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告破 罚没款超65万元
刚报名的健身房、早教班,几个星期后就人去楼空?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联合打击职业闭店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艺术伞”“木艺艺术”两家艺术培训机构涉嫌职业闭店被查处。这也是北京办成的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据了解,2家闭店企业及3家涉案背债中介机构、2名闭店人被立案调查,罚没款合计65.58万元。
北京超莱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四川顺立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创企未来(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中介机构为经营不善的教培机构“艺术伞”(北京小蕃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提供闭店服务。上述中介机构通过招募“背债人”贾某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递交虚假登记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艺术伞”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另一案例中,韩某(个人)为经营不善的教育培训机构“木艺艺术”(北京木翼创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闭店服务,通过招募张某作为“挂名”法人、股东,递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木艺艺术”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对2家闭店企业及3家涉案背债中介机构、2名闭店人立案调查,查处虚假登记、协助虚假登记等违法行为,罚没款合计65.58万元,依法对两起涉嫌职业闭店的多个主体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同步撤销了“艺术伞”“木艺艺术”虚假变更登记事项,将闭店链条中韩某、张某、贾某等9名自然人认定为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自虚假经营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经营主体登记,办成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以来,“职业闭店人”参与预付式经营企业闭店逃债、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职业闭店人”一般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寻找目标企业,评估企业负债情况,按照负债总额收取一定比例佣金,以私下协商、秘密协议等方式操作,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变更、减资、破产清算等程序,帮助面临经营困境的预付式经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职业闭店人”通常会在闭店前,以店庆等名义组织促销吸引消费者预付费用。“职业闭店人”主导的闭店行为导致员工薪资被拖欠、消费者预付费用无法退还,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冲击了社会信用体系,给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
“职业闭店人”之所以屡屡得手,一方面在于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现实体会,办卡前商家笑脸相迎,闭店后却大踢皮球,根本没有人来承担责任。而考虑到时间和金钱成本,多数人也会放弃起诉,最终“自认倒霉”。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新鲜事物,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职业闭店人”的身份及行为性质还存在一些模糊空间。好在,相关规范已经箭在弦上,最高法今年6月发布相关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将清算义务人和帮助逃债人纳入责任主体的范畴。立法日趋完善、司法积极回应,才能让“职业闭店人”再无空子可钻。
按照“坚决打击职业闭店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要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统筹推进预付费治理工作,在公安等部门支持下,通过健全事前风险预警、事中部门联动、事后打击惩戒的工作机制,形成对闭店企业、“职业闭店人”、背债中介、背债人群体全链条高压打击,着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不健康的“预付式消费”,往小了说会损害消费者权益,往大了看,将直接影响这一商业模式在大家心中的信誉,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极为不利。严防“职业闭店”,不能仅靠消费者的小心谨慎,关键还是要加强全流程监管,尤其要在资金流管理方面发力。目前,很多城市采取“公证提存”的方案,即消费者的预付款不再直接进入商家账户,而是先存入公证处设立的银行专项提存账户进行监管,如果后续消费者与商家产生纠纷,剩余款项将“一键止付”。事前防范、精准打击,种种监管创新也为预付经济良性发展开了个好头。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提示预付式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依法、合规发行预付卡;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退还没有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时,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或留存消费凭据,约定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做到科学理性消费,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来源:人民日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