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人参神话

作者: 杜君立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参自古都被视为一种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但从营养学角度来说,人参的主要成分与胡萝卜并没有太大不同。

人参作为一种药材,最早始于春秋战国时期,自秦汉以后的历代医书,对人参的药用功能都有提及。明代李时珍编纂的《本草纲目》作为一部传统中药材大全,其中对人参的记载更是留下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声称“人参治男妇一切虚症”,无论是发热自汗、眩晕头痛,还是痎疾、滑泻久病等,均有神奇疗效。此外还特别指出,“参渐长成者,根如人形,有神,故谓之人参、神草”。

说到底,人参的神奇与其说是来自疗效,不如说是因为外形。中国自古就有“以形补形”的传统,比如核桃补脑、山药壮阳,等等。人参的外形犹如人偶,被古人视为自然造化之奇迹,先是倍觉珍贵,继而就变成崇拜的神圣之物。《西游记》第二十四回“万寿山大仙留故友,五庄观行者窃人参”,其中写到一棵神奇的人参果树,这棵树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方得成熟。人参果具有延年益寿的神奇功效,“闻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

人都求富贵,但富贵之后,又会觉得人生苦短,因此,长生不死就成为每个富贵之人的最大追求,从皇帝到乡村地主,都不能免俗。在传统社会,大多数人都是自给自足的农民,只有极少数富人才有高消费的能力,而人参就满足了这种难得的消费。

某些商品想要有一个好价钱,必须先有一个神奇的故事,人参就是如此。有了返老还童甚至永生不死的好故事,人参自然而然便从普通中药中脱颖而出,成为百药之王。

百药之王

人参虽然很早就被作为药材使用,但在明朝以前,也只是一种普通药材,甚至被视为和大枣一样的干果。如苏轼在给朋友的信中说:“万一有南来便人,为致人参、干枣数斤,朝夕所须也。”从这句话就可以得知,人参和干枣一样以斤来论,应该不是多么金贵的东西。

直到明朝嘉靖年间(1522—1566),人参仍算不得是特殊的奢侈品,一斤人参只要白银一钱五分,约合一百五十文钱。万历年间(1573—1620),每斤人参的价格上涨至三两白银左右。人参价格上涨的原因,主要是供应突然减少。

自古以来,太行山一带一直是人参的主要产地,尤其是上党参最为著名。除过上党参,南京人参也颇受青睐。明朝晚期,民间经济极其繁荣,陕商、晋商和徽商等民间商帮纷纷兴起。随着社会对人参的消费需求加剧,上党参和南京参很快就告罄,人们只好舍近求远,购买辽东参。《本草纲目》中说:“上党,今潞州也。民以人参为地方害,不复采取。今所用者皆是辽参。”

清代文人的《人参考》中写道:“明季,沁州、高丽、邯郸、百济、泽州、箕州、并州、幽州、妫州、易州、平州并产焉,而上党山谷者为最。上党今潞州太行紫团山,又出紫团参。”“紫团参”是上党参中的上品。《梦溪笔谈》记载:王安石患病,有人以紫团参向他行贿,王安石拒收——“平生无紫团参,亦活到今日。”

根据《人参考》记载,辽参主要产于凤凰城和宁古塔。相对于太行山,东北气候寒冷,人迹罕至,采参成本要高得多。“其产地则曰凤凰城,土人采取甚早,又有船厂,去凤凰城三四千里,稍坚实,六七月可采,又宁古塔,地处极北,去船厂又三五千里,地极厚,天极寒,深秋冰雪载道,采以八九月,其体坚实少糙而多熟。”

明朝末期,辽东战事不断,先是对日的壬辰战争,接着是长达数十年的明清战争。受战争影响,辽东参的供应时断时续,再加上居于市场垄断地位,来自辽东的人参价格持续上涨。至崇祯时(1628—1644),每斤辽东人参价格已经涨到十六两白银。

辽东一直是建州女真的根据地,明初设辽东都指挥使司统辖,但后来明廷逐渐失去对辽东的控制。成化元年(1465年),东宁卫军民在东北挖掘人参时,遭到建州女真的攻击。万历十五年(1587年),努尔哈赤在辽东称王,建立国政,形成对明朝事实上的独立。

努尔哈赤野心勃勃,一心想恢复女真民族的荣光,要重建大金王朝,这自然需要大量资金。辽东别无所产,“不产五谷,不产布帛”,只有人参。于是,人参便成为努尔哈赤最重要的原始资本来源。

