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化育人的三维向度
作者: 冯永刚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民族生生不息的丰厚滋养,是学校的办学之魂。学校是文化的存在。学校育人工作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下进行的,无法也不可能脱离一定的文化条件或文化载体。加之学校本身就是一个文化组织,葆有深厚的文化气息。学校文化是指学校在长期累积并被师生员工共同恪守的“信念、价值、假设、态度、期望、故事、轶事等价值观体系,制度、程序、仪式、准则、纪律、气氛、教与学的行为方式等行为规范体系,以及学校布局、校园环境、校舍建设、设施设备、符号、标志物等物质风貌体系”[1]。学校文化是学校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学校以存继、交流和创造文化为己任,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是学校文化建设的内在追求,是提升学校办学品味的基础支撑。学校文化建设不仅关系到学校文化育人的水平和质量,而且也影响着学校文化自身的良性有序发展。
2017年8月,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明确提出了“文化育人”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校园文化积极向上、格调高雅,提高校园文明水平,让校园处处成为育人场所。”[2]学校发展的历程也表明,通过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建设的综合作用,营造浓厚的文化育人环境,涵养学生的综合素养,是学校文化育人效果持续提升的动力与活力之源。然而,在学校文化育人过程中还存在认识偏差或操作不当的诸多隐忧,弱化了育人效应,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亟待警惕并予以改进。
一、创设精神文化,以高尚的情操感召人
精神文化是人类各种意识观念形态的集合,对学生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不断的发展过程。所谓学校的精神文化,是指学校在依据一定的社会要求以及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征,历经时间的洗涤所孕育的特有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是一种深层表现形式的学校文化,主要包括学校师生的价值理念、意识形态、思维方式等。充分发挥学校精神文化的育人功能,需要学校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用精神文明来传递人文关怀,净化心灵,作为学生立身做人的精神食粮,深植文化育人的根基,引导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方面,学校应通过精神文化建设厚植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情怀,增强文化自信。精神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内核和灵魂。精神文化具有深厚与凝重的属性,是提升学生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的强大的、深厚的、持久的力量。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对自己文化的尊崇、接纳与认肯的心理定势。遗弃了文化自信,等于割断了这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命脉,这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自我放逐。《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指出,要引导学生“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3]。然而,在当前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文化的多元与价值的相异严重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尤其是对辨识能力较低、价值观正在形成的中小学生而言,这种冲击显得尤为明显。部分学生不能抵御腐朽文化的蛊惑,弱化社会的主流道德价值,逐渐淡忘、疏远甚或否定主流文化和价值观,放逐了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导致精神世界的衰颓与迷惘,失掉了文化自信。循此思路,学校精神文化建设要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化为指导,坚守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主阵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学生厚植家国情怀,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强大的凝聚力,坚定文化自信,增强自觉性,将爱国情、报国志与国家的未来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培养大批时代新人。
另一方面,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与学风。精神文化反映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和办学思想,为学校的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作为学校精神文化的集中体现,校风、教风与学风是一种无形的推动力,可振奋人的精神,鼓舞青少年学生的斗志,潜移默化地影响青少年学生的精神面貌,是一种良好的育人载体。在学校文化育人中,尤其是要注重发挥校风、教风与学风这种隐性德育的感召作用,在弘扬学校文化精神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浸润与洗礼。然而,一些中小学生片面追求时尚和潮流,对校情与学情关注不够,没有形成积极向上、情趣高雅的精神氛围,束缚了精神文化育人功能的有效发挥。这就需要学校立足自身,在内涵和特色上下功夫,营造体现学校办学理念、治校精神和师生价值追求的浓厚校风、教风与学风,并通过新闻媒体在校内和校外进行广泛报道,扩大覆盖的范围或区域,促使广大师生员工深刻领会校风、教风、学风中包含的道德底蕴与文化气质,使师生员工受到鼓舞、感染,焕发师生员工遵守道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主人翁意识,培养高尚的情操,将严谨笃学、敬业爱生、诲人不倦、同心同德、乐学善思等情绪品质贯穿学校精神文化育人的全过程,切实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设物质文化,以优美的环境熏陶人
物质文化是学校文化最外在的标志和映射,是学校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存继的基础条件。学校的物质文化以学校的物质设施为主要研究对象,是指学校的全体教职员工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经过长期的探索、积淀而形成的各种物质产品及其承载的文化特征,主要包括校园建筑、教学仪器、教学设备等,是一种学校文化的表层形式。塑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能让学生恬逸地生活、安心地学习。然而,即使学校的硬件设施多么齐备、技术多么先进,但若疏忽物质环境的文化音符与育人元素,无以就形成氛围浓厚的育人环境,使人心灰意冷。优美的环境可激发学生发现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强烈愿望,将对美的体验和感悟融入思想道德修养,陶冶道德情操,积极主动地进行道德的自主建构。檀传宝教授在《德育美学观》一书中指出,个体由于对美的享受而激发道德动机,更愿意自觉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和生活品质。[4]物质环境的布局风格,如整洁的场地、翠绿的草坪、错落有致的建筑,可引发学生愉悦的心理体验,厌恶或鄙视诸如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不文明行为,甚至主动维护良好的环境,帮助别人改掉陋习,获得积极向上的精神动力或道德力量。因此,物质文化建设要有助于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为推进学校文化建设作出不懈努力。
