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差距:东盟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努力
作者: 饶佩
摘 要:缩小差距既是东盟高等教育一体化的应有之义,也是降低东盟高等教育一体化发展阻力,推动东盟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其中,东盟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十分重要,并在建立质量标准、加强高水平大学质量保障建设、增加成员覆盖面、加强对高等教育欠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帮扶及国际合作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东盟高等教育水平有所提升,但是与世界其他高等教育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同时,东盟内部各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也存在不均衡。未来需要从东盟一体化发展角度,加强正式机制建设,加大成员国和各大学的参与度和贡献度,并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内发展滞后的大学及高等教育欠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帮扶和支持,推进东盟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
关键词:东盟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 一体化 合作
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应对大国威胁,自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东南亚各国通过创建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以加强各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技术、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在高等教育领域,东盟通过加强各国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区域层面的高等教育政策的建立,整合各国高等教育体制与高等教育资源,努力推动各成员国之间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东盟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增强了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是东盟教育合作的重要内容,自东盟成立以来,便得到了各国教育行政部门和大学的高度重视。建立高等教育质量基准,并通过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估和监测来缩小高等教育发展差距,成为东盟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重要方向。
一、为什么要缩小差距?
东盟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整体不高,东盟各国高等教育发展也参差不齐,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等国高等教育较为发达,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高等教育发展相对落后。因此,缩小差距既包括缩小东盟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也包括缩小东盟内部各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而作为一个联合体,东盟通过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建设以缩小内部各国和东盟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的差距,有着特殊意义。
(一)缩小差距是东盟高等教育一体化的应有之义
一体化理论最早由美国学者多伊奇(Deutch)提出,其核心理念是系统功能主义,强调共同体的系统交互作用与特殊功能,主张通过多种跨国、跨区域渠道,采取共同措施,在特定领域实现全面合作。[1]东盟高等教育一体化是指东盟各国政府在高等教育领域自愿结合成高等教育合作组织的过程、状态、结果和趋势。[2]2000年,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非正式首脑会议决定实施东盟一体化(IAI)工程,突出和凝聚东盟的集体力量,缩小东盟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提高东盟的竞争力。2001年,东盟成员国在越南河内举行了主题为“缩小发展差距,为更进一步接近东盟一体化做准备”的外交部长会议,发表了《河内宣言》,为解决发展差距提供了路线图和政治承诺。宣言指出:“我们决心共同努力,促进有效的合作与互助,以缩小东盟成员国之间以及东盟与世界其他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促进该地区的动态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我们各国人民的繁荣。”因此,东盟高等教育一体化是均衡发展的一体化,而缩小差距,正是东盟高等教育一体化发展的题中之意。
(二)缩小差距是减少东盟高等教育一体化发展阻力的需要
教育质量参差不齐是实现东盟高等教育一体化的现实障碍,如果放任差距不管,会降低各成员国及大学对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的参与度。以欧盟为例,其高等教育之所以世界领先,既与其有一批领头羊大学有关,也与其高等教育基础质量相对较高、教育质量相对均衡有关。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各国家、地区高等教育资源的竞争日趋激烈,若不实现东盟内部高等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缩小东盟内部各国及东盟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差距,东盟地区高等教育将无法形成虹吸效应,在有限的资源流入情况下,可能导致东盟内部各国高等教育竞争大过于合作,阻碍东盟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
(三)缩小差距是东盟地区高等教育达到并保持高标准教育的必然要求
《东盟大学网络质量保障指南》卷首语的第一句话就指出,在全球化的时代,世界各国高等教育机构不仅要满足市场对能够在跨文化环境中工作的人才的需求,还要肩负着促进学术卓越和专业进步的使命。东盟质量保障网络必须努力发展,以达到和维持高标准教育,这种高标准教育不仅是针对某个特定国家,而且是针对整个东盟地区。[3]东盟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不局限于“规定输入、过程和结果以满足最低限度要求的期望和措施”[4],更是着眼于通过东盟高标准教育的努力,实现东盟在世界劳动力市场中的人才竞争力的提高及推进人类学术进步,而这一过程,实质上也就是缩小东盟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东盟内部各国以及各大学之间发展差距的过程。
二、东盟质量保障如何缩小差距?
