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生命自觉:意义与发展途径

作者: 张雪 岳欣云

[摘要]在新时期的教育发展下,教师生命自觉成为教师转型的有效依托。教师生命自觉所具有的意义主要有3个方面:教师生命自觉有利于教师本人幸福感的获取、教师生命自觉有利于学生生命自觉的培养、教师生命自觉有利于教育教学方面的创新。教师在追求生命自觉的道路上存在诸多障碍,如教师对自身的定位不准确、教师自主性不足以及经验和理论运用程式化的桎梏。但同时也存在着有效发展教师生命自觉的途径。其中,终身学习是教师生命自觉的目标表现,合作学习是教师生命自觉的制度保障,个体反思是教师生命自觉的内在动力。

[关键词]教师生命自觉;专业发展;生命价值;终身学习;合作学习

[中图分类号]G4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23)03-0067-07

[DOI]10.13980/j.cnki.xdjykx.2023.03.011

教育是一种社会活动,并且是一种不能脱离人存在的社会活动,在此活动展开的过程中处于最中心的就是教师与学生。没有教师的发展,难有学生的发展;没有教师的解放,难有学生的解放;没有教师的创造,难有学生的创造;没有教师的转型,难有学生的转型[1]。那么新时代的教师应该如何实现转型呢?其实教师的生命自觉发展就是实现教师转型的一种方式,是以往的教师专业成长的一种升华。

一、何谓教师生命自觉

教师并非一个简单的名词,而是具有生命的复杂个体,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抵达生命自觉的境界,才可称得上是一名真正的教师。那么,究竟什么是“教师生命自觉”?“教师生命自觉”又有哪些标准?

“自觉”代表着个体自我意识的发展[2],而“生命自觉”则是个体所具备的一种积极的能力品质。“生命自觉”意味着个体不断对自我进行完善,主动承担自身的责任与义务,持续将自身发展与群体进步联系在一起。拥有“生命自觉”的个体,能够对外界环境进行积极的认知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主动追求自我发展。因此,所谓“教师生命自觉”,就是教师个体在其所处的特定教育情境中,能够积极主动地对自我进行认知以及完善,将“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生命价值的一部分,并在自我发展的同时带动教师群体朝着正确的方向进步。真正拥有“生命自觉”的教师应符合以下几条标准:第一,要对自我生命的存在有正确的认识,知道生命是处于不断的发展当中的;第二,要能领悟生命的多重意义价值,生命不仅具有个人意义,还具备社会价值;第三,要具备持续的内在发展动力,为个体的发展计划提供支撑;第四,要有发展共同体的意识,在完善自我的同时,引领群体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的进步。

二、教师生命自觉的意义所在

教师生命自觉是教师专业成长的最高层次,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最高境界,所具有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从教师方面来说,生命自觉是其追求幸福道路上的加速器;从学生方面来说,教师生命自觉会对学生的生命自觉产生巨大影响;从教学方面来说,教师生命自觉对于教育教学的创新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有利于教师本人幸福感的获取

一个人的幸福感不仅仅来源于外部环境,更多的还是发自内心,和个人的内在观念密不可分。个人的幸福感主要是指一个人当下的幸福心理状态,教师生命自觉的核心就是教师对于幸福的追求,对于更完美的生活和自我的追求,所以教师就可以通过追寻生命自觉去获取幸福感。教师只有具备生命自觉才能树立起积极健康的幸福观,只有具备生命自觉才能清楚地认识到何为幸福,认识到幸福的本质。如果从教师专业成长的角度去看待教师幸福的话,那么教师幸福就是指教师个体能够在实际的教育教学实践中体现自己职业价值的一种状态[3]。拥有生命自觉的教师通常很善于从日常的教学实践和自己的生活中找到与幸福相关的痕迹,并立足于现实建立一个自我专属的充满幸福的心灵空间。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会自暴自弃,而是会及时进行自我调整与自我协调,从生活点滴中发现自己的生命价值,找寻所有可能的幸福来源[4]。拥有生命自觉可以让教师在工作场合与社会中都自觉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经营好各方面的人际关系,赢得学生、家长、同事与他人的尊重和喜爱。弗兰克尔对“意义疗法”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在他看来,个体生命价值实现的程度与其自身对事业及所爱之人的投入程度是呈正相关的。自我超越如果有副产品的话,那么一定是自我实现[5]。对于教师来说,他工作中的幸福感的来源并非只有自身,更多则是来源于他的工作对象——他的学生。教师为了促进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而展开各式各样的教育教学活动,并在与学生的相互作用中获得幸福感。这种投身工作而获取的幸福感,与因为外在物质而获取的幸福感相比,是一种更加美妙的生命体验。

