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党组织领导的抗日反顽斗争

作者: 左双文

【摘 要】抗日战争时期,中共福建党组织在日军进攻与国民党顽固派不断“搜剿”的情况下,始终坚持抗日斗争和保持南方革命战略支点的工作,在与国民党顽固派的长期斗争中,尽可能保护了群众利益,保存了革命的基础力量。在此过程中,也总结积累了较为丰富、系统的斗争经验,基本实现了中共中央和南方局在福建等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作目标。

【关键词】福建抗战;中共福建党组织;抗日反顽;南方革命战略支点

【中图分类号】K26;D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5)01-0005-15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攻占厦门,并一度攻陷福州及闽江口的福清、长乐、连江,但占领福州的时间不长,与寇祸更深的广东、广西及江西比较,福建主要属于国民党统治区。福建党组织所处的环境,与粤、桂有相似之处,但又有自身的一些特点。中共福建党组织在日军进攻与国民党顽固派不断“搜剿”和袭扰的情况下,不畏艰难,坚持斗争,始终坚持抗日斗争和保持南方革命战略支点的工作,中共游击部队予日寇以有力打击,与国民党顽军反复拉锯周旋,尽可能保护了群众利益,保存了革命的基础力量。在此过程中,也总结积累了较为丰富、系统的斗争经验,基本实现了中共中央和南方局在福建等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作目标,得到了上级党组织的充分肯定。关于战时中共福建党组织的活动情况及其历史功绩,学术界尤其是福建的学者自1980年代以来做了比较多的研究,发表了一系列有价值的成果。本文不揣冒昧,拟从抗战时期情况比较近似的南方几省的视角,对中共福建党组织领导的抗日反顽斗争及其特点再略作考察。

一、抗战初期红军游击队编入新四军与地方党组织的改组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福建部分地区是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共党组织和群众基础较好的区域。主力红军出发长征后,留在当地的党组织和游击队顽强坚持了艰难困苦的三年游击战争。到抗战初期,福建保留下来的党组织有:中共闽赣省委领导的闽北、闽中、闽东、闽东北4个特委(下属2个中心县委、10个县委、1个中心区委);中共闽粤边区特委领导的4个县委、16个区委;闽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的8个县委及县军政委、60个区委;中共闽东特委领导的4个中心县委、14个县委、1个中心区委;中共闽中特委领导的2个县委、1个工委,共计1个边区省委、8个特委及军政委、6个中心县委、38个县委及县军政委、2个中心区委、76个区委及1个工委。这是抗战初期中共党组织在福建的基本情况。这一点,与中共广东党组织在内战后期除个别区县外几乎完全中断,到1936年才逐步恢复重建的情况有很大的区别。

抗战初期,福建党组织领导的武装力量主要有:闽赣省军区直属的闽北独立师和军区下属4个军分区的10支地方游击队;中共闽粤边特委领导的中国人民抗日红军闽南第三支队;闽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闽西南抗日讨蒋军第一纵队(下辖3个支队)、第二纵队(下辖3个支队)及汀瑞游击队和各县独立营、游击大队;中共闽东特委领导的中国人民红军闽东独立师(下辖4个纵队)及各中心县委、县委的独立营或游击队;中共闽中特委领导的中华人民抗日救国义勇军第七路军第一联队。这样的基础,也与两广的情况有很大不同,也才有实力在抗战初期集中相当大的力量编入新四军,成为抗战的主力部队。抗战后,广东的敌后游击战争几乎是白手起家,逐渐发展壮大。广西的游击战争则基本上是在1944年豫湘桂战役之后才开始兴起。

抗战全面爆发后,中央要求各地在保存与巩固革命武装、保障中共的绝对领导下,可与国民党的附近驻军或地方政权进行谈判,改变番号与编制,以取得合法地位,但必须严防对方瓦解与消灭游击武装的阴谋诡计与包围袭击。遵照中共中央指示,福建地方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开始与国民党当局接洽实现第二次国共合作和红军改编的问题。在闽南地区,1937年6月26日,中共闽粤边特委所属武装中国人民抗日红军闽南第三支队(红三团)与国民党粤系驻漳州第一五七师黄涛部,达成了双方停战合作抗日的政治协议。按照国民党第一五七师的命令,该支队离开游击根据地,集中开往平和县小溪镇进行整编,经点编后番号改为闽粤边保安独立大队,以何鸣为大队长,卢胜为副大队长,吴金为政训员,全队士兵565人,干部42人。七七事变后,第一五七师又命令该部队于7月13日从平和小溪镇开抵漳浦县城,集中驻扎于孔庙。在行进途中,支队负责人何鸣丧失警惕,一意孤行,对南委提出的队伍“要住在基点内,不能到平原去”的指示,拒不执行,负责传达的南委特派员姚铎竟然不坚持南委的正确意见就走了。何鸣对漳浦地下党两次提供的第一五七师将袭击部队的情报也置之不理,并对卢胜等其他负责干部隐瞒此事。7月16日,该部在漳浦体育场被国民党不费一枪一弹全部缴械,共被缴长枪315支,短枪228支,冲锋枪30余支,轻机枪3挺,自动步枪3支,500多名指战员被监禁。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由张云逸、叶剑英、博古等多次与国民党中央交涉,要求责令余汉谋发还人枪,经过近半年的反复据理力争,国民党方面才发还了300多支枪。

