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数字化转型发展与致力于教育广泛合作的东盟行动

作者: 林书名 潘俊宏 田小勇

摘   要:作为东南亚地区的重要区域性合作组织,东盟长期致力于推动地区广泛交流合作和运转效能提升,为各成员国实现经济转型、社会进步、教育合作、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发展提供良策并发挥引领作用,现已成为影响亚太并辐射全球的力量。目前,东盟正着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和促进公民数字能力提升,以适应全球数字时代的发展趋势和现实需求。与此同时,东盟充分依托周边睦邻友好关系和顶层合作机制,持续深化区域间教育交流合作,并注重依托国际组织的广泛力量,助力地区教育事业建设发展。

关键词:东南亚国家联盟;数字化转型发展;公民数字能力;教育交流合作;国际组织;职业教育模式

中图分类号:G513.1 文献标志码:A DOI: 10.3969/j.issn.1672-3937.2023.03.01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以下简称东盟)于1967年发表的《曼谷宣言》标志着这一区域性合作组织的正式诞生,其成员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在长期稳步发展的过程中,东盟不仅为东南亚国家带来了生机与活力,更逐渐成为对亚太地区产生重要影响的显著力量。作为该组织的核心行政机构,东盟秘书处成立于1976年,主要负责落实和执行东盟提出的各项协议和决定,并围绕东盟各成员国政府实施的计划和行动发挥协调作用,致力于促进区域内部的广泛交流合作和运转效能提升。

面对第四次工业革命带来的数字化转型发展浪潮,东盟采取哪些行动和举措来适应时代趋势?在针对数字领域开展实践的过程中是否面临困难与掣肘?如何提升公民数字能力以助推数字化转型发展?与此同时,立足周边睦邻友好关系和顶层合作机制,东盟通过哪些路径深化区域教育交流合作?如何发挥更广泛力量对区域教育事业建设的积极作用?就以上问题,我刊委托上海外国语大学师生团队对东盟秘书处教育、青年与体育司副司长林书名进行了专访,从聚焦东盟、周边合作、全球瞭望等角度探寻东盟的数字化转型之策和教育发展之路。

一、东盟制定数字化转型发展新规划

(一)区域层面:以宏观政策引领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

近年来,东盟高度重视数字领域的发展,先后发布多项宏观政策文件,鼓励和指导各成员国积极采取行动以适应和融入数字发展新浪潮。2015年,《东盟信息通信技术总体规划2020》(以下简称《规划2020》)发布,阐述了东盟在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发展计划,聚焦促进经济转型发展、通过信息通信技术实现人机一体化、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市场的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保障等八个方面,明确指出到2020年,实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吸引投资、建立安全可靠的数字环境、部署下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等关键目标;2018年,《东盟数字一体化框架》通过,其中涵盖支持数字贸易和创新、实现无缝的数字支付、培养数字人才等六个中期优先领域,成为东盟迈向数字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2019年,旨在推动上述框架落地实施的《行动计划2019—2025》出台,该计划确定了数十项具体倡议与行动,通过配备政策指南、打造平台机制、开展务实项目等途径助力区域数字一体化建设。由此可见,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已成为当前东盟密切关注的焦点和迫切追求的目标。

向21世纪第三个十年过渡,并伴随着《规划2020》历史使命的完成,《东盟数字总体规划2025》(以下简称《规划2025》)应运而生。该政策文件在2021年年初举行的首次东盟数字部长系列会议上正式启动,立足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气候变化和技术革新等要素共同形塑的全球背景,为2021—2025年东盟的数字发展提供了目标指引和路径遵循,致力于将东盟建设成为由安全和变革性的数字服务、技术和生态系统所驱动的领先数字社区和经济体。

