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学科育人路向的转型
作者: 牟进霞[摘 要]新时代音乐学科“育人新路向”探寻,要从目标、内容、架构、评价等方面的整体性、系统性、层次性着眼展开。音乐课堂教学目标要从“教”转向“学”;音乐课堂教学内容要从“课时”转向“单元”;音乐课堂教学方式要从“教师牵引”转向“任务驱动”;音乐课堂教学评价要从“关注结果”转向“持续跟进”。音乐课堂教学改革不仅要尊重音乐学科的课程育人规律,同时要尊重学生的音乐素养的发展规律。新时代音乐课堂教学改革,要让新课标理念落地生根,要让学生的音乐素养之花美丽绽放。
[关键词]“学习性”目标;“单元性”载体;“任务群”架构;“跟进式”评价
音乐学科是一门艺术性、综合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优化学生的音乐学习目标、内容、方式、评价等。通过音乐学科育人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音乐学科的育人功能,彰显音乐学科的育人价值。新时代的音乐学科课程与教学,不仅要尊重音乐学科课程的育人规律,更要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等。
一、目标转型:从“教的目标”转向“学的目标”
小学音乐课程的实施,应当以学生的“学”为中心,重塑学生音乐学习场域。传统的音乐课堂教学目标,往往是以教师的教学目标达成、教学目的实现为旨归。这样的一种“师本”化教学目标,有时能积极促进学生的音乐学习,但有时也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的音乐学习。我们认为,音乐学科的课程目标应当基于学生的“学”,应当是学生的“学习性目标”。学习性目标,不仅契合音乐学科课程的本体、本质,而且能切入学生音乐学习的“最近发展区”,能让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跳一跳”摘到“桃子”。换言之,“学习性目标”往往能激发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音乐学习积极性。
为此,教师在音乐教学中,不仅要深入研究学生的音乐学习内容,同时要了解学生的具体学情。只有将音乐学习内容与学生的具体学情相结合,才能真正确立“学习性目标”。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锁定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点,聚焦学生音乐学习的兴奋点。如,教学苏少版小学音乐教材三年级下册“美丽的黄昏”一课,从教材编排意图来看,要求学生在集体演唱时做到“声部和谐”,要引导学生感受、体验合唱形式中的“和声美感”。但是通过对学生音乐学习的具体学情调研发现,三年级学生刚刚接触到“二声部合唱”。因此,本课的教学对于学生来说,有一定的挑战性。教学实践研究也表明,学生在演唱这一首歌曲时往往容易出现“抢唱”“喊唱”等现象,有些学生还容易“被另一个声部带跑调”,等等。基于这样的具体学情,笔者在教学中及时调整学生的“学习性”目标;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以及音调,有表情地参与齐唱、合唱;对指挥动作做出恰当地反应,不仅能留意自己的声部旋律,同时还能关注到另一个声部的旋律;能应用声势、图谱等进行轮唱活动,从而增加歌曲的表现力;在歌唱、欣赏等音乐活动中,体会歌曲所传达的宁静、雅致的意境。这样的学习性目标,关注了学生的音乐学习现实,同时又适度超越了学生的音乐学习现实。这样的学习目标走在学生音乐发展的前面,对于学生的音乐学习具有引领性、推动性的作用。
从“教的目标”向“学的目标”转变、转型,是新时代音乐学科有效育人的根本性取向。音乐教学目标不能不切实际,应当基于学生的具体学情,实事求是。在实现“学习性目标”的过程中,教师要循序渐进,将学生的“学习性目标”分阶段实施、展开,引导学生的音乐学习逐步进阶。
二、内容转型:从“课时教学”转向“单元教学”
