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 市民“签收”美好生活

作者: 黄振胜

法治护航 市民“签收”美好生活0

“家里有人没?我过来送快递。”2023年下半年以来,市民江文明显感受到快递件投送的变化,时常收到“送件上门”的电话。同时变化的还有邮政企业对投诉处理结果答复的周期——之前他因快递损坏进行线上投诉,3天就有了处理结果,若在以前要等更久。

这些变化均来自于新版《重庆市邮政条例》的实施。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立管用之法、实用之法、好用之法,规范快递市场秩序,畅通快递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我市邮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23年5月底,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邮政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后的《重庆市邮政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新版条例涵盖了推动邮政业数字化发展,促进跨境寄递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邮政业绿色发展,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内容。明确市级和区县政府承担邮政领域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职责,并在总则中要求市、区县政府持续优化快递服务营商环境。

条例明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快培育邮政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按照规定探索无人机、无人车等运载工具的场景应用,推动邮政业数字化发展。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智能化水平。

条例提出充分保障和维护快递小哥等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企业应当依法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同时,针对企业用工实际需求,增加支持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意外人身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额外保障,支持快递灵活用工人员以个人身份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等鼓励性条款。

条例还从寄递安全、投诉回应等方面进行了更细致的规范。针对未经收件人同意就将快递包裹放在“快递驿站”的情况,条例明确,企业改变快件投递服务约定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违反此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邮政用户投诉问题,条例规定,邮政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用户投诉电话。用户向邮政企业投诉后7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对邮政企业投诉处理和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邮政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无人受理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

修改后的条例将为山城人民创造更便利的生活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声音】

新版《重庆市邮政条例》贴近实际、与时俱进,就拿“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条款”来说,新增了“应当建立邮件快件进出境协作机制,推动进出境邮件快件便捷通关”等内容,对重庆邮政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推动力,可以更好地服务社会需求。在百姓普遍比较关心的邮件投递方面,我们全力建设最全最快的实物寄递网,特快邮件按要求实行电话预约投递,同时开展“交邮合作”“交供合作”,打通了农产品进城的“最初一公里”和快递进村的“最后一公里”。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周新峰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