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伯恩案:美国环境侵权诉讼的困境与反思

作者: 王徐美慧

20世纪60年代初,为了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美国马萨诸塞州小镇沃伯恩(Woburn)清理出部分沼泽地修建工业园区,吸引了众多皮革厂和化工厂前来入驻。尽管政府颁布了排污禁令,但悲剧还是发生了——沃伯恩东部形成了“癌症集群”。这也催生了美国环境侵权诉讼史上的重要案件:1982年的安德森等人诉克瑞欧瓦克公司等案(Anne Anderson, et al.v. Cryovac, Inc., et al.),因为发生于沃伯恩市,还被称为沃伯恩案。该案件是首个运用多学科交叉证据链证明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之间的因果关联的案件,还推动了《超级基金法案》的修订,强化了企业的举证责任,有力地促进了美国环境保护规则由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的转型。

12例儿童白血病病症

安妮·安德森(Anne Anderson)一家于1965年搬迁到沃伯恩市东部的橘子街。前一年11月,该市新钻凿的地下水井G号井作为市政供水投入使用,安德森夫妇搬进新家时就觉得水气味奇怪,但并未放在心上。两年后,H号井也开始供水,井水同样有浓重异味,居民投诉从未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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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伯恩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以北20公里处,风景秀丽,当前以制造业、服务业等为支柱。

1972年1月,安妮年仅3岁半的儿子发烧无力,身体瘀青。起初家人觉得这是病毒性感冒,但最终被医生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蹊跷的是,安妮发现她所居住社区不断出现同样的病例。安妮认为:当地空气一直不错,而水质频频被居民投诉,她强烈怀疑这是导致孩童患上白血病的元凶。

1979年5月,G号井和H号井被州环保署勒令关闭。1979年9月10日,安妮看到了《沃伯恩每日时报》头版发布的重磅信息:G号井和H号井附近水域发现致癌物,且井水中含有三氯乙烯。

这无疑为安妮的猜想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截至1979年,沃伯恩东部这个小小的区域已出现了12例儿童白血病病症,其中6例集中在安妮所在的街区,形成了医学上罕见的“癌症集群”(Cancer Cluster)。这一发现引起哈佛大学一位统计学教授的关注,在受害者家庭在内的数百名志愿者的帮助下,他经过调查后得出结论:饮用这两口井水的孩子更易患血癌。

三氯乙烯与血癌的因果论证

安妮等人的维权案件由年轻律师扬·施利希特曼(Jan Schlictmann)代理。施利希特曼拿到了一份报告,由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及马萨诸塞州公共卫生署于1981年1月联合发布,指出沃伯恩东部血癌发病率比预期至少高出7倍,而作为当地居民主要水源的G号井和H号井含有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污染物。报告也强调,污染物来源未知,与患者发病的因果关系不确定。

另一位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律师安东尼·罗伊斯曼也加入进来,共同出资,代理此案。

合作初期非常愉快,初步锁定克瑞欧瓦克公司和莱利皮革厂为可能的污染源,而这两家公司又分别为格雷斯(W R. Grace)和贝翠丝(Beatrice Foods)的子公司。为了印证猜想,施利希特曼实地走访,发现格雷斯公司日常经营必用品就是三氯乙烯,另经环保署检测,莱利皮革厂的生产用井中三氯乙烯浓度是市政水井的4倍,至于两者是否污染了市政水井的井水则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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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5月,施利希特曼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格雷斯和贝翠丝的子公司排放的化学品造成了地下水污染。然而,提交起诉书后,罗伊斯曼认为仅论证三氯乙烯与血癌的因果关系就需投入30万美元,风险过大且胜负难料,便于1984年全面终止合作。

如今,这艘承载着多个受害家庭希望的小船,只剩施利希特曼一个对抗巨浪的舵手了。还好整个律所风雨同舟,不仅将其他案件的报酬全部投入此案,还将合伙人个人财产抵押筹款,用以组建专家团队和支付调查费用。施利希特曼从医学、地质学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证明井水中的污染物导致白血病,另一方面则证明污染物来源于两家工厂。为了更好地证明因果关系,原告决定主要从三氯乙烯着手寻求突破。

为此施利希特曼高薪聘请神经、心脏、免疫、病理、生化、毒理等多个领域顶尖专家,为原告的所有家庭成员进行全方位科学检查和健康分析。例如,哈佛大学免疫学家罗伯特·柯尔温1984年为上述人员抽血进行淋巴细胞计数检测,并与未接触污染井水的血液样本进行科学对比试验,发现全部原告居民体内均存在免疫系统正在抵抗致癌物的状态,而患血癌则表明人体抵抗失败。多领域专家证明了,长期饮用或接触被三氯乙烯污染的井水的数十位原告,各项体检指标呈现出惊人的相似性,包括神情郁郁、反应迟钝、病痛缠身等。不仅如此,受害者普遍出现的皮疹症状和浴后灼烧感也找到了原因:三氯乙烯具有挥发性,可通过直接饮用、呼吸道吸入有机物蒸汽、皮肤吸收有机物分子三种方式危害人体,而在洗热水浴时,密闭环境中气化的三氯乙烯浓度成倍增长,通过后两种方式侵蚀人体,导致中毒。

