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假期托管服务的嬗变之路及发展策略

作者: 谢克仁 马启龙 丁玉霞

[摘 要] 我国假期托管服务的发展经历了“家庭自主—市场为主—政府主导”三个阶段。当前政府为主的阶段呈现出责任主体从非政府到政府、服务主体从单一到多元、服务内容从学科到素质教育、覆盖范围从局部到全体、观念从家庭到“家校社”共育的转变趋向。基于现状分析,提出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兜底”与“发展”的关系、群策群力与因地制宜保证服务的可持续性、加强宣传培训形成“家校社”协同意识、构建“师范生+”新模式四个方面策略。

[关键词] 假期托管服务;发展阶段;特征;发展策略

[基金项目] 2021年度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甘肃1234高质量课后与暑期托管服务体系的构建研究”(2021YB107);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院长科研基金重点项目“地方师范院校支持幼小学校课后及假期托管服务的路径研究”(GSMYPYZD-2021-02)

[作者简介] 谢克仁(1981—),男,甘肃民勤人,硕士,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技术学研究;马启龙(1981—),男,甘肃临夏人,硕士,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教授,主要从事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技术学研究;丁玉霞(1985—),女,甘肃临潭人,硕士,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讲师,主要从事信息化教学设计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4)34-0025-05 [收稿日期] 2024-01-12

引言

工业革命之后的经济发展导致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妇女地位提升并参与社会劳动,双职工家庭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占比越来越高,因此父母与子女在时间和空间上发生了“看护”错位,继而产生了课后与假期托管服务的刚需。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作为“双减”政策的重要补充和课后服务的进一步延伸,2021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1]。2021年7月13日,教育部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了《深入推进课后服务 支持探索暑期托管 切实发挥学校课后育人主渠道作用》文章,明确课后服务将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2]。现阶段国家把课后与暑期服务纳入学校教育服务范畴,是充分发挥学校课后育人主渠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健康教育生态与教育公平、解决民生赢得民心的大工程。暑期托管服务实践突热,但研究薄弱,本研究分析总结了我国假期托管服务的发展现状及实践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主要的发展策略。

一、暑期托管服务研究与实践概述

国内有关暑期托管服务的定义总体上较一致地认为“托管”是对儿童监护权利的合法且合理地转让[3]。广义的儿童托管包括为儿童提供的一切正式与非正式的照看和教育活动,狭义的儿童托管特指在学期外和课后时间段提供的照看与教育活动,由此暑期托管服务就是指在暑假由家庭自愿委托其他责任方为儿童提供的照看与教育服务活动。另外,虽然《通知》中提法是“暑期”托管服务,其实已经涵盖“寒假”。因此将“暑期托管服务”称为“假期托管服务”更为适合。

研究方面,欧美日韩等国家对学生课外托管的系统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在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陆续形成适合自己国家的相对完备的托管服务体系。我国的课后托管研究实践大体始于20世纪90年代,研究落后于实践,2020年才进入规范快速发展期。以“暑期托管”“假期托管”为主题关键词在中国知网检索(2023年11月),有260多篇相关文献,其中报纸127篇,学术期刊与学位论文90篇,特色期刊与会议50篇。从年份上看,2010年至2020年年均10余篇,至2021年暴增为123篇,之后两年约为50篇;从发表机构来看,文献始于报刊,占比达到总数量一半,且集中在2021年,其次为高校学位论文与期刊,基础教育寥寥数篇。由此可见,相关研究与实践受国家政策影响显著,实践新闻报道多于系统研究,高校研究数量远超基础教育。在研究内容方面,期刊研究涉及欧美日韩托管服务体系述评、我国托管服务发展阶段、模式内容、价值意义、政策解读与制定、经费支持与安全保障、现状调查与策略建议等,虽全面,但层次较低且深度不足,而学位论文则集中于从社工参与的角度研究该问题。

