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式竞争:“后双减时代”教育竞争观的重塑
作者: 侯晓华[摘要]育人式竞争是适合时代发展需要的一种新教育竞争观,其主旨是坚持教育的育人本质,充分发挥竞争的积极功能,培育、造就作为完整发展之生命体的人,实现生命质量的提高与生命价值的提升。后双减时代,摒弃“制器式竞争”的病态观念,树立“育人式竞争”之新教育竞争观,对于形成正确的教育竞争观、实现竞争的多元意义、修复教育生态及推进“教育无竞争”的实现具有重要过渡意义。育人式竞争的实现,需以育人为核心,从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教育改革、弱化社会竞争、革新文化观念、构建育人共同体等方面进行协同改革。
[关键词]育人式竞争;制器式竞争;双减;教育内卷;教育竞争观
[中图分类号]G40-0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23)03-0007-05
[DOI]10.13980/j.cnki.xdjykx.2023.03.002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彰显了国家加强教育综合治理、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志和决心[1]。 虽然“双减”对于治理教育(本文主要探讨义务教育阶段之教育)内卷、缓解社会焦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笔者认为,“双减”治标难治本,难以根治教育的内卷化趋势,更无法消除教育竞争。据此,在认清“双减”改革深层逻辑的基础上,在重塑教育竞争观上展开尝试,对于“后双减时代”更有效治理教育内卷,推动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一、3种回归:新时代“双减”改革的深层逻辑深层逻辑是改革生发、实施、取得结果的重要内在推动力。理清深层逻辑,是改革的重要前提,对于改革的有效推进、实现改革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新时代“双减”改革的深层逻辑可以概括为3种回归:回归教育的育人性、公共性及可持续性。
(一)回归教育的育人性
教育健康发展的前提是要认清教育的本质,遵循其本质规律。顾明远先生从生命发展的视角将教育的本质概括为:提高生命的质量和提升生命的价值。教育对个体来说,提高生命的质量就是使个体通过教育提高其生存能力,从而能够生活得有尊严和幸福感;提升生命价值,就是使个体通过教育提高其思想品德和才能,从而能够为社会、为他人做出有价值的贡献[2]。黄济先生也认为,教育就是造就人的社会活动[3]。 虽表述不一,但两位先生对教育本质的理解均包含了育人属性。笔者认为,教育就是要培养、造就作为完整的、发展的生命体的人。
近年来,教育的过度竞争导致内卷趋势愈演愈烈。有些学校把教育异化为“教书”,只教书不育人,只重分数不重素质[4]。 在过度竞争大环境的裹挟下,教师、家长无奈地坚持着不科学的教育理念,忽视了学生的生命尊严和幸福,层层施压,致使学生学业负担越来越重,身心健康受到“摧残”。教育在偏离其本质甚至是反本质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双减”政策在指导思想当中明确提出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就是要让学校教育回归正常轨道,回归育人本质,充分尊重学生作为完整、发展之生命体的成长规律,培育、造就生命质量、生命价值实现“双提高”的人。
(二)回归教育的公共性
公共性是现代教育的基本属性,教育的公益性、平等性、民主性、科学性等特点均源于此。维护教育的公共性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诉求在教育上的反映[5]。坚持教育的公共性,即以公共价值为导向,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以公共部门为依托,以公共服务为抓手,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对于教育的基本需求。然而,随着新世纪教育改革过程中市场化因素的介入,在竞争机制、资本运作和价格机制等因素的交叠影响下,各市场主体对效率、效益及个体利益的追求重塑了学校教育、校外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样态[6]。由此,基础教育的公共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双减”政策中指出,要着眼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即是要通过强化学校教育,弱化市场化因素,不断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坚定地维护教育的公共性,积极回应群众的教育诉求,增强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三)回归教育的可持续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实现可持续发展一直是联合国努力的目标。