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普法宣传走“新”更走“心”
作者: 范磊
近日,由利津县凤凰城街道凤仪社区妇联自编自导自演的巾帼反诈情景剧《黄金美梦》在利津县老年大学首演成功。居民化身演员,演绎百姓身边事,将反诈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搬上舞台。反诈情景剧在创新形式的同时,也将一些常见诈骗手法和特点进行揭露,切实提升了老年群体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广受群众欢迎。
“我们社区里村转居居民较多,很多人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我们就用情景剧的方式,演绎身边故事,居民们都喜欢看,而且他们还能从中学习到法律知识。”凤仪社区妇联主席薄美惠说。剧目演出可以模拟现实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将这些问题放大在群众面前,并展示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不仅可以增强公众对法律解决问题的认同感,也有助于减少社会中的冲突和矛盾。通过剧目演出,他们将法律知识以更加生动形象的方式传递给居民,使居民更加容易理解和接受。
演出结束后,派出所、检察院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讲法,将故事中的法律知识更清晰地传递给公众,使公众更加轻松地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在利津县凤凰城街道司法所所长李孙娜看来,“与单纯的法律宣传或讲解相比,这种方式的受众面更广,效果也更为显著” 。
除了情景剧,凤仪社区创造了其他喜闻乐见的节目,“凤仪好人之声”就是其中之一。节目通过寻找居民身边的好人、遵法守法模范,以访谈的形式,请居民讲述自己的故事,演绎居民身边事,并将矛盾调解、法律普及、家庭教育、道德规范等知识融入其中。薄美慧把他们做节目的初衷牢牢记在了心里:“你家我家,小区里,楼上楼下,网格里,好人的模样、好人的故事就在我们身边,依法治理融入社区的每一户人家。”
在凤仪社区,薄美慧和社区工作者一起把普法变得既有趣又实用。趁着社区公益市集流行,他们就把公益市集变成了普法宣传的平台,将普法宣传与社区活动相结合,吸引居民参与。在公益市集上,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通过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居民了解法律知识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提高了法治宣传的效果。同时,现场还设有法律咨询,邀请律师现场解答居民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增强了居民与律师的互动性。
此外,凤仪社区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新模式,着力打造“拉呱队”,从居民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小事”入手,致力于解决社区内邻里纠纷、物业纠纷、家庭内部纠纷等,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拉呱小分队”成员们主动走进居民家,为居民打扫卫生,提醒老人注意用气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拉呱队”会定期上门陪着老人唠嗑,同时科普安全常识、法律常识等。凤仪社区的法治宣传,温暖又贴心,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更为利津普法宣传提供了可借鉴的优秀样本。(未署名图片由利津县司法局提供)
(编辑/张媛媛 设计/张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