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1949年民盟的路线转变与内部分歧

作者: 吴昕璇

【摘 要】在抗战后期至解放战争期间,民盟的路线转变有一个较长过程,并非召开一次中央全会就能实现的。在民盟被迫解散前,南方总支部率先转向革命,并试图推动总部转变路线,但没有成功。在总部解散后,作为唯一幸存且组织完整、公开活动的总支部成为民盟复建总部、转变路线的组织基础。民盟一届三中全会转变了路线,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但未能实现内部意见的完全统一,仍有盟员在某些问题上坚持中间路线的主张,不过他们的意见在革命的大潮中逐渐被边缘化了。

【关键词】民盟;南方总支部;中共;中间路线;民主革命;统一战线

【中图分类号】K26;D2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2)03-0087-13

1947年11月6日,民盟在国民党政府的压力下,被迫发表公告宣布解散组织。经此打击,民盟非但没有消沉,反而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复建总部、转变路线、继续斗争,从此“‘一面倒’,倒在新民主主义方面”。随后民盟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发布的“五一号召”,并参加了新政协,直到现在仍然作为重要的民主党派之一活跃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对于民盟的此次路线转变,学界已有许多研究成果。但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对民盟南方总支部在其中所起的作用重视不够;二是对盟内党派(如救国会和第三党)存在的不同态度缺乏深度分析;三是对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后盟内仍然存在的路线分歧关注不够。本文拟利用搜集的史料,重新梳理民盟路线转变的来龙去脉,以期对上述问题作一解答。

一、民盟南方总支部与民盟路线转变之关系

民盟于1941年在重庆成立,内部由“三党三派”组成。由于活动受到国民党当局的阻挠,民盟派遣梁漱溟前往香港创办机关报《光明报》,宣告组织的成立,并公开民盟的政治主张。依托香港的特殊政治环境以及内外错综的党派关系,对民盟南方组织的早期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特殊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民盟南方组织又在日后推动民盟路线转变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南方总支部的组织背景和人事基础

抗日战争时期,民盟就在筹建它的南方(或东南)组织。民盟南方总支部是在梁漱溟筹建的桂林核心小组、东南总支部筹委会和李章达筹建的韶关核心小组、东南干部会议的基础上于1946年1月1日在香港正式成立的。那时抗日战争结束不久,各党派在华南、香港投入力量作重新布局。中共与第三党、救国会在实践中产生的合作关系,也反映到民盟南方总支部里来。

从组织上来看,民盟南方总支部前后有20余位委员,其中多数是第三党和救国会的盟员,如彭泽民、丘哲、李伯球、李章达、萨空了等;还有许多共产党员也交叉其间,如杨逸棠、郭翘然、胡愈之、张铁生、沈志远、狄超白、黄药眠、胡一声、周匡人等,他们有的是以救国会或第三党的面貌在盟内出现的,有的则不是。它的发展与中共的支持也是分不开的。1946年3月,中共广东区党委曾要求各下级组织支持民盟的工作,“把进步的士绅及有社会地位的各界人士、我党的同情分子,大量组织到民盟中去,通过民盟去团结广大的中间群众”。在具体工作上,中共也对民盟给予帮助。如第三党要办它的机关报《人民报》,便去找非第三党的盟员黄药眠当主笔,还想获得中共的帮助。而广东区党委统战部部长连贯也表示一定帮忙。在宣传上,南方总支部成立初期,并没有机关刊物,后来虽先后有《民主星期刊》(广州、南方版)以及《光明报》,但是由于出版周期较长并且不能按时出版,所以它的许多文件和谈话,都由中共运营的《华商报》来代为发表。承担《华商报》印刷发行的有利印务公司与新民主出版社,同时也负责《光明报》的出版发行。担任《光明报》主编的民盟南方总支部宣传主任黄药眠,也是中共党员。在民盟南方总支部里,中共、第三党、救国会这几种力量之间有着错综的关系。

中共从统一战线策略出发,对民盟南方总支部及其主要构成(救国会和第三党)有一个分析,认为救国会是一个“小资产阶级的政治集团”,在抗日运动高潮时出现,但在全面抗战爆发后已经“无形地陷于瓦解了”。救国会的大部分干部及主要群众都加入了共产党,上层分子(如李章达、陈汝棠等)也以个人身份和中共保持联系,所以它自身“已经不是一个什么有组织的力量”。虽然救国会是中共“在民盟里面较为可靠的朋友”,但其中还有些“上层小资产阶级和自由资产阶级的右翼分子”存在。而第三党的“主要基础是在广东”,成分“主要是上层小资产阶级”,又“容纳了许多中小地主及官僚政客”,与“统治阶级保持千丝万缕的关系”,因而是一个“内容复杂,并带着浓厚投机性的政治集团”,是许多地方中共“上层统战工作上的主要对手”。基于这样的认识,广东区党委对民盟南方总支部有两方面的政策:一方面是帮助民盟扩大组织,并利用民盟作招牌开展活动,“尽量让民盟出头领导,由我们从下面去支持”,“让民盟去冲锋以打开局面”;另一方面是逐步改变民盟的组织成分和政治倾向,要“派遣不少干部到民盟里面去”。对第三党,中共则要求努力争取“它的下层群众及上层个别进步分子,帮助与鼓励他们继续进步,提高并紧靠我们”。民盟港九支部的冯裕芳也主张大力扩展组织,吸收新鲜血液以“改变盟员结构”。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稀释中间路线思想在当地组织中的影响。

