10万下降至2023 年的15.1/10 万,城市和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2.5/10 万和17.0/10 万,城乡孕产妇死亡率之比由1990 年的1 ∶ 2.2 下降至2023 年的1 ∶ 1.4。全国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1991 年的33.1‰、50.2‰和61.0‰下降至2023 年的2.8‰、4.5‰和6.2‰。
全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58.9%
@ 新华社
9 月10 日发布的《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我国着力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截至2023 年底,全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58.9%,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报告显示,“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0.36 万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53.58 万人次;组织各地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已累计改造172 万户。
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方面,目前全国约90% 的养老机构通过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内设医疗机构等多种方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截至2023 年底,全国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超过8.7 万对,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型机构达7881 家、床位总数约200 万张,分别是2017 年的7.3 倍、2.1 倍、3.2 倍。
老年家庭超四成是空巢
@ 北京日报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等在京发布《空巢老年人精神文化养老与社会参与研究报告》。《报告》数据显示,空巢家庭占老年家庭的比重达44.8%。
《报告》总结我国空巢老年人精神文化养老与社会参与现状,发现空巢老年人具有这些特点:2000年~2020 年,城镇空巢家庭规模增长更快,2020 年农村独居空巢家庭规模比城镇多72 万户;低龄老年人夫妻空巢家庭规模更大,女性、高龄老年人独居空巢比例更高;全国老年家庭空巢化水平呈现东高西低、北高南低的格局;空巢老年人健康状态整体良好,大部分独居空巢老年人没有保姆照料;空巢老年人生活来源以离退休金/ 养老金、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劳动收入为主。
《报告》整理分析北京市空巢老年人深度访谈资料,认为空巢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主要是:亲情陪伴与家庭支持需求、社会交往需求、文化娱乐与休闲需求、老年教育需求、老有所为与社会参与需求、自我价值实现需求、智能陪伴需求、心理关爱与精神慰藉需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