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数据分析后的几点思考
作者: 任倩 张云霞 胡勇[摘 要] 盲审制度在学位论文质量把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盲审结果不能真实反映论文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该现象,从多个维度分析盲审制度对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积极作用,并以近三年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数据为分析案例。据此,深度剖析当前盲审环节中隐藏的关键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几点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为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方式和评审制度的优化提供新思路,为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及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重要保障。
[关键词] 盲审制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基金项目] 2021年度同济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与研究项目“电子信息领域研究生专业课程建设现状分析与改进策略研究”(2021GL05)
[作者简介] 任 倩(1992—),女,陕西渭南人,硕士,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员,主要从事研究生学位培养研究;张云霞(1984—),女,山西大同人,硕士,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要从事研究生学位培养研究;胡 勇(1990—),男,安徽亳州人,博士,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通信作者),主要从事研究生学业培养指导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4)27-0001-04 [收稿日期] 2023-08-31
近年来,研究生培养质量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别是在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成为整个社会目前的迫切需求。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体现在对学位论文质量的把控,学位论文不仅代表着研究生教育的最终阶段,更承载着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反馈[1]。盲审作为论文质量把控的关键环节,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然而,盲审结果不能真实反映论文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可能主要是因为评审专家与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兴趣存在较大差异。博士学位论文要求着重于深入阐述一个特定的研究问题,而评审专家若是在相关领域的“大同行”而非“小同行”,将导致他们对所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虽有所了解,但并不熟悉[2]。因此,通过充分挖掘盲审过程中隐藏的问题,并据此提出解决方案以优化盲审制度,成为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本文通过抽取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0—2022年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数据,剖析当前盲审环节中隐藏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几点建议,以期更好地完善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制度,让盲审工作在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乃至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情况分析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全部采取“双盲”评审,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进行论文“双盲”评审,有效地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前期把关[3]。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0—2022年累计送审博士学位论文144篇。通过分析发现,盲审结果为通过115篇、未通过29篇。近三年不通过率分别是14.89%、21.57%%、23.91%,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一)盲审优秀率、良好率和合格率情况分析
教育部盲审评阅结果分为四档,分别是“通过,可以进行论文答辩(90~100分)”“通过,建议对论文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后答辩(70~89分)”“不通过,建议对论文内容进行较大修改,经同意后答辩(60~69分)”“论文存在重大缺陷,不建议进行论文答辩(60分以下)”,分别对应A、B、C、D四档评级。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为进一步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对送审教育部学位中心网上平台“双盲”评审被专家评议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外,规定若单项指标(第七项写作与总结提炼能力除外)中一个及以上分值占比低于60%的论文,按照不合格论文处理。通过分析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近三年博士盲审数据,发现近三年整体通过率逐年下降,2021年优秀率相对较低,仅占比1.79%,2022年优秀率出现了大幅提升,增至17.5%。此外,良好率也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集中在70~89分之间的盲审结果逐年下降。盲审结果为C、D的不通过情况逐年上升,不通过率的逐年提高应被引起重视。另外,部分评审专家倾向给予中等分数,导致优秀论文占比降低、良好论文通过率提高。博士盲审论文反馈结果中,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论文大多结果是良好,分别占比80.85%、75.00%、55.00%。经过分析盲审评阅书,发现一些专家给出的分数仅略高于及格线,且各项具体评分指标相对较低。尽管这些论文被评定为合格,然而在未来的抽检过程中,很有可能会成为“问题论文”。
(二)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单项评价情况分析
对于评审结果为“论文存在重大缺陷”的论文,笔者通过分析评审专家对各项指标的意见得知,超过半数的评审专家对“论文的独立研究能力”和“理论基础与专业基础”两项指标给出不及格,“论文在理论或方法上的创新性”和“创造性成果及效益”占比次之。出现上述问题的部分原因在于选题环节,部分博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前文献阅读量不够,存在“赶工”的情况,对于选题的意义及研究价值缺少研究。博士学位论文的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通常须要深入了解相关领域,认真调研相关文献。若文献调研不充分,将无法对比已有的方法和理论,导致创新性不足。同时,课题投入时间不足也会影响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以上因素直接影响学位论文对选题意义、研究价值、理论和方法创新等方面的清晰表达,进一步影响盲审专家对学位论文的充分理解和有效评判。
