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秘密成为每个同志的自觉行动”

作者: 邓颖超 赵炜

周恩来纪念馆珍藏着一份写于中国共产党成立61周年之际的文稿,题为《一个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的党员》,共计17页。这份文稿前两页由亲笔书写,因年事已高,后面是她口述、由秘书记录。在文稿开篇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源于严格的组织原则和纪律。1924年初,参加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3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部长。她回忆起当年入党时的场景,虽然没有宣誓环节,但聆听党组织负责人宣读党的守则时,内心十分激动,做好了甘愿为革命牺牲一切的准备。无论时间如何流转,她始终将守则内容铭记于心:“遵守党纲党章,参加党的组织,服从党的分配,定期缴纳党费,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文中,她结合自己在党几十年的经历,用平实、真挚的语言回顾了在与周恩来共同度过的革命岁月中,他们遵守党的保密纪律方面的鲜为人知的往事。

周恩来和邓颖超相识于五四运动中,志同道合的两人在共同的斗争中相识相知,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之后,周恩来为进一步探求救国救民真理,远赴欧洲。邓颖超则先后在北京、天津两地任教,投身于妇女解放运动。他们相隔云山万重,在鸿雁传书中增进了了解、加深了感情。

1921年,周恩来在法国巴黎参与创建旅欧共产党早期组织,成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党员之一。他和邓颖超入党的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建党初期,两人也并未在同一地方工作。但正因为牢记“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①的铁律,他们互相间从未透露有关党的任何事情。直到周恩来回国后,经过党组织的沟通和批准,两人才知道彼此都是共产党员。

周恩来和邓颖超认为:“一定要在任何情况下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党的纪律对于每一个党员来说都绝无例外。”②1925年8月,周恩来和邓颖超结婚。新婚不久,两人就各自投身于繁忙的工作之中。1926年12月,周恩来从广东调到上海,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兼中央军委委员。当时,中共中央驻在上海,仍处于秘密状态。邓颖超则留在广州,对于周恩来筹备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的事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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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邓颖超所写的《一个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的党员》

在之后的革命岁月里,聚少离多成为夫妇俩生活的常态,可两人无论处于什么境地,都严格地遵守党的保密纪律。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反动派疯狂镇压革命,中共中央由汉口暂移武昌办公,周恩来等人立即组织党的机关和党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和隐蔽工作。同时,中共中央果断作出由周恩来担任中共前敌委员会书记。领导发动南昌起义的决定。这次军事行动极其机密。临行前,他与邓颖超握手告别。虽然知道每次分别都可能意味着是最后的见面,但一向严谨的周恩来依旧守口如瓶,对于去哪里、干什么、待多久,都没有讲。而邓颖超也十分默契地从不追问。他们都知道,“在战争年代,军事斗争直接关系到革命的成败。军情瞬息万变,一个军事行动的泄露,就可能使我们遭到重大挫折。所以,保守秘密成为每个同志的自觉行动”③。之后,邓颖超通过国民党当局的报纸才知道,以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共中央前委领导策划了开启中国革命新纪元的南昌起义。

这一时期,中共中央也由武汉秘密迁入上海。之后,由于党组织接连遭到破坏,党员干部不断被捕遇害,形势十分严峻。在敌人统治下的上海从事秘密工作,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来说都是严峻考验。1929年2月6日,周恩来作为主要领导人的秘密工作委员会随之产生。他多次向党员干部强调,在白色恐怖下开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为了更安全地开展工作,周恩来外出严格限制在清晨5点至7点之间和晚上7点之后,扮成商人模样,且很少走大路,总是走弄堂小巷。邓颖超为了外出执行任务和参加会议,常会扮成家庭主妇,提着菜篮子出门。他们还经常需要搬家,少则半个月、多则一个月。邓颖超在多年后回忆起这段岁月时,曾经这样说:“那时,我们真是提着脑袋过日子,出了门就不知当天是不是还能安全回去。”④这样的生活一过就是5年。尽管如此,他们从未放松过警惕,并逐渐摸索出一套地下工作经验,建立了党的组织、秘密交通网和印刷机关。

“他不讲,我不问;我不讲,他也不问”

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后,随着国民党顽固派不断制造反共磨擦事件,中共中央南方局只能秘密地设在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内。这就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即使夫妻之间也不能随意谈论和交流党组织的工作。

皖南事变发生后,周恩来冷静分析局势,一再强调被捕后要坚持不泄露党的机密。他甚至细致地指出:“如问你们是不是共产党员,男同志都承认是共产党员,女同志承认是家属,因为我们是公开的共产党机关。问你们党的组织情况,可以告诉反动派,我们的中央在延安,主席是毛泽东。红岩和曾家岩有一个支部,支委是周恩来、董必武、邓颖超,书记是周恩来。问别的,你们一概不知,可以叫他们去问支部书记、问周恩来、问我!”③在周恩来夫妇的模范带头作用下,南方局的工作人员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贯彻党中央“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十六字方针,使国统区党组织始终保持强大的凝聚力、组织力和战斗力。邓颖超曾经说过,“我们有许多先烈和健在的老同志,为保护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安全,在敌人的法庭上,在严刑的拷打下,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向敌人泄露党的一丝一毫秘密,经受住了对敌斗争的严峻考验”。而告慰前辈和致敬先烈的最好方式就是沿着他们走过的路,坚定地走下去。

