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浅表化”现象审思及其成因机制

作者: 陆宇正 郝天聪

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浅表化”现象审思及其成因机制0

摘要: 借助新制度主义构建“体制框架—社会规范—认知观念”分析框架,探究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在现实层面呈现的被动抵抗、虚假践行、边缘参与等“浅表化”现象发现,过于刚性的制度约束遮蔽了教师企业实践的复杂性,对集体主义的过度推崇导致教师在企业实践中的能动性无法充分发挥,企业、高职院校、教师三方主体内在认同的差异致使企业实践本真价值丧失。为增强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成效,应破除对刚性制度的过度依赖,建立质量为要、灵活多样的新型校企协作模式;发挥高职院校协调作用,调和集体主义导向带来的价值观束约;明确多元主体身份定位,从认知与文化层面营造和谐氛围。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浅表化;新制度主义;产教融合

中图分类号:G7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24)06-0127-08

从定位角度看,高职院校侧重于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与职业素养,所以对教师实践能力通常有着更高要求。作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化活动,企业实践在持续提升高职院校教师实践能力方面发挥着关键效用。为提升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效果,我国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2019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重申教师企业实践对教师个体发展和职业院校教学质量的双重价值。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要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但从实践层面来看,相较于政策预期目标,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政策的落实遭遇诸多梗阻。近几年,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异化、教师企业实践“浅表化”[1]等问题不断被指出。其中,“浅表化”现象是指教师缺乏深度融入企业与参与企业生产经营,仅通过形式化参观和考察等方式完成企业实践任务的表现。在该现象的背后,隐匿的是我国始终未能破除职业教育领域产教“融而不合”、校企“跨而不实”的现实难题[2]。正如有学者所言,“许多教育问题的症结在教育之外,教育现象背后往往有着深刻的社会及制度基础”[3]。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存在本质价值偏移的问题,而“浅表化”现象产生的真正原因,是制度的多维且深层次影响。

上述问题的产生不禁引人深思:在倡导教师主导地位与重视实效的当下,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为何浮于表面?针对该问题,学界已从培训标准开发[4]、教师角色定位[5]、政策落实困境[6]等方面展开探究,认为从微观角度分析企业实践对教师教育与培训的影响是对宏中观研究的延续[7]。表面上看,企业实践只是关涉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问题,但实际上其中却隐匿着制度或社会文化的约束,行动冲突与价值错位是影响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成效的根源。为此,本研究借助新制度主义视角,探究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浅表化”现象背后的成因机制,以期为推动我国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改革提供理论参考。

一、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浅表化”现象的表征

企业实践是一种在真实工作场域开展的教师实践能力提升活动。有效的企业实践意味着高职院校与企业在同一语境中追求共同价值,并基于统一目标开展深度协同合作,将“失效化”与“形式化”转化为“有效化”与“协同化”。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与职业教育质量联系密切,构成了凸显专业化、职业性、应用导向等特征的企业实践新样态。但倘若教师企业实践缺乏目标指引和过程管理,则会导致失效与形式化问题浮现。在现实中,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在“应然”价值与“实然”现状之间存在矛盾冲突,它内嵌于高职院校教师行动,致使“教师—高职院校—企业”三方共同面临“左支右绌”的“浅表化”实践困局。