聚焦于现实,不少中小学对物质文化的育人作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具体表现为,一是对物质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不够,设施不完善;二是在进行校园改造或校区新建时,或是完全拆除体现学校办学历史和人文精神的建筑,或是千篇一律地进行挪用或移植,导致物质文化资源的现代“断裂”,呈现出乏力、单调、萎缩的不良情形。据此,学校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推进物质文化建设,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物质文化,为学校创设良好的育人氛围,让校园的每一个建筑或每一面廊壁橱窗都会“说话”,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内在潜能与创造愿望,收获润物无声的良好教育成效。要打造布局合理、景色优美、优雅文明、赏心悦目的学校文化环境,使学校的一花一石、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一楼一檐都能承载文化信息,每个雕栏画柱或设备设施都镌刻着启发人、濡染人、勉励人的文化标记,成为育人的文化符号。置身于这样的文化环境中,怎能不令人心旷神怡?怎能不使人坦然释怀、心情愉悦?这种间接情景的暗示具有直接的说教所不可比拟的育人成效,其对学校文化育人效果的提升是毋庸置疑的。
三、赋能制度文化,以正义的制度形塑人
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育人效果需要制度文化予以保障。作为学校文化的内在组成和具体化,学校制度文化是指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积淀下来并被师生认可的文化传统、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和生活方式等有机组成的规则系统。[5]学校制度文化镌刻与表征着学校的办学特色与文化品位,是师生员工的行为指示系统,营造了稳定的教育秩序,能动地促进了育人工作的创新发展,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育人资源。聚焦于学校现实中面临的学生知而不行、明迎暗拒、逐名夺利、言行脱节等育人困境,在传统劝人为善的说教方式显得脆弱无力、一筹莫展时,学校制度文化提供了分析与解决现实问题的一把钥匙。然而,一些中小学在制度文化育人工作中存在功利化、工具化和形式化的现象,导致学校制度文化的育人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一方面,要加强正义的制度文化建设,确立完善人性的制度文化观。学校制度文化是人为的,又是为人的,应服务于人性的发展与完善。这就需要建设一个正义的或道德的制度文化。正义是学校制度文化的首要价值。按照罗尔斯的解释,无论何种制度,不管它是如何有效率和有体系,倘若不正义,就必须加以革除。“任何一条规范,就其本身而言,都只是在某种约定的条件下必须遵守的,但却不值得给予尊重:如果它与做人的要求相背,则本来就不值得尊重;如果它与做人的要求相符,那么实际上我们尊重的是人性的光辉而不是规范。可以说,规范的伦理价值永远是相对的,而人性的道德价值才是绝对的。”[6]在学校制度文化育人中,部分学校大搞“政绩工程”,幻想取得立竿见影的育人效果,因而在育人过程中拔高了制度文化的规制与高压,制度文化异化为单纯约束学生行为的“控制工程”,漠视学生人性完善的内在吁求。因此,要树立“以生为本”的制度文化设计理念,强化公正的或道德的制度文化,加强合乎人性的学校制度文化供给,通过正义或道德的制度文化提升和发展人性,让制度文化供给充满人性关爱。如此这样,才能着眼未来,从功利化的囹圄中解脱开来,在制度安排中凸显伦理关怀,稳步提升制度文化育人的品位与境界。
另一方面,健全运行机制,提升制度文化育人的执行水准。学校制度文化育人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社会活动,重在实施、贵在落实。执行力不仅是号召力和凝聚力的表征,而且也是动力和效力的凸显。否则,再先进、再完善的制度文本与方案也形同虚设,难以产生应有的效果。在实际的育人中,很多情景下并非缺失正义的学校制度文化,而是执行意识淡薄,师生员工不认可,或束之高阁,或有章不遵,或有令不行,导致制度执行苍白无力,学校制度文化育人流于形式。为此,要捍卫正义制度文化的权威,培育制度文化认同心理,引导学生内化制度文化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此外,要建立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加大实践力度,推进育人工作的规范性和程序化。要规范落实机制,从细节抓起,坚决惩治纪律散漫、敷衍了事、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现象,提高制度文化育人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尤其要通过健全的奖惩机制,该奖则奖,该罚则罚,赏罚分明,促使学生自觉遵守与执行制度规则,以此强化他们尊重人性、遵章行事的能动性与一贯性,塑造学生健康和谐的人格,形成育人的累积效应。“通过纪律这种手段,我们可以学会对欲望进行控制,没有这种控制,人类就不可能获得幸福。因此,纪律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人格的发展。”[7]
在学校文化育人中,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是相互促进、螺旋上升的。“人类行为受精神、价值观、思想因素的支配,然而人类行为实际又是一种群体的、社会的共同行为。所以文化的精神因素必然会反映、萌生和形成习俗、规则、法律制度等制度因素。当制度诸因素产生和形成之后,就会使人的精神因素通过制度因素转化成为物质成果,也就是人类行为或人类活动的收获。”[8]因此,要坚持整体发展,充分发挥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育人的合力,这是学校文化育人的有效行进之路。
参考文献:
[1]范国睿.学校管理的理论与实务[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315.
[2][3]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J].中小学德育,2017(9):4-9.
[4]檀传宝.德育美学观[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1:80-81.
[5]冯永刚.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逻辑向度[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5):135-144.
[6]赵汀阳.论可能的生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7.
[7]涂尔干.道德教育[M].陈光金,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39.
[8]曾小华.文化·制度与社会变革[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233.
【冯永刚,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李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