2015年,为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成员国一致通过了《变革我们的世界:可持续发展2030议程》。报告中确立了17项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教育作为重要一项位列其中:到2030年,确保每个人都能接受包容且公平的优质教育,促进所有人拥有终身学习的机会[7]。可持续发展理念对于我国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各方面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以追求个体发展周期最大化、生命潜质开发最优化为基本内容的人的可持续发展观,呼唤着教育从应试型向以“立人”为目标的素质型的蜕旧更新[8],呼唤着终身教育生态体系的构建。然而,这种应然的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生态体系却被现实中的功利化倾向、短视化行为、异化样态严重破坏。“双减”政策中指出,要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即要下定决心修复教育生态,回归教育的可持续性,最终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
二、育人式竞争:“后双减时代”教育竞争观的适然选择
理想的教育应是无竞争的,也是能够充分实现教育的育人性、公共性及可持续性的。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以及时代发展的局限性所限,当今社会教育竞争的存在无法避免,因而彰显正确的教育竞争观便更显其必然性。笔者认为,教育无竞争是应然状态,制器式竞争是当前的实然状态,育人式竞争则是一种适然选择(“适然”意指在无法实现应然状态时,适合所处时代发展需要的一种选择)。
(一)教育竞争的存在使然
1.传统文化使然。当代社会教育竞争的存在与我国传统文化的延续不无关系。学而优则仕的求学思想,在历经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之后,在一代代中国人心中已催生成了“望子成龙”“鱼跃龙门”的教育理念。“鱼跃龙门”在当代已演化为片面追求升学率、追求名校,而这种现象不光中国很突出,在日本、韩国等国也很激烈。这是当代东方国家较普遍的现象,恐怕不能不说与儒家文化圈的思想传统有关[9]。
2.时代发展使然。除传统文化外,时代发展也是促使教育竞争不断激烈化的重要因素。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人们的精神、物质生活不断丰富,对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亦日益强烈,这是教育竞争的内驱力之源。以市场经济为显著特征的社会竞争是教育竞争的外驱力之源。研究显示,当社会竞争越激烈、贫富差距越大,家长就会越重视教育竞争[10]。 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智能化时代的到来,又为内驱力和外驱力提供了加速支持。
理想的教育应是无竞争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都能在科学而充满爱的教育活动中,按照自身个性、兴趣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笔者认为,实现教育无竞争需要具备3个条件:一是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使教育资源能够满足每个人的需求;二是构建起无需竞争的人才培养机制,保证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供给;三是外部社会环境能充分弱化竞争。显然当前的社会发展状况无法满足这些条件,而教育竞争则成为无法避免的存在。
(二)教育竞争的两种样态
可从不同角度对教育竞争进行多种样态的区分,如良性竞争与非良性的竞争、正当竞争与非正当竞争、理性竞争与非理性竞争、适度竞争与过度竞争等。笔者从教育的育人本质出发,将教育竞争概括为两种样态:制器式竞争与育人式竞争。
1.制器式竞争。制器式竞争,即背离教育育人本质,将成长中的生命个体进行“机器化”“工具化”对待,无视生命质量的提高与生命价值的提升。制器式竞争的现实表征为无意义的竞争,是难以促进生命成长的无机竞争,是没有赢家的共输式竞争,是阻碍社会发展的退滞性竞争。现实当中,制器式竞争主要表现为5个方面:一是竞争学段的不断下移,由高等教育到基础教育,甚至再到早期教育。教育竞争本身也有显著的积累效应,前一阶段的优势能够被后一阶段放大。于是,成人的竞争焦虑与不安一路传导到教育的最初阶段,恨不得在初中、小学阶段就决出胜负[11]。二是竞争领域的持续泛化,竞争场域覆盖了学校、家庭、社会,竞争内容囊括了德、智、体、美、劳的各个方面。三是竞争方式逐渐僵化,仍以传统考试评价为主,缺少灵活、多元且能够激发活力的竞争方式。四是竞争程度的变态强化。五是竞争结果无意义化,竞争结果大多只服务于选拔、升学,而忽视了应有的育人意义。制器式竞争的种种表现导致家长、教师及学生的教育焦虑不断加深,进而导致教育内卷的加剧。