(一)建立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指标体系
为响应高标准教育的要求,东盟开展了强有力的质量保障运动。在大学层面,个别大学制定了自己的质量标准,如新加坡国立大学与教育部制定了绩效合同,确定了大学尤其是研究方面的内部基准,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卓越的指标[5]。泰国朱拉隆功大学于2000年制定了自己的质量保障体系CU-QA84,包括教育机构、科学研究、学校管理机构及学术服务机构四种不同类型的质量保障体系,并不断对该质量保障体系进行完善,逐渐增加了教学任务(CU-CQA)、研究任务(CU-RQA)、学术服务任务(CU-SaQA)、服务和支持任务(CU-SsQA)等方面内容,同时不断加强外部评估标准的制定,通过与外部机构的比较使其教育质量得到承认。[6]
在国家层面,东盟国家政府已将教育质量保障作为一项国家议程,各国先后建立自身的国家资格认可体系,以马来西亚为例,马来西亚资格框架(MQF)于2002年开始制定,2007年正式推出,它根据一套国家认可的基于国家最佳实践的标准,对所有高等教育的资格和学术水平进行分级,并规定了学习成果水平、最低的学分要求和每个学分的学习时数。[7]越南制定了包括基本办学指标体系、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高等学校培养课程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等在内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课程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8]
在区域层面,成立了东盟大学联盟(AUN),并在联盟大学内部建立了东盟大学联盟质量保障(AUN-QA)体系,确立了区域内部共同的质量标准,也就是后来的《AUN-QA吉隆坡标准》,包括质量保障系统、教学与学习、研究、服务、伦理、人力资源开发6项一级标准、24项普通标准及70项评估指标。2011年,AUN颁布了《AUN课程级实际质量评估指南》,对AUN-QA模型进行了全面阐述:机构层面的战略质量保障,包含大学的使命、目标、目的、政策计划、管理、人力资源、资金等11项标准;内部质量保障包含11个标准,涵盖内部质量保障框架、检测仪器、评估工具、质量保障流程、质量保障工具以及后续改进活动6个领域;课程层面的质量保障侧重于输入、过程和输出三个维度质量的教学和学习,包括预期学习成果、课程规范、课程结构和内容、教学和学习策略、学生评价、学术人员素质等15项标准。[9]
(二)加强东盟高水平大学质量保障建设
AUN成立于1995年,汇集了东盟各国最好的大学。1998年,第4次东盟大学联盟董事会(AUN-BOT)讨论通过创建AUN-QA,重点是评估AUN成员大学的教学、学习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旨在通过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的建设以及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实施,促进AUN成员大学保持高标准发展。2000年,AUN第9次董事会会议在泰国朱拉隆功大学召开,会上签署了《AUN-QA曼谷协议》。该协议以承认和尊重大学成员之间的环境和制度差异(包括文化和个体资源)为基础,本着合作精神制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标准和机制,旨在推动质量保障体系的发展,建立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和自我监督的管理机制和统一标准,通过提高成员大学的教学和科研质量,提高成员大学的整体学术能力,并提供一系列的质量保障措施、指南和指导方针,最终形成成员大学、东盟高等教育机构和国际机构之间的多方互认标准。多年来,AUN-QA已经发展成为成员大学了解彼此系统的坚实基础,保持了每个机构的独特性,同时促进了成员之间的成本分担和专业知识共享。
此外,为了提高评估的质量,AUN-QA评估员经过严格筛选,其不仅具备较高的能力素质、相应的职业学术证书,而且在领域内被公认为诚实、正直和可信。AUN-QA评估员必须参加AUN-AQ秘书处的培训及教育评估计划的研讨班,在培训中参与者编写自我评估报告(SAR),并亲临一所知名大学现场观察AUN质量评估。[10]
(三)扩大质量保障体系在成员国内部的覆盖面
AUN-QA自2012年起向非AUN成员高校开放,只要其符合AUN-QA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便允许其申请成为QUN-QA准会员。意向大学想成为准会员,必须符合以下标准:建校至少10年;大学已经通过国家质量保障机构或负责大学注册或管理的相关部门的认可;大学至少有2名代表参加过AUN-QA第一级培训(针对课程评估的质量保障培训课程,旨在介绍AUN-QA系统并增强参与者的质量保障知识),理解有关AUN-QA系统相关知识;提供AUN-QA相关实践证明,包括实施质量保障系统和程序、参加AUN-QA组织的培训等。[11]2013年,AUN-QA仅有2个准会员,到2021年便迅速增加到121个,且每年保持着增长趋势(见图1)。
