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托育服务课程的规范建设

作者: 洪秀敏

加快推进托育服务课程的规范建设0

托育服务是指托育服务机构接受婴幼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委托,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生活照料、安全看护、情感关爱、营养膳食、早期学习机会等服务。脑科学、儿科学、发展心理学等多学科研究成果均表明,科学、适宜的照护服务有利于促进婴幼儿在认知、社会性和情感等方面的良性发展,为其终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生开端。随着我国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和生育支持配套政策的推进,建立一个优质普惠、高质量且可持续发展的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托育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不单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更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家庭婴幼儿照护的需求日益旺盛。近年来,为加快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各地积极加强政策统筹、盘活利用各种资源,不断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探索多元托育服务模式。然而,家长是否选择送孩子到托育机构,往往不只考虑是否有机构可以送托,而是会从托育机构的安全性、活动内容、照料质量、接送便利等多方面综合衡量是否可以安心放心送托。这意味着托育服务机构不仅要做好“托”,更要做好“育”。怎样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和活动,提供规范和适宜的服务,从而促进婴幼儿能够顺利适应托育服务机构的集体生活,并获得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是家长的关心关切和托育服务机构提高办托质量的重要命题。

课程是托育服务机构质量的核心和关键,也是促进婴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我国托育服务发展起步较晚,目前托育服务机构课程建设还处在摸索阶段,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都相对薄弱,尚未形成系统规范的课程体系,不同托育服务机构的课程质量差异较大。有些托育服务机构比较重视课程建设,课程要素逐渐成熟,课程质量有一定保障。有些托育服务机构尚缺乏课程观念,服务仅停留在日常照料看护层面,活动组织和实施比较随意,缺乏规范化和体系化。有些托育服务机构直接引进国外舶来课程,“拿来主义”“照搬主义”现象明显,忽视了课程的文化适宜性,其是否适合中国婴幼儿的发展需要以及托育服务机构的实施条件与实际,是一个亟待实践检验和反思的问题。有些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托班直接将3岁以上的幼儿园课程往下延伸,运用到3岁以下的托育班级,导致托班课程普遍存在“小班化”的问题,不利于促进婴幼儿的早期发展。孩子年龄越小,身心发展差异性越大,3岁以下婴幼儿和3岁以上幼儿身心发展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存在显著区别。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托得好”的信心,托育服务机构亟须从实际困境和需求出发,加快探索和推动适合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课程规范建设。

为指导托育服务机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2021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印发《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提出托育服务机构保育应通过创设适宜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和活动,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发展,强调“尊重儿童、安全和健康、积极回应和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提出包括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共7个保育重点领域,并明晰不同月龄婴幼儿的保育目标与要求。这份纲领性的文件,对托育服务机构课程目标的拟定、课程内容的选择、课程实施的途径与课程评价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

适宜的托育服务课程,首先需要考虑婴幼儿发展适切性,即课程应适合婴幼儿的身心发展阶段和年龄特点。托育服务机构应充分关注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不同年龄段特点的区分,分月龄设立与婴幼儿身心规律和发展目标相适宜的一日生活制度,合理安排婴幼儿从入园到离园活动期间的所有环节及活动,包括入园接待、饮食、饮水、如厕、盥洗、睡眠、游戏、离园等,给予婴幼儿良好的照料和指导,支持婴幼儿主动探索和活动,促进婴幼儿在托育服务机构中健康成长与发展。研究与实践表明,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是婴幼儿在托育服务机构中学习与发展的重要载体,一日生活流程设置是否合理、组织实施是否科学、各个环节实施是否有效果,都会影响婴幼儿的身心健康。一日生活流程和常规应是重复的,这种重复不仅能让婴幼儿不断进行深入的探索,对自己的已有能力和发展产生自信,也能让婴幼儿预知接下来要发生的事,从容适应托育服务机构生活与学习的节奏和常规要求。动静交替、室内外结合的一日生活环节和活动设计,能够促使婴幼儿在安全有趣的环境中操作、探索和学习,不断丰富婴幼儿的直接经验。

适宜的托育服务课程,需要考虑园所实际和文化适宜性,即课程应适合中国婴幼儿的发展需要和园所实施条件。长期以来,我国在办托和办园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优秀经验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尚未能很好地渗透和体现在幼儿园及托育服务机构的课程建设中,真正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婴幼儿发展的课程模式远远不足。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培育托育服务行业民族品牌。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高质量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服务机构也将迎来深入探索与创新发展的新时代。在注重学习和借鉴多元化课程的同时,应关注国外课程的文化背景与我国文化背景的差异性,要从我国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出发,深入考察引入国外课程的适宜性。例如:国外课程的价值理念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课程内容是否适合中国婴幼儿的理解和参与,课程实施能否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托育服务机构是否具有实施该课程的资源条件,教师素质能否保证课程的有效实施,等等。应鼓励托育机构根植中国文化与社会环境,从婴幼儿发展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从自身条件出发,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婴幼儿托育的有益经验,坚持站稳中国立场,扎根中国实际,基于机构服务实践不断推进托育课程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美国课程研究专家古德莱德将课程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理想的课程——由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课程专家提出的应该开设的课程,这是课程理论上的构想,代表着课程设计的理想状态;正式的课程——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反映了主管部门对课程的规范和要求;领悟的课程——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理念和对儿童的了解,对课程进行个人化的理解和调整;运作的课程——教师在具体教学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班级环境、儿童反应等多种因素对课程做出调整,与理想的课程有所差异;经验的课程——儿童在参与活动后所获得的具体感受和认识,是课程效果的重要体现。这五个层次从抽象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践,反映了课程实施到儿童体验的全过程,也反映出课程设计的复杂性和实施过程中的多变性。为推动托育服务机构课程的规范建设,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组织研制我国托育服务机构的课程规范指引;另一方面,托育机构负责人和教师应树立正确的课程理念,通过课程实施与探索,深刻理解婴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与需求,不断提升照护服务质量与专业水平,促进为婴幼儿提供有益经验的托育课程目标更加适宜化、课程内容日益生活化、课程实施多样化和游戏化、课程评价逐渐过程化和规范化,推动探索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托育课程实践体系。

(本文系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优先关注重点课题“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批准号BAEA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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