二、当下盲审制度对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把控的作用
(一)提高论文质量,有效把关出口
盲审在保障学位论文质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盲审为研究生提供了一个匿名学术交流的机会,敦促研究生深入开展学术研究,认真对待学位论文。此外,学院要求在论文送盲审前须要进行预答辩,对于通过预答辩环节的学位论文才允许进入正式的盲审流程。这一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对论文质量的控制和把关。通过在预答辩环节进行初步审查,有效地前移了论文质量把关的时间节点,有助于提高论文质量和盲审通过率。
(二)最大限度规避人情关系
理论上,盲审不仅能避免评审专家对论文作者的主观偏见,还能遏制学位论文评审过程中的“人情”关系,使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更为客观公正。采取“双盲”的评审方式,评审专家可根据学位论文的实际情况进行严格打分,针对不达标的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可客观打分,无须顾忌“人情”,评阅结果直接反映论文质量。客观公正的盲审意见使得学位论文的修改具有实际意义。
(三)提高学院、导师、学生对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视
盲审制度的设立在博士学位申请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一环节中,对于论文选题的深度、对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全面综述与总结、论文在理论或方法方面的创新性、创造性成果与实际效益及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等诸多方面,都设定了极为严格的标准和要求[4]。据此,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制定了严格的送审细则。其中规定,所有预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方可进入查重环节;查重通过后,博士学位论文直接作为盲审论文送教育部平台盲审;在评审结果中,若有一位专家给出“不通过,建议对论文内容进行较大修改,经同意后答辩”的意见,博士研究生应根据专家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于六个月内提交经导师审核、预答辩后,由学科秘书随机送校内、校外各一名专家进行复审。若专家评阅结果为“论文存在重大缺陷,不建议进行论文答辩”,或单项指标(第七项写作与总结提炼能力除外)中一个及以上分值占比低于60%,学位论文应在一年内完成修改,并通过学科专委会组织的预答辩,随后由学科秘书随机送两位校外专家进行评阅。因此,盲审制度可极大提高学院、导师、学生对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视程度。
(四)有利于诊断指导学科和学位点的培养环节
目前,盲审环节均须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进行论文“双盲”评审,即学校、导师、学生均不知论文的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均可在客观公正的情况下给出评审意见,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学科和学位点可对问题论文的导师采取招生限制、扣减名额、进入“灰名单”等惩罚措施,进一步压实导师作为论文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三、博士学位论文盲审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根据目前送审论文的反馈结果,结合当下盲审制度发挥的作用,发现以下问题。
(一)专家评审标准不一致,评审公正性有待提高
通过分析学院近三年的144篇博士学位论文反馈结果,发现17篇博士学位论文的两位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偏差较大,均出现一位专家评定为A优秀(90分以上),而另一位专家评定为C不及格(70分以下)的情况。另外,因学院涉及单项指标的要求,31篇不合格论文中,有8篇评审结果分数均已通过,但因单项分数不通过导致评审结果为D不合格的论文。由此可见,不同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合格线的评价尺度差异较大。
(二)评审专家与论文作者交流受限,评价意见可理解性有待提高
在匿名的情况下,评审专家和论文作者之间的交流受到限制,信息传递不畅。由于匿名性,评审专家无法直接解释他们提出的评审意见,这可能导致作者对某些意见的理解不足或错误解读。尤其对于问题论文,匿名制度可能导致作者难以理解问题所在,也无法得知评审专家对改进方向的建议,使得作者在修订时面临困难。同样,在缺乏交流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评审专家对作者意图的误解,甚至评审专家之间对同一论文的评价不一致。
(三)学科匹配度不可控,研究领域有待细分
目前,盲审规则中尚未按照大领域、小领域进行区分,尤其是交叉学科或者部分专业与其他一级学科挂靠,导致在送审环节中常常出现匹配不到专家的情况。大领域的专家对于学生的研究内容不是很了解,最终给出的分数存在较大差异,会出现“误伤”的可能性,极大地影响了盲审环节最初设置的意义。
(四)匿名信息未被隐去,盲审细则有待优化
目前送审的盲审论文中,研究成果部分会列举作者的所有成果,虽然目前已经隐去了作者和导师姓名等,但是盲审专家仍可根据研究成果部分的论文题目猜测或查询到作者以及导师的身份,有时作者在文本中透露自己的身份或相关信息,也导致盲审专家能够猜测出作者的身份,从而破坏盲审的匿名性,影响盲审的客观公正性。
四、优化盲审系统,有效处理问题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环节是提升论文和培养质量的关键步骤,也是论文质量的重要保障。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指出,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加大高校评估整改督导复查力度[5]。对于已经顺利毕业的学生,仍需对其毕业论文质量进行再次复查。因此,及时有效处理问题论文、进一步优化盲审制度,是确保论文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
(一)建立问题论文审核申诉制度,降低专家评审意见显著分歧
尽管评审专家认为论文质量存在问题,但其评价结论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评价尺度、个人偏好、学科背景等因素的影响。笔者建议可以将同一份稿件分配给三位及以上评审专家进行评审,综合多个评审结果得出最终意见。首先,对于评审意见存在显著分歧、明显差异的论文,应进行审慎裁定,以明确相关标准。例如,出现AD、BD等评价结果偏差较大的情况,盲审系统可自动启动增评程序,且针对评审专家给出的D意见进行审核。其次,建立明确的申诉复议制度,规范化复议程序及后续的操作办法,如复议的流程、标准、方式,以及不适用于复议的标准和期限等。针对重新送审评判也需要明确审核主体、方式、流程等。如需针对学生复审论文的创新点、格式规范、研究深入程度进行把关,也可结合主审、会上评议和一票否决制(匿名)的形式进行。
(二)解决盲审交流限制,建立匿名沟通渠道
设立匿名在线问题解答通道,盲审专家和论文作者均可通过该通道提出疑问,而对方能够对特定问题给予及时解释,减少论文作者对评审意见的错误解读。例如,基于论文评审平台建设学术互动区,尝试开发匿名线上评审对话交流,允许评审专家和论文作者以匿名方式交流问题,及时沟通针对论文不同的见解和疑惑,以便专家更专业性、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意见。反之,论文作者在收到评审意见后,可就某些意见请求专家进一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