二、我国假期托管服务的嬗变之路

从实践来看,我国的假期托管服务总体呈现出“家庭自主—市场为主—政府主导”的发展历程。

(一)“家庭自主”阶段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受生产力落后、经济发展与城市化水平低、劳动人口过剩且流动性小、单职工家庭占比大且子女多、家族式大家庭较多且联系相对紧密等因素影响,儿童托管问题通过家庭个体、家庭间互助就可基本解决,市场与政府很少参与。

(二)“市场为主”阶段

20世纪90年代至2020年,我国因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双职工家庭及与进城务工家庭剧增,妇女地位提升并参与社会分工,家长对子女“看护”矛盾日益突出,商业化与家庭作坊式假期与课后托管班快速崛起,生意如火如荼。同时,受国家治理教育乱收费、禁止中小学补课等政策的影响,在此阶段,市场是托管服务主力,政府较少参与,课外培训机构野蛮生长,后期资本化运作,导致乱象丛生,国家开始治理。

(三)“政府主导”阶段

我国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教育领域的矛盾从“有学上”转变为“上好学”,以良好的经济为基础,政府开始具备破解课后服务与假期托管服务这一教育和民生难题的能力。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围绕教育改革的政策文件,推动教育系统性改革。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而为落实“双减”及其配套政策,导致社会托管机构锐减,家长托管渠道极速变窄,儿童面临假期无处可去的境地,因此2021年7月国家出台《通知》,鼓励各地政府积极探索开展假期托管服务,由此进入了政府“强引导、强监管、强兜底”的“政府主导”阶段。

三、“政府主导”新阶段的特征

(一)责任主体:从非政府到政府

非政府主体难改其“逐利”本质,重构健康的教育生态,为人民谋求更高的教育福利是政府的应有之责。“双减”政策不同以往的教育减负政策,一方面颁布机构层级高、权威强,问题解决从教育层面上升到民生层面,实现了多部门联动;另一方面,政策有“堵”有“疏”,从根本上保证了“双减”政策有效落地。课后服务已经实现承担主体的阵地转移,由学校承担的课后服务已实现全覆盖且效果良好。全国范围内已积极探索开展假期托管服务,逐渐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支持”的模式,责任主体实现了从非政府机构到政府组织的主阵地转移,假期托管服务从“贵族消费”向“公益普惠”方向发展。

(二)服务主体:从单一到多元协作

由政府负责推动的假期托管服务,其服务提供方和接收方都呈现多元化趋势。服务提供方包括学校、社区、工会、妇联、共青团、青少年活动中心、民政、教委、关工委、国有企业、部分私企、红色教育基地、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参与方包括大学生志愿者、社会公益志愿者、在职与退休教师、社工、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各单位职工、家长等[4];服务接收方包括有托管需求的双职工家庭、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和特殊职业群体家庭,服务对象一般为1~5年级小学生,部分地区扩展到4~12岁。各地区基本形成了“1+X+Y”服务模式,即1个发起单位,一般是某个政府部门;“X”是指由一个单位独立或几个单位协同作为具体组织与实施的主体单位;“Y”是指具体参与并直接为儿童提供托管服务的人员多元化。总体来看,服务主体由单一到多元,由教育部门负责到各部门共同负责,体现出儿童假期托管问题从“教育项目”上升到“民生工程”的重大转变。

(三)服务内容:从学科培训到素质教育

由政府负责推动的假期托管服务内容不同于家庭自主与市场托管,其服务内容几乎做到了严格遵守《通知》要求,以托管与素质教育为主,内容一般涵盖德、智、体、美、劳五大类别课程,基本形成了“看护服务+X”的服务模式。“X”可以是作业辅导、文体活动、兴趣拓展、社会实践、红色教育等,既推进了儿童“五育”并举与全面发展,又很大程度减轻了普通家庭的经济负担。

