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从抽象走向具体
作者: 钟启东对于现实生活来说,价值关系是具体的,因为人们总是置身其中并且进行着各种价值选择。实际上哪怕是要认同和接受某种价值观,也是人们在进行着价值研判和价值选择,而这就意味着影响和指导人们进行研判和选择的价值观念往往是抽象的,只有与现实的价值行动紧密结合才能具体转化和增进认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从抽象到具体,关键在于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从经验向知识转化。作为一种关系属性,价值是切实存在的现实生活,创造价值或者选择价值,都是具体的社会生活实践,往往是以经验的方式存在于人们的认知和习惯之中的,这也使得由此形成的价值观念沉潜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之中日用而不觉。人们从自己的社会生活现实出发理解价值事实,更有亲和力、说服力和感染力,但是问题在于源自经验习惯的价值观念难免自发性、模糊性,难以形成科学的价值思维、价值原则和价值理念。这就需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从经验向知识转化,凝练范畴、明确观点、揭示规律、建构体系,引导民众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内涵和精神实质。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从理念向生活转化。从思想形态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是一种价值理念,它从价值本质、价值原则、价值思维、价值导向等各方面,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出了价值表征与理念表述,是在价值论层面对社会主义中国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的理论总结和精神揭示。价值理念在现实生活中被认同和实现的程度,取决于这个价值理念满足于现实生活需要的程度。这就需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从理念向生活转化,通过现实个体的社会实践来彰显价值、检验价值、发展价值。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从个体向主体转化。价值观念真正发挥作用,正是在于它能把“个体”召唤为“主体”,使个体将这个价值理念看成自己的价值原则、视若安身立命的价值信念,进而从自身的主观愿望和主体需求出发来理解并践行这个价值观念,并在思维自觉和行动追求中遵从趋赴、始终如一。作为当代中国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个体”向“主体”转化,就是要充分激发广大民众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责任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精神理念、理想信念和道德观念。
【作者系北京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