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制度构建与范例

作者: 魏兴琥 黄新雨 胡亚杰

开放式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制度构建与范例0

[摘 要] 开放式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深度融合了政府、高校和企业的教育、人才、产业等资源优势,形成的政、产、学、研、用高度协同和开放服务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平台。以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为例,提出了开放式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概念与内涵,探讨了基地建设与运行所需的制度框架及制度建设,包括政府的资金、人员、研究生指标等支持政策;基地运行、经费使用、信息化、导师、学生等各项管理制度;质量保障所需的监督检查,学生、企业、导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优秀学生、导师评选办法,企业示范点遴选与动态调整制度;企业、高校制定的课程、实践、论文、成果等联合培养相关制度。为国内联合培养基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借鉴。

[关键词] 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制度

[基金项目] 2021年度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产教深度融合高质量工程人才培养基地的制度体系研究”(2021JGXM103)

[作者简介] 魏兴琥(1964—),男,甘肃兰州人,博士,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院院长,教授,主要从事地理和研究生教育研究;黄新雨(1977—),男,湖北大冶人,硕士,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院副院长,讲师,主要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教融合研究;胡亚杰(1988—),女,河南南阳人,硕士,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研究生联合培养政策和管理工作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4)07-0045-04 [收稿日期] 2022-12-26

引言

1991年我国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教融合为途径的中国特色专业学位培养模式初步成型,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人才支撑。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面对发达国家的技术封锁,面对我国关键技术被“卡脖子”问题,须加快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创新,改变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培养观念,改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结构与质量无法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问题,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和高校内部管理机制等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要求,实施“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重点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城市,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模式创新、质量、管理已成为影响专业硕士实践能力培养和人才水平的关键因素。

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模式最早始于1951年的美国,在斯坦福大学副校长特曼的大力倡导下,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高校和科研机构转化科技创新成果的硅谷模式。许多发达国家也在科技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探讨符合各国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如德国的企业、高校和政府合作的弗朗霍夫协会模式、英国的产学研联合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三明治”模式等。目前,我国专业硕士研究生产学研合作培养的形式包括高校与企业协同培养、高校与政府协同培养、高校与科研院所协同培养等[1]。培养模式大多有两种:一是招生单位负责课程学习阶段,联合培养单位负责课题研究阶段,按要求完成论文后回招生单位参加答辩;二是招生单位承担主要的研究生培养任务,包括招生、课程学习、课题研究、论文答辩、毕业等,联合培养单位主要进行短期的培训和实验项目[2]。王佳睿[3]通过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发现具有第三方中介性质的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基地可在专业硕士培养网中对政府、高校和企业三方的资源进行整合,以政府为导向,帮助高校、企业及专业硕士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实现共赢,是专业硕士培养模式中的最优模式。马永红等[4]也认为,多数高校通过各种渠道建立实践基地,更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协调与引导,形成机制和制度上的保障。教育部深化工程学位综合改革实施后,研究生联合培养开放基地应运而生,如广东顺德工业设计研究院模式、昆山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开放基地模式[5]、新昌实践模式[6]等。开放式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涉及政府、高校、企业三方和高校导师、企业导师、研究生个体,基地的管理运行是决定多要素之间能否协同的关键,需要系统、完整、细致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保障才能确保多方协同、多要素融合,并最大限度发挥各方效能,才能确保培养质量。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以下简称“佛山基地”)是广东省教育厅与佛山市政府共建的工程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基地,基地自2015年成立开始就在“政府主导、项目驱动、产教融合”的联合培养模式下探索开放式培养基地的制度建设,通过多年探索,已形成了系统完善的基地建设制度,确保了基地正常高效地运行、管理、建设,为全国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提供了借鉴。

一、开放式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概念、内涵

(一)概念

开放式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开放式基地”)指由省级教育、科技、工信等部门与地市政府签约共建,高校、企业共同参与,为地方产业创新驱动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提供智力支撑的产教融合联合培养研究生平台。

(二)内涵

开放式基地是由地方政府通过政策、资金支持搭建“产学研用”协同育人与协同创新的平台,通过设置平台管理机构与专职人员确保基地平稳运行;省级相关政府部门设置基地研究生专项指标并在专项项目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借助该服务型开放平台,以高校、企业共同参与研究生培养为纽带,以高校及企业导师、研究生联合攻关企业技术难题为动力,充分激发企业参与研究生培养的积极性,并吸引更多高校参与企业研发,在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基础上,解决企业人才匮乏及技术自主创新不足的问题,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校导师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形成政府主导,高校、企业深度融合,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相连,共同培养企业、产业需求的专门人才,促进成果转化、智力共享、开放服务的研究生联合培养体系。

