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重塑的五大趋向

作者: 刘丹

[摘要]新时代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要强化育人的根本目的,从评价理念、评价目标、评价标准、评价方式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重塑,以应对当前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面临的重认知、轻建构等一系列问题。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重塑,应在评价理念上注重中国特色建构论,在评价目标上注重把握现代职业价值倾向,在评价标准上注重多维发展,在评价方式注重动态融合,在评价结果运用上注重生涯引领。

[关键词]立德树人;高职院校;德育评价改革

[作者简介]刘丹(1982- ),女,湖南南县人,上海电机学院,讲师,硕士。(上海  201306)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7年度上海学校德育实践研究课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隐性课程开发的实践研究” (项目编号:2017-D-118,项目主持人:刘丹)的研究成果,并得到了教育部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建设项目(项目发文号:教思政厅函〔2019〕18号)的资助。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2)05-0086-06

高职院校是专科、本科教育层次职业高等学校的统称,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高职院校的立德树人评价,要把握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新时代高职院校应认识到自身培育高素质技术型、技能型人才的使命,立足于推进新时代学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培育体系与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构,促进学校立德树人评价重塑,克服评价上存在的重认知、轻建构,重主体倾向、轻职业价值,重工具理性、轻工匠精神,重静态控制、轻动态融合,重评语鉴定、轻生涯引领等一系列问题,在深化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知、情、意、行和谐统一以及学校立德树人评价工作理念、目标确定、基本标准、主要方式以及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重塑。新时代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迫切需要强化育人的根本目的,把握好新时代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重塑的五大趋向。

一、立德树人评价理念重塑:从“客观主义认识论”走向“中国特色建构论”

新时代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在学生品德塑造上应强调立德树人本质的认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评价理念上进行重塑,从“客观主义认识论”走向“中国特色建构论”。前者关注对学校立德树人活动组织的客观认知,后者关注对学校立德树人活动进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构,应从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视角去思考。

自从教育评价学产生,对教育评价是什么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从泰勒的著名定义“确定教育目标被实际上理解到何种程度的过程”到克隆巴赫等提出的“为决策提供信息的过程”等重要教育评价界定来看,国际主流认识都将评价定义为一种基于事实的判断或描述。事实判断作为价值判断的基础,是进行评价活动前认识、走向周遭世界的一种先在活动,认识的本质、结构和视界之不同,必然产生不同的评价认识和理论。高职院校的立德树人评价理念,受此影响也将主要评价导向定位于基于事实的判断与分析,其中量化评价将起主导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科学实证主义下的评价秉持“工具主义”评价观,强调通过量化分数或等级,对教育对象的道德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和定位,其评价目的是排位定级、评奖评优、鉴定管理。客观主义认识论下评价理论将科学性表征为客观性,继而将客观性聚焦于量化,从评价工具、评价过程到评价结果、评价检测都力图凸显量的优先性,如高职院校立德树人活动中,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等。客观认识论下的高职院校评价,极其重视揭示学校立德树人活动关系的规则、规律的“客观性”存在,认为只要认识、掌握这些客观规律和规则就能得出科学、客观的评价结果。显然,客观性成为其评价理论的核心和导向,无疑也暴露了客观主义认识论主导下评价理论的“工具主义”本质。

中国特色的建构论,强调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发展具有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指导下,高职院校的立德树人评价应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注重凸显“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中国特色意义建构的重要性,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突破对方法外显性的过分强调,注重应用解释学和辩证的方法,主张通过主客观共同建构知识和现实,去组织与开展立德树人活动。这意味着知识和现实不是规律、法则的单一结果,是主观参与后的知识与现实,立足于通过高职院校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立德树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去衡量与导引。中国特色建构论指导下的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关注围绕主体不断适应外部环境的追求,其目的不再只是追求客观真理,而是要提升反思自身的能力,改进立德树人活动;其评价对象不再只是学生道德发展,而延展到影响学生品德发展的诸多因素;其评价功能不再是甄别、选择,而是衡量高职院校育人价值的达成度,将高职院校学生的思想品德建构融入技术、技能学习过程中进行解释和论证。

二、立德树人评价目标重塑:从“强势主体价值倾向”走向“现代职业价值倾向”

高职院校的立德树人评价目标重塑,重工具理性与解放理性的统整,要从过去重学生的强势主体价值倾向走向重需求的现代职业价值倾向,这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价值追求,也是高职院校培育适应现代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需要的新时代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客观要求,更是高职院校作为职业教育体系重要内容的类型教育发展特色需求。新时代高职院校要把立德树人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①,也要积极应对当前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强化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行为习惯培养、职业精神培育方面的现代职业价值倾向评价目标。