(一)被动抵抗:“心口不一”的实践行动

教师个体虽有寻求自主发展的渴求,但受限于外部规制[8]65,其被动抵抗现象成为一个特殊的职教事实。从性质上看,高职院校教师对企业实践的被动抵抗可划分为消极型抵抗与隐匿型抵抗两种[9]。消极型抵抗多指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时,采取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表现出一定抵触情绪,以不合作或主动逃避的方式,消极应付校企安排与要求,该行为目前较为罕见。而隐匿型抵抗则表现为表面上服从安排,但暗中消极抵制或怠慢执行,抑或隐蔽地制造困难与错误,阻碍实践推进。当教师产生抵抗之意时,被动抵抗便在企业实践过程中萌发。在教育领域,“人在参与教育活动时总会产生既期望又失望的矛盾心理”,而抵抗行为就源于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10]。在企业实践过程中,当高职院校与企业为主要管制者,而教师受制于人时,本应让教师得到直接利益的行动却会变成行为上的被动抵抗。换言之,教师由于校企双方的绝对权力主导而丧失主动实践的机会,该“压制”行为造成教师出现集体性被动抵抗。但即便教师拥有选择企业、主动参与实践的权利,也易因“企业身份融入困难”“校企角色冲突明显”“企业实践质量不高”等问题[11]与企业无法形成良性互动关系;或由于担心向所在院校提出意见后遭遇否定,而选择成为“被动接受者”来避免公开质疑。经历长期的被动抵抗,教师群体会逐渐形成“不愿触及”“进而疏离”等更为隐匿的情绪与行动抑制[12],从而对自身实践知识生产与职业发展产生负向影响。

(二)虚假践行:“伪”教师主导地位的掩蔽

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师资团队的建设极为关键,为此需要突出教师主导性的战略价值[13]。由于教师具备教学主导作用,若无视其真实的发展需求,易导致其消极反抗行为的出现,因此,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的真实需求亟待重视。然而,研究者与教育工作者对教师“主导地位”的有意拔高,以及对职业教育“多主体互动”需求的忽视[14],催生出“重形轻实”的“伪”教师主导主义,间接形成企业实践中的“虚假践行”现象。一方面,实践内容存在重参观、轻实操问题。部分企业将企业实践片面理解为企业见习、企业观摩等,加之安排参观的成本更低,所以企业实践便演变成以知识讲授为主[15],局限于实践知识生产与企业文化科普层面。有研究发现,目前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与监督制度,导致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偏向现场考察与观摩,深入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改进的实践环节较少;企业严重缺乏主动接纳教师参与实践的意愿,对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缺少系统规划,导致企业实践流于形式[16]。如此一来,不仅打乱了教师原本的知识体系,也影响了教师深入企业实践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实践流程存在机械化问题。虚假践行源于企业主导下的机械式框定,存在实践过程“观光化”、内容“表层化”、考核“形式化”等问题[17],设计“流水线化”的实践过程依然是企业实践中的一种主流倾向。当教师提出超预期的要求时,企业常以时间限制、预算限制、政策限制等为由推托。如此,预设性流程便是企业实践的生成产物,教师的多元参与需求被遮蔽,企业实践最终演变为效率低下的观摩学习。

(三)边缘参与:被置于企业“核心圈”外

当边缘参与行为出现时,教师往往无法获得充分的企业实践机会与指导,甚至会由于缺乏企业认可而产生挫败感。在一项质性研究中,受访者坦言:“企业并不欢迎教师企业实践,觉得对他们没有带来好处,反而给生产工作添麻烦。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往往被边缘化。”[18]在现实中,此类教师身份边缘化问题屡见不鲜,由于缺乏实践经验,教师会面临企业人员隐性或显性的“偏见”,其经验与观点易被企业忽略。具体而言,大部分教师无法有效融入企业团队。行之有效的企业实践要求教师深入企业内部而非“浮于表面”,但当前企业实践还存在实践岗位边缘化问题,教师缺少深度融入企业组织文化与场域的契机[19],即企业并未真正将教师作为自身的员工,导致教师常常面临角色冲突。另外,参与实践的教师还会面临企业事务的边缘参与问题。在现实中,高职院校教师提供的经验并未受到企业重视,教师在参与企业实践时往往被企业划分为编外人员,扮演着缺乏话语权的弱势角色,教师面临着岗位实践锻炼机会不足、工作地位缺失与组织成员关系淡漠等挑战。

二、基于新制度主义的高职院校教师 企业实践“浅表化”现象审思

针对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存在的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我们不能仅满足于从表面现象中发现与揭示困境,更要从制度层面深挖机制缺陷和体制漏洞[20]。相较于传统制度主义,伯格和卢克曼提出了“制度化”“正当化”概念[21],并由以迈耶为首的流派发展为新制度主义。其中,新制度主义代表人物斯科特将该理论进一步表述为“个体接受一个社会现实的共享定义的社会过程——这一概念的有效性在于,个体自身的观点或行为拥有独立性,但在定义‘事物的方式’和/或‘事物被完成的方式’时认为理所当然”[22]。该理论流派对于深剖校企不同主体与多组织参与下的社会现象具有较强解释力,为研究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问题提供了适合的切口。