(二)有利于学生生命自觉的培养

教育的最高目标不是要培养出多么优秀的科学家或是多么精明的商人,而是要培养具备生命自觉的人。个体生命质量能否提升,生命价值能否实现,都要受制于个体的生命自觉能否形成[6]。生命自觉不仅对教师专业发展来说意义重大,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也同样可以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学生的生命自觉会指导他进行各种实践活动,甚至可以决定学生未来发展的走向。当个体的自我意识清晰,并能进行自我控制时,他就能有目的地引领自身成长,自觉地推进自身进步[7]。由此可见,生命自觉对于学生发展成熟的重要性。教师工作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具有示范性,因此,教师所做的每个举动、所说的每句话都会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悄无声息地对学生产生影响。身为教师,如果具有生命自觉,就会变成学生的榜样,促进学生生命自觉的形成与发展。自觉有且只有在关系之中才称得上是有意义的存在,自觉本身就是一种关系[8]。教师可以在各个方面影响学生的生命自觉,例如他的教学方式、与学生的交流方式、处理事情的方式,甚至是穿衣打扮的方式。因此,教师只有全面地进行自我审视和自我反思,才能具备各个方面的自觉,如自我协调的自觉、发展自身综合素质的自觉等。这样才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向学生展示良好的生命状态,为学生创建生命自觉的隐性环境。这种隐性环境对于具有一定主体性的学生来说,要比显性环境的影响力更大。

(三)有利于教育教学方面的创新

教育教学是一种创造性的实践活动,而生命自觉有助于教师在进行具体创造性活动时,使自身的生命价值得以实现。拥有生命自觉,能够让教师体认到进行生命创造就是在发挥自己的生命价值,在一次又一次的主体创造活动中,自己的人生也会变得更有意义[9]。纵观历史,名人往往是那些不受条条框框限制、敢于质疑权威、大胆打破常规的人,而那些墨守成规的“保守派”,却没有在历史的丰碑上刻下自己的名字。不断创新在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传统社会变迁缓慢,以往的教育也难有重大变化,对教师的要求也仅仅是简单传授人类知识文化的“教书匠”,而新时代以及新时代的教育却要求教师不得不具备创新创造能力。拥有生命自觉的教师能够在复杂多变的教育实践中,保持自身的主体创造性,能够在日复一日的教学活动中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生命再造可以说是生命自觉的最高层次[10],教师在生命自觉的指引下会不断突破进取,将生命与教育教学活动相融合,让教育教学焕发全新的生命活力。教师要想从真正意义上享受到教育教学给自己带来的快乐与成就,就要时刻怀揣着创新的态度。释放教师成长中的创造性因素,才能让教师专业成长变成舒展生命的过程[11]。拥有生命自觉,可以帮助教师从不同的维度对教育教学进行创新。只有对教学进行不断思考、不断重建的教师,才会产出更加有新意和活力的教学成果,才能培养出更符合时代要求的人才。拥有生命自觉可以让教师更好地将工作、科研、生活等进行融合,并将现实生活中的灵感带到教育教学之中,在专业发展与生命发展中体会到生命的无限价值。

三、教师实现生命自觉道路上的障碍

尽管教师生命自觉对于教师专业成长、学生长远发展以及整个教育事业的持续前进来说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要想迅速提升教师生命自觉水平似乎难以实现。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教师实现生命自觉的道路上存在着诸多“绊脚石”,包括教师对自身定位不准确、自主性不足以及程式化对于教师实现生命自觉所造成的障碍。