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的“强势主体价值倾向”是建立在对学生参与立德树人活动的“事实+价值”基础上的,即在一定立德树人活动事实基础上的价值判断与学生主体价值显现。与此相应,高职院校的立德树人评价目标自然就被理解为作为客体的立德树人工作满足学生作为活动主体需要的程度。主体需求成为“主客体”二元价值判断中与学校立德树人工作的客观对象、客观过程、客观手段和方法并存或更为凸显的另一评价因素,成为影响立德树人工作评价活动的关键基础。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成了立德树人工作客体对思想政治教育需求程度的判断,这大大推动了立德树人工作利益相关者参与立德树人工作评价活动,而使学生成为更高地位、更多发言权的强势主体,成为立德树人工作评价活动的主角。然而,仅靠学生单一主体实施评价,由于评价过程中获得信息来源的渠道比较单一,同时评价主体自身认识存在不可避免的主观局限性,也影响了高职院校育人面向职业市场需求的职业价值追求。

新时代高职院校立德树人目标重塑,需要将高职院校育人的“现代职业价值倾向”融入学校立德树人评价,同时注重弘扬原来学校立德树人评价注重学生主体价值的目标要素,形成在现代职业价值引导下的学生主体价值追求导向。这种立德树人评价重塑,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社会需求与自我对人生价值和生活意义判断的结合,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职业精神、责任意识、规则意识与学生自我价值实现融合在一起,避免学生发展个人利益至上的弊端。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彰显现代职业价值取向,引导学生将自身的职业发展兴趣、技能培育与时代发展需求、社会发展转型、人力资源强国建设的外部职业要求结合起来,促进学校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与行业需求、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相匹配。

新时代高职院校立德树人目标重塑关注“现代职业价值倾向”,要求各利益相关方包括用人单位、实训单位以及作为被评价者的学生,都参与到评价活动中来,同时要特别注重让评价者和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开展畅通、平等的对话与协商,最终在平等民主的互动氛围中形成相互认可的、基本一致的评价结论,以此来共同承担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责任。比如,高职院校中设计与艺术专业学生的立德树人评价,就可以学期、学年作业设计或毕业作品展为中介,由学校教师、校外导师、专业设计公司、未来用人单位、学生本人、其他学生等共同参与,在研讨艺术作品的过程中深化对艺术设计理念、方法的理解,培养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价值倾向。

三、立德树人评价标准重塑:从“一元主导”走向“多维发展”

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标准,受历史传统的影响,更多被当作社会事业,因此比较关注立德树人的社会功能和社会评价维度。科学的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标准,不仅要关注受教育者的思想发展水平、道德发展质量、品德发展节奏、行为发展进程,还要注重受教育者的职业发展潜力、职业情感认知、职业体验成本、品德发展生态,形成“大德育”“大思政”的工作格局,从学校立德树人量化分数“一元主导”走向学生品德“知情意行和谐统一”的多维发展衡量标准。

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在过去量化分数的“一元化”标准下,学生成长作为弱势主体的价值需求被忽视。一方面,学校立德树人评价活动成为评价者认识、掌握的对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也主要通过科目学习的分数来衡量,缺乏对学生参与活动过程中思想道德品质生成的预测、评判,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工作很容易形成评价一元标准。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立德树人工作评价过程中的社会价值、学校价值凸显,个体价值、职业价值、文化价值等被忽视。科学实证范式下片面强调学校立德树人工作的社会功能和价值,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得不到重视,单维的价值标准很难保障评价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面向未来的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标准,既要关注共同的立德树人价值追求,也要关注学生自我价值实现引领下对实际生活中普遍认可、共同接受的评价标准引入,才能更好地整合社会道德资源,优化整体立德树人结构。

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标准走向多维发展,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需要体现立德树人评价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层次性、规范性和差异性。对立德树人实践内容的质量评价,既要关注评价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又要评价立德树人实践的层次性、规范性和差异性。比如,在推进高职院校立德树人活动设计中,就要系统地考虑学生已经获得的知识和能力,清晰地了解他们已有的思想基础。二是在工作机制层面要充分体现各方力量的协同性和学生发展的可持续性。要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让立德树人活动涉及的各方力量充分发挥,促进不同主体和不同层面之间的工作协同,让立德树人工作评价各方面都能在思想认识上达成一致,在行为实践中形成合力。三是立德树人工作评价的具体内容要体现针对性和有序性。评价内容应当结合实际,涵盖不同学校、不同领域立德树人的理念、方法情况。例如,针对不同类型高职院校,如公办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院校,立德树人工作评价也要体现针对性,体现在阶段性评价重点、评价目标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不同之处。

新时代,多维的高职院校立德树人工作评价标准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规范化评价和主体化评价相结合。高职院校立德树人评价关涉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的认知、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认知领域发展水平需要规范化评价,而非认知领域,如情感、意志及外显行为则需要依据主体在教育情境中的具体展现。其二,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的结合。高职院校的立德树人评价,一部分可以在短时间内显现出效果,有些则需要时间的沉淀和学生的内化才能显现出来,学生长远发展价值实现需要将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结合起来。其三,重要主体与多元主体的结合。受时代发展需求变化的影响,立德树人评价活动可能在某一时期特别关注某一主体、某一方面的发展成果,如在某一特定时期,普遍关注受教育者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在中国特色建构范式下的立德树人评价,要承认学生在职业价值需求方面的多元化选择,更强调多主体的价值诉求来建构合理有效的立德树人评价标准,最终促使评价标准从“一元主导”转向“多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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