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决策机制探讨
作者: 许航 孙绵涛
摘要: 地方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决策机制是地方高校对新专业设置问题做出决断时,决策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其运行逻辑是:为了实现决策目标,决策主体从制定和完善备选专业设置方案,到运用决策标准和方法对这些方案进行评价和排序,并在群体共识的基础上选定新专业的过程。在专业设置决策机制运行过程中,由于对决策目标的认识出现偏差,以及决策主体缺位、决策备选方案内容阙如、决策标准和方法科学性不足等问题,专业设置决策机制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完善这一决策机制,需要进一步正确认识决策目标及其与其他决策要素之间的关系,优化决策主体的参与方式和权力分配,制定全面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备选专业设置方案,并提升决策标准与方法的科学性。
关键词:地方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决策机制;决策要素;运行逻辑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24)06-0047-10
一、问题提出
新时代党和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对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普通高校(以下简称地方高校)数量较多且具有较为鲜明的地方属性和办学特点,推动专业优化升级,增设服务国家、区域战略和未来新兴领域布局的相关专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是地方高校所必须承担的重要职责,也是其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因此,探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决策机制的运行逻辑,提升其专业设置决策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已有研究主要围绕本科专业设置的依据[1]、标准[2]、所应遵循的逻辑[3-4]、存在的问题[5-6]和多元主体参与的专业设置治理机制[7-9]等展开探讨。这些研究为本文奠定了基础,但也有值得深入探讨的空间。首先,专业设置对高校人才培养的规格和目标、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协调、教育质量和效益产生影响[10],专业设置决策在高校决策活动中占据重要位置,而当前人们对这一决策机制的研究较少,且尚未对其有一个全面和清晰的认识。其次,已有研究多为应然层面的机制构建,从理论角度分析此类问题固然非常重要,但还需从实然的角度揭示这一机制运行的实际状态和存在的问题,为解决实践问题提供指导。再者,不同类型的高校所处环境和面临的问题不同,使得决策机制的实际运行产生区别。与职业院校和民办高校相比,地方高校更加注重学科,特别是基础学科的完整性与稳定性,也更注重建立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人才培养体系,因而其专业设置决策需要有更为全局性的考虑与论证。而与中央部属院校和国家重点高校相比,地方高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基础相对薄弱,提升专业设置决策科学化水平的需求更为迫切。综上所述,本文基于地方高校专业设置决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结合当前研究中的不足,对专业设置决策机制进行全面阐释和深入分析,以期为地方高校进行科学的专业设置决策提供有效的行动框架。
二、地方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决策构成要素及决策机制运行逻辑
机制指的是机器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将机制的本意引申到不同领域可以形成不同机制。如引申到教育领域就形成了教育机制,指的是教育现象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11]。那么,本论文所探讨的专业设置决策机制可以理解为,地方高校对新专业设置问题做出决断时,决策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解析其运行逻辑,需要在分析其构成要素的基础上,明晰各要素通过怎样的规则、流程与方式连接起来,共同发挥作用。
(一)专业设置决策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按照“为什么决策”“谁来决策”“决策什么”“如何决策”的分析框架,专业设置决策由决策目标、决策主体、备选专业设置方案、决策标准和方法四个要素构成。决策目标是专业设置决策的预期效果。将其作为专业设置决策的首个要素,是因为它是决策的原因与起点,决定了整个决策的方向,其他要素的产生都是以这一目标为引领的。决策主体是决策的参与者,将其作为第二个要素,是因为确定决策目标以后,需要确定由谁决策,并负责将决策目标转化为具体的决策行动。备选专业设置方案指各教学单位提交高校管理部门的新专业设置方案,将其作为第三个要素,是因为在确定前两个要素后,就要由决策主体分析决策目标的具体实现路径,确立拟设置的专业及其设置方案,并由决策主体对这些决策备选方案进行评价与选择。决策标准和方法是决策主体对备选专业设置方案进行评价、排序和选择时所使用的评价指标和计算工具,此二者作为最后一个要素,共同回答了“如何决策”的问题。四个要素中,每个要素都是在前一个要素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要素之间呈现了一种因果和递进的逻辑,四个要素相互关联,缺一不可,共同影响着专业设置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1.决策目标
有研究表明,专业设置与调整应遵循学科知识发展、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生发展等多元逻辑[12-13],多元逻辑也决定了专业设置决策的多元目标系统。首先,知识生发了学科、课程乃至专业,专业基于学科知识所形成的特定领域的课程,通过教与学的过程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进而为社会输送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满足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需求。因此,学科知识是专业的基础性要素,专业设置决策既要遵循学科专业发展的内在规律,也要促进学科知识的发展。其次,专业因社会职业分工的不断细化而产生,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与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紧密相连。因此,满足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是专业设置决策的必然导向。最后,学生是专业存在的根本要素,专业设置决策应以促进学生个人发展与适应社会发展相统一为核心目的。其中个人发展包括学生身心、情感、道德和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等综合素养的发展。适应社会发展既包括学生获得符合社会和市场期待的技能,也包括学生获得面对不断快速变化的外部环境时的适应与学习的能力。
2.决策主体
从现实情况来看,地方高校已然处于一个利益相关者相互联结的关系网络中[14],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一种分析框架,契合现代高校专业设置决策的组织特征。专业设置决策利益相关者是指能够影响专业设置决策或受专业设置决策结果影响的人和组织,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和访谈资料的搜集与分析,确定了包括来自政府、高校、市场和社会的13类利益相关者,即: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决策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①、教学单位管理者、本科教师、本科生、生源、用人单位、校友、媒体和中介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研究机构、咨询机构等)。各高校在校、院两级设置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等也是能够影响专业设置决策的重要学术组织,这些组织的核心成员通常由上述利益相关者构成。为了避免重复,也为了更好地探讨行政、学术等多元权力在决策中的实然状态,本文中的利益相关者不再单列这些学术组织。
