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法学教育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作者: 张静 安伟

[摘 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新时代法学教育指引了科学的方向。在法学教育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贯穿整个法学课程体系中,是保证开放教育法学专业适应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需求的实践路径。开放大学法学教育应当从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师资队伍和课程评价考核机制入手,积极将这一最新理论成果融入教育教学,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及德法兼修的育人理念,不断提高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法学教育;人才培养

[基金项目] 2021年度河北开放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委托项目重点资助课题“新时代法学教育中宣传和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WTZD202106)

[作者简介] 张 静(1980—),女,河北石家庄人,硕士,河北开放大学文法教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法学教育、知识产权法研究;安 伟(1980—),男(满族),河北石家庄人,硕士,河北开放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开放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 G724.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4)13-0033-04 [收稿日期] 2023-11-24

引言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是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1]。研究如何在新时代法学教育中渗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融入开放教育法学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师资建设,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把学生培养成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不仅具有时代价值,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新时代法学教育中宣传和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要性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法学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法学教育担负着为全面依法治国培养所需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担。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与法治体系有机统一,特别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唯一正确道路,要树立自信。我国新时代法学教育事业要汲取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力量,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勇敢前行[2],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这不仅是我国法治人才培养的落脚点,也是新时代法学教育体系建设的前进方向。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法学教育明确了培养目标

法学教育培养的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社会法治服务的专门人才。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直接决定着这些法律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3]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根本的解决方案。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地回答了新时代法学教育是在为谁培养人才、需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究竟怎样培养人才等一系列根本问题[4]。明确了“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3]的人才培养目标,提出不仅要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而且要打造他们的思想道德修养,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敏锐法律思维、扎实理论根底的法治人才。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法学教育提供了理论源泉

我国长期以来重理论、轻实践的法学教育模式和学科理论,已无法满足新时代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要求。当今中国所需要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是那些能够掌握社会发展规律、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专业人才。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法治建设的实践,是最贴合中国实际需求、最能反映中国法治建设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它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逐渐发展和壮大,也在实践中不断地被验证和淬炼,升华出能够指引时代发展的新理念、新论断,必将成为新时代法学教育的理论源泉。

二、当前开放大学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开放大学法学专业在国家法律职业人才奇缺的情况下建立,为学习者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是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也为提升公民法律素养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但是伴随新时代新形势的客观要求,开放大学法学人才培养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课程体系设置不能满足多元化的人才培养需求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报考资格要求全日制法学本科,将自考、成教、开放大学等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排除在外。针对这一重大变化,开放大学法学专业并没有积极地做出应对,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设置仍与普通高校法学专业保持一致。这样一来就形成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标准培养学生,但学生毕业却没有资格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尴尬局面。

(二)教学模式不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开放教育学生多为在职学员,学习时间少且碎片化。大多数学生的学习方式是在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浏览课程辅导资料、观看教学视频、完成形成性考核任务,面授课安排的比重较小。为了帮助学生短时间内掌握重要知识点以应对完成考试,有一些教师甚至直接把面授课改成了“划重点”。这种知识点的碎片化学习,欠缺体系性、逻辑性的整合,不仅不利于学生系统地理解和掌握课程专业知识,也无法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融入。再加上师生互动性不足,缺乏对学生法律实务的传授和指导,在客观上导致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够理想。

(三)教师队伍素质难以适应人才培养发展的需要

开放大学的法学专业教师的构成一般包括本校的法学专业责任课教师、地市分校法学专业的课程辅导教师。整体师资的学历水平和专业结构无法和普通高校相比。尤其是市以下各地分校的法学师资更为薄弱[5]。为了应对这种情况,有些开放大学聘请了一部分校外兼职教师作为补充。但校外兼职教师普遍缺乏对开放教育教学模式的认知,存在教学管理任务完成不稳定、工作时间不能保证、流动性大的现象。且部分法学教师自身理论素养不够,如在讲授法律的概念、原理、原则等内容时,可以融入思想政治教育,但是在具体案例分析、法律条文理解等法律适用方面,不能自然地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

