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中小学教师的“课程创生力”

作者: 本刊编辑部

前不久,教育部办公厅同时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意见》在“专业支持”一项中明确:“设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教师专题培训和研究项目,注重提升教师课程建设能力。”

自2001年我国基础教育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以来,每一轮课程改革都强调地方、学校、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重要性,但在此前的政策文件中,对于教师的要求,更多停留在课程实施方面。此次《意见》首次提出注重提升教师的课程建设能力,进一步突出了教师的课程主体地位,鼓励并支持教师开展高质量的课程创生。

实际上,“教师作为课程建设者、创生者”的主张由来已久。早在十余年前,教师的课程创生就已进入学术视野,成为政策导向、教育专家关注的课题;一些教师则积极发挥自身的课程主体性和创造性,在课程建设上进行了实践探索;及至近年,关于“教师课程领导力”的探讨也颇热烈。但总体而言,当前中小学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意识、动力和能力仍相对不足,“课程创生力”亟待进一步激活。

本期“专题报道”,我们聚焦一线中小学教师在课程建设方面的问题,倡扬“教师是课程创生者”的理念,并为教师如何创生课程、提升课程育人能力提供参考意见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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