二、开放式基地的制度框架与建设

开放式基地建设涉及4个层面:政府层面,包括省级相关部门(教育厅等)、市政府相关部门(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局等);高校层面,涉及研究生管理部门、相关学位点及学院、导师等;企业层面,涉及企业管理人员、兼职导师、生产及研发部门等;管理层面,基地是由政府设置的管理部门,既是政府决策的执行者,又是高校与企业研究生联培工作的管理与服务者。多层面、多要素、多环节组成的开放式基地需要系统构建制度体系才能确保运行良好、效果达到预期。制度体系见图1,制度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基本保障制度

政府支持是基本保障,也是开放式基地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省市共建平台需要省级政府部门和市级政府签订联合基地共建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研究生专项计划政策,市级主管部门制定基地专项建设资金支持政策、设置基地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确保开放式基地建设与运行。

(二)管理运行制度

通过政府的资金、专项指标等基本保障,开放式基地平台构建了政府+基地中心+高校+企业的管理运行模式。在此基础上,基地首先要完善机构、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分工,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其次,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质量保障制度、与高校和企业的衔接管理制度等,使基地运转畅通、管理高效。

(三)日常管理制度

日常管理制度包括最基本的专项经费管理、导师(企业导师、高校导师)管理、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制度等。经费管理制度确保了管理人员工资、导师津贴、研究生生活补贴、专项项目经费、优秀学生、导师奖励等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导师管理办法可以保障高校、企业导师质量及双方在联合培养研究生中的职责,强化了专业硕士实践环节的质量。研究生管理办法对于学生在企业期间的考勤、培训、实践活动、纪律、成果等做了详细规定,强化学生管理,规范专硕实践能力培养过程。

(四)培养质量保障制度

除日常管理制度外,还应建立督导监督检查制度对培养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各培养环节有序、高质量开展;优秀研究生奖励制度、考核制度能够鼓励学生多出成果、多出优秀成果,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多做贡献;专项项目资助制度通过遴选、资助企业与高校对接项目,有助于促进高校导师积极融入企业研发项目中并借助研究生联合培养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培养学生多出成果。

(五)高校与企业配套制度

高校与企业是研究生联合培养的两大主体,高校与企业应围绕研究生联合培养和项目对接合作出台相关制度。高校要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课程、学位授予要求、论文、成果等制定相关规范,还要在鼓励导师参与企业合作项目、成果转化等方面出台激励政策;企业是学生完成实践活动的主阵地,企业的管理水平与企业导师的指导能力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关键,经过严格遴选的企业尽管具备了联合培养的基本条件,但还需制定相应的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企业导师工作条例、联合项目合作协议等制度。

三、开放式基地的制度建设范例

佛山基地建设以来,已形成了从运行、管理到质量监督的一系列制度,确保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有序、高效、高质运转。

(一)运行模式与保障制度

2015年,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共建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协议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与义务,确定了政府+基地中心+高校+企业的运行模式,《佛山市研究生联合培养扶持管理办法》通过专项研究生指标、专项经费、基地机构设置、管理人员设置等保障了基地的运行。

(二)管理制度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运行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制定了经费、信息化平台、企业、高校职责、专项招生计划与校企联合复试、注册建档与岗前培训、联培绩效考核等管理办法。《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研究生日常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校内外导师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使用、研究生和导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事项。《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示范点管理办法(暂行)》对示范点企业遴选要求、动态调整、管理做了规范约束,保障了参与联培企业的质量和规范培养工作。

(三)质量保障制度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质量巡查督导管理办法》通过选拔、设立督导组成员,定期检查各示范点企业研究生实践活动、兼职导师培养工作、联合培养项目进展等,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优秀研究生评选管理办法(暂行)》和《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优秀企业导师评选管理办法(暂行)》通过评选月度之星、年度优秀研究生和十佳优秀兼职导师等鼓励、奖励优秀学生和导师,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和导师培养水平;《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党支部管理办法》通过规范基地研究生的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思想情操、政治觉悟和高尚的道德;《校企联合开发课程建设项目认定和管理办法(暂行)》通过高校导师与企业导师根据行业特征、企业技术标准等开发研究生联合培养衔接课程,确保学生从高校到企业顺利过渡。

四、开放式基地的制度实践成效

由政府搭台建基地,帮助高校、企业及专业硕士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实现共赢。开放式基地的制度是专业硕士培养模式中的最优模式,系统完善的制度建设能确保开放式基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运行,确保高质量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截至2022年6月,佛山基地已有152家经过遴选的示范点企业、25所省内外高校、共计1 354名校内外导师参与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共培养博士、硕士1 637名。毕业生人均专利1.6件,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达到100%。97名高校导师帮助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难题103个,提高企业产值共计7.1亿元,向企业转化科技成果29项,校企共同开发高新技术产品49个,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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