上述利益相关者不仅能够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专业设置决策,也能够对决策结果的实施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影响决策目标的实现。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决策,一是可以为决策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与经验,提升专业设置决策的准确性与适应性;二是可以有效平衡与协调不同利益诉求,避免单一力量决策带来的片面性和局限性问题,提升决策的公平性和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度。因此,利益相关者参与专业设置决策是提升决策质量、实现决策目标的必要条件。
3.备选专业设置方案
由于受到自身实际情况和资源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地方高校每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的专业数量通常是有限的。因此,专业设置决策不仅要对备选专业设置方案的合理性与适应性进行分析,还要对其进行比较和排序,以确定高校资源配置的优先级,这也是决策的核心内容。科学、全面的备选专业设置方案既是专业的战略规划,也是科学决策的必备要素。因此,在制定方案过程中需要在综合考虑需求、资源和风险等多个因素的基础上,主要从专业定位、培养目标与规格、课程体系、教学、科研与实践平台、资源配备、风险识别与应对、监督与反馈等方面,明确实现决策目标的路径和保障措施。
4.决策标准与方法
为了保证新专业能够顺利运行并取得良好的建设效果,专业设置的决策标准既要包含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条件性和适应性指标,也要包含对专业未来发展的态势做出评估的发展性指标。基于对已有研究、政策文本和现实情况的梳理与分析,在专业设置决策方面应从以下六个维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1)市场需求,关注用人单位和生源的需求热度及行业发展前景;2)学科支撑与发展,评价优势学科与新专业的关联性与支撑度,以及专业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推动知识创新的能力;3)资源条件,对教师、经费、基础设施等资源条件进行综合评定;4)专业战略,评估新专业是否具备与科技发展趋势和战略任务布局相适应的专业定位和目标,是否具备有利于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方案、课程体系和人才成长平台,是否具备服务于学生发展的管理制度等;5)政府,判断新专业与国家特别是区域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的匹配度;6)机遇,关注新专业面对科技交替、新兴产业发展等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与机遇的识别与应对能力。
在决策方法方面,专业设置决策是一个模糊多属性群决策问题。首先,由于决策目标的实现需要时间周期,外部环境变化会导致决策信息和标准的改变,使决策主体对决策标准的理解和判断存在不确定性,其偏好信息往往是模糊的;其次,这一决策问题涉及多个目标及其达成标准,是一种多属性决策;此外,由于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且不同决策主体的偏好和判断水平存在差异,群体间的观点常存在分歧。因此,在决策过程中需选择适用于模糊多属性群决策的方法,全面集结决策主体的信息,科学判定决策标准和权重,促进决策共识的达成,提升专业设置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二)专业设置决策机制的运行逻辑
专业设置决策机制的运行是一个涉及多个要素与阶段的系统过程,是指为了实现专业设置决策目标,决策主体从共同制定和完善备选专业设置方案,到运用决策标准和方法对备选专业设置方案进行评价、排序,并在群体共识的基础上选定新专业的过程。在这一决策运行过程中,高校自主决策,政府、市场和社会主体行使信息提供、决策参与、监督和指导等职能。通过利益相关者所代表的行政、学术、市场和社会等多元权力的制约与协同,以及多元需求的整合与统一,实现各决策要素的有机结合,使决策机制发挥最大效用(详见图1)。
一是方案准备,即新专业设置方案的制定和完善阶段。由教学单位提出新专业设置申请,并负责专业设置方案的制定、论证与完善工作。首先,各教学单位要基于决策目标,对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调研与分析,了解当前国家、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学科知识发展和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明确拟增设专业所要达到的预期要求和实现路径,在此基础上依据学校和教学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新专业设置方案讨论稿。然后,由教学单位召开专业设置方案论证会议,请教学单位管理者、教师、校外该专业领域专家、技术人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学生共同对专业设置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前瞻性进行论证。在论证过程中,教学单位要积极获取校内外资深学者、行业专家和学生代表的意见与建议,重点了解他们对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计、实践教学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最后,由教学单位根据论证建议完善专业设置方案,并将方案确定稿提交教务处。
二是方案决策,即备选专业设置方案的评价、排序与选择阶段。地方高校专业设置总数受到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本科生培养规模的影响。为了保障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高校要把好专业准入的关口,并严格控制专业数量的增长。因此,地方高校必须要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专业设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与科学排序,以确保学校资源能够精准投向那些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新专业。在得到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新专业设置方案后,由教务处根据方案提交的实际情况,邀请校内外利益相关者组建专家团队,召开专业设置审议会议,由利益相关者共同依据决策标准对专业设置方案进行评价和排序,选定拟增设的若干专业。在方案决策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主客观赋权的方式,为决策主体和决策标准科学赋权,准确计算评价结果;另一方面,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意见可能存在分歧,过大的分歧不仅会影响决策结果,也会影响利益相关者在未来专业建设中的表现,因此还要对决策主体给出的评价与排序的结果进行共识测量。当决策结果一致性达不到要求时,决策者需要不断交流和反馈意见,直到群体共识达成,保证决策结果符合利益相关者的期待。在群体共识达成的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知识和经验不断碰撞、磨合,能够为专业设置方案完善提供修改建议。因此,在审议会议结束后,应由教务处负责将决策结果和决策过程中产生的专业设置方案修改建议反馈给各申报单位,由教学单位根据建议对拟增设新专业的设置方案进行修改与完善。拟增设专业的设置方案经校长办公会最终审批通过后,进入校内公示和后续申报程序。政府、市场和社会利益相关者需要在这一阶段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能,及时反馈问题,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