综上,民盟南方总支部的组织背景相对特殊,使其在此后推动民盟路线转变的过程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并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民盟解散前,南方总支部就已逐渐抛弃中间路线,并试图推动总部实现路线转变,但是没有成功。第二,在民盟面临解散危机时,南方总支部对当局宣布民盟为非法的命令以及总部发表的解散公告予以抵制,宣布保持组织,继续奋斗。第三,在民盟解散后,南方总支部率先对内部的中间路线思想进行批判,并成为民盟复建总部的组织基础。

(二)南方总支部推动民盟转变路线的努力及其失败

民盟一届二中全会前,南方总支部召开扩大会议讨论政治形势时就对“民主阵营”提出颇多批评(或者说检讨),认为它“只知空口抗议呼吁”,而对国内外反动派的阴谋“未能及时予以充分的估计和揭发”,因而“忽略了主动出击的机会”。他们认为张家口被国民党军占领实际标志着“经由和平协商达到民主政治的道路”已遭破坏,接下来起决定作用的是武装斗争,因此“整个民主阵营必须坚强团结以应付即将到来之残酷局面”。随后在《光明报》上刊登了对民盟一届二中全会的建议,其中就提到即便民盟以后还不放弃调解工作,也要“坚持本身的立场和前提条件”,而不能被动地、无条件地“做中间的调人”。南方总支部的沈志远来到上海后,曾与总部的李相符(中共党员)在章伯钧家里举行的一次集会上表达不满,情绪激动并开口骂人,以至于范朴斋说他们“幼稚作风大可愤”。民盟二中全会一方面做出了一些调整,如明确内战的责任在国民党、提出恢复和谈的三项前提条件、决定取消党派盟员、设立政治计划委员会、希望广泛联络民主力量等,但另一方面又重申政协的立场和精神,坚持和平、合法、公开的原则。实际上,此时民盟并未完全违背中共的主张。因为中共此时虽然已经实质上确定“打倒美蒋”的方针,但是并不拒绝同国民党谈判,也没有抛弃政协的精神。直到1947年6月中共还仍然坚持“政协路线(或精神)”,“斗争口号的提高,停战条件的改变,要适时但也不要频繁,其作用要在能动员广大群众接受此口号并为此口号奋斗”。所以民盟此时从旧政协的五项决议前进到要求“从新召开政治协商”,以“修改与补充”既有的决议,这已经是一个进步了。

然而国民党当局并不以破坏政协决议、单方面召开“制宪国大”而满足。1947年7月,当局颁布“总动员令”,进一步扩大内战,并在自己的统治范围内肃清“共党”。7月9日,彭泽民代表民盟南方总支部发表谈话,指出“今后再去向蒋氏呼吁和平民主将是徒然之事”,号召“以人民的总动员来反对独裁派的总动员”。同时,其下属港九支部也发表谈话,认为当局此举是“自绝于民族自绝于人民”,代表全港侨胞以及全国人民对于这种“乱命”誓死拒绝、一致反对。后来董显光将此作为民盟“煽动叛乱,违反法令”的罪证,加上民盟总部领导人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从未予以纠正”,因此要求民盟总部为此负责。据梁漱溟的说法,民盟总部曾“出而纠正”。也有材料说当时民盟总部对南方总支部“函电交驰,加以‘指示’”,只不过都没有什么效果。当时民盟常委周鲸文在香港办《时代批评》杂志,刊发长文《论中国多数人的政治路线》,继续宣传中间路线。而与之针锋相对的,《光明报》则连续刊登邓初民的讲演辞和文章,公开宣传中共是民盟“肩并肩的兄弟”“手牵手的朋友”,要大家不要反对中共,也不要站在中立的立场,而应该同中共合作。南方总支部进而于1947年8月17日致函民盟总部,提出关于斗争策略的建议:为以防万一,应及早在海外建立言论机关;除上层领袖外,所有盟员立即转入地下;尤其是要求民盟的工作“不能限于公开合法”,而应该“加强上层与下层、公开与秘密的工作的配合”,“着重组织群众进行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斗争”。但是总部没有采纳这些建议,复函强调应继续保持“争取和平合法公开之地位”,并且“明知其无效,我们也不能放松”。即便如此,在胡愈之(中共党员)的领导下,9月召开的马来亚民盟代表大会发表对外宣言,要求彻底清算国民党反动派,认为“民主势力与反动势力是无法以合作方式建设新中国的”。他还指出,中国民主派的任务已不再是“商谈请愿”了,也不应再要求“恢复政协路线与实现4项诺言”,而应该“根本推翻法西斯的独裁统治,建立民主派的联合政府”。胡愈之等人的主张未获得民盟总部的认可。张澜致函他们表示“仍持政协路线与精神”,“坚持民主方式争取民主之原则,继续奋斗”。对总部迟迟不愿转变路线,南方总支部“屡向总部表示不满”。总部与南方总支部的争论,被范朴斋视为“此辈在海外之人极幼稚躁妄”。

