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视域下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优化研究

作者: 孙健华

摘 要:在核心素养教育背景下,道德与法治教学不仅要让学生掌握课本知识,还要提高其道德修养与法治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文章从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开展意义出发,阐述该门学科对小学生道德品质提升、法治观念树立、培养健全人格的重要作用,并针对当前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以期以核心素养的培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课堂教学中注重联系实际生活、创设教学情境、组织探究活动、实施多样化评价等方式,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核心素养;优化策略

中图分类号:G62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918(2024)49-0146-04

道德与法治作为小学课程体系的组成部分,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良好品德和法治意识为目标,与素质教育宗旨相得益彰。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生为本的原则,以先进教学理念为指导,采用多样化教学模式,活跃课堂教学氛围,并引入贴合学生日常生活和个人经验的案例,弥补以往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引导学生思考、讨论、探究和实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关键能力,达到知行合一,为日后学习和成长打下坚实基础,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接班人。

一、 核心素养下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意义

(一)有助于提升道德品质

新课改要求教师在传统知识的同时,还要注重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培养。这与素质教育的宗旨不谋而合,也为道德与法治教学指明了方向。道德品质是指人在道德行为发生时的倾向与特点,通常受环境影响,可分为道德行为、道德意识两种,前者由行为、习惯和语言构成,后者由情感、认知和意识构成。在素质教育背景下,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可引导学生形成良好道德品质,在学校懂得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家中懂得孝敬父母,与人相处时做到尊老爱幼、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拥有爱国情怀和文化自信,在教师引导下树立正确的“三观”,为今后人生发展树立正确的方向。这也是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重要价值体现。

(二)有助于树立法治观念

在法治社会背景下,法律无处不在,对每位公民的行为进行约束,也为日常生产生活的开展提供切实保障。小学生的年龄尚小,社会经验不足,正处于身心发展阶段,看待事情的角度较为单一,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干扰,做出错误的判断,甚至在无意识情况下做出违规、违法行为。道德与法治的教学,可使学生逐渐形成法治观念,学会正确判断是非对错,并能够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三)有助于培养健全人格

当前社会对人才提出更高要求,除了要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高超的技能之外,还要拥有健全的人格。健全人格是指具备正确的自我认知、拥有积极向上的思想品质、健康乐观的生活态度。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大脑和思想发育不够成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通过开展道德与法治教育,可使学生做到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友爱互助,能够正确认识自我,珍爱生命,调节情绪,树立团队精神;能够与他人和谐相处,提高适应社会、应对挫折的能力。同时,道德与法治学科还面向学生开展生命教育,使其明白人生的价值、生命的意义,并主动追求理想,勇敢进取和创造,培养学生养成讲文明、懂礼貌的行为习惯,以科学健康的方式学习和生活,实现和谐发展。

二、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缺乏生活气息

道德与法治课程立足于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道德与法治教材中包含了思想、法治等多方面内容,要求教师重视学生道德品质、法律意识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法治素养和人格修养的提升是无法通过单纯的理论知识传授完成的。学生必须通过实践活动,在真实的情境中观察发现、亲身体验和感悟,主动构建道德体系,才可产生深刻的情感认知。但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往往照本宣科,片面按照教材内容教学,过于重视理论知识传播,缺乏生活气息,很少联系生活情境,导致理论和实际脱节,不利于整体教学效率提升。

(二)教学形式单一

部分教师长期受传统思想影响,在教育改革背景下,未能及时革新个人的教学观念,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依然沿用“填鸭式”“一言堂”的教学模式,片面注重基础知识灌输,忽视学生素质和能力培养。此举不但与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不相符合,打击学习热情,还会增加学生的学习压力,对该门学科产生厌倦情绪。在课堂教学中,以往教师教、学生被动听讲的模式容易使教学氛围沉闷,背离小学生活泼好动、充满好奇心和探索欲的发展特点。他们更倾向于生动灵活、轻松自由的课堂环境。而部分教师对核心素养的培养认知不足,认为该学科并非主要课程,很少投入时间和精力用于教学活动设计,对教学目标和内容的整体把握不当,所用教学形式千篇一律。长此以往,学生的学习热情降低,核心素养自然很难得到提升。

(三)教学评价不够完善

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评价较为单一,通常以考试成绩为主,对学生该阶段的学习结果进行评价。此种评价结果较为片面,不够权威。从本质上看,该门学科的最终目标是提升学生的情感与素质,并不是为了考试而学习,如若单纯“以分数论英雄”,忽视学生的素质指标评价,如学习态度、课堂表现、学习能力等,则所得结果较为片面,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学质量提升。著名教育家皮亚杰指出,小学阶段学生的思维能力已经开始发育,正处于思想观念、道德建设的关键时期,道德观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但该阶段学生的是非观念尚未成熟,如若缺乏正确的引导,容易形成错误的价值观,不利于道德素养的提升,甚至影响未来发展。可见,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评价体系对学生发展十分重要,教师务必要注重核心素养培养和评价,帮助其成长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三、 核心素养下道德与法治教学的优化策略