(四)课程评价考核机制不完善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开放教育网上形成性考核和无纸化终结性考核已逐渐成为主流。在设计具体课程评价考核内容时,课程责任教师往往会有这样一种顾虑,那就是如果课程考核设置形式多样或主观题较多,就会增加学生考核和一线教师评阅的难度,可能会招致一线教学部门和学生不满,甚至会引发招生的困难。所以部分开放教育法学课程考核的题型大多数是客观题,这虽然方便了学生顺利通过考核,但带来的弊端是,部分学生忽视日常学习积累,仅靠考试前死记硬背,大多考过就忘,并没有获得真正的职业能力。

三、新时代开放法学教育中宣传和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路径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行动指南。新时代法学教育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贯穿整个法学课程体系中,是保证开放教育法学专业适应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需求的实践路径。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构建符合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需求的课程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既蕴含了党和国家长期以来总结和积累的法治经验,又辩证地吸收和借鉴了国外先进的法治成果,可以为新时代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提供强大的理论指引。新时代我国法学教育培养的法治人才的就业方向,不再局限于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传统的司法职业,而是开始着眼于更为广大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开放大学法学教育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关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际需求,构建新的更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目标,即以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法律专项培训等多样化法学教育结构,培养面向全社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前景可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法务人员、司法机关书记员、律师助理、人民调解员、基层乡村干部等。除了按照教育部新国标要求对法学专业课程进行设置外,引入实践类课程和资源,构建符合开放教育法学人才培养需求的课程体系。例如,邀请一些工作在法律实务一线、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进行面授课教学,从实践的角度为学生剖析社会真实事件和典型案例背后所蕴含的法理知识,讲述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和规划,引导和启发学生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优越性,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同感和信服感。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新时代法学课程体系,积极开展法学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满足不同需求、不同类型学生的学习需求。推动“法学+其他学科”的人才培养融合,开设符合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教育课程,既可以开设系统性讲解法学原理的理论性课程,也可以开设强化法律实操技能的实务性课程,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研究其他新兴交叉学科的能力。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探索满足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需求的教学模式

多样化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可以为师生之间搭建良性互动的桥梁,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开放教育法学课程的有效手段。

1.推进网络教学团队建设。开放大学结合自身实施远程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开展网络教学团队建设,解决当前开放教育学习者数量与师资力量不匹配、面授课时严重不足的情况。教学团队通过集体备课,将时事热点和课程内容相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网络课程和面授课教学中,加强课程的思想性和育人效果。通过网络直播课,团队教师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法,将抽象的理论知识通过视频、图片等形式具体化,帮助学生加深理解。案例尽量选取真实发生的、弘扬社会正义的典型案件,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讨论。学生参与分析讨论的过程是理解法律、适用法律、掌握法律的过程,也是一个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过程。既要重视法律知识传授,又要重视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培养,既要修法又要修德,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又红又专的新时代法治人才。

2.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应明确将“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贯穿整个人才培养过程。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开放教育法学课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针对不同课程,深挖其背后蕴含的思政元素,总结思政育人目标。在教学时既要完成课程的知识目标,又要通过专业知识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融合,润物无声地完成思政育人目标。积极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不同形式,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展开相关的教学实践活动。例如,组织学生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讲座,引导学生阅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书籍和观看相关纪录片,使学生更加深刻地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和本质。深入推进法学教育过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将法治与德治融汇于新时代法学教育之中,推动中国新时代法学教育朝德法兼修的方向全面发展。

(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法学专业教师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育人者须先正其自身,而后才可以正人。作为新时代法学教师,在做好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同时,要积极提升自身政治素养,深入研究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和本质。只有教师先把相关理论学习通透、研究彻底并高度认同,才能把其中的道理说清楚、讲透彻,教育引导学生明辨是非、抵御错误思潮,争当自信自强、可靠有为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这不仅需要教师坚持理论专攻和学术钻研相统一,自觉提升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把道理讲“透”的能力和水平,也需要学校为法学教师提供必要的学习支持和帮助。比如,鼓励和提倡教师参加校外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开放大学定期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研讨,共同交流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和发展,研讨如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课堂教学和形成性考核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学的情况作为教学评价指标,督促和激励教师主动学习和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教师队伍中入心入脑。除此之外,学校可以与地方教育部门及司法机关建立联系,寻求专业指导,一方面为教师提供更加广阔的实践机会,以此来帮助教师提升法律素养;另一方面可以聘请这些部门的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参加开放大学法学课程资源建设、面授辅导和学习支持服务等,以弥补开放大学师资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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