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视域下育人评价体系的构建

作者: 钟小浜 胡开

【摘 要】育人评价体系是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具有导向、激励、反馈、整合等价值,但目前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育人评价体系仍存在许多现实问题。文章对标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建设目标,提出构建育人评价体系的具体策略,期冀通过完善育人评价体系来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 育人评价 体系构建

钟小浜,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区治理研究。

胡开,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系长安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新时代高校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协同育人机制研究”(立项编号:BZ202113)的研究成果。

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要把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2019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指出,新时代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需要深化。2022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具体明确了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可以看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经历了从理论探讨到现实推进,再到日益深化的过程。同时,构建完善的育人评价体系在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它通过全面考量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发展,可为学生未来的发展打下基础,可为教师改进教学指明方向。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越深化推进,就越需要完善的育人评价体系与之匹配。

一、育人评价体系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中的价值意蕴

育人评价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思政教育实效的关键环节。构建并完善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育人评价体系是衡量各学段思政课教学质量、分析教学问题、提高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方法,更是深入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因而具有重要价值。

第一,导向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育人评价体系能明确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建设目标,引导各学段思政课教师深入理解并统一育人任务,确保教学目标总体一致,逐级进阶。构建集目标指引、问题诊断、激励纠偏、成效检验等于一体的评价体系,是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第二,激励价值。构建完善的育人评价体系有助于激发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水平的积极性。通过建立科学、规范、可操作的育人评价体系,可以全面、客观地反映各个阶段思政课教学的实际情况和效果;通过对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总结各个阶段存在的问题,可以增强一体化建设的针对性,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推动思政课教学的创新和发展。

第三,反馈价值。育人评价体系可以及时反映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教师提供改进教学的依据,也为学校和教育部门提供调整教学策略的依据。在促进各学段递进衔接方面,通过评价体系的反馈功能,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同学段之间衔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学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第四,整合价值。科学合理的育人评价体系能够将大中小学思政课的教学目标、内容、方法、评价等各个方面进行有机整合,形成一体化的教学体系,同时还可以更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和综合素质,为学生提供更加精准化、个性化的指导和支持,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思政课教学的整体效果,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中育人评价体系的现状与问题

在当前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育人评价体系的构建虽然逐渐受到重视,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其中许多是存在于各学段中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思政课教学质量的客观评价,也制约了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育人功能的发挥。

(一)评价内容相对单一,缺乏多维度考量

目前,各学段思政课育人评价主要侧重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通常以考试成绩作为主要的评价标准。这种单一的评价内容容易忽视学生在思想品质、道德素质、实践能力等多方面的表现,导致评价结果的片面性。因此,需要构建一个涵盖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维度的评价体系,以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此外,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要求任何一个学段的思政课都要“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任务,各个学段在教学目标、培养目的等方面不能冲突、不能背离、不能矛盾。但与此同时,大中小学思政课在内容难易程度、理论深浅程度、教学方式方法上要有所差异,总体原则是由浅及深、从易到难,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学生学习的规律、价值观形成的规律。而当前各学段思政课评价内容侧重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使各学段思政课育人评价的差异性、阶梯性展现不明显,无法发挥评价体系在不同学段思政课建设中的导向作用。

(二)评价方法简单,缺乏科学性和动态性

由于前述各学段思政课育人评价内容侧重于理论知识层面,因此在评价方法上,各学段思政课评价手段仍以传统的笔试为主,虽然评价内容也包括对学生的实际表现和实践能力的考查,但与之相对应的评价手段缺乏科学性。同时,在评价过程上缺乏动态性评价,各学段思政课育人评价相对独立,难以反映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成长和变化情况。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要求在育人评价方法上要整体统筹、层层递进。小学阶段重点评价学生的道德情感以及规则意识,中学阶段重点评价学生的思辨能力和价值观念,大学阶段则应重点评价学生对理论的掌握程度、对理想信念的坚定程度以及创新意识等。因此,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视域下,育人评价需要引入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如课堂表现、小组讨论、实践活动等),以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需要建立动态化的评价体系,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以及时调整各学段教学策略和评价方式。

(三)评价主体局限,缺乏多元化参与

在评价主体上,当前各学段思政课育人评价工作基本上由教师单方面进行,缺乏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伴互评。这种评价主体的局限难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在各个学段中,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学校、社会,家庭起着潜移默化的“隐性”作用,学校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社会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课堂,学校与家庭、社会协同配合,汇聚起思想政治教育的强大合力,他们既是思政育人的主体,也是育人评价的主体。因此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视域下,育人评价主体既要覆盖全部主体,引入学生自我评价、同伴互评、家长评价等多元化评价维度,又要根据各学段思政课教育教学的特点,调整不同主体在育人评价体系中的权重比例,做好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育人评价的衔接和递进,从而提高评价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四)评价结果反馈不足,缺乏有效应用