至于污染物的来源,原告团队从两个方向发力,其一是公司内部知情人士的书面证词,其二是地质勘探报告。格雷斯工厂的工人罗福在本地居住,他的家人也出现了上述症状,而且不少同事相继因病离世,他向施利希特曼说明工厂将装有化学溶剂的废料桶埋入地下或倒入渗坑。另外,地质学家在凿井的基础上测算研究地下水流动路径和污染程度;工程师配合锁定工厂的废物处理可能的泄漏点;调查员探访被告工厂前雇员的身体状况和相关经历,尽可能搜集有利线索。他们还将信息同步给美国环境保护署(USEPA),试图争取政府介入调查。

800万美元的“屈辱”和解

事实上,格雷斯和贝翠丝两家公司对排放污染物一事心知肚明。格雷斯公司是美国化工巨头,三氯乙烯是其生产经营中的必备清洗剂原料,用来清洗机器上的油脂。贝翠丝公司为美国食品巨头,其子公司莱利皮革厂隐瞒了一份1983年公司授权的水文地质调研报告,该报告表明工厂直接排放了含有三氯乙烯的废水,这些废水通过地下水流入G号井和H号井。 为了隐瞒不利证据,他们紧急清理污染物,销毁使用记录,并对原告取证百般阻挠。被告还利用自身财力雄厚的优势,在开庭前采用拖延战术,试图逼迫原告妥协。

贝翠丝方代理律师杰洛姆·法切尔曾出价100万美元寻求和解,被拒后建议法官将庭审分为两部分,要求原告先证明井水污染源,再证明三氯乙烯直接导致血癌,并想方设法阻挠受害者家属出庭陈述。在正式开庭审理前,他再次以800万美元的价码寻求和解,再次被拒绝。案件主审法官斯金纳虽未渎职,却区别对待诉讼双方。他与法切尔为哈佛大学法学院同窗,在案件过程中处处偏袒,而对施利希特曼多方为难。

1986年,沃伯恩案开庭审理。被告提出可能存在其他致病因素,如日常接触物质、饮食生活习惯、个人体质、家族遗传等,最终法官认定原告举证不足以使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成立。庭审结束后,陪审团认定贝翠丝公司无罪,格雷斯公司应对污染侵权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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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3日,马萨诸塞州沃伯恩,马萨诸塞州参议员爱德华·马基(左)对安妮·安德森(中)表示支持,在美国环境保护署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宣布禁用三氯乙烯的提案。安妮的儿子于1981年死于白血病。

此时,格雷斯公司以800万美元寻求和解,施利希特曼无奈地接受了。之所以接受这个“屈辱”的和解,一是因果关系很难证明,原告方并无绝对把握,二是原告方已近山穷水尽,案件耗费甚巨,很难再支撑到下一轮庭审。而被告方也有自己的考量,继续诉讼败诉风险很高,一旦失败还会面临其他受害者接连提起诉讼。及时和解或许可以模糊处理、扭转形象,避免一直处于舆论漩涡之中。

深沉的代价与反思

施利希特曼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一直向美国环保署同步信息并申请介入调查,也曾配合环保署进行现场勘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环保署将沃伯恩市污染事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沃伯恩地下水在环保署管理的超级基金国家优先清单(National Priorities List, NPL)(一份全国污染场地清单,清单根据民众反馈和技术评估进行新增、排序,并将治理完毕的场地移除)中位列39。环保署于1985年开展了针对两家公司的实地勘察,最终裁定格雷斯公司和贝翠丝共同承担污染责任,需支付巨额的污染治理和修复费用。

正义虽最终得以实现,但追求正义的人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施利希特曼从800万美元和解金额中获得的提成仅能覆盖前期调查费用,自身不仅一无所得,还沦落到了破产境地,此后再也没有从事过法律工作。

沃伯恩案揭示了美国环境侵权诉讼的困境,但它引发了我们对环境侵权诉讼的深刻反思——如何在惩戒污染企业的同时,又能有效降低维权成本,比如,原告可以争取环保公益组织的支持,依托其专业团队开展诉讼;还可将线索和证据实时同步给相关政府机构,争取后者的介入,依靠行政力量对污染企业形成强大压力。

(责编: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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