教育竞争及其对人的影响难以避免。应该说,导致我国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深层原因正是教育世界中那些被固化的有害教育观念[12],有学者在总结国外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的基本途径时,第一个主张即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13]。 因此,面对无法避免的教育竞争,可以作为的,即是要重塑社会的教育竞争观,由制器式竞争转向育人式竞争。
2.育人式竞争。育人式竞争坚持教育的育人本质,充分发挥竞争的积极功能,培育、造就作为完整的、发展的生命体的人,实现生命质量的提高与生命价值的提升。关于育人式竞争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一是育人是目的,竞争是手段,教育应实现目的与手段的统一。教育要回归育人本质,培养、造就作为完整的、发展的生命体的人,实现人的生命质量的提高与生命价值的提升,这是育人式竞争的出发点,也是最终归宿。而竞争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一种手段,它始终从属、服务于育人目的而不能僭越。二是育人是内核,竞争是外显,要实现内在与外显的统一。育人作为教育的本质,作为一种教育理念,它是内隐而不易显现的。但它仍是育人式竞争的内核,是其灵魂所在,而竞争只是育人灵魂的一种外显行为。三是育人是应然追求,竞争是实然存在,要实现应然与实然的统一。育人是教育的本质,是所有教育活动的应然追求。教育竞争是由于时代发展限制而出现的一种实然存在,最终要走向教育无竞争。育人式竞争作为当代社会教育竞争中的一种适然性存在,实现了应然与实然的统一。
关于育人式竞争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助于形成正确的教育竞争观。进入“后双减时代”,虽然“双减”政策的实施在缓解社会焦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以及社会发展的局限,教育竞争仍将持续存在。因此,应以何种理念与行动对待教育竞争,就显得尤为重要。所有教育事业参与者应当摒弃制器式竞争的病态观念,树立育人式竞争之新教育竞争观,以新观念来指导实践,在竞争中实现育人目标。二是有助于实现竞争的多元意义。育人式竞争可实现竞争的“有机”意义,激发受教育者作为生命体的活力,促进生命体的成长;育人式竞争可实现竞争的共赢意义,教师、家长、学生都可以从生命体的成长中获益,实现共赢;育人式竞争可实现竞争的发展意义,竞争中可孕育出创造力,提升生命价值,推动社会发展。三是有助于修复教育生态。在制器式病态教育竞争观的影响下,教育生态被严重破坏而亟待修复。“双减”政策正是修复教育生态的一种坚定行动,但缺少一种新的适切理念来指导、规范教育竞争。重塑教育竞争观,坚持育人式竞争的新观念,使教育竞争活动回归育人本质之生态体系内核,对于更有效修复教育生态具有重要意义。四是有助于推进实现教育无竞争。如前文所述,当时代发展至可以满足“三个条件”时,教育可实现无竞争,而当前社会并无可能,教育竞争的存在也就成为难以避免的事实,正确的教育竞争观亦成为当代所必须有的适然选择。作为一种过渡性的观念,它对于推动时代发展,最终实现教育无竞争,具有重要的过渡意义。
三、育人式竞争的实现路径:育人为核,协同改革
教育竞争并非仅是教育领域的问题,导致其发生的原因及产生的影响都非限于教育范畴之内。因此,解决教育竞争问题,实现育人式竞争,理应从涉及教育内外诸相关因素的大格局出发,坚持育人为核,积极推进协同改革。
(一)完善制度建设
一方面,要从制度顶层设计上坚持竞争的正确育人导向,引导各教育事业参与主体积极发挥竞争的正向功能,促进育人目标的实现。例如竞争具有激励功能,教育管理部门可运用此种机制激发各类教育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此外,国家主管部门可通过宏观调控将教育竞争导向正当竞争而非不正当竞争[14]。另一方面,在具体制度上,要加快推进高考制度、评价制度及优秀人才选拔制度改革。从试点省份的改革实践来看,高考综合改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与困惑[15],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索与实践。高考改革的目标可以设置为:构建起兼容“英才选拔纵向分层”和“大众升学多元适配”两种功能定位的考试升学系统[16]。在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同时,更积极地探索增值评价,注重教育在学生身上的意义显现,充分发挥评价的育人功能。在优秀人才选拔制度上,可以借鉴美国的“少年班”经验,通过刚性的高质量的统考选拔维持适度竞争,以及强化学习机会与共同体构建、弱化外显的特殊身份等,创设一种高选拔、适度竞争的英才教育路径,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需求[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