(一)自身定位不准确

教师在其职业生涯中对自身是否有明确的定位,能够影响其教学过程中的行为和心态。然而,当代各级学校中的在职教师普遍都对自身的职业定位不十分明确。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表现:第一,教师对个人职业角色的认同感不足;第二,教师自身的教育情怀薄弱。这两种情况都会减缓教师实现生命自觉的进程。首先,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想要完全把教育教学工作和自身的日常生活分离开来,认为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就是自己工作的全部了,一味地追求“自由”。这部分教师对自身的角色定位就缺乏清晰的认知,也说明这部分教师是不具备生命自觉的。教学过程并非教案的简单实施[12]。还有一部分教师在其职业生涯中的价值追求只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例如转为正式编制,但转编之后往往就不再去进行自我驱动,也不再有工作压力,没有了压力自然也就缺乏动力。如此一来,他们追寻人生价值的生命自觉就很难再被唤醒。其次,教师职业的特征之一就是奉献性,教师工作应当是有利于学生和整个社会的,虽然教师也有自己的生命和发展需要,但是应该在这个过程中去成全自身的价值。如今有很多教师都对自身的生命价值缺乏正确的认识,他们过多地关注薪资问题。换句话说,他们更在乎自己的付出是否得到了相应的物质回报。这些教师变得越来越“商业化”,将获得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甚至为了牟利只在课外培训班中才讲解完整的知识,而在学校的课堂上会预留一些内容不讲。轻视教师职业应实现的社会价值,忘记教育的“育人”本质,也会阻碍教师走向生命自觉。

(二)教师自主性不足

内因是决定事物发展的根本因素,对教师来说,要在专业上取得长足发展,自主性是必不可少的。“自觉”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教师的专业发展完全是靠自己的[13]。教师的自主性主要有两方面的体现:一是教师的自主学习,二是教师的自我管理。首先,当前教师入职前和入职后都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这些培训更多是在一些专门的培训机构中进行的,而非真实的教育情境。学校领导频繁地给教师安排培训学习,致力于去实现优质的“教师教育”,导致对于教师自主学习的关注不足[14]。“教师教育”是持续终身的[15],教师教育通常更侧重于外在的教育形式,但却忽视了一点,那就是教师本身应享有的学习权。当前的教师教育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帮助教师提升自身学历。这种模式有利于教师对教育教学相关理论知识进行集中学习,对教师日后评职称也有很大帮助。但是教师在集中学习理论的同时,很难能将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教学实践去进行结合,从而很难实现自身教学能力的增长。第二种是组织教师参加五花八门的讲座培训,如国培、省培等。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就是参加培训的教师可以和教育专家实现近距离交流,从而高效地学习专家所讲授的内容。但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弊病,例如理论知识比较难理解、实践知识普适性不强等。从生命自觉的角度出发,这两种常见的教师教育模式均可以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但与此同时,也难免出现忽视教师主体性的情况。上述的教师教育模式缺乏对于教师自我教育的关注,这严重阻碍着教师走向生命自觉。人是同时具有目的性和精神性的生物,因而人有自觉,这种自觉体现在人对自身完满的不懈努力上[16]。其次,当前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对教师进行“碎片化”管理,这种管理模式的缺点也暴露得很明显,集中体现在很难把握在管理教师方面的一个合理的、恰当的“度”,经常出现“管得太多”和“管得太死”的情况。这种管理模式没有看到教师的自主管理权,打压了教师进行自主管理的主动性,同时也阻碍了教师的自主发展。行政管理与教师自我管理之间的不平衡、不协调会成为教师生命自觉道路上一个难以跨越的障碍,好的行政管理应当是松弛有度的,而不仅仅是把教师当作完成教学任务的“工具”。将教师的自我管理有机融入整体的行政管理中,有利于构建一个和谐的氛围,有利于教师本身的自主发展和教师生命自觉的抵达。

(三)程式化的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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