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思维的辩证规律

作者: 李华平 陈剑泉

语文思维的辩证规律0

摘要语文思维要遵循辨证规律。语文思维的对立统一规律,指在语言文字运用的矛盾群中要正确处理好文本的内容与形式、整体与局部、言内意与言外意这三对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语文思维的质量互变规律,指语文思维能力发展和语文思维品质提升要按照质量互变的关系来进行;语文思维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指语文思维发展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

关键词辩证规律 语文思维 对立统一 质量互变 否定之否定

语文思维要遵循思维一般规律中的辨证规律。辨证规律,也就是辩证法。在语文思维过程中,尤其是在作文审题、时事评论、学术论文中尤其要遵循辩证规律。辩证规律有三条:对立统—规律,量变质变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核心规律;量变质变规律是关于变化的规律,揭示的是事物内部变化的规律;肯定否定规律是关于发展的规律,揭示的是事物外部过程的规律。

一、语文思维的对立统一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别称“矛盾规律”,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客观存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都是矛盾的统—体;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推动事物发展。

辩证法中的“矛盾”,不同于普通逻辑中的“矛盾”。普通逻辑讲的“矛盾”是在思维中违反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而造成的前后不一、自相矛盾的状态,是应当排除的。辩证法讲的“矛盾”,是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既对立又统一的本性及其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

臧克家有这样的诗句: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在常识看来,一个人要么死了,要么活着,两者必居其一。诗人的说法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如把生与死仅仅理解为肉体存在与否,毫无疑问两者是对立的。但是,在辩证法看来,一个人的存在既指肉体上的,也指精神上的;一个人的死亡既可是肉体意义上的,也可以是精神意义上的。从这两个意义上来说,生与死又具有统一性。在诗人看来,一个人的肉体可以腐烂,但精神可以永存,虽死犹生;另外的人虽然在肉体意义上存在,但却失去了精神支柱,如同行尸走肉,虽生犹死。诗人用通俗的语言,道出了深刻的哲理,告诉人们应该怎样活着才有意义。

(1)对立统—规律的基本内涵

①事物内部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运动本身就是矛盾”。对任何事物都是可以分析也是应该分析的,所谓“分析”就是分析事物的矛盾。1938年5月,针对“中国必亡论”和“中国速胜论”,毛泽东发表了著名的《论持久战》。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从分析抗日战争矛盾变化的角度提出“持久战”的抗日战略。后来抗日战争形势的变化证明他的分析完全正确。

②具体事物内部的矛盾具有特殊性。比较复杂的事物都是由诸多矛盾(矛盾群)构成的系统,都包含着自身特殊的矛盾,矛盾力量、矛盾发展都存在不平衡性。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矛盾群中又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只有如实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方针和办法去解决矛盾。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在《论持久战》一文中,对中日战争这对特殊的矛盾,毛泽东首先分析中国和日本单个矛盾中的具体实际情况。对于中日战争之间的矛盾,从时间、地域和性质等方面客观全面分析战争矛盾诸方面的特殊性。毛泽东提出中日战争特殊性的表现是犬牙交错的战争形态。抗日战争涉及到的不只是中国和日本这两个国家,甚至影响全世界的利益调整。中日战争不仅包括两国的军事、国情、经济、物力、民众等各方面的因素,还包括了政府决策与战场动态的内在联系。

③统一和斗争是矛盾运动过程中两种不可分割的基本关系。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就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斗争的结果,可以使双方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在《论持久战》中,毛泽东提出坚持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以推动敌我双方力量的矛盾转化。他提出了三条统一战线——国内统一战线、国际统一战线、日本革命势力的战线。同时,在同一中有斗争,在斗争中有统一。抗日战争最后的形势也正是这样:国共两党团结抗战,全国人民同仇敌忾;世界反法西斯力量逐渐汇聚,日本帝国主义一步步走向孤立无援;日本国内反战情绪逐渐高涨,侵略战争的本质逐渐为日本国民认识。

(2)对立统—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根据对立统—规律进行矛盾分析,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方法论思想。

“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因此,要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不能将主次等量齐观,更不能颠倒主次。因此,要反对“折中主义的均衡论”。必须做到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即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

2.语文思维的对立统一规律

语文思维也要遵循对立统—规律,在读写听说的思维活动中进行矛盾分析。在分析矛盾的过程中,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在语言文字运用的矛盾群中要着重处理好以下几组矛盾关系的对立统一。

(1)内容与形式的对立统一

①文本内容与文本形式的关系

语言文字运用中的内容和形式,包括写作时的文本内容与文本形式,解读时的文本内容与文本形式,口头表达时的话语内容与话语形式。

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是一对广泛而又具体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区别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抒写什么,描述什么,这是它的内容;怎样抒写,怎样描述,这是它的形式。我国古典文艺理论把文学作品分为志(情)与文、质与文、意与辞、实与华、情与采等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志(情)、质、意、实等概念相当于内容,文、辞、华、采等概念相当于形式。

文本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没有内容,形式就无法存在;没有形式,内容也无从表现。这两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各以对方为存在条件的。因此,我们只能在抽象的意义上把它们分别开来。