可见,南方总支部推动民盟中央转变路线的努力在这一阶段没有成功,但它在行动上表现出越来越大的独立性,以至于张澜在宣布盟员暂停活动的决定时称“外埠之民盟支部或致不遵守渠之指令”。这表明他对南方总支部与总部间的意见对立是心知肚明的。梁漱溟称此时民盟“意见不能一致”且“伏有内部分裂的危机”,所指可能就是此事。南方总支部于1947年10月29日、11月9日先后发表两篇郑重声明,表示:即便总部被封锁,南方总支部也不会停止斗争;总部发表解散宣言绝非出于自己的意志,南方总支部决心继续奋斗。当时就有人估计:“民盟今后可能以香港为其新的中心”。国民党当局对此也相当重视,认为“民盟在东南亚洲拥有广大之支部……此等支部可能继续活动,如此则政府将采取‘外交或其他’步骤以制止之”。

(三)南方总支部是民盟复建总部与转变路线的组织基础

在南方总支部里,也有一些下层的进步分子认为民盟已经没有前途,“大多感于本盟不能满足其革命要求,组织随之无形涣散”。在总部发表解散宣言以后,民盟港九支部就在南方总支部的领导下继续开展活动。他们连续召开支部扩大会议,检讨盟务,广泛听取盟员的意见与批评,一方面由支部领导人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面也指出由于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造成上下级关系脱节,使得支部更加困难的情况。最后提出《本盟工作总方针的建议》,包括奋斗目标(重新解释“独立、民主、和平”,赋予其反帝、革命、不妥协的色彩)、组织性质(走向严密健全的政党化组织)、阶级立场(代表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肃清改良主义与中间派的政治路线(建立新的革命各阶层各党派的爱国民主联合战线)、斗争策略(放弃公开、合法、和平的方针)、加强组织(民主集中制、健全基层组织、民盟本位、健全干部政策)等六个部分。从结果来看,这些建议多被随后召开的民盟一届三中全会所接纳。

在民盟一届三中全会上,南方总支部的地位得到了加强。沈钧儒在开幕式上表示:“同志们的提案,一致要求实行民主集中制。这点非常重要。”会议通过了关于今后组织工作的计划,要求采取“群众性的革命性的组织路线”,加强战斗性和纪律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全体服从组织;并特别规定“中常委如不是法定人数,各常委得与各处会正副主任开联席会议代行其职务,如有重大问题不能解决者,应召开中央执行委员会解决之”。这样就改变了过去中央全会闭会期间、常委又不能齐聚时由少数党派领袖协商决定民盟大政方针的局面。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人事安排:在主席张澜不在的情况下,由沈钧儒、章伯钧二人以常委名义领导全局,两人同时还分别担任财务委员会主任和组织委员会主任,周新民代理秘书处主任(原为张东荪,由黄炎培代理),沈志远代理宣传委员会主任(原为罗隆基)、黄药眠为副主任,冯裕芳代理国内关系委员会主任(原为梁漱溟,后为朱蕴山)、李伯球为副主任,萨空了代理国外关系委员会主任(原为张君劢,后由罗隆基代理)。由于在南方总支部的组织基础上重建了总部,其发布文件可以同时用“中央的名义发出”。后来《光明报》复刊为民盟总部机关报,主编陆诒在宣传委员会沈志远、黄药眠的领导下工作。他们三人均在达德学院任教。为便于开展工作,达德学院教务长陈此生特意将他们的课安排在同一天,如此上完课他们又能在一间宿舍里撰写文章、进行编辑工作和商量组稿事宜。当时达德学院内的民盟组织经过整顿,已经确立了中共的领导权,并成为各民主党派求同存异、合作共事的一个典范。

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后,南方总支部的一些领导人不但担任了总部的一些处会的领导职务,而且通过出席常委与各处会正副主任的联席会议,取得了中央核心决策参与权。当时就有人评论说:“如果说今天的‘民盟’是救国会与第三党的天下也不为过,其他的小派系对于‘民盟’的工作方针与决策,是没有过问的力量的。”黄药眠也表示:“这时民主同盟内部结构的转变,为未来的民主同盟中央建立了基础。”中共认为,在此会之后虽然民盟中常委11人中“右派分子居多数,左派分子仅占两个”,但“其总部及各地区的实际领导权已逐渐转移到进步分子手里”。在此基础上,民盟才得以确立人民民主革命的政治路线:“彻底推翻整个国民党反动集团的统治”;“彻底驱逐美帝国主义出中国”;“彻底铲除这一反动统治的经济基础”,“实行耕者有其田”;“寻找革命的友军,并和他们保持亲密的团结和合作”。总之,民盟此次路线转变与南方总支部的推动是分不开的。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