在闽西地区,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张鼎丞公开表达了实行国共携手合作、共同抗日的诚意,并决定由军政委员会宣传部部长邓子恢和军政委员会委员谢育才作为中共方面的谈判代表。1937年7月10日,邓子恢、谢育才同国民党闽西驻军代表、第一五七师四六九旅旅长练惕生等举行正式谈判,国民党方面原则上接受了中共方面提出的停止敌对行动、供应红军经费、释放政治犯、不准收回土地、共产党公开活动等条件,并于7月29日达成协议。根据谈判协议,闽西红军游击队红一、三、五、七支队及各县游击队共1200人,于1937年8月20日前后分别在龙岩县白沙、平和县芦溪两处集中,番号为“汀漳师管区闽西人民抗日义勇军第一支队”,由谢育才任支队长,罗忠毅任参谋长。改编之后,从8月到11月初,国民党方面发给经费28100元,军衣1200套(部分为旧衣)。

1937年10月9日到15日,张鼎丞、邓子恢、方方等人在龙岩县白沙乡主持召开了闽粤赣边区党的临时代表会议。会议在分析当前抗战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闽粤赣边党组织为保卫漳厦、潮汕,保卫“南中国”每一寸土地抗战到底的战斗任务;要巩固红军,使之成为“南中国抗战的支柱”,武装民众为抗战的后备军;要将过去的游击区建设成为“抗日巩固根据地”;要加强中共的领导,在斗争中吸收大批工农分子及进步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入党。根据中共中央决定,撤销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成立中共闽粤赣边省委员会,张鼎丞、邓子恢、谭震林、方方、谢育才5人为常委,张鼎丞为书记,方方为组织部部长,邓子恢为宣传部部长,谭震林为军事部部长。省委下辖闽粤边、韩江、赣南3个特委。省委的宣言提出四点意见:1.普遍武装民众,释放政治犯,实现地方民主政治,实行减租减税,救济失业,安定教职员生活,以组织千百万民众到抗战阵线上来;2.坚决扑灭汉奸活动,分化、争取、消灭汉奸部队,断绝日寇的内应,并应以广大民众武装维持后方治安;3.忠实采纳中共劝告,实现国共两党在闽粤赣的亲密合作,补充各党各派参战部队弹药及必要武装等,使能发挥其抗战力量,对参战各部队经费,要一律平等,过去歧视与限制闽西红军给养的错误做法,应该立即纠正,并将其经费发清;4.准许参战部队的补充,划定地区由各方去动员征兵,并应坚决执行政府保障抗日战士家属的命令,严处摧残抗日战士家属的坏分子。

在闽北,中共闽赣省委黄道、曾镜冰等与中央取得联系,于10月份与国民党江西地方当局达成合作抗战协议。在闽东,中共闽东特委负责人叶飞、范式人、阮英平等人于12月份与国民党福建地方当局达成合作抗战协议。

1937年10月2日,中共中央同国民党达成协议,将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留在南方江西、福建、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安徽8省15个游击区的大部分红军和游击队(除琼崖游击区外),合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1937年12月25日,新四军军部在汉口成立,由叶挺为军长,项英为副军长。1938年1月6日,新四军军部移至南昌。1月28日,谭震林从军部接受命令返回闽粤赣边省委驻地龙岩白土,正式宣布将闽西、闽粤边、闽赣边和闽中地区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第二支队,由张鼎丞任支队司令员,谭震林任副司令员,罗忠毅任参谋长,王集成任政治部主任,邓子恢任新四军军部政治部副主任,队伍很快扩充至2700多人。1938年2月上旬,闽粤边的闽南人民抗日义勇军第三支队和闽赣边的汀瑞游击支队奉命相继开赴龙岩白土,同闽西人民抗日义勇军会合,统一整编为新四军第二支队第三、第四两个团。第三团团长黄火星、副团长邱金声,全团1400余人;第四团团长卢胜、副团长周桂生,全团1300余人。3月1日,新四军第二支队,在张鼎丞、邓子恢、谭震林率领下,从白土整装出发,浩浩荡荡开赴苏皖抗日前线。

在此前的1938年2月14日,新四军第三支队六团1300多名指战员在叶飞率领下,告别闽东的父老乡亲,从棠口出发,踏上了北上抗日的征途。至此,福建共5000多名游击健儿整编为新四军,占当时新四军总数将近一半。

关于部队开拔后地方党组织的设置问题,在1937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建议南方10个游击区成立10个特委,大的区域将来成立省委。据此,同年12月23日长江局会议决定“东南地方党不称省委应称特委”。1938年2月20日,闽粤赣边省委在龙岩县白土镇召开省委扩大会议,会议根据长江局的决定,将中共闽粤赣边省委改称为中共闽西南潮梅特委,直属长江局领导。同时改选了领导成员,由方方、谢育才、李碧山、范乐春、魏金水5人为特委常委,方方任书记,谢育才任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李碧山任宣传部部长,范乐春任妇女部部长,伍洪祥任青年部部长。特委下辖潮汕、梅县、漳州、泉州、汀瑞等5个中心县委,分别由李平、伍洪祥、何浚、吴广、刘国兴任书记。