林书名在2022年“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国际研讨会上阐述了东盟数字领域的未来愿景,其中便谈及“要将《规划2025》作为当前的重要发展框架,充分发挥其对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多元作用,帮助东盟各国切实参与数字经济发展”。作为该地区针对数字领域的最新纲领性文件,《规划2025》在做好现有政策承续衔接的同时,更围绕现实需求和前沿热点进行创新发展。林书名认为,相较于《规划2020》,最新政策文件对加快数字经济建设、推动数字包容普惠、维护数字空间安全、促进多方广泛参与等方面予以特别关注。在加快数字经济建设方面,东盟将积极打造满足产业对接和跨境贸易的数字服务,这不仅让各成员国之间能够更加便利地拓展高效产业和贸易合作,还将帮助中小微企业提高生产力和密切价值链伙伴互动,从而推动东盟经济从疫情中实现复苏,进而追求更长时期的可持续繁荣发展。在推动数字包容普惠方面,东盟将着力增强民众使用数字技能和参与数字经济的能力,并降低数字服务相应费用成本,以扩大数字服务在教育、医疗、通信、消费、理财等民生领域的覆盖度和可及性,使民众得以借此切实提升生活品质。在维护数字空间安全方面,东盟强调需确保基于互联互通的数字服务具备安全和可信赖的特点,以避免对终端使用者造成伤害。在促进多方广泛参与方面,东盟着眼民众、企业、政府和公共机构等多元主体,鼓励多方借助数字技术驱动效能提升,共同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和构建数字共同体。

在《规划2025》的“顶层”带动下,东盟成员国陆续出台和加紧落实与数字化转型发展相关的具体政策。其中,马来西亚发布十年数字经济蓝图“数字马来西亚”,在5G建设、电子商务推广、初创企业孵化、数字基础设施完善等领域重点发力,以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提高产业部门生产力和发挥数字经济的引擎作用。柬埔寨制定《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政策框架(2021—2035)》,提出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建立数字信任和信心、培养数字公民、建设数字政府和促进数字商业五项发展目标,引领数字化转型发展。新加坡接续实施“智慧国2025”十年计划和“研究、创新与企业2025计划”,从集聚数字人才、强化数字经济、打造数字政府、构建数字社会等多个维度促进数字领域革新。总体而言,在东盟整体规划和国家具体战略的协同作用下,区域数字化转型发展已初具雏形,未来成果值得期待。

(二)国家层面:现实掣肘显著制约成员国数字化转型发展

虽然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已成为东盟区域内部的普遍共识,但囿于经济实力、产业基础、政治体制、社会文化、人才素质等多重因素共同构成的现实差异,各成员国能否深度且有效地参与和实现数字化转型发展仍然是当前不容忽视的问题。林书名在谈论《规划2025》相关问题时指出,“该政策文件本应由东盟所有成员国共同参与制定,但在实际进程中依旧存在彼此交流磋商不足、关键成员国占据主导、边缘成员国影响式微等现实困境。因此,《规划2025》在覆盖所有成员国的发展诉求方面确实存在困难,而推动所有成员国真正融入数字化转型发展的美好愿望亦尚未成为现实”。

当前,东盟各成员国的数字化转型基础和发展水平仍具有明显差异。一方面,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国民总收入(GNI)往往与国家的人口消费能力密切相关,人均GDP和GNI数值越高,意味着人口消费能力越强,对发展数字经济和享受数字服务的需求也就更为强烈,进而助推国家的数字化转型发展。在东盟成员国当中,这两个指标呈现出显著差距,以新加坡和文莱为代表的高收入国家位居世界前列,而越南、菲律宾、老挝、柬埔寨、缅甸则表现欠佳,均属于世界银行划定标准下的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其中新加坡和缅甸两国人均GDP和人均GNI所形成的比值都近乎达到了惊人的60倍。由此可见,即使各成员国都拥有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强烈意愿并高度响应区域宏观政策,也将难以避免因资源条件和实际能力的悬殊而造成的现实阻碍和深刻影响。另一方面,互联网使用人口规模、固定宽带用户数量、社交媒体渗透率、零售电商渗透率和电子政务发展指数能够分别从民众、企业、政府等不同角度反映出国家的数字发展现状。根据联合国、世界银行和国际电信联盟等国际组织发布的相关数据,目前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文莱的互联网使用人口占比均达到90%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位居东盟国家前列、社交媒体渗透率接近或超过90%、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均处于世界中上水平甚至领先位置。而缅甸和柬埔寨的互联网使用人口占比徘徊在30%~40%,缅甸和老挝的固定宽带用户占比尚不足1%,三个国家的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均为世界中下水平。由此观之,前者依托较好的国家经济实力基础,得以向信息通信技术、商业贸易、行政服务等领域注入数字元素,进而发挥数字化转型对民生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赋能作用,并形成协同增效关系;而后者则仍有较大前进空间,未来还需进一步通过增加数字领域投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国民数字素养等手段,为数字领域相关政策和规划的落地提供条件。