传统的音乐教学,往往是以音乐教材中的“课时”作为基本组织单位的,是以音乐教材中的“知识点”作为教学单位的。这样的一种“课时性”教学,容易让学生的音乐学习被动化、碎片化、肤浅化。新时代的音乐教学,要求教师引导学生的音乐学习从“课时”转向“单元”。这里的“单元”有两层含义:一是音乐教材中的“教材单元”,它往往体现了音乐教材编辑的意图、目的和要求;二是学生音乐学习的“学习单元”,它往往体现了学生音乐学习的整体性。作为教师,既可以依托音乐教材,以音乐教材单元为载体、媒介,引导学生的音乐单元学习;同时,也可以以学生的具体学情为依据、条件,引导学生自主开发“学习单元”“主题单元”“项目化学习”等。
从“课时教学”转向“单元教学”,有助于学生在音乐学习中形成整体性、结构性、系统性的音乐认知,让学生的音乐知识整体化、音乐技能结构化、音乐素养系统化。在音乐单元教学实践中,教师要在每一课时教学中都体现单元教学的意图、目标和要求,同时要求教师要应用单元整体性学习目标、意图关照学生的音乐课时学习。单元整体性学习不是简单地体现在“单元学习”上,更体现在每一节“课时学习”中。换言之,从“课时教学”转向“单元教学”,不是简单地在组织上变革形式,而是要让课时教学具有单元意蕴,让单元教学关照课时。如“民歌”是一种具有民族风格、区域特色的歌曲。以“民歌”作为主题,教师就可以将散落在教材中的一些经典性民歌整合起来进行教学,从而让学生形成一种关于“民歌”的大视野。以苏少版小学音乐四年级教材为例,在四年级上册“五彩民族风”单元中,有《跳柴歌》《我的祖家是歌乡》《月光下的凤尾竹》;在四年级下册“舞起来”单元中,有《我的家在日喀则》;在“四季放歌”单元中,有《新疆之春》;在“甜甜江南”单元中有《杨柳青》等。将这些歌曲放置在一起,引导学生整体性感知,让学生进行对比性地学习,有助于深化学生对“民歌”的认识。在教学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音乐和文化的视角,去探究这些音乐歌曲的表达内容、风格、人文内涵等。通过比较,让学生领略南方民歌和北方民歌的差异性。
从课时教学转向单元教学,能让学生的音乐学习从浅层走向深度。音乐单元教学是一种“总中有分、分中有总”的教学设计。作为教师,要秉持学生音乐学习的“长程”视野,应用自身的音乐“长线思维”,让学生的音乐学习由简到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层次性、结构化、整体性、系统化的音乐单元教学,能让学生的音乐认知、思维、情感体验等走向整体。
三、方式转型:从“泛泛而学”转向“任务群落”
在传统的音乐课堂教学中,笔者常常发现一些教师的“碎片式提问”“空洞式引导”。如“这首歌曲表达了什么?”“这首歌曲你聆听之后有怎样的感受?”等。这样问题不能有效引导学生的音乐思维、催生学生的音乐想象。为了盘活学生的音乐课堂学习活力,新时代的音乐课堂教学,应当采用“任务群”引导学生音乐学习。所谓“任务群”,也就是“有关联结构的几个任务”。实践证明,教师应用“任务群落”,能有效引导学生展开自主性、自能性的音乐学习。“任务群落”不仅是学生音乐学习的载体、媒介,同时也是学生音乐学习的一种驱动。
“任务驱动”是《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所倡导的一种教学方式,也是契合时代要求的音乐教学方式。作为教师,在深入研读音乐课程标准、教材以及学生具体学情基础上,要精心预设相关的“任务群落”。对于学生的音乐学习来说,这些“任务群落”不是固化的,更不是僵化的,而是开放性、动态生成性的。可以这样说,教师预设的“任务群落”应当永远处于一种“未完成状态”。以苏少版小学音乐教材三年级下册第三单元“金孔雀轻轻跳”在教学中的任务群落设计为例,笔者在教学中以“水的浪漫”“火的热情”“山的空远”等作为主题,引导学生学习“傣族音乐风格柔美清新”“彝族音乐风格活泼热烈”“苗族音乐风格灵动空远”。在此基础上,设计围绕主题学习展开的任务群落。不仅如此,笔者还将一个个核心知识镶嵌于任务之中,让任务驱动学生音乐知识、技能、文化、观念等的发展。设计研发任务群落,让任务与任务之间关联,让任务整体有层次、有结构、有系统。如在《金孔雀轻轻跳》教学中,笔者设计了三个“主任务”:一是概听本单元作品,并且评述相关作品;二是在聆听过程中,发现主干音以及傣族音乐特色,并且用舞蹈来表现音乐特色;三是聆听本单元其他歌曲,如《苗岭的早晨》《阿细跳月》等,并进行主干音比较,了解并把握西南少数民族音乐的特点等。这样的任务群落,既有基于课时的重点内容学习,同时也指向了学生的单元学习目标。在结构化、层次化任务群的驱动下,学生逐步展开自主性的音乐思维、认知、探索,学生的音乐学习力显著增强。
