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十年:行动逻辑、主要特征与发展趋势

作者: 单春艳 杨友露

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践行十年来,我国以顶层政策设计为统领,形成教育互联互通机制框架;以高校为主阵场,打造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先行区;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加快创建“一带一路”人才中心;以国际性教育事务为中介,深度重塑全球教育治理新格局;以国际人文交流为铺垫,丰富“一带一路”人文交流内涵。“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高等教育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是体现大国责任与担当、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根本显现,也是深度参与全球教育治理、重塑全球教育治理格局的有效抓手,是构筑我国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关键环节,充分体现出中国特色方案和中国话语体系,具有统一性、系统性和有效性特征。面向未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逐步走实走远,我国高等教育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将进一步凝聚高等教育命运共同体理念,形成多边高等教育治理格局,融合升级区域性高等教育开放合作。

关键词:“一带一路”倡议;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共建国家

中图分类号:G6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24)06-0068-11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可持续发展观,秉持和平、发展、合作与共赢的国际价值理念,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倡议旨在与沿线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打造政治上相互信任、经济上相互融合、文化上相互包容的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在高等教育领域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可以赋能高等教育共同体构建,同时也有助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伟行动落地生根。我国高等教育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具有独特而又丰富的价值内涵,在推动教育更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高等教育治理等方面展现出扎实、有效的行动逻辑,是中国特色方案和中国话语体系“走出去”的有力证明,这不仅可以惠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增进民生福祉,同时也是持续创设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新格局的重要依托。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高等教育  国际交流合作的行动逻辑和价值彰显

回望十年,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教育领域展开的交流合作已经取得实质性成效,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充分发挥了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成为共建国家之间民意相通、文化融汇、利益共享的桥梁,为推动我国教育更高质量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高等教育治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共同体贡献诸多力量。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高等教育国际 交流合作的行动逻辑

1.以顶层政策设计为统领,形成教育互联互通机制框架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政府不断强化顶层政策设计,通过颁布和实施一系列具体的行动规划、行动纲领和方针政策,对“一带一路”倡议下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战略意义、具体目标、框架思路、基本任务、组织保障等均作出了针对性部署。这些顶层政策设计为我国进一步同共建各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和高等教育共同体、助力“一带一路”倡议下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迈向新台阶锚定了方向,指明了目标。

在宏观规划方面,2015年出台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阐述了共建“一带一路”的理念与原则,搭建起初步的建设框架并提出要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和民心相通[1]。2015年7月,教育部牵头出台《2015-2017年留学工作行动计划》,重点加大了“一带一路”建设急需的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工作力度,培养和储备一批了解对象国语言和国情、理解国际发展局势的优秀人才[2]。2016年4月,我国颁布《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做好新时期留学事业、体制机制等工作详细进行部署[3]。同年,为落实国家文件精神,教育部联合多个部门联合制定《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特别强调了教育在共建“一带一路”所具有的基础性作用和先导性作用,着力建构教育共同体,全面推动各国各类教育快速发展[4]。2019年颁布实施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把“开创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扎实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作为核心内容进行部署[5]。同年,教育部与18个省(区、市)签署《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6],确定了各省(市、区)在“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中的重点内容。2020年,随着“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不断走深走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进一步指明“教育对外开放是教育现代化的鲜明特征和重要推动力”,要以“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助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7]。

在具体操作层面,我国通过制定各类奖学金资助体系政策、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政策、国际教师标准政策等措施为“一带一路”教育对外开放奠定制度基础。从2015年至2021年,我国陆续建立和完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体系和提高资助标准,制定《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等标准和法规,以解决“一带一路”教育合作进程中面临的具体规范性问题。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设立“丝绸之路”青年学者资助计划,目前已资助24个青年学者研究项目。与此同时,我国还积极推动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机制,国家公布的白皮书显示:中国已经与45个共建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8]。

2.以高校为主阵场,打造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先行区

我国高校作为高新知识的聚集地、高级人才的储备仓,自“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提出以来一直是与沿线各国展开教育交流合作的重要参与主体之一。我国以区域经济发展势能为底层依托,以中欧班列、“丝路海运”国际航线、“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等硬联通为窗口,积聚各级高校力量,积极打造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先行区。

