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社多元联动,打造“校园枫桥”共建品牌

作者: 刘齐欢

为搭建家校沟通、校园矛盾纠纷化解的高效平台,学校设立了“校园枫桥”调解室,将涉及家校、师生的矛盾流转到调解室解决,创新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这是我校学习、研究、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尝试,希望通过法律、政策、道德三个层面的调解、沟通、协商,找到让矛盾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式,更快更好地达到互谅互让的目的,解决家校之间、师生之间、同学之间、教师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家校、师生和谐共处。

一、“校园枫桥”显特色,矛盾纠纷巧化解

圭峰小学“校园枫桥”调解室,由广东弘新君睿律师事务所驻校律师担任调解员,驻校律师以“师生利益至上”为宗旨,通过“将心比心”和引导等方式,从多方面、多角度入手,与矛盾双方促膝谈心,努力平和稳定他们的情绪,为校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近几年,驻校律师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2件,调解满意率100%,为营造幸福和谐校园作出了积极贡献,让新时代新枫桥经验在学校生根发芽。

例如,2023年5月下午课间休息期间,四年级某班的两位男学生在学校笃学楼五楼走廊跑步上厕所途中相互绊倒,导致其中一位学生的一颗门牙磕掉了一半,另一位学生的额头红肿、轻微发炎。该班教师知悉上述情况后,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往学校医务室,了解受伤学生的大概伤情及受伤过程后,及时通知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家长简述学生的受伤经过。事后,受伤学生经就医确定伤情后,双方家长均要求对方家长赔偿自己小孩的医疗费、营养费及家长的误工费等,且双方家长均认为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不合理,不同意对方的赔偿要求。为了能促使双方家长尽快达成和解,化解双方家长的矛盾,驻校律师了解相关情况后,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并结合其业务经验,就该受伤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组织双方家长到“校园枫桥”调解室协商赔偿事宜,经过驻校律师一番有情有理有据的劝解后,双方家长都冷静了下来,并意识到自己小孩对这次受伤事件的发生也负有责任。最终,双方家长签订和解书,两家的孩子也在双方父母、班主任的见证下相互道歉,握手言和。

二、校所结对共建,推进依法治校

学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例如,通过制定学校章程及与章程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教育教学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定期与广东弘新君睿律师事务所沟通,不断完善细化明确学校内部各级职责权限,规范学校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全面依法治校进一步深化发展,开启学校发展新征程。

三、普法进家校,共育促成长

为不断提升“校园枫桥”共建品牌的综合治理水平,我校通过法律讲座、普法宣传栏、云课堂等形式,加强对师生、家长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让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是联合广东弘新君睿律师事务所一起打造了“家庭普法云课堂”,宣传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营造家庭育人的良好氛围,助力家校社共育,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二是增强学生的法律观念,学校定期邀请广东弘新君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授课。如开学法治第一课、“宪法知识我先学,宪法权威我维护”法律知识讲座、“扫黑除恶,社会安康”法治讲座等。通过律师们的讲解与引导,学生不仅增强了法治观念,还提升了自身的思政素养。三是增强教师依法执教意识,了解宪法赋予教师的法律责任,明确教师的各项权益和义务。依托广东弘新君睿律师事务所对教职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惩戒实施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

为进一步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的作用,学校将与广东弘新君睿律师事务所继续深入践行“小事不出校,矛盾不上交”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快速处理机制,确保师生、家长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点亮校园矛盾纠纷调解新品牌,让校园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责任编辑 王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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