新时代背景下学生的音乐学习,不再是传统的散点式学习,而是在任务群、问题链等的驱动下、架构下的自能学习。学生不再是泛泛而学,而是在音乐学科“大概念”“任务群”的引领下,通过单元贯穿、抓住学生音乐学习的重点,引导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迁移,让学生的音乐学习成为“学以致用”“用以致学”“学用融合”的主动性学习、整体性学习。音乐实践体验成为学生音乐学习的核心。“任务群”“问题链”等架构下的音乐学习,是新时代学生音乐学习的智性应变。
四、评价转型:从“结果评价”转向“跟进评价”
传统的音乐教学,对于学生的音乐评价采用的是一种“结果性评价”,这种评价方式往往是关注学生音乐学习的成果、结果。同时,评价的主体也比较单一,就是自上而下的“师本评价”方式。新时代的音乐教学评价,要求教师要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表现,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过程。为此,评价就自然而然地从“结果评价”转向了“跟进评价”。“跟进式”评价是一种表现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也是一种诊断性评价。跟进式评价,不仅是指教师跟进学生的音乐学习,同时也指学生通过自我反思自我跟进自我的学习,还指学生彼此相互关心、相互跟进。如此,在跟进式评价中,不仅教师是评价的主体,学生也是评价的主体。
新时代的音乐教学坚持核心素养导向、以评促学。在教学苏少版小学音乐教材一年级下册《龟兔赛跑》的相关内容时,笔者采用了“以终为始”的逆向教学设计方式,在确定了音乐整体性教学目标之后,围绕音乐教学目标设计关键性、驱动性的任务。首先,着眼于学生主题听辨能力的培育,笔者播放了几首音乐片段,让学生选择适合表现龟兔的乐曲,并让学生尝试用线条来表现音乐的旋律;其次,笔者着眼于学生音色听辨能力的培养,让学生从单簧管和大管中选择相匹配的表现角色,从而引导学生将单簧管、大管与龟兔的角色建立一种匹配性的关联,在单簧管和大管的节奏、音色、速度等的对比中,感受、体验乌龟与兔子的不同个性;再次,引导学生听赏整首乐曲,让学生在听赏中,想象兔子轻快跳跃的动作、想象乌龟平稳爬行的动作等;最后,着眼于学生整体性音乐素养的提升,引导学生进行整体性、立体性的音乐剧表演,展示学生的音乐表演才能。在这样的进阶式音乐教学中,师生、生生及时跟进彼此的学习,针对彼此在音乐学习中的问题展开交流、评价,将学生的音乐认知盲点、疑点等消解,促进了学生的音乐深度学习。跟进式评价不同于传统的空洞化的赞赏评价、表扬评价,不是模式化的点赞,而是实实在在地针对性评价、指向性评价,是一种问题性评价、纠错性评价等。这样的评价,能促进学生的音乐学习不断进阶,促进学生音乐核心素养的生成。
新时代背景下的音乐教学评价,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是为了促进学生的音乐学习,促进学生的音乐学习力的提升,促进学生音乐核心素养的生成、发展。在音乐评价中,要引导学生学会关注。评价指向什么,学生就会学习什么、交流什么。要让评价真正促进学生的音乐学习,让学生的音乐学习在评价指引下达成学习目标、要求等。对于学生来说,评价不仅是其音乐学习的一次检阅,评价更是从各方面对音乐学习的一种促进。作为教师,在音乐教学中要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功能,让评价持续性地对学生的音乐学习发挥作用。
新时代音乐学科“育人新路向”探寻,就是要从目标、内容、架构、评价等角度出发,将学生的音乐学习目标从“教”转向“学”、从“课时”转向“单元”、从“教师牵手”转向“自主探索”、从“关注结果”转向“持续跟进”。在音乐核心素养的关照下,对学生音乐课堂学习的整体性改革,是一种大胆的实践。这种实践能让《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相关理念真正地落地生根,让学生的音乐素养之花真正地美丽绽放。作为教师,深入研读“新课标”,领悟“新课标”的精神,努力践行“新课标”的理念,通过课堂教学改革,让学生音乐学习真正、深度、持续地发生,让学生的音乐学习效能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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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