除了扩充会员,东盟内部还非常重视质量保障经验的共享。一方面,AUN-QA秘书处目前提供两级培训:第一级是完成项目评估的AUN-QA培训课程,旨在介绍AUN-QA系统并增强参与者的质量保障知识;第二级是AUN-QA评估员培训研讨会。这两项培训不仅针对AUN成员大学,AUN-QA准会员和非AUN成员大学均可以参加。另一方面,AUN-QA首席质量官研讨会从2001年4月开始,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上各成员国大学相互交流、借鉴本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经验。例如,2002年3月,第三届AUN-QA首席质量官研讨会在缅甸仰光举行,此次研讨会主题为“质量保障实践:最佳教学,最佳学习”,重点是分享教学和学习中的良好实践。在2002年10月的第四届AUN-QA首席质量官研讨会上,首席质量官继续讨论AUN-QA在研究、服务、道德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良好实践,促进成员大学之间的经验分享。
(四)加强对高等教育欠发达国家的帮扶
亚洲开发银行致力于实现亚太地区的繁荣、包容、有弹性和可持续的发展,同时持续努力消除极端贫困,针对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等高等教育欠发达国家,早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对各国教育发展提供资金、政策和技术援助,并长期关注高等教育领域中各国的高等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的建设和质量提升。制定人力资源开发战略框架和行动计划,其中第一阶段(2009—2012年)的主要工作是对食品加工、物流和机械三个领域所需技能制定技能和资格互认框架,并制定技术和职业教育培训标准互认制度;第二阶段(2013—2017年)的主要工作是与ASEAN、AUN、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区域高等教育与发展中心(SEAMEO-RIHED)合作,进一步加强柬埔寨、老挝和缅甸的大学内部质量保障能力,并在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大学中试点评估亚洲学分转移系统框架(ACTFA),建立GMS大学联盟。在这过程中,AUN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其组织的大约80%研讨会有来自102所大学的296名参与者参与,AUN还协调完成了柬埔寨语、老挝语和缅甸语的质量保障手册制定,这些活动使GMS国家人们更好地了解质量保障体系,促进质量文化建设,创建质量保障从业人员网络。[12]
(五)加强国际合作,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质量保障机制
东盟质量保障体制的建设和不断完善离不开国际合作。首先,东盟质量保障项目是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德国校长会议(HRK)和德国波茨坦大学与来自东南亚和欧洲的合作伙伴——东盟质量保障网络(AQAN)、AUN、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协会(ENQA)和SEAMEO-RIHED的联合倡议。[13]其次,东盟各国不少专业认证机构选择加入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国际网络(INQAAHE),成为其正式会员,包括菲律宾特许院校认证机构、大学协会认证委员会、学校学院和大学认证协会,越南国立大学认证中心、大学与学院协会教育认证中心、教育测试与认证总局、教育质量保障研究所,泰国国家教育标准和质量评估办公室等。[14]最后,东盟还与欧盟就质量保障领域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2003—2006年,东盟与欧盟开展了质量保障的合作,目的是开发国际认可的AUN-QA系统,探索合理的质量保障与评估标准,并通过与东盟—欧盟合作项目在两区域内开展质量保障的合作。[15]2008年,为协调与促进东盟高等教育的共同发展,欧盟与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提出建立区域质量保障框架,希望通过区域质量保障框架的建设促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促进学生流动,加强区域学分系统以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2015年,东盟与欧盟达成战略合作与帮扶协议,正式启动了“欧盟对东盟地区高等教育援助计划”(European Union Support to Higher Education in ASEAN Region,SHARE)。SHARE的总体目标是“加强区域合作,提高东盟高等教育机构质量,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促进东盟共同体的发展”,预期成果包括:实施东盟高等教育协调战略问题的政策对话;支持东盟资历参照框架和东盟区域质量保障的制定;通过东盟和东盟—欧盟学分转换系统实现学生在东盟内部和东盟与欧盟之间的流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