(四)覆盖范围:从个别到全体、从城市到农村

最早开始假期托管服务的城市是北京、上海、武汉、天津等,其由政府组织的公益性的托管服务已有5~8年,多数城市试点开展是2021年,但真正开展实践是2023年,全国各省市均有相关活动的报道,全国妇联、工会、共青团等政府组成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关爱儿童”“我为群众办实事”“三下乡”等活动包含假期托管服务,涵盖全国各城市与农村地区。

(五)观念转变:从家庭到“家校社”共育

在家庭方面,托管家长多为“80后”“90后”,接受了素质教育的熏陶,能够较好地理解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与未来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在学校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三全育人”,学校才是育人的主阵地,改变了以往素质教育“往外推”的情况;在社会方面,各政府机构明确了托管服务不只是教育部门的事情,事关民生,需要各方协同。除教育部的《通知》以外,假期托管服务多被其他政府部门作为一项“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形式,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14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 关爱守护伴成长”2023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安全守护、综合素养等方面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将暑期托管落到实处[5]。2023年的暑假托管服务呈现出政府组成、部门全参与的新动向,逐渐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支持”的共育形势。

四、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策略

2021年前后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已有试点与推广行动,但较大范围的暑期托管服务的实践活动主要是从2023年暑期开始的,总体尚在探索阶段,现阶段有以下问题需要重点解决。

(一)处理好公益和非公益、“兜底”与发展的关系

假期托管不同于课后服务,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参加公益或非公益项目,现阶段政府组织的“公益托管服务”项目相对而言具有“兜底”目的;另外,就政府组织的“公益托管服务”项目本身也需要在认知层面明确《通知》所强调的托管服务,同时具有“兜底”与“发展”的目的。《通知》要求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合理组织提供一些素质拓展类服务,其目的为减轻家长负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教育关爱、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1]。目的的前半部分是基本目的,具有“兜底”性质,后半部分则是发展性目标,具有“发展”性质。因此,《通知》规定的托管服务不只是“兜底”目的。以此认知为基础,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基本层次”和“发展层次”的托管服务。依据当地经济水平与社会资源,首要保证“基本层次”的托管需求被满足,让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低收入与特殊职业家庭“困”有所托;再尽力保证双职工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家庭需求的“发展层次”的托管服务,该部分家庭一般存在托管的刚性需求,同时也要求较高的托管质量,希望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期望孩子“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另外,从国家政策来看,为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维护健康教育生态,坚守教育主阵地,官方组织的课后与假期托管服务必须也必将进一步优化和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商业化培训与托管机构“羊头狗肉”、弄虚作假、变相牟利。在财政支持方面,对于前者建议采用完全免费或最低成本收费,对于后者可采用公益原则下的灵活收费方式。

(二)群策群力保证假期托管服务全覆盖与可持续发展

“双减”是长期、复杂、艰巨、持续改进、不断优化的一项系统工程。作为我国新时代的教育减负政策,不同以往,这次的减负是空前的,成效显著。“双减”政策自2021年7月颁布到2023年10月短短3年间,政府出台近30个重要文件,且为多部门联合出台与协同行动,专门成立了“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国务院教育督导办连续3年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健全督导机制,省市县三级配合,多部门协同从民生层面落实“双减”政策,先研究试点再示范推广,建立了国家级研究机构,从规律上科学谋划“双减”。在“双减”相关文件与报道中,“课后服务”被较多提及,而“暑期托管服务”很少提及,目前处于探索阶段,然而这种群策群力、多方协作的工作思路也必然是解决假期托管服务的有效模式。针对当前假期托管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地方财政压力大、无力承担相关费用;在职教师已经承担了课后服务,再无力承担假期托管服务;其他多元参与方专业性、稳定性不足;托管服务质量不高吸引力不足;运行与评价机制不健全;部分落后地区缺少资金,主动性与创新性欠缺等,把假期托管服务尽早纳入与课后服务同等重要的政府工作中,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协同工作,群策群力以保证假期托管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与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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