当前,思政课育人评价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评价结果反馈不足。很多学校仅仅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定学生成绩的依据,而没有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和教师,这使得各学段师生不能及时了解自身在思政课教与学中的优势和不足。而各学段间思政课育人评价结果的相互交流与反馈更是匮乏,使各学段思政课不能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和学习方法。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要求各学段在教学队伍、教学资源方面做到交流协作、共建共享,而当前育人评价结果在各学段之间互通反馈的平台匮乏、不同学段间教师沟通机会较少,评价结果反馈不足也影响着各学段思政课育人合力效果的发挥。因此,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亟须建立完善的评价结果反馈机制,通过将评价结果及时、准确地反馈给各学段的教师和学生,方能提升各学段思政课育人的实效性。

三、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中育人评价体系构建的具体策略

通过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育人评价体系的建构,能对教育过程中学生所展现出来的知识掌握程度、道德品质、学科素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展开分析,能实现思政课育人实效的客观评估,从而推动思政课教育改革和发展。因此,针对当前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中育人评价存在的问题,从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主体和评价结果反馈等多方面入手,遵循全面性、渐进性、客观性、可操作性和个性化的原则,方能构建出科学、全面、动态、多元化的育人评价体系。

(一)构建标准统一化的育人评价体系

制定标准是对学生进行评价的前提和依据。目前,大中小学思政课对于学生学习成果的评判标准各有不同。小学阶段是启蒙阶段,主要以学生的作业完成度以及课堂表现作为考核依据;中学阶段由于升学要求,会将理论知识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的唯一标准;大学阶段由于学生的自主性变强,一般将学生的平时表现、课程实践以及理论考核综合起来考查。这种在不同学段各自制定评价标准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了各个学段教育教学的不同特点,但没有将各个学段的指标体系联系起来,缺乏宏观的整体性思考,容易导致学生在学习不同学段思政课程时思维方式转变不连贯,不利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为深入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提供一致的导向性引领。不同学段的学生虽然对问题的理解深度、认知程度有所差异,但是思政课作为培育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关键课程,应当将思政课的教学要求与学生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因此,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视域下育人评价体系应当坚持以学生为本,将学生在思政课学习中是否有所得作为评判学生学习效果的统一标准,侧重关注学生的获得感。同时,在坚持这个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再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分层分类细化评价的指标与内容。

(二)构建主体多元化的育人评价体系

为克服评价的主观性和局限性,应扩展评价主体的范围,推动评价主体多元化。首先,思政课教师、班主任,以及不同学段中承担课程思政的专业教师、辅导员等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担者和实施者,是学生的培养主体,更是评价学生学习成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主体与学生接触最为频繁,能够对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发展状况、平时表现情况等作出最直观的评价。同时,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通过教研活动、学术交流等,可以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衔接,提高思政课教学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其次,学生是学习主体、发展主体,也是评价主体。学生通过对自身的学习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并吸收其他主体的评价,不断总结经验,有利于增强自身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习的热情与动力,不断提高自主发展的能力和本领。此外,理论的学习终归要落实到实践中,用人单位也应当成为评价主体。用人单位的评价可直接反映学生的知识转化程度以及在实际中的运用能力,既对学生找准自身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还对学校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以及思政课教学的针对性具有实践指导意义。最后,不同评价主体之间要加强交流,充分发挥各评价主体之间的协同作用,增强对学生评价的客观性、精确性以及各阶段评价之间的承接性,努力实现对学生的全方位评价。

(三)构建方式多样化的育人评价体系

评价方式指在具体评价活动中的程序和办法,是评价过程中使用的手段或工具,也是评价核心所在。探索能够体现学生特点以及适合学生发展规律的评价方式是提高评价结果准确性的关键。因此,构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视域下育人评价体系除了对评价标准和标准主体进行优化,还应探索多样化的评价方式,优化不同方式的组合,提高评价的科学性、指导性和有效性。一方面,结果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在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时,既要关注最终呈现出来的结果,关注是否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否达到了各个学段对学生的具体要求,以及能否实现与下一个学段学习的顺利衔接;还要“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学习过程,注重评价过程的动态性,对学生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加以考查,并将之贯穿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帮助学生发现和改正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其个性化发展。另一方面,知识性评价与实践性评价相结合。当前,由于各个学段的升学要求以及思政课在学校课程体系中越来越重要,对学生所掌握的知识进行卷面的笔试考核越发不可或缺,但缺乏对学生利用所学知识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核方式。《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要全面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实现知、情、意、行的统一。学生是否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提高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则需要通过具体实践才能展现出来。在对学生进行理论知识考核的基础上,各个学段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校内外实践活动,采用微宣讲、举办辩论赛、社会调研、作品展示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知识运用能力和道德践行能力的评价。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