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育”的育人格局构建探析

作者: 金世行

[摘 要] 伴随着时代的发展,美育的概念和内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大美育”的概念最早由教育理论家滕纯提出,他强调美育元素存在于一切的教育教学生活之中,具有无穷价值。“美”作为人类数千年不变的永恒追求,开展美育工作有利于提高审美情操和想象能力。借助一系列艺术和文化体验活动,促进培养对象对美的感知、理解以及表达能力的培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弘扬美育精神,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的“大美育”体系,探索有效的实践路径和策略,逐渐形成契合未来发展需求的育人格局。

[关键词] 大美育;育人格局;构建策略

[作者简介] 金世行(1983—),男,上海人,学士,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浦东新区群众艺术馆)群文中级,主要从事艺术普及、音乐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4)13-0049-04 [收稿日期] 2023-11-26

秉持着对美的追求,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自2022年开始启动实施“社会大美育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持续将不同专业艺术资源转化为社会美育资源,对于推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做出了重要贡献。美育工作的开展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注重营造丰富的美育特色环境,打造多彩的美育特色项目,不断拓展美育活动载体,推动育人新格局的构建,让更多的培养对象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1]。

一、“大美育”的概念内涵

“社会大美育”课堂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文化惠民工程的贯彻与落实,有利于推动“社会大美育计划”的深化实施,目前已被列为2023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已经在许多单位中率先实践,并取得了一系列的经验和成效。其关键目标在于推动更多专业艺术资源转化为社会美育资源,从提高培养对象审美能力和素质的角度出发,为市民提供更高质量的艺术教育资源供给,在不断发展的时代中,有利于为市民提供更加高品质的公共艺术资源,从而更好地满足和契合大众高品质生活需求。从2022年开始,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启动实施“社会大美育计划”,注重打造“全民、全龄、全域、全时”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目前,“打造100个‘社会大美育’课堂、推出5 000场艺术普及教育活动”已被列为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

上海一直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在不断推陈出新的过程中,深刻践行人民城市的理念,鼓励人人参与和体验构建“社会大美育”体系,使得人人有收获,从中可以滋养和丰富人们的美好生活,也能够进一步提高城市文化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上海新增公共文化空间共3 340处,为各种类型的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和支撑,使得美育工作能够得到常态化开展。在此过程中,上海市民可以在所在区域内与艺术相遇和碰撞,文化场馆服务范围日渐扩大,市民可以体验的项目也更加丰富,而艺术资源也以更加细微的方式融入城市更新中。在推动项目贯彻落实的过程中,上海社会逐渐形成“大美育”的共识,截至2023年9月底,上海市区已经有113家单位致力于打造“社会大美育”课堂,形成协同格局,调动机构和艺术场馆的积极参与,策划开展6 048场公共艺术普及教育活动。

二、实施“大美育”的价值意蕴

“社会大美育”课堂在未来将会成为持续进行的实事项目,以所在区域内的专业机构及艺术场馆为支撑,调动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更多专业艺术资源转化为社会美育资源,从而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机会体验和参与感受这种艺术。

(一)有利于全面认知美育

过去,无论是学校美育,还是社会美育工作的开展都不可避免地受到片面认知及刻板印象的影响和阻碍,一些社会人士往往会将美育作为艺术教育来看待,在学校和社会文化教育工作中,常常将其与一些艺术活动联系在一起,忽略了美本身具有的丰富性[2]。实施“大美育”理念有助于全面认知美育的内容,不仅可以训练美育技能,也可以提高培养对象的审美素养和综合能力。对此,要求从初级水平的感受美逐渐向高级水平的创造美进行过渡和发展,加强美育与其他四育之间的联系,不可割裂开来。

(二)有利于重塑美育生态

受到教育资源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地区与地区之间存在着突出的美育生态失衡问题,一些市民本身并没有过多的机会接触美育,实施“大美育”可以保障面向人人开展更加公平、富有成效的美育。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健全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所有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对此要提供大量的优质资源,面向全员不断提高美育水平和质量,有利于解决目前所面临的生态失衡问题,也可以借助帮扶机制,实现有效的资源共享。

(三)有利于构建协作同行的美育运行机制

对于教育家、美育家来说,美育至关重要,而实施“大美育”理念对于整个社会和全人类也至关重要。从“大美育”理念的角度出发,协调社会多方主体之间的关系,努力构建协作同行的美育运行机制,有利于克服当前育人观念弱化的问题,消除彼此之间存在的文化隔膜,可以构建更加完善的育人机制,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美育工作中,让整个社会更加重视和了解美育对人的价值,将欠缺审美素养的人塑造和培养成更加完整的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调动社会的艺术资源和力量,更好地满足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

三、实施“大美育”的基本逻辑

“大美育”工作的开展要坚持面向全体,借助多元主体的力量进行审美知识、审美能力及审美意识的教育。在此过程中,要明确服务的主要对象、工作的实施主体及主要的素养结构。

(一)服务对象要面向群众

“小美育”理念强调服务于精英群体,覆盖的主要是少数人,而大部分人在此过程中并没有权限体验和过问。“大美育”理念和工作的实施,体现了丰富的时代内涵和价值,强调要将服务对象覆盖面进行扩大和延伸,将这种美育扩展至所有人。要扭转过去曲高和寡的局面,打造雅俗共赏的格局,体现全民性的特征,开展全民美育工作[3]。