闽赣省委改称闽浙赣特委,由曾镜冰任书记,汪林兴任组织部部长,王助任宣传部部长兼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主任,孙克骥任统战部部长,俞雅鹿任职工部部长,左丰美任青年部部长,徐莲娇任妇女部部长。黄道调任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宣传部部长兼新四军驻南昌办事处主任。闽浙赣特委下辖邵(武)光(泽)顺(阳)、建(瓯)松(溪)政(和)、上饶及金(溪)资(溪)贵(溪)等4个中心县委和邵武、光泽、顺昌、建阳、政和、松溪、建瓯、崇安、铅山、上饶、广丰、资溪、贵溪等13个县委。

在闽东地区,中共闽东特委书记由范式人接替叶飞担任,并兼任特委组织部部长,王助任宣传部部长兼统战部部长,江涛任工运部部长。特委下辖宁德、政(和)寿(宁)庆(元)2个中心县委和宁德、周墩、福安、政(和)屏(南)等4个县委。

二、“独立自主靠山扎”:为保持南方革命战略支点而斗争

1937年8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南方各游击区域工作的指示》指出,南方各游击区要实现“保存与扩大革命的支持点的目的”。9月初,中共湘鄂赣边区游击队傅秋涛部在与国民党武汉行营的谈判中,接受了国民党方面派军需主任、副官主任等到部队去的条件。9月10日,林伯渠致电毛泽东报告此一情况,毛泽东立即电告林伯渠及正在赴武汉途中的董必武叫停这次谈判。“董老到鄂后,坚持下列原则:(一)部队包办,国民党不得插一人。(二)一定防区,此防区背山地,有险可守,不与国民党军队及民团混杂,不争住人地方。(三)一定的足够的饷款。(四)对鄂豫皖边区,谈判原则同上。”9月14日,张闻天、毛泽东又致电博古、叶剑英、周恩来并告林伯渠、董必武、朱德、彭德怀、任弼时,通报上述情况,并再次强调:“国民党不得插进一个人来;”“驻地依靠有险可守之山地,严防暗袭及破坏,不要求驻大地方。”这实际上就很明确地包含了“独立自主”“靠山驻扎”的意思。10月1日,中共中央再次发出指示,强调了“南方各游击区,是今后南方革命运动的战略支点,这些战略支点是十年血战的结果,应该十分重视他们”。在与国民党当局谈判交涉的过程中,要保持应有的警惕,要在保证游击区党组织和群众安全和基本权益的前提下,才到相关地点集中和不受干涉的参与对日作战。这时任湘鄂赣边区抗日游击第三纵队司令的江渭清回忆,他正准备下山到通城与国民党代表谈判前,接到了董必武派政治交通员带给他的秘密指示,就是简简单单的七个字“独立自主靠山扎”。几天之后到武汉行营与何成濬谈判,董必武已先一步到了何成濬的办公室为江渭清撑腰壮胆。由上可见,毛泽东、张闻天代表中央给林伯渠、董必武等的电报中,已经明确提出了这一指导思想,很有可能是董必武等在派员赴各游击区传达这个指示时又将之做了简化归纳。

自游击队主力整编为新四军第二、第三支队北上抗日后,中共福建地方组织大致分成两大系统,一是闽浙赣边区的中共闽浙赣特委,二是闽粤赣边区的中共闽西南潮梅特委。在闽浙赣,国共合作初期,部队下山,中共的领导机关公开,一些干部警惕性有所放松,留恋城镇。国民党当局也以合作为名,竭力诱骗中共的领导机关下山进城,以使之失去山区的依托,便于监控与伺机消灭。在这种新的形势面前,党组织面临着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共的领导机关应建立在乡村还是城市?中共的组织应当逐步公开还是保持秘密?中共的斗争方式是以非法的武装斗争为主还是以合法的群众斗争为主?

在此重要转折关头,中共中央提出“独立自主靠山扎”的方针,为福建地方党组织指明了方向。新四军在下山集结整编时,陈毅等领导人认为“部队要大部出动,但要留枪、留人,留干部,象割韭菜一样留根,并要留下一些比较强的负责同志在那里”。按照这一精神,陈毅在南昌对时任闽浙赣特委书记曾镜冰指出:“新四军部队走后,根据地留下的武装不多,力量不够,这倒不要紧,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们大开门,我们能到南昌、吉安、大庾溜溜达达,而忘记了他们是敌人,以为一般的都是朋友了,没有区别,就没有警惕。如果将来来一个突然事变,这国共‘合作’就变了‘活捉’。……因此当时最可靠的是不要离开山,到城里去玩玩是可以的,但是要出一只脚,留一只脚,有事时那一只就缩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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