(一)联系实际生活,丰富教学内容

在核心素养教育背景下,教师应积极革新教学理念,依托新课标的指标,以崭新的教学方法高效开展教学活动。对此,教师应立足课本,对教材内容进行选择和加工,以多样化形式呈现教材内容,营造轻松活跃的课堂氛围,提高教学实效性;还可联系小学生的日常生活,将熟悉的生活场景引入课堂,发挥课外资源的辅助教学作用,使教学内容更加饱满丰富,能够更好地吸引学生眼球,开阔视野,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当前国内安全伤害事故多发,许多学生成为受害者,为使儿童清楚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教师应立足于课本知识,联系现实生活场景和案例,从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着手,培养孩子的生命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能够有效应对突发情况,减少危险事件的发生。同时,生活化素材的引入还可弥补教材中篇幅有限,无法面面俱到讲解的弊端,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例如,在学习三年级上册《安全记心上》一课时,教学目标是让学生了解常见的交通安全、火灾隐患,能够遵守规则,掌握生活安全知识与技能。首先,教师利用大屏幕展示一组数据。据统计,2020年因交通事故约造成2500名青少年死亡,且交通事故伤亡数量逐年提升,多因缺乏交通安全知识所致。看到上述数据,学生能够感受到交通事故就在自己身边,随时都可能发生,由此产生强烈的警惕心理,能够主动跟随教师思路,学习交通安全的相关知识。这时,教师“趁热打铁”,提出驱动性问题,要求学生说出哪些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A. 在机动车道玩滑板;B. 穿越隔离带;C. 上车立即系好安全带。学生经过思考,马上说出A和B是不正确的行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教师对此给予表扬,并鼓励学生联系现实生活,说出更多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并拓展到火灾、被困电梯、家中燃气泄漏等多个领域,有效丰富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二)创新教学形式,提升学科素养

以往道德与法治教学模式较为单一,以课本知识传授为主,很少关注课程的活动性和实践性,学生学习较为被动,很难激发学习兴趣,与素质教学要求背道而驰。对此,教师应积极创新教学形式,根据课本知识、基本学情等,引入情境教学、角色扮演、小组探究、跨学科教学等模式,以免单一方法使学生产生厌倦心理,而是以多样化教学为其带来崭新的学习体验,促进学科素养的提升。

一是采用跨学科教学模式,加强学科的综合性。在新课改实施后,道德与法治学科的综合性日益突出,包含道德、文化、安全等多个领域,教学内容也不仅仅关系学生的日常生活,还与小学阶段的其他学科有所关联,这对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严格要求。所以教师应立足于本学科的核心素养,尝试跨学科学习,把道德与法治教材与其他学科的知识相结合,帮助学生拓宽视野。例如,在学习三年级上册《说说我们的学校》时,教师可组织学生进行校园参观,如教学楼、操场、图书馆等场所,使其熟悉校园环境,感受校园文化气息,并用语言描述自己认为最美的校园之景。然后,教师可与美术课进行整合教学,让学生将自己心中最美的校园景色画出来,增强记忆和感悟。可见,通过道德与法治、美术课程的有机融合,实现学科交叉教学,可培养学生高雅情趣,形成乐观向上的精神品质,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是创设教学情境,提高学科的思想性。情境教学具有直观形象的特点,能够充分吸引学生的注意,使其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该学科不但要求教师传授理论知识,还要注意观察学生在创设情境中的体验和感悟。例如,在学习三年级上册《家是最温暖的地方》时,该单元主要讲述父母、子女和家庭的关系,教师可精心设计教学活动,将课堂教学与家长沟通日相结合,邀请家长到校参与亲子活动,营造温馨快乐的课堂氛围,使学生在游戏中轻松学习知识,并真切体验到父母亲情。再如,学习三年级上册《走近我们的老师》时,教师可创建虚拟课堂,让学生参与角色扮演,当一天的“小老师”,亲身体验老师在一天中的工作和生活,使学生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深感教师每日工作的不易,学会换位思考,为教师着想,显著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这一核心素养。

三是组织探究活动,增强学科的活动性。小学生具有活泼好动的特点,教师不应片面要求学生“做课堂上的哑巴”,而是要科学引导,使其“开口说话”,勇敢地表达自己想法,在交流互动中学习知识。例如,在学习三年级上册《心中的“110”》时,众所周知,学生从小接受安全教育,对110这个号码并不陌生。教师可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开展探究活动,以“如何看待110”为主题进行小组讨论。经过组内成员分析,A组认为“110是一个万能的号码,可以随时呼唤‘超人’”,B组认为“110不能随便拨打,因为警察叔叔有很多重要工作,只有自己遇到危险时才能拨打”。在学生发表意见后,教师马上给予评价和表扬,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使其在教师的认可和鼓励下更加全神贯注地思考和学习。教师在各组学生均发表意见后,结合课本内容进行法治知识讲解,使学生能够提高警惕,加深对“110”功能和存在意义的了解,增强自身的法治观念。

(三)实施综合性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在核心素养教育背景下,道德与法治教学不应片面注重结果性评价,要围绕学生的核心素养,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教师应多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和变化,创建多元评价机制,对学生观念、学习态度、课堂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还要丰富评价主体。除教师之外,还要将学生、家长等邀请进来,以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家长和各科教师评价等方式,确保评价结果详细且公正,充分激发学习主动性。同时,还要积极引入表现性评价,从优化评价形式、细化评价标准等方面着手,提高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方面,合理选择评价形式。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应结合教学目标和内容,选择与之合适的评价形式,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一种是表述型,采用演讲、PPT汇报、小组辩论赛等方式,检验学生对本章节知识的掌握情况,促进表达与沟通能力提升;另一种是表演型,采用角色扮演、情境创设等方式,展示学习成果,对学生形成良好价值观、丰富情感体验具有促进作用;还有一种是社会调查型,通过开展问卷调查、一对一采访等方式,培养学生的信息采集、加工和处理能力,能够从多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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