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评价要把握好“1+2+3+4+5”原则

作者: 王志向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仅是对学生个体综合素质的价值判断,还是学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科学合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模式、有效实施学生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是学校教育的必然追求。班主任评价在学生评价中具有重要作用,笔者总结了“1+2+3+4+5”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模式,以期为班主任评价提供一些思路。

“1”是指一名优秀的班主任。班主任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不仅需要做好观察记录者、组织管理者、评价反馈者,还需要发挥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工作能力。第一,班主任应具备敏锐的洞察力,要细心记录学生的日常综合表现、整理和分析学生的学习成绩。第二,班主任要有效组织多方评价主体对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第三,班主任需要根据每位学生的阶段性评价结果,大致了解其“强项”和“弱项”,并给学生提出个性化的发展建议或提升计划。第四,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为学生提供成长支持,在班集体中树立良好形象,公平、公正地开展学生评价工作。

“2”是指班主任应坚持过程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方面,应重视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量化评价(学期或学年得分)和质性评价(学期或者学年评语)。另一方面,也应重视学生的发展过程和非预期结果,班主任可以采用“学生综合表现档案袋”等工具记录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实现分阶段的评价和反馈;对于一些学生的非预期结果,班主任应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共同制定提升计划。此外,信息技术作为一种有效手段,可以为学生综合素质数据的分析与评价提供有力支持。

“3”是指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班主任及其他教师的评价应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所处的不同层次灵活调整。优等生大都聪明好学且成绩优秀,但容易产生优越感、滋生自满情绪,或由于争强好胜而产生嫉妒心理,因此对优等生的评价表扬要适当,重在鼓励其提升抗挫折能力,激励其继续保持奋进状态,爱护同学、做好榜样。中等生往往信心不足且缺乏表现欲,对其评价应适当增加表扬性话语,肯定其努力和付出,增强其自信心,并在日常学习和班级活动中为其创造展示才能的机会。后进生往往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如学习动机不足、学习能力低下、意志力较为薄弱、缺乏是非观或者叛逆心理较为严重等。针对不同的后进生,班主任在评价过程中应表扬其闪光点,掌握好批评的艺术,注重评价过程中的动态性和发展性,做到对症下药。

“4”是指完整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包括学生自己、班级同学、学生家长、以班主任为首的各科教师四类评价主体。评价应包括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适当考虑将负责学生工作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外聘专家或者社会相关人士增设为评价主体。多元主体评价可以帮助学生认识真实的自己,以便下一阶段在各个维度上更好地突破自我,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5”是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应涵盖“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德育为先、智育为重、体育为基、美育为要、劳育为本,学校教育应打破“智育独大”的局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也应遵循“五育并举”的原则,班主任要避免将学业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指标甚至是唯一指标,可尝试制定班级“五育”量化表,邀请学生、科任教师共同填写。就目前而言,相比智育和体育,学校在德育、美育、劳育方面往往缺乏科学、细致的评价指标。如何构建科学全面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是需要家校社三方共同探究的重要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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