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核心”教学模式改革提升文科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研究
作者: 左菁
[摘 要] 研究生课程教学不仅应关心知识的获得,更应关注知识的探索过程和方法,理解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要领,并培养批判性和创新性理论精神。“三核心”教学模式由核心专题、核心研讨、核心实践三大板块构成,与既有的教学改革相比较,“三核心”教学改革在实践中应坚持专题性、协作性与独立性等主要原则。“三核心”教学模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传统课程教学的缺陷,激发文科研究生自主学习的潜能,培养其勇于批判、积极创新的学术精神,提升文科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关键词] “三核心”教学模式;核心专题;核心研讨;核心实践
[基金项目] 2020年度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三核心’教学模式改革提升文科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研究——以社会保障法学课程为例”(YJG203043)
[作者简介] 左 菁(1978—),女,重庆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4)13-0077-04 [收稿日期] 2023-12-05
一、“三核心”教学模式改革背景分析
早在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指出,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应该是对学生“创造性”的培养。与此相应,1998年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首次提出“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此后,从2005年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2009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等重大文件的纷纷出台,到2019年教育部“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无一不彰显国家对于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将创新理念融入专业课程建设体系的重视与支持。
研究生教育处于国民教育序列的顶端,肩负着“高端人才供给”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双重使命,对实现国家战略、支撑现代化强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然而,现阶段的研究生大都是经过我国传统教育模式培养成长起来的,问题意识、创新意识和团队意识都相对较弱。在很多大学研究生教学过程中,教师为了确保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完成规定的教学计划和任务,往往倾向于单方、被动、“灌输式”的教学模式,造成了师生交往的片面性与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不足。那么,是继续采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让研究生被动地接受更多的确定性知识;还是大胆改革,在现有条件范围内,尽可能让研究生转换学习思路,通过主动、协作、平等、自由的研讨式学习,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快地培养其主动探寻、自主学习、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勇于批判、积极创新的学术精神呢?这是值得高校专业教师思考的问题。
梳理近几年讨论式教学、对分课堂、翻转课堂等诸多改革方案[1],不难发现,其共同的优点在于更加注重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互动性,但也存在共同的缺点,即无法系统训练、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一般认为,文科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构成包括:自主学习能力、研究组织能力、专业表达能力、前沿把握能力、理论创新能力。上述能力的培养有赖于打破传统的基础教育和研究性教育“两段分离”的教育模式,重新树立基础教育和研究性教育相互融合、协调统一的教育理念,将研究性学习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本文以研究生阶段的“社会保障法学”课程为例,提出进行“三核心”(核心专题、核心研讨、核心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并从课程目标、课程环节、课程效果等方面进行更加深入地探讨和实践。
二、“三核心”教学模式解构
“三核心”教学模式研究涵盖核心专题、核心研讨、核心实践三大构成板块,具体如下。首先,“核心专题”是基础,重点关注文科研究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前沿把握能力。通过设计若干核心专题,突出知识的前沿性和创新性,提高文科研究生对科研方向和科研动态的敏锐度,从而提高文科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培养文科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效果。其次,“核心研讨”是核心,侧重提高文科研究生的研究组织能力、专业表达能力和理论创新能力。研讨式教学法源于德国“席明纳”(Seminar)教学法[2],是与讲授课相对应的一种课程形式。本研究认为应当摒弃传统“保姆式”或“放羊式”教学,汲取“席明纳”教学法之理念精髓,采用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的教学方式,使文科研究生的研究组织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独立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术思辨能力等得到快速提升。最后,“核心实践”是补充,旨在加强院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激发文科研究生的科研意识和创新精神。“创新之根在实践”,与理工科研究生的“校企、校所”合作不同,文科研究生的科研实践更多体现为与司法部门、政府部门等实务单位的合作。本研究主张在课堂的主题概述部分和课后的论文完善部分,根据课程内容邀请相应的实务部门专家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共同参与。
三、教学改革主要原则
与既有的教学改革不同,“三核心”教学改革在实践中应坚持专题性、协作性与独立性等主要原则,具体如下。首先,“三核心”教学模式强调课程内容的“专题性”,即以问题意识为导向,通过启发式核心专题的设计,将研究和讨论贯穿于课程始终,充分挖掘学生的自主学习潜能,变学生的被动学习过程为主动探寻知识过程,从而有助于解决当前文科研究生思辨、研究及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其次,“三核心”教学模式强调课程组织的“协作性”,通过让学习人员分组对特定核心课题进行研究,充分发挥不同学习风格的文科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科研优势,激发其学习动机,同时培养其从事学术研究的自信心、责任心和合作能力,从而解决目前文科研究生课程过分强调教师的权威性,教学过程平等参与、共同探究及开放自由不足的问题。最后,“三核心”教学模式强调课程形式的“独立性”,即该教学模式应当是与讲授式课程模式相区别的课程形式,变知识的单向传授为双向互动模式,从而解决文科研究生课程设置单一,灵活性与科学性不够的问题。
四、教学实践环节设计与具体实践
“三核心”课程模式共包括四个阶段、十大环节。课前学习准备是第一阶段,包括专题设计与选题、资料阅读与互助研究、专题报告初步撰写三个环节;课堂主题概述是第二阶段,主要包括教师专题概述、专家聚焦实务问题两个环节;课堂汇报讨论是第三阶段,包括专题报告陈述、课题主题讨论、教师总结评议三个环节;课后成果完善是第四阶段,主要是要求学生基于教师和专家给予的意见进行报告论文的完善,最后教师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和论文质量进行成绩评判,即课后论文完善、最终成绩考核两个环节。