针对《规划2025》等区域宏观政策的实施,林书名认为,在鼓励东盟各成员国优先重视和全力支持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客观存在的经济基础、资金投入、目标导向和人力资源差异,全面考量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需求。总体来说,促进交流磋商、密切协调合作和秉持一体化理念仍是东盟实现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核心要义。

(三)公民层面:数字化转型发展迫切要求公民数字能力提升

要推动国家和地区的数字化转型发展,提升公民数字能力是关键。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深化和巨大技术变革浪潮的到来,日常生活、工作环境和人际互动都发生了显著改变,数字能力提升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对个体而言,新兴数字技术已渗透到社会方方面面,缺乏数字能力将难以满足当前劳动力市场的前沿需求,学习并掌握数字能力已成为社会公民融入当地社区和适应全球变化的必备条件。

聚焦东盟地区,林书名认为,“目前各成员国公民的数字能力仍远未达到当今社会要求,同时由于国内贫富差异、种族问题、人口边缘化现象和产业部门要求等主客观因素叠加,不同群体的数字能力存在显著差距。即便是在新加坡、文莱等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上述情况同样存在”。关于公民数字能力提升,林书名提出应从三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是发挥内在激励和外在激励的双重作用。在数字领域,内在激励表现为人们主动对如何掌握和运用新兴数字技术、如何借助各种数字手段与外界建立新联系和达成更便捷的交流、如何通过多元数字平台获取所需有效信息、如何在纷繁的数字空间内保障自身安全等问题的关注和考虑,而对这些问题的应对和处理恰恰能够反映出公民的数字能力;外在激励常常发生在特定的学习或工作环境中,如学习者为适应电子图书馆的普及趋势而掌握相应数字能力,以便顺利获取开展科学研究所需要的资料,又如工作者面对企业提出的新需求,选择在闲暇时参与数字能力再培训以避免被解雇或争取晋升机会。为发挥内在激励和外在激励的双重作用,既要增强数字技术的普及度和可及性,提供接触各类数字手段和数字平台的广泛机会,推动形成全民关注数字领域、主动学习数字技能和积极融入数字空间的良好氛围;又要持续扩大数字技能的应用面,依托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不断创造新岗位、新业态,助推人才向数字领域充分集聚。

二是整合教育部门和行业部门的共同力量。从属于教育范畴的课程大纲、培养方案、教学资源等诸要素从设计开发到落地实施往往存在着较大的时间差,当教师真正将其应用到实践时难免存在滞后性。此外,由于教育系统本身所具备的相对稳定性,许多方面一经确定便很少会在短期内进行大幅调整,因而容易造成教育部门和行业部门之间人才培养错位和供需不匹配的问题。针对更新迭代速度极快的数字领域,公民数字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更需要紧密贴合相关行业的前沿动态和实际需求。因此,应努力整合教育部门和行业部门的力量,倡导行业主体参与课程项目和实践平台的开发,组织教师参加行业会议论坛和开展教学改革创新,由学校和企业共同规划和承担学生的数字理论学习和实训锻炼,从而促进数字人才培养更加契合工作岗位要求。

三是建立衡量数字能力的统一标准或框架。目前,东盟地区尚未形成专门针对公民数字能力的统一标准。因此,在国家层面,各成员国无法明确界定数字能力的发展维度和阶段目标,在实践中也缺乏基本遵循和路径参考,最终导致数字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在区域层面,东盟难以对各成员国的数字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考量和评估,同时也不利于数字人才的跨国流动。鉴于此,东盟及部分成员国围绕标准或框架制定积极发出声音并采取行动。2020年10月15日,越南教育培训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以及东盟秘书处联合召开关于东盟教育系统数字化转型的会议,越南教育培训部部长冯春雅呼吁东盟各国教育部长共同建立地区统一的数字技能标准,力争形成各成员国公认的数字能力框架。2022年11月11日,第40届和第41届东盟峰会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召开,会议发布《东盟教育系统数字化转型宣言》,同意制定能力标准以加强对教育领域信息通信技术发展举措的监测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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