棣花春色(外一篇)
作者: 张清华大约是2016年初春,我有幸与诗人欧阳江河一道,参加在陕西商洛举办的一个文学论坛,便想可以顺道去造访一下闻名已久的贾平凹故乡。天遂人愿,会议之外,另有一个小型笔会,刚好是在平凹的故乡举办,于是一伙人便来到了传说中的棣花镇。
车子从长安出发,穿越秦岭巍峨起伏的大山,景象真是壮观。满山遍野中,红的是桃花,黄的是连翘,白的是梨花,还有那些星星点点、已有些残败的杏花。山间的绿意则隐隐约约,深浅不一,正所谓草色遥看近却无。关键是,这些景致覆盖在雄伟的秦岭之上,这大山,气势磅礴,不比寻常之地。
当年读一位叫骆耕野的陕西诗人的诗《车过秦岭》,就印象深刻。那是20世纪80年代之初,别说高铁,连正规的绿皮车都是难得一坐的。车子经过宝成铁路,在秦岭的深沟大壑、崇山峻岭中穿越,在白昼与黑夜交集的隧道群经过时,作者产生了类似历史动荡转换的强烈幻感,遂以此设喻,将现实与历史剪接连缀起来,确乎令人感到震撼。
秦岭乃是中国南北地理的分界线。“终南阴岭秀,积雪浮云端”。唐诗中的秦岭,已让人刻骨铭心,如今身临其境,从高速公路穿越,就更不一样了。火车上的视野虽然高阔,但那么多的隧洞,给了乘车者黑夜与白昼如梦境般交替的幻觉,仍不如这从地表蚂蚁般地爬过来得更刺激,更清楚和明了。
一路无话,大约两个小时的车程,我们来到了两座大山之间的山坳里。北面是秦岭,南面是大巴山,这里就是古老的商州了。我猜想,《诗经》里的“周南”,大约就是此地吧。周之南地,应该是夫子心中的首善之处了,周天子的后花园,必是风情万种,既厚德载物,又有至纯人情。所以开篇即是“周南”的《关雎》篇,以男女爱情来暗示美好良善的民风民情。也难怪平凹在他的“商州系列”中,讲了那么多匪夷所思的故事,凭吊和礼赞了那么多淳朴的世道人心。《商州初录》中的那位郎中,因为一匹狼的“报恩”,而悟到自己亦曾造孽人间。他先是救治了一匹狼的疮伤,而这畜物竟衔了一枚孩童的银项圈前来谢恩,这狼自然属于知恩图报,但在郎中看来,必然是间接地伤害了一个无辜的性命。所以,他自责间,便从那山崖上跳了下去。
这样的故事,哪里还有呢,除了商州?
终于来到了棣花镇。“棠棣之华,鄂不韡韡”,未知这棣花镇与《诗经·小雅》中的那首《常棣》有没有什么渊源关系。这棠棣花,据诗家讲,说的是兄弟情宜,据说为周公宴请兄弟时所作。诗写得情真意切,表达也很质朴。不管它有没有关系,都和这里的古风很匹配。
棣花彼时尚没有开,我甚至始终也没有见到那花的样子,它大概只是在语言和想象中招摇着。一路想打听,却又忘记了。
说话间便来到了平凹的故乡。原觉得那一带不过穷乡僻壤,山沟沟的样子,哪想到,却是草木丰茂,生气葳蕤,已然和秦岭之北全然不同了。才是三月天气,已经非常温暖宜人,山间绿意盎然,溪水潺潺,一派南国景致了。
关键是那房子,建得漂亮,形制还显古朴,有些异域味道,至少与中原内地的风格大有出入,主要是屋脊和翘檐之上有更多象征祥瑞的装饰之物,简直龙飞凤舞。颜色也与关中不同,从长安至中原内地,形制多灰黑色,纹饰也都遵循一定的等级规制,轻易不敢有什么龙凤之类。而这里的建筑,则一律呈土黄和赭石色,色调更暖,也更显豪华漂亮。家居的房舍,能够建得如此华美,堪比岭南的庙宇,真是少见,让我们一行人开眼了。
进到平凹旧居的院里,看到房舍已然变身成了一个小型的文学馆。厢房里陈列着平凹创作自起步时到现在的作品、所用过的实物、家居的桌椅板凳和衣饰穿着,还有各个时期的照片。正房则似乎闭着门,大家没能进去,但仰头看那房子,建得委实漂亮和气派。
彼时,院子里正有一群人围着一位先生聊天。先生看上去六十上下,生得器宇不凡,花白头发更显风度不俗。一问才知,是平凹先生的胞弟,刚刚从政府退休,他在给参观者义务解说,介绍一些家里的情况。我便也挤过来,想搭个讪,跟着别人称呼“二哥”,说咱们家的房子真是好看,这是新盖的吗?他回答说,是在旧制上重建的,修旧如旧。我说,完全是按照旧制吗?他说,当然。我便感叹说,那咱们家从前也算是殷实人家了。未料,他答道,甚么殷实人家,咱们是大户人家嘛。
倒让我觉得有些尴尬了。把人家显赫的祖上给说低了,遂表示了歉意,人家也就笑了。
这时,有人又指给我们看,说,看啊,这叫开门见山,平凹家这院落很讲究,在一个坐北朝南的坡面上,而且在正门的前方,又另开了一个略朝东南方向的竹门,朝向着那座郁郁葱葱的山。此山看上去,形同一个笔架,一问才知,原来就叫笔架山。看来贾家注定是要出文人的,人家开门见笔架山,文气扑面而来,不出能行么。