(一)现实循迹:企业实践受双重制度影响

教师作为高职院校这一教育组织的重要成员,其行为会受组织结构与制度体系影响,涉及新制度主义强调的个体行动深受组织场域约束与制度环境影响的基本观点。同时,新制度主义致力于“研究制度对组织行为的作用机制”,认为“许多组织行为不是为效率所驱使,而是源于各种组织在当代社会中追求制度合法性的生存发展需要”[23]。为此,教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系统中的内部成员,其组成队伍是一个深度参与教学活动、安排教学管理、引导学生学习的微观群体,与包括行业企业在内的社会端保持着密切的知识、技能、资源、信息等交流与互动关系,这便意味着教师在所难免地受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的干涉。具体而言,高职院校教学与评价政策、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度、企业实践规章制度等为企业实践提供了合法性支撑,但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过程亦会受个体思维定式、社会传统文化、主流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的约束与渗透。

(二)理论归因:企业实践受三大要素制约

新制度主义包含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24]三大关键要素,为剖析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浅表化”问题提供了科学系统的理论视角。规制性要素强调外在的、明确的规制过程,主要体现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奖惩规定”等制度体系,其对个体行为产生“必须要做”的强制性约束[25]。与规制性要素不同,规范性要素尤其关注说明性、义务性与评价性维度,以及各种约定俗成的价值观等。在该要素约束下,个体会根据价值观和角色期待等践行“应该要做”的行动[26]。文化-认知性要素则被看作个体应对外部刺激所做出的反应,重视符号系统与认知图示,强调契约、信念与认同的作用。该要素探讨了文化环境对制度的影响,认为个人与社会的认知框架塑造了制度理念,使之成为内化的价值观,指导个体采取“我们做这些事情”的恰当方式[27]。三大要素互相联结,共同促进组织有序有效地运行,为审思企业实践现象提供了恰当的研究角度。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作为嵌入制度体系中的“个体—组织”互动行为,具备一定内在逻辑与文化,而“浅表化”现象便是其中正式与非正式制度共同影响下产生的行为“失真”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借助新制度主义,从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相辅相成的系统视角,探究企业实践“浅表化”现象的成因机制。

(三)框架搭建:企业实践的内在运作逻辑

本研究以新制度主义三要素为分析基础,建构“体制框架—社会规范—认知观念”为一体的理论分析框架,深入剖析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浅表化”现象及其赖以存在的制度体系。如图1所示,体制框架作为强制性政策的体现对企业实践施加强制性的规约力,并为其改革提供一种规制化的政策重构力。而社会规范则会对多元主体角色身份与权力关系产生影响力与约束力。认知观念包含主体信念、价值观与行动偏好等,则从内在认知与情感角度对主体行为产生塑形力与感染力。

上述三个层面具备内在关联性,在相互作用下反映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合而不深”的根源症结,由此影响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效果。首先,体制框架在政策结构上对企业实践行为形成一种约束,同时重构多元主体对企业实践的信念、价值观和行动偏好。其次,社会规范间接地影响与约束了多元主体的价值取向,促使其优先采取符合目标的“应然”行动。最后,认知观念作为个体内在心理因素之一,潜移默化地形塑体制框架和社会规范。本研究理论分析框架的介入,有助于我们科学全面地剖析企业实践“浅表化”现象,并充分阐释其成因机制。

三、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浅表化”现象的成因机制

“浅表化”现象不能被简单定义为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中的个体行为与个别现象,实际上,它反映出教师教育与培训中“明促暗限”的约束特征。受正式或非正式制度影响以及三大要素制约,企业实践呈现出突出的复杂性与独特性。本研究基于新制度主义,从体制框架、社会规范、认知观念等方面分析企业实践困境产生的逻辑理路,以期揭露现象背后的成因机制。

(一)体制框架:刚性制度约束下实践复杂性的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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