本次教改实践包括三个阶段: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在前两个阶段,课程名称为“社会法专题研究”,均为大班教学,学生人数分别为51人和115人。第三阶段由于本校社会法学科单独设立,课程名称改为“社会保障法专题研究”,为小班研究生教学,参与人数为9人。教学实践具体情况对比见表1。
不同设计参数的三次教学实践显示,第三阶段的小班教学效果由于比第一和第二阶段的大班教学,在研究准备和课堂汇报时间方面更加充分,汇报质量也相对较高。
五、教学效果评价与存在问题分析
通过三阶段的教学改革实践,不难发现,“三核心”模式的教学优势在试点改革推进过程中不断凸显,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较高,大幅增强了学习主动性,也充分培养了团队合作能力,部分学生的科研潜力被极大激发。例如,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社会法专题研究”课程“专题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模式与体系构建”中,2班推选的汇报人在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概念界定及制度目标进行详细阐述的基础上,系统比较了我国目前各地的试点模式,并结合国外典型国家的经验做法,颇有建树地提出了合理构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的相关对策,具体到该专题的各个组员,亦有相当明确的研究任务分工。
整体而言,“三核心”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可归纳如下。(1)提升了学生的科研能力。该模式促使文科研究生在洞悉理论前沿的基础上,团结协作、大胆表达,通过专题汇报和论文撰写,进行积极的理论创新,全程、全方位培养文科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2)增强了课程设置的合理性。通过开设研究型课程,变“两段分离式”为“全程融合式”教育,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采用先进的教学理念,积极推进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文科研究生的教学质量。(3)提升了教学方法的灵活性。改变传统的单向育人式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问题式、研讨式、互动式教学方法,实现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真正做到教学相长,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培养其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思维能力。(4)建立了符合课程特点的考核方式。研究型课程的考核方式与讲授型课程的不同,考核方式的设计要着重考虑学生的课程参与度,从课前阅读、口头报告、自由讨论、提出问题、论文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5)增强了授课教师的教研意识。授课教师通过精心准备授课资料和素材,准确把握重大学科前沿问题,凝练出具有新颖性、前沿性和创新性的核心专题,在思维方法和创新观点上对文科研究生进行引导和启发。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文科研究生仍普遍存在基础知识掌握不牢、研究视野较为狭窄、文献运用能力欠缺、科研批判精神较弱等问题,尤为突出的是论文写作质量普遍不高。从提交的论文内容看,偏重于对问题的一般性概述、资料的汇总,对论文整体研究思路的把握较差,鲜有对观点的质疑和创新,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精神不足。此外,从课程安排上来看,存在以下两个问题:首先,课程衔接不畅,社会法包括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两个部分,社会保障法的教授时间通常只占课程总时间数的三分之一,且教师接力上课,难以保证课程形式的一贯性和上课内容的系统性;其次,课程形式不合理,从大班和小班的教学效果比较可知,单独设置研讨课程,在课前给学生充分准备和沟通的时间,在课堂上留有足够的汇报和讨论时间,教学效果会极大增强,这也是“三核心”课程模式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性保障。
六、基于课程改革试点的结论
首先,“三核心”课程模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传统课程教学的缺陷,帮助文科研究生灵活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而提升探求真理、创造新知识的意识和能力。其次,“核心专题”的设计能够拓展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反映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向和学术前沿,唤醒文科研究生思考、质疑和批判的意识,并成为科研能力培养和学术创新的根本动力。再次,互助性的团队合作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文科研究生的研究组织能力,增强学术研究的开放性、平等性、自由性和参与性,培养文科研究生自信、谦逊、负责、开放的学术品质。最后,基于课程改革重构教学评价机制,将过去讲授课对文科研究生的评价以课程成绩为主,变为研究型课程从课前阅读、口头报告、自由讨论、提出问题、论文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为课程教学创新提供动力。
参考文献
[1]张璐.翻转课堂在法学教改中的应用探究[J].学周刊,2019(30):6-7.
[2]李现平.席明纳小班研讨教学模式[J].继续教育,2012,26(1):23-26.
Research on the Reform of the “Three Core” Curriculum Model to Enhance the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Ability of Humanities Graduate Students
ZUO Jing
(Economic Law School,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 Chongqing 401120, China)
Abstract: Graduate course teaching should not only focus on acquiring knowledge, but also on the process and methods of exploring knowledge, understanding the ideas and essentials of analyzing and solving problems, and cultivating critical and innovative theoretical spirit. The “Three Core” curriculum model consists of three major sections: Core Topic, Core Discussion, and Core Practice. Compared with existing teaching reforms, the “Three Core” teaching reform should adhere to the main principles of thematic, collaborative, and independent in practice. The “Three Core” curriculum model can largely compensate for the shortcomings of traditional curriculum teaching, stimulate the potential for independent learning of humanities graduate students, cultivate their academic spirit of criticism and active innovation, and enhance their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abilities.
Key words: “Three Core” curriculum model; core topics; core discussion; core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