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品,实现价值

作者: 李维明

李维明,教育部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标修订组核心成员,正高级教师(教授)

主持人语:自2019年9月采用新课标新教材开展教学以来,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辽宁等5个省(市)大多完成了必修模块的教学,部分省(市)还进行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20年,教育部又组织专家对课标进行了修订,颁布了最新版的《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修订)》,更加明晰了学科核心素养的内涵和内容模块的结构,增强了教学应用的方向感。当下,新课标新教材的教学实践已经进入到选择性必修模块教学的新阶段,怎么选择、怎么教学是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为配合选择性必修课程的教学,本期继续“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实施”之选择性必修模块的教学等系列专题的研讨,以飨读者。同时,也希望广大信息技术教师、教研人员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共同促进学科新课标新课程的顺利实施、健康发展。欢迎大家不吝赐稿。(358211798@qq.com)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新课标实施之教学专题九

——三维设计与创意的教学

摘要:数字化三维作品的发布,其实质是作品的交流、传播、评价与鉴赏,因此,必须注意其思想性、艺术性、技术性及创造性,以实现作品的价值。

关键词:三维作品;发布;价值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论文编号:1674-2117(2022)18-0013-02

“三维作品发布”是选择性必修课程“三维设计与创意”模块的第三个单元,本单元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在三维作品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发布,实现交流、传播,并能正确地评价与鉴赏,以彰显作品的价值。

● 多种形式,发布作品

数字化三维设计的作品,其表现的形式很多,主要有3D打印实体、三维设计作品、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

3D打印实体是中小学校较为普遍应用的一种发布方式,它将三维设计的作品通过3D打印机物化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作品,便于交流、展示。

三维设计作品是指通过网络或数字化载体发布的以三维设计为基础的作品,包括三维静态图像、三维动画作品、三维全景图像等。其丰富的表现形式,加之数字及网络载体的传播优势,使其便于实现更大范围的传播与交流,产生更大的影响。

虚拟现实是利用计算机模拟出三维空间的虚拟场景,提供用户视觉的模拟,以达到场景的沉浸感;增强现实则是利用图像分析技术,让屏幕上虚拟场景可以和现实场景实现结合与互动。三维设计则是二者实现的基础。由于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需要专门的开发条件,一般中小学校尚不具备,所以这种形式的发布虽有创新价值,但实现难度较大。

● 正确评鉴,实现价值

数字化的三维设计无论是在构思阶段还是设计阶段,其创作都是有目的的。同样,在发布阶段,也必须依据设计目标,选择正确的方式评鉴、发布,实现作品价值。

一个作品的优劣应该从思想性、艺术性、技术性与创造性四个方面进行评鉴:思想性是指主题积极明确,内容健康向上;艺术性是指画面美观,色彩和谐,审美取向正确;技术性是指工具、平台选择、运用适当,角色造型有特色、动作连贯,场景表现布局合理,作品发布格式正确;创造性是指构思有创意,形式够新颖,技术有突破,表现有个性。

在作品发布前,须据此标准进行自我评鉴,以找出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发布时也须据此标准选择合适的形式和渠道进行发布,以实现作品的价值。对于思想性不正确、消极的作品,以及艺术审美观不正确、内容不健康的作品,即使技术手段再高超也坚决不能发布。

● 教学策略

本单元的教学策略主要是引导学生采用恰当的方式发布作品,运用正确的标准评鉴作品,实现价值。由此我们提出如下策略。

策略1:引导学生对照标准自评、互评,明确作品的优势与不足。

自评是必须的,互评更是必要的。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指导学生扬长避短,在修订完善之后再考虑发布。

策略2:引导学生根据条件适当选择发布平台,以便更好地实现作品价值。

不同的作品有不同的适用场合。例如,学校LOGO,如果设计成三维立体动画,适合发布于网页或其他数字媒介,便于学校广泛宣传。因此,要引导学生根据设计的意图,选择不同的发布方式,以实现作品价值。

策略3:引导学生协同合作,提高创新、创造水平。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建议:“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协作学习精神,鼓励学生主动发布自己的作品,对他人的作品做出合理的、有建设性的评价。”三维作品发布,协同合作是路径,价值实现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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