周恩来与邓颖超之间有个心照不宣的约定:两人可以在同一地方或机关工作,但不在一个具体部门共事。可能一般人都认为,凡是周恩来的事情,邓颖超应该也会知道。但就像邓颖超在文稿中讲得那样:“我们之间仍是信守纪律,他不讲,我不问;我不讲,他也不问。”在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研制试验过程中,周恩来叮嘱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要注意保守国家秘密,对于相关工程和试验的情况,不能告诉其他任何人,包括家属和亲友。他还特意指出:“邓颖超同志是我的爱人,党的中央委员,这件事同她的工作没有关系,我也没有必要跟她说。”周恩来的身体力行使大家深受教育,有效杜绝了泄密问题,保障了我国第一颗原子弹试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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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秘密成为每个同志的自觉行动”1
位于重庆市红岩村的中共中央南方局暨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旧址

据长期在周恩来夫妇身边工作的秘书赵炜回忆,周恩来一直将机密文件存放在保险柜里,办公室和保险柜的钥匙基本上24小时不离身,平时装在口袋里,睡觉时压在枕头下,出国时才交给邓颖超暂时保管。邓颖超则将两把钥匙放入信封,还特意用订书器把封口订上,等周恩来回国后再“完璧归赵”。邓颖超对此解释说,“党组织经常教导我们:不应该说的事,不要说;不应该问的事,不要问;不应该看的文件,不要看。这是党的利益的需要”。她每次进入周恩来办公室都会先敲门,经允许才进去。在他们的影响下,身边工作人员也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每个人都有分工,凡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不涉足;不该看的文件,不去看;不该知道的事情,不去问。

周恩来曾经这样说:“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会影响一大片。”他和邓颖超不仅严于律己,而且严格要求亲属遵守保密纪律。他们制定的“十条家规”至今仍被奉为家风建设的典范。每当子侄晚辈谈起周恩来夫妇,印象最深刻的都是他们对于纪律的要求和标准。周秉德回忆说,“不该看的不要看,伯伯的办公室,不可以随便进;不该听的不要听,有人来谈工作,孩子们一律回避”⑥

“我肚子里也装着很多话没有说”

周恩来晚年患癌后,身体每况愈下。他在一次交谈中对邓颖超说:“我肚子里还装着很多话没有说。”邓颖超紧紧握了握周恩来的手,回复说:“我肚子里也装着很多话没有说。”两位携手相伴一生的共产党人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相处的50余年时间里,自始至终都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哪怕是在最后的分别时刻,也依旧如初识时那样,默契地、坚定地把不该说的话埋藏在各自心底,做到了始终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正如周恩来曾与晚辈讨论如何选择结婚对象时说的那样,“我所需要的是能一辈子从事革命,能经受起任何艰难险阻和惊涛骇浪的爱人”①。50余年的携手与共,证明了彼此的选择是正确的,更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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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5月,周恩来和邓颖超在西花厅

周恩来在晚年谈论生死问题时指出:“这有什么着急的?共产党员要唯物主义嘛!人生的规律都有这么一天,应该相信规律。”邓颖超也说过:“人总是要死的,但是精神万岁。”历经革命风雨几十年,他们早已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内心牵挂的只有党和人民的利益。1976年1月15日,邓颖超在周恩来追悼会后与身边工作人员、医务工作者和亲属谈话时说到,“在几十年的革命生涯中,恩来始终如一地遵守共产党人的最重要的准则”,“我们要继承他的遗志,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在新的革命路上永远向前进”。

之后,邓颖超不顾年事已高,在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出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她在许多场合反复强调和重申,党的纪律对于执行正确的政治路线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保证,也是使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长期稳定的不可缺少的保证,并根据党的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和自己的亲身体会,谆谆告诫全党:党内纪律执行得好,得到巩固的时候,革命就会顺利发展;如果纪律遭到破坏,革命就会受到损失,以至于失败。在中央纪委任职的3年多时间里,她参与领导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为恢复和端正党纪党风作出巨大努力,真正做到了“继承遗志,永远向前”。

历经多年,这份文稿的字迹已经有些褪色;但重读这份珍贵文稿,其中折射出来的中国共产党人纪律严明的政治本色依旧熠熠生辉。周恩来和邓颖超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树立了光辉典范,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注释:

①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②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颖超文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3页。③ 邓颖超:《一个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的党员》,馆藏档案。④ 金凤:《邓颖超传》,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5页。⑤ 童小鹏:《风雨四十年(第一部)》,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227页。⑥ 周秉德:《我的伯父伯母周恩来邓颖超》,金城出版社2017年版,第347页。⑦ 《环球人物》杂志社编:《红色记忆:领导人后代回忆实录》,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7-28页。

(作者系馆员)

(责编 王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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