②文本写作中内容与形式的对立统一

从写作的一般过程看,总是先有了一定的内容,然后才有用来表现这种内容的形式,因此内容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一般而言,作家对于社会生活中的某些事物有了深刻的感受,在脑海里逐渐形成生动的生活画面或人物形象,酝酿和构成作品主题,然后才用一定的艺术手段把这些生活画面或人物形象组织起来,赋予一定的形式,构成文学作品。

需要注意的是,在文学创作中,文学的规范形式“以其规范(如单纯和丰富的统一)强迫内容就范,消灭某些内容,预期、衍生某些内容,就是按形式规范的逻辑,诱导内容向预留空间生成。”。举例而言,李白诗句“燕山雪花大如席”常为人所称道,认为他以夸张的手法写出了燕山雪花的独特之处。人们称道,是因为把它当诗句来看,“诗的虚拟性决定了它的想象要自由得多”“。可如果是当成散文来看,或者就是在游记散文中,说看到雪花一片一片像席子一样地落下来,就会是一个大笑话了。

这样看来,是内容决定形式,还是形式决定内容,也并不是一个恒定的公理。在不同的写作情形、写作体裁中,内容与形式的矛盾对立关系是此消彼长的,最后达成一致,在文本的物质基础上形成统一,即用最好的形式来表现最好的内容。

(2)文本解读中内容与形式的对立统一

文本解读尤其是文学文本解读,是在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往复运动。抓住内容与形式的矛盾运动过程,充分利用二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从文本形式的角度理解文本内容,从文本内容的角度理解文本形式。在此过程中,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文本解读既指向文本内容,也指向文本形式;在特定的解读情境中,比如具体的一堂语文课上,二者可以有侧重,但不可偏废,尤其不能“得鱼(内容)忘筌(形式)”。要在内容与形式之间来来去去,不断地做着往复运动,即写了什么样的内容(“说什么”),用了什么样的形式(“怎么说”),特别要考究这样的内容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形式(“为什么这么说”)。

语文学层面的考量既要依据学界的基本认识,也要顾及语文活动的顺利进行。从这个角度说,在语文学中,文本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认识。

①动态地把握。从语文学或语文教学的角度来考量,有的文本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核桃式”——内容是仁肉,语言是外壳,二者可以分离;有的则是“洋葱式”——一片片洋葱剥下来,到最后并不可能得到一个核,喻指内容与形式的不可分,恰如张志公先生所说:“语文和思想老是长在一起,分不开。”这里的关键是怎样看待、怎样处理——有时可以当作“核桃”去看待与处理,有时可当作“洋葱”去看待与处理。一般说来,科学类文本可当作“核桃”处理,文学类文本可当作“洋葱”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古典诗歌中的格律诗(绝句、律诗)其格式与内容基本不发生关系——其篇式、句式有一定规格,音韵有一定规律,变化使用也要求遵守一定的规则;古典诗歌中的词,其格式(词牌)与内容关系也不大。语文学或语文教学中,则不妨将其当作被砸开的“核桃”,品其核肉即可。当然,品味需要依据语言文字进行。

对于颇费理解的文学类文本,也不妨先当作“核桃”处理,敲开语言文字坚硬的外壳;然后回过头来当作“洋葱”处理,看作者怎样把深层的意图通过语言文字来表现的——一方面极力隐藏创作意图,另一方面又要努力露出狐狸的尾巴,让读者循着这条尾巴获取深层的意图。

②分别地把握。尽管在学术上,文本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无法分开,但从语文学或语文教学的角度是可以分别把握的。原因有二:

第一,内容和形式往往不对等。文质兼美是我们对优秀文本的要求,但实际上却往往有困难。有时作者所写内容很好,却没有采用与之相应的恰当的形式——体裁不够恰当,结构安排混乱,表达技巧拙劣,语言干瘪,等等。有时形式很不错,但“言之无物”——内容空洞,无病呻吟,如南朝骈文堆砌词藻、专事涂泽、讲究骈偶、推敲声律却空虚无聊。

第二,分开学习有利于把握。学习讲求“循序渐进”,往往需要一个先后有别的次序,切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此所谓矛盾分析的“重点论”。因此,对于内容与形式的学习也往往需要分开进行,或先明了文本内容,或先熟悉文本形式。一般说来,需要经历两个阶段:一是从形式到内容(通过语言表达形式把握文本内容),二是从内容到形式(通过文本内容揣摩语言表达形式的奥妙)。

③联系地把握。在语文教学中,对文本内容和形式的把握,尽管可以分别把握,可以先后有别,但不能割裂二者的关系,一定要彼此联系,考察这样的内容为什么用这样的形式来承载、来呈现。特别是对文学文本的解读,一定要将内容和形式联系起来考察;“如果有人专从内容着眼或专从形式着眼去研究文学作品,他对于文学就不免是外行。”这正所谓矛盾分析的“两点论”。

当然,联系的把握是有所侧重的把握。在语文学或语文教学过程中,“只有以课文的言语形式为纲,自觉而明确地指向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才是真正的语文课”。也就是“将语文学习文本——课文所隐含的语文核心价值凸显出来,重点训练学生的语言感受力和表达力,重点完成语文课应达成的教学目标,而适当弱化文本可能隐含的其他教育价值,比如科普教育价值、社会生活认识价值及思想品德教育价值,把语文教学从关注文本内容转到关注文本形式上来,让学生理解文本内容与文本表达的统一”。此所谓矛盾分析的“重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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