来华留学生方面,配合国家“引进来”发展战略,来华留学生已经成为“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的重要主体。来华留学生规模和层次也是评价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的关键指标。相关机构编写的《“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发展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来华留学生人数占总来华留学生的60%,其中本科生最多,共建国家来华博士生占全部来华博士生总数近3/4[9]。2016-2019年,我国出国留学人数251.8万人,回国201.3万人,学成回国占比近八成(79.94%)。中国政府设立的“原子能奖学金”项目已经为26个共建国家培养了近200名和平使用核能相关专业的高层次人才。与此同时,我国也正进一步扩大人才对外开放,不断优化海外人才引进政策,持续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完善留学生层次和结构,逐步增强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吸引力。境外高等教育办学方面,我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设的教育机构和教育项目中,本科院校占境外办学机构总数的40%以上,大多数是来自东部地区高校。数据显示,至2020年,我国已经共有44所高校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高等教育办学服务,具体涉及28个境外办学机构、47个项目,涵盖2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10]。

高校战略联盟方面,“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是在“一带一路”建设社会背景和政策环境下催生的多边合作组织,其本质是高等教育组织域适应新环境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后,中国高校参加与发起的跨境高校战略联盟数量呈现持续增长趋势。而伴随着一批“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的组建,中国高校在跨境高校战略联盟中的影响力与话语权日益提升,作为自主行动者和规则制定者的角色不断凸显,合作关系也由浅层参与逐步走向深层合作。截至2023年2月,我国已经成立150余家“一带一路”教育交流联盟,其中由高校发起和建立的有113家[11]。

我国政府积极支持高校或其他类型机构发起和建立国际性或区域性联盟,如“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一带一路”职教联盟等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高等教育联盟,通过“自愿平等、共享包容、互学互鉴、合作共赢”的教育发展理念汇聚共建国家智慧,共同承担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人文交流和文化交流的使命。通过参加双边、多边高等教育合作项目,“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人才培养、知识传播、科学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形成常态化交流与合作机制和高等教育治理新样态,以高质量人才培养夯实“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共同体。

高等职业教育方面,其本体功能与它的经济社会等功能在逻辑与现实中是非常一致的,而且是相辅相成的[12]。一方面,中国高职院校依托境外办学点,按照企业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开发针对性技能培训包,选派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开展员工培训,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了一大批本土化企业管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仅2022年,中国高职院校专任教师赴国(境)外指导和开展培训就达到268 194.5人次[13]。另一方面,我国通过开设“鲁班工坊”“丝路学院”“郑和学院”“毕昇工坊”等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职业教育国(境)外办学机构,不断加强在地性研究,在人才培养、师资培训、技能培训、人文交流、服务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持续向世界展示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化办学品牌。以天津市职业学校为例,该校已经在20个国家建成21个“鲁班工坊”,开创了中国职教标准、中国职教装备、中国职教方案“走出去”的新模式[14]。

3.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加快创建“一带一路” 人才中心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人才是“一带一路”教育交流合作的永久动力。新知识经济时代,国家社会经济高度对外开放创生出对国际化人才的庞大需求。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推进,沿线国家和地区原有的人才层次和类型基础不再适配现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国际化标准。目前,我国正在致力于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非通用语言人才和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非通用语言人才是加深民族理解、消弭理解赤字的有力手段。语言互通是沿线国家深度开展教育交流合作的基本途径和重要前提,培养非通用语言人才是我国参与“一带一路”人才培养的主抓手之一。服务沿线国家的非通用语言复合型人才需求日趋旺盛,据统计,“一带一路”沿线共涉及64个国家,贯穿亚、欧、非三大洲,占世界224个国家和地区的29%。从其官方语言数量来看,沿线64个国家的官方语言近60种,加上境内少数民族语言可高达200种[15]。我国高度重视提升国家语言能力建设,着重加强培养非通用语言人才。政策层面,2022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高校招收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专业范围为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继续加大向国家“一带一路”共建和发展所需语种专业倾斜力度。此外,我国还不断完善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制度,现已建成国家、地方、高校三级网络,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学子留学中国构筑了“造梦空间”[16]。高校层面,以北京外国语大学为代表,2019年开设语言专业高达101种。2015—2021年高职外语类专业目录在应用外语专业增设22个语种,总数达32个。以对接地区特色、服务国家战略为指导思想的语种布局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语言互通落到了实处。

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是增强国际教育竞争力的内生动力,也是支撑中国制造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力量。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外交部、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2017年5月,“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由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倡议启动。2022年10月,国家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17]。2023年11月,首届“一带一路”科技创新部长会议在重庆举行,来自柬埔寨、哈萨克斯坦、缅甸、蒙古国、泰国、印度尼西亚等24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部长或部长代表出席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指出,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18]。科技创新人才对于“一带一路”发展至关重要,中国作为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国,面对当前人才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出台政策吸引国际学生和科技创新人才的严峻态势,党和国家一系列的重点部署和重要任务安排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中科技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战略指引和实践指导。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中国已经和152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并与160多个国家与地区建立科技合作关系[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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