(二)实施主体要吸引多方力量

在生活中开展美育,实施主体主要是家庭角色,比如对于孩子来说,我国传统家庭通常会将美育作为陶冶情操的重要方式,通过打造优雅的家居环境,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的审美能力,也会邀请孩子共同参与一些手工活动,让孩子在体验过程中提高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而在社会中面向大众开展美育工作,应制订有计划、有组织的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美育活动,比如可以借助社会机构及艺术场馆等多方力量,充分发挥其优势,弥补过去美育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劣势,同时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协调作用,扩大美育工作的覆盖面。

(三)融知识、能力、意识于一体的素养结构

美育工作实质上是提高培养对象的审美情操和素养。基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美育”理念指引下的素养结构更加明晰,主要包含审美知识、审美能力及审美意识等三方面的内容。其中对于个体审美素养结构来说,审美知识是基础,有利于促进培养对象顺利地感知和体验美,而这也是美育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开展美育工作过程中,要借助审美知识的指引,才可以让培养对象更好地理解其中的内涵。在从事审美活动过程中,培养对象要具备审美能力,其中包含感受力、鉴赏力及创造力。审美意识则反映了培养对象对自然和社会中客观存在的各种现象的能动反应。

四、“大美育”的育人格局构建案例分析

做好美育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全面深入理解美育的内涵和作用,在构建育人格局的过程中,要正确把握处理美育与其他教育方面之间的关系。目前,许多城市的“社会大美育”共识正在形成,在贯彻落实美育工作的过程中,一些地区已经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为育人格局的构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作为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浦东新区群众艺术馆)培训部的成员,自启动实施“社会大美育”项目以来,就在反复摸索和寻找如何做好“社会大美育”这项工作的方向和办法,首先是在原有的浦东市民艺术大学公益培训课程的基础上增设了“晚间课堂”“延时服务”“周末讲堂”“沉浸式国风国潮体验导赏系列”等项目;在服务范围方面提供了更多优惠,也将触角延伸惠及更多人群;同时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浦东新区群众艺术馆)在总分馆体系建设的背景下,支持和鼓励下属全区36个分馆及教学点开展延时服务课程,让青年人和儿童有更多的机会体验美育课程,从而让不同年龄层的人群都有机会享受艺术和感受艺术。

从师资建设的角度出发,努力引进全市艺术院校及其他院校的优秀人才,吸引更多专业人士共同开展艺术课程,参与到“社会大美育”项目中。从教学实施角度来看,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浦东新区群众艺术馆)要努力开展线上教学,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拍摄制作各种艺术课程上传至小程序和社交平台中,打造特色品牌项目的同时,让更多的市民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观看和浏览,更加深入地感受和领略艺术之美。比如已经开展的“沉浸式国风国潮体验导赏系列”,受到国潮风的影响,目前已形成深入艺术情境的体验式教学,可以让市民身临其境。邀请社会专业人士现场演绎的课程模式突破了传统,营造了良好的艺术氛围,从而让市民能够全方位地感受艺术之美,享受传统文化的魅力。在开展“社会大美育”工作的过程中,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浦东新区群众艺术馆)精心设计艺术课程,让不同年龄段的市民都能乐在其中,同时邀请了来自各个艺术领域的专业人士不断丰富课程风格。

除此之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大美育”的课程品质和质量,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作为重要的文化主体,正在努力与美术馆、博物馆及纪念馆等其他主体进行联动,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突破艺术形式之间的壁垒和边界,让市民更加多维度地了解和感受艺术,让更多的人群感受艺术。过去成功举办的案例有2023年9月推出的与中国航海博物馆共同打造的新诗词声乐导赏,该活动邀请了上海音乐学院研究员及其他专业人士共同开展这项课程,观看人数共超两百万。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浦东新区群众艺术馆)为了实现全民艺术普及的目标,努力与其他文化主体和美育机构联合互通,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推进艺术资源的转化,致力于提高普通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

五、“大美育”的育人格局构建路径

在“大美育”理念的指引下,构建育人格局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的美育制度体系和课程体系,其次要加快构建五育融合体系,促进艺术资源的快速转化,进一步提高资源建设的水平和能力,确保育人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不断完善美育制度建设

实施“大美育”项目离不开完善的美育制度建设。对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其背后的制度支撑提高重视程度,这样才可以为美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明确的指南。结合目前情况来看,社会中还有不少艺术机构及场馆没有完全落实教育法规,所规定的面向社会大众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在收费及体验权限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限制,甚至还存在许多乱收费现象。这些问题都会影响社会大众对于体验和感受艺术的兴趣和积极性。针对这些现实问题,必须加快美育法治化进程。政府要落实自身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国家要通过文化宣传及其他手段,进一步明确立法的深远内涵和意义,对于一些典型的事件和案例也要启动立法程序,督促监管责任的落实,构建特色的美育法规体系。

(二)努力创建“大美育”课程体系

在现实生活中,美无处不在,实施“大美育”项目应有更加宽广的课程视野作为支撑,对此应当努力创建“大美育”课程体系,坚持以艺术课程资源为核心,建设超越艺术课程的美育课程。首先,应遵守国家规定,要打造音乐、美术及其他艺术课程,在规划和设计的过程中也要努力开设更多的艺术项目,逐步向2+N的方向发展。其次,要注重改造学科课程,重视非艺术学科的审美化改造,让大众在体验的过程中不仅可以感知理论知识,也可以在操作层面获得更加深刻的体验和感受。再次,社会力量要积极参与,提供场馆和资源支持,设计更加丰富的活动,比如博物馆和其他艺术场馆应搭建与之匹配的实践活动平台,不仅可以提高大众的审美能力,也可以培养其良好的审美意识。除此之外,要积极开展隐性美育课程建设,对于城市来说,要努力打造独特的城市文化形象,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使其成为“大美育”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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