那棣花镇上,还有很多景致没法不说。记得一行人从平凹的旧居出来,先是看了镇子的街景,那镇子的建筑也真是奇了,一条“宋金街”分成了两个世界,一边是大宋,一边是大金,大宋的房子就像我们适才所见,与平凹旧居相似;而大金那边,则是更显装饰繁复,也稍显“野”了一些,略带些异族和边地的风格,那色彩也略略花哨了一些。但总地看,规则大小都很接近,倒也没有什么天壤之别。共同的一点,就是它们与中原内地的形制相比,都有差别。
原来那曾经势不两立的阵营,居然也可以在这里面对面。想那时的两地百姓,也可以隔着两三米的大街,互相串门,互通有无,买对方的货物,甚至互有嫁娶。估计他们所讲的话语,也应该是相同或相近的。那大金本起源于北方荒寒之地,居然向西迂回到了陕南,但那边的百姓,实在也是血肉相连无法分割的,故想来它这占据,估计也属名多实少。虽是战场上你死我活,一旦归于日常生活,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不也形似那《常棣》中所说,“兄弟既具,和乐且孺”“每有良朋,烝也无戎”么,以兄弟论,甚或是远亲不如近邻的架势了。
在棣花镇的一处风味酒店,吃过了漫长的午餐,时间似乎就已经到了黄昏,因为那午饭原本已晚了,吃完就不觉已红日西沉。吃的什么,已全不记得了,因为那里的饮食也实在与关中不一样,觉得味道略有些清淡,虽无海味珍馐,但山野之物,确乎十分新鲜。
饭后,一行人又来到了棣花镇最重要的古迹——一处金代所建的叫作“二郎庙”的寺庙——参观。据传,此庙是陕西境内今存唯一的金代建筑了,建于金大安三年,即1211年,距今已有八百多年历史,是金人为标立界限,仿照喇嘛寺规制,融合了宋人风格而建。由于是晚上参观,很多外景已看不太清楚,但感觉还是很壮观。尤其其中两座并排而建的亭子,顶子上的琉璃瓦是一红一绿,中间坐落着一尊宋金界桩,宛若一双衣帽区分的兄弟,抑或是洞房花烛的一对新人,分坐于界碑两旁,看起来显得十分有趣。至于为什么要这般设计,当地的朋友告诉我们,也是要标志宋金之界。在我观之,更大的可能,也许是标志兄弟般的友好与和平共处之意——不管这是否符合正确的历史观,但当时的边地士绅,在建庙修亭时,可能就是如此想的。
夜色中,我们登上了镇子里一座古楼,名作“魁星楼”。虽然只有三四层高,但在棣花镇是地地道道的制高点了。“魁星”,是古人信奉的文运之神,有独占鳌头之意,可追溯至唐人张守节的《史记正义》,《天官书》中有注释说,“魁,斗第一星也”,宋代以后,逐渐演化成了主宰功名爵禄的神。棣花有此楼,自然与别处的意义不同,因为人家这里确乎出了大文人。挤在狭窄的楼道上,看着远处依次铺展的万家灯火,还有近前众多文朋诗友兴奋的面孔,夜风拂面,温柔而和煦,心情真个是爽朗。
有那么一个片刻,我仿佛看见了站立在故乡土地和街道上的那个人,仿佛他一直默默地行走在人群里。有时他也会喃喃自语,告诉我们一些他旧时的记忆,并且不时流露出他那略带羞涩的、温和而恬淡的笑容。每当有人转身问道——平凹呢?他就会从夜风中忽然现身,说,“额在这里么”。
良久,我的耳边,似乎还在回荡着那质朴而有味道的唐音:
“棠棣之华,鄂不韡韡……”
走神儿
我在中学的时候成绩一直很好,但我并不是一个好学生。原因很简单,我在课堂上总是集中不起精力来,总喜欢自己走神儿,脑子里山南海北,不知会跑到哪里。
其实,这毛病在小学就有了。我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姓李,是个四十多岁的男老师,高个儿,黑黄面皮,从不抽烟,却像个烟鬼。他在班上经常批评我,说我上课注意力不集中。这倒没错,我确实没好好听讲,但他说我走神儿时,是煞有介事地说我“在想过年的事儿”,这就让我感到很好笑了。我想的什么,鬼都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呢,便懵懵懂懂嘟嘟囔囔地顶撞了他,说“我想的不是过年的事儿”。他就告诉了我母亲。
我母亲是小学校的副校长,自然会训斥我一顿。但是我的语文成绩总是很好,她也拿我没办法。我的父亲在家教方面近乎一个暴君,经常严厉整肃,但在读书这一点上,他又特别宠我,总是想尽各种办法搞到我喜欢读的书。那时在父亲的帮助下,我已经读了包括《水浒传》在内的至二十多部长篇小说了,杂七杂八的“反面教材”也读了一些,所以他也不太在意老师对我的评价,听了总是笑一笑,不以为然,说,讲得好还怕学生不听吗?