在这一时期,明朝与女真的人参贸易数额极大。从万历十一年(1583年)七月到次年三月,八个月时间里,明朝与海西女真人的边境贸易二十六次,购买人参一千七百多斤。万历十一年至万历十二年,明朝政府为购买人参花费白银三万两。相比政府,大量人参被民间消费。依靠人参贸易,女真八旗每年获利达百万两之巨,有时高达二百五十万两,是以“富强已非一日”。

正如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所说,万历时期的明朝已经走向衰落,政府财政捉襟见肘。面对日益空虚的国库,明廷一度关闭边境贸易,此举不仅打击了女真的人参暴利,也进一步激化了民族仇恨,尤其是建州女真囤积居奇的十多万斤人参全部烂掉,损失极其惨重。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让明朝开放人参边贸,女真各部落甚至提出“愿以儿子为质”。

明朝与女真之间的矛盾在某种意义上也演变为一场人参的贸易战。虽然双方纠葛不断,但主动权始终掌握在女真手中,他们在人参贸易中获得稳定的出超。

人参贸易带来的丰厚利润让努尔哈赤迅速崛起。据汉学家狄宇宙估计,仅人参贸易一项,可能就让明朝从日本和新大陆进口的白银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流入满洲地区。除了经济上的影响,人参贸易也从客观上改变了满洲女真原本原始、分散的社会组织形态,帮助努尔哈赤完成了对女真部落的整合,从而形成政治新势力。对努尔哈赤来说,他之所以要将人参纳入内部管理,主要也是因为它关乎政治权力的等级制度,而不仅仅是经济利益。

随着时间的推移,占据辽东人参宝地的建州女真财大气粗,羽翼丰满,迅速崛起为一支对抗明朝的军事力量,不断挑起边衅。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击败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统一了松花江流域和长白山以北的诸部,将整个东北纳入以建州女真为主的八旗制度统治之下。一个后金王朝正式在辽东建立。三年后,即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后金军在萨尔浒之战中击败明军,象征着这个人参帝国的正式登场。

明天启六年(1626年),努尔哈赤死于宁远,其子皇太极继承汗位后,远征高丽——因为高丽参与辽参有竞争关系——至此终于独占了人参资源。天启七年(1627年),明朝平辽总兵毛文龙所部军队在辽东采参时,被女真八旗军当场杀死一百余人,三名千总被俘。数年后,后金改国号为“大清”,踏上了得陇望蜀、问鼎中原的征途。

参票与刨夫

明思宗崇祯十四年,清世祖顺治元年,即公元1644年,女真八旗进入北京,中国迎来了又一次改朝换代,清朝一统天下。东北(满洲)作为大清的“龙兴之地”,各种历史附会之说甚嚣尘上,其中自然少不了辽参这种神奇之物。一时之间,人参被广泛视为“王气”的具现——“自辽阳以东,山林中皆有之,盖地气所钟,岂偶然哉。”

回顾清朝的创业史,就会发现清朝几乎与辽参同时崛起,辽参在成就了清朝的同时,清朝也成就了辽参不可撼动的王者地位。《人参考》中说:“我朝独重辽参,实乃神草,王气所重,味胜力洪,他皆不及。”

对清朝来说,人参堪称立国之本,是女真八旗起家的最大本钱。自从努尔哈赤称王起,人参便成为爱新觉罗家族的私产,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采参。在某种程度上,努尔哈赤通过垄断人参而垄断满洲的所有资源。

实际上,整个东北边疆,在皇帝眼里都属于私人产业。满洲女真以区区二百万人,利用明末乱局巧取天下,建立清朝,这就像是中了头彩的暴发户,信心犹是不足,将满洲老家视为最后的退路,因此大建柳条边,严禁向关外移民。

清朝立国之后,吸纳大量明朝降臣,官僚体系逐渐完善,对人参采办的管理也走向正规化和制度化。顺治十四年(1657年),“打牲乌拉制”正式出台,并在满洲设立了主管机构“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根据这项规定,除了皇家,八旗王公也享有采参的特权,即“分山采参制,彼此不得越境”。除过这些皇亲国戚,严厉禁止一切私人采参行为,尤其是对翻越柳条边进入满洲的汉人采参者严加提防。皇帝诏令中特别强调:“采参处如遇汉人,一概缉捕。”

