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增“量”提“质”

作者: 康晓伟

全日制教育硕士作为专业硕士的一种,自1997年开始试点招生以来,逐渐成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报考人数呈激增态势,已然成为考研中的热门选项,培养硕士已成为我国高层次中小学教师教育项目的重要环节,其培养模式和培养质量受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院校和中小学及民众的广泛关注。当前,我国在建立和完善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教育制度方面已取得了一系列理论与实践成果,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体系已相对成熟,但对比当前国内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需求和国际教师教育发展趋势,其培养方式在很多方面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间。

党的二十大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明确指出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也明确提出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强调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在当前的政策话语中,“高质量”“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等关键词反复出现,足见提升我国高层次中小学教师教育水平、推动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增“量”提“质”的紧迫性与必要性。那么,如何保障高质量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笔者认为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入手。

● 变革培养方式

在学制方面,可在现有的2年制基础上适当延长。我国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系统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较高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为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已有多所高校将部分或全部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学制延长为2.5年或3年。适当延长全日制教育硕士学制,可以给学生更充裕的时间来高质量地完成理论学习、教育实习和论文研究等任务,精耕细作式的培养能够尽量避免“学历注水”,符合基础教育发展需要高素质教师的目标,也可满足我国浓厚的学历文化对于研究生学历“高层次”的期待。

在课程设置方面,可提升全日制教育硕士课程的灵活性与研究性。目前全日制教育硕士的课程设置受制于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变革余地较狭窄,严重束缚了培养院校和教师教育者的培养积极性。因此,课程设置应充分考虑教师的职业特殊性,在兼顾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培养的同时,给予培养院校更多的自主权,支持、鼓励培养院校因时、因地制宜设置特色培养课程,满足区域基础教育发展需要。

在教育实践方面,可适当延长教育实习时间。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以教育实际应用为导向,其最终目标是满足教师队伍建设和基础教育发展需求。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是否“合格”,不能等到学生毕业入职再滞后评价。培养院校应与所在区域中小学密切联系,适当延长教育实习时间,细化教育实习任务,使得培养更贴近实际需要,提升社会效益,同时鼓励全日制教育硕士针对自己的教育实践开展反思性研究,让他们“在做中学”,锤炼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反思能力和研究能力。

● 加强培养院校建设

一是激发办学活力,增强学科内涵式发展。可联合全国重点师范院校整合资源,以“长板”补“短板”,加强学科交叉融合,开发交叉学科课程,按课题、学科等组织师资力量,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教师教育学科群,并创新学科群管理方式,提高学科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服务国家教育强国建设的能力。

二是提升培养院校国际化水平。在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过程中,可引入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课程体系,借鉴项目式学习、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加强培养院校教师的国际化培训,积极引进外籍教师和海外归国人才,丰富教师队伍的国际化背景。同时,积极与国外高校和中小学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互换、教师互访、科研合作、海外实习等交流活动,以增强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提高培养院校的国际知名度。

三是招生过程中注重优秀本科毕业生选拔,优化生源。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选拔标准的制订,应当兼顾“优秀”和“适合”。一方面,注重对学生学科知识水平、教育基本理论知识的考查,选拔基础较为扎实的学生,为其硕士阶段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素养“守好底线”。另一方面,注意考查学生的适教能力与乐教情怀,从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应变处理能力、从教理想动机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其是否适合从事教师工作,为其硕士阶段乃至之后的教师专业发展“拓展上限”。

● 落实培养政策支持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为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提供充足资金。可适当增加对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院校的财政预算投入,同时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保障支撑作用,将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院校纳入债券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院校设备购置项目提供贷款支持,确保其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科研活动等。也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师范院校的建设和发展,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与师范院校合作,共同出资建设实验室、实训基地等。

二是重构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院校“双一流”建设评价机制。应突出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核心价值和特色,即培养具备高尚师德、先进教育理念、扎实专业知识和卓越教育教学能力的高素质教师。评价机制应多元化,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社会评价等多个维度,可适当引入借鉴国际先进评价理念和标准,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院校“双一流”建设进展情况的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支持建设一批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试点基地。从国际经验来看,教师培养实行办学主体多元化、培养模式多样化是大势所趋,综合性大学也需参与教师教育。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试点基地建设的重点是培养职前教师,也应致力于连续的、终身的教师专业发展。要积极建立大学教育学院和中小学校相联系的教师教育方式,力争形成集教学、培训、职前、职后培养于一体化的教师教育创新体系。

培养高质量的全日制教育硕士,需要教师教育者、培养院校、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学科特点与院校资源等因素,进行全局综合考虑、详细考证、反复论证。当前,应首先着重解决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突出的重要问题,如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相脱节、课程设置拼盘化或本科化、“双导师制”流于形式、培养质量与实际需求贴合程度低等,打造出符合教育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办法,为国家培养出更多高层次、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小学教师,助力我国教育体系高质量建设。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22年度重大项目“追踪数据驱动的教师专业发展质量研究”(项目编号:22JJD880009)研究成果,首都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傅湘钧对文章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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