这下我更是有点睥睨我那语文课了,飘飘然地认为,我的阅读早就超出了课上那点可怜的知识。
我的作文能力,也随着那漫漶的阅读,有了野草疯长般的提高,总是洋洋洒洒,一挥一大篇,还喜欢用些生僻的字句,弄得班上的同学都用羡慕嫉妒恨的眼光看着我。这下子我更有点膨胀了,哪里还有兴趣好好听课。
语文老师显然也很烦,但尴尬的是,每次讲评作文时,他又总是要读我的文章。一边读,一边会揶揄讽刺一下,偶尔也会夸奖一些细节,夸奖后又摇头,总黑着脸。但最后掌声又说明问题,让他嘴边出现了很不情愿的、肯定的微笑。
我也知道,自己这个飘飘然的毛病是很有害的,但是养成了就很难改。
高中时,最初还是在乡里的中学,那时乡还叫人民公社。社办中学比村里的学校强了一些,但到底还是民办代课教师多,老师多未受过正规教育,所以授课依然潦草。老师当中,中师毕业的就算是有学问的了,稍年轻些的,都是刚刚从各村抽调的勉强读完高中的青年。那时读高中,其实是又学农又学工,没多少时间学文化课,所以,水平可想而知。
我的语文老师是一位小伙子,高高的个儿,很帅气,梳着一个时尚的分头,声调有点儿尖,喜欢用普通话读课文,这让我很吃惊。因为之前的老师都是说家乡话,大家管讲普通话为“撇腔”,是一种很不名誉的评价。本乡本土的,谁不用土得掉渣儿的乡音来讲课,谁就会被私下嘲笑,被丑化和漫画化。而我的语文老师,却不惮于这些陋习,敢于用他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来念课文。
但是有一个问题,他的底子确乎还是薄了,讲到鲁迅的文章就会遇到困难。因为毕竟鲁迅的文字中还夹杂了些许多文言,或是古奥的词汇,有许多掌故,所以不仅读起来很拗口,容易读错音调,还会出笑话。他每次读到“刘和珍君”的时候,都要打一下磕碰,读到“呜呼,我说不出话”的时候,也不小心地把“呼”字读成了儿化音,学生们就互相对视,且偷笑。后来他发现了,脸憋得通红,停下来,把教室扫视环顾一遍,确信有了威严之后,才重新开始。
“人类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他的声音渐次高了起来,但因为多了些紧张,音调更是“南腔北调集”了。
不过,我却不会嘲笑他,因为他对我好,而且还因为他与我的父亲有师生之谊,所以我总是维护他,从不跟着那帮“坏家伙”私底下嘲笑老师。
转年,我转学到了县一中。原因是父亲调到县里工作,自然也把面临高考的我办到了县里上学。县一中不仅有整齐的青砖瓦房,有茂盛的松柏桃李,还有一个面积很大的园子,仿佛鲁迅所说的“百草园”,更重要的,是老师厉害,差不多都是“文革”前大学毕业的。县里的名宿,讲课有板有眼,学识广博,让我大开眼界,也暗暗要求自己改掉不认真听讲的毛病。
但回忆起来,那时因为离高考日近,已没有什么心思按部就班学习了,老师多是讲题,课文的处理急促而简单,没有文火炖肉、从课文漫溢开来的那种情况,所以也很有些令人失望。整日在这种氛围中,课也就没有听出点滋味来,而“走神儿”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