采参被收拢为官方直接采办后,只有各旗拥有自由采参权,八旗王公名下都有各自的分包山头,他们可以自行采参。但是,分包山头极其有限,各旗竞相采参,寅吃卯粮,很快就无参可采。最后,皇家内务府彻底垄断了采参权,人参的价格也随之一飞冲天、水涨船高,打牲乌拉总管也变成炙手可热的肥差。至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打牲乌拉总管从当初的六品官职已经升至正三品。

康乾时期,清廷借鉴盐政惯例,也对人参实行“参票”制度,即通过招商的方式,吸引民间自由商人参与进来,这其实就是“特许经营”。这种办法打破了以前由满洲兵采参的低效与腐败,内务府只需控制参票,就可以控制人参市场。民间商人向官方购买参票——采参许可证,就可以成为堂而皇之的“皇商”,就能合法进山采参,此举极大地刺激了采参者的积极性,使得人参的市场供应量大幅提升。

雍正八年(1730年),民间商人范氏父子通过参票承包采参,连续十三年,每年雇佣采参者多达三万余人,所采人参堆积如山,获利极其丰厚,成为有名的“皇商”。

乾隆皇帝上台之后,发现人参暴利不断流向民间,遂停止了皇商经营,不再发放参票。乾隆参照打牲乌拉制和参票制,在内务府下设立了一个新机构,叫作“官参局”,由官参局负责人参的采办经营。官参局并不进行具体的采参活动,而是通过发放参票的形式招募采参者,领票的人叫作“揽头”,挖参者叫作“刨夫”。揽头其实就是包工头,他带领一群刨夫进山采参,必须完成官方指定的采参任务。

野生人参主要生长在深山老林的背阴处,尤其是在高寒地带的松树林里,这些地方基本都是野兽横行的无人区。刨夫是极其危险的职业,进山之后常常连道路都没有,随身能带的补给和装备极其有限,一旦遇险受困,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靠自己。

当时有很多民间传说,大都是说一位刨夫入山采参,结果迷了路,转来转去走不出森林,时间一天天过去,随身携带的粮食吃光之后,眼看要葬身荒野,幸好遇到神人相救,才回到人间。还有的传说是美女救英雄。这些传说都很美好,但现实中根本没有神仙。采参人在原始森林中,就像蚂蚁一样,很容易迷失方向;一旦迷路,或者遭遇狼虫虎豹,就凶多吉少,甚至就连尸骨也留不下来。

揽头领了参票,先交够官参,其余的人参才属于自己和刨夫的报酬。要想获利,就必须尽可能地多采参,采得越多,留给自己的越多。这种官采刨夫制只追求短期利益。为完成任务和获利,官吏压榨揽头,揽头压榨刨夫,人参生态遭到破坏,刨夫采不到人参,只能逃亡。后来,官参局改向刨夫直接发放参票,一位刨夫可领一张参票,每挖十六两人参,十两上交官参局,其余六两归刨夫所有。每位刨夫都有基本任务,完不成任务就要受罚,为此刨夫必须有担保人,刨夫只好向酿酒商求助,因此担保资格证被称为“烧锅票”。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全年放出参票六千多张,每张票收官参六两(之前收十两),最终得收三万六千余两。当年的参价,一两人参四十两银,足足比康熙时期高了十倍,内务府的人参利润达一百四十四万两白银。通过这种手段,乾隆不仅实现了对人参开采的源头垄断,而且还控制了整个人参市场。

在自然野生状态下,人参生长周期极其漫长,但要采的话却来得很快,大量刨夫跋山涉水,四处寻觅,可以将不同年份的人参采挖一空。人参常年不开花,生命力顽强,但繁殖和生长缓慢。在短期内,人参属于不可再生资源,这让之后的人参产量越来越少。到了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内务府放出五千张参票,只有两千多张得到认领。从乾隆九年(1744年)到咸丰二年(1852年)的百余年间,参票发行量从九千张锐减至七百三十五张,缩水百分之九十以上。乾隆末期,参源地爆发大规模森林火灾,几乎整个采参业都毁于一旦,刨夫和烧锅大都破产。此后,采参业已经大不如前。但随着人参产量锐减,市场价格则节节拔高。

按照蒋竹山《人参帝国》一书中的统计数据:明万历十二年(1584年),人参的价格为每斤三两白银;到嘉庆十二年(1807年),人参的价格已经变成每斤二千二百四十两白银。二者对比,两百多年的时间里,人参价格竟然暴涨了七百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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