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监督 让“宠”爱依法有度
作者: 张士横
2023年6月1日,《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对文明养犬进行了详细规范。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根据市委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自2023年12月19日开始,对我市贯彻实施《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犬只伤人及犬吠扰民、携犬出户不系绳等不规范饲养行为、犬只粪便清理管理工作情况;全市犬只免疫、登记管理情况;流浪犬只捕捉、收容留检情况;全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情况;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等。
执法检查组分成3个小组,检查区县的实施情况。同时,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社区居民文明养犬意识显著提升,遛狗一般都自觉牵绳、主动收拾犬只粪便。同时,物业人员积极宣传文明遛狗,主动化解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纠纷,并建立小区犬只管理台账。”璧山区人大代表,璧泉街道大岚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向雯介绍。
“目前,人们对犬只识别芯片的认可度不高,对爱犬植入芯片存有疑虑和担心,主动给犬只登记和上证的居民比较少。”渝北区瑞派·名望兴永动物医院负责人潘利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犬只主人主动登记和植入芯片的意愿。
在白市驿旺汪家园宠物中心,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宠物中心流浪犬只收容环境,与旺汪家园宠物中心负责人陈明才深入交流。
“作为民间公益机构,我们力量有限。希望政府牵头并吸纳更多民间力量,在政策上倾斜,推动实现常态化收容管理。”陈明才表示。
成事之道,贵在力行,重在履事。
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肯定了成绩,分析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为推动犬只管理工作落实落细提供监督保障。
按照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市政府相关情况汇报,以及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的补充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总结执法检查情况并对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提出要求;后续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将执法检查报告提请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梳理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并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声音】
《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刚过半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启动执法检查,开创了重庆地方性法规实施的先例,在全国也属少有。
从日常生活经验看,不文明养犬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立法就是要根除这些危害和潜在风险。
制定法规只是对公众需求和愿望的静态表达,要想真正让规矩规则落地见效,还必须做好“后半篇”文章。
只有政府监管到位、养犬者自律、社会各界参与,制定的条例才能切实成为老百姓的“护身符”,这也是各方协同共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局面的生动实践。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 张志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