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

作者: 蔡佳钰

[摘 要] 加强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法治思维是一种运用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来分析与思考问题的思维模式。当代大学生具有价值观多样、包容性和自主性较强、创新意识突出等鲜明特征。为此,应以强化大学生法律知识教育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培养其以法为纲、依法用权、依法维权的思维方式,倡导以大学生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为法治思维培育的主要内容。通过完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构建法治实践型课程平台、优化校园法治文化环境等路径,为国家培养更多具有法治思维的复合型人才。

[关键词] 全面依法治国;当代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

[基金项目] 2018年度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安徽省科技创新政策绩效评估与优化策略研究”(201806a02020035)

[作者简介] 蔡佳钰(1985—),女,安徽淮南人,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淮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与法治中国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大学生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后备军,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强化他们法治思维的培育,使他们成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力量,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一、法治思维与当代大学生的时代特征

(一)法治思维的内涵和特征

1.法治思维的内涵。回顾已有相关文献,学界对法治思维尚未有统一的认识。姜明安[1]在廓清法治含义的基础上,认为法治思维是“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韩春晖[2]从动态过程角度,认为法治思维的内涵是“指人类符合法治的精神、原则、理念、逻辑和要求的思维习惯和程式,它是对于法治比较理性的认知过程”。可以看到,法治思维是一个动态的认知过程,是一种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分析、判断、思考问题的思维模式,包括对公平、正义、权利等法治的价值追求。

笔者认为法治思维应包含三个要点:法治思维的主体不限于执政者和法律人,还应包括普通群众和大学生;法治思维是一种思维模式,是以法治理念认识事物、判断是非和解决问题的动态认知过程;法治思维是一种理性思维,强调在决策和行动过程中,以法律为准绳,以理性为基础,以逻辑推理、事实判断等方式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2.法治思维的特征。一是法治思维以法律为核心,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质言之,“凡在法律调整范围内的事情,合法性是基础”[3]。法治思维强调思维的合法性,认为法律是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准则。从另一个角度,这意味着法治的普遍适应性,法律是适用于全体公民的,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

二是法治思维是以权利保障为目标的思维模式。这种思维模式将保障公民的权利作为法治的核心价值。权利保障不仅是法治的出发点,也是法治的归宿。这就要求始终以保护公民权利为中心,确保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此外,要确保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要求权利主体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程序正当是法治思维的显著特征。对程序视而不见就是与法治背道而驰。法治不仅要求实体正式,更注重程序正义,程序正当是法治公正的重要体现。“法治思维特别强调按照制度办事,而程序作为人们为实现某一目标而预先设定好的规则、次序、方式、时限和步骤,它是制度规范化运行的前提条件”[4]。程序正当能够防止执政者权力滥用和任意行事,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当代大学生的鲜明时代特征

一是当代大学生具有多样价值观和较强的包容性。在信息互联的背景下,多元文化交互碰撞,大学生能够通过多种渠道接触来自全世界的信息和知识。他们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和价值判断,对不同的思想和文化能够充分接纳与尊重,并形成自己独特的价值观体系。大学生能够尊重个人的差异和选择,他们愿意尝试新鲜事物,接受新的挑战,不断超越自我,实现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二是当代大学生具有较强的自主意识,注重自我表达和个性发展。当代大学生追求独立思考和自主选择,他们倾向于主动探索、分析和判断,敢于质疑权威,勇于挑战传统。在自我表达上,他们渴望在公众面前展示自己,愿意通过演讲、课外实践、网络媒介等多元化渠道表达自己的立场和独特见解。

三是当代大学生创新意识突出,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他们对新知识、新技能和新理念保持着敏锐的嗅觉,善于从多元化的信息中筛选出有价值的内容。在面对复杂的问题时,他们能够以新的思维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寻找独特的解决方案。

四是当代大学生数字技能熟练,对网络依赖度较高。他们精通各类数字工具和平台,在数据处理、编程、网页设计和社交媒体运营等方面都能熟练操作与应用。同时,当代大学生对网络展现出了较高的依赖度,他们习惯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查询、学习交流、社交娱乐。

二、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大学生法律知识教育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一是应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基本法律知识的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只有在大学生心中树立宪法至上的价值理念,“才能使他们自然产生对宪法精神的向往和遵从,从而真正发挥宪法的威信和力量”[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个人权益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据此,高校应设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的课程,通过系统学习,使大学生熟知条文和背后的法律精神。

二是加强对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法律知识对于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未来职业发展以及社会责任的承担都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高校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课程的设置与教学。对于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预防劳动争议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大学生应学习知识产权法相关法律,确保创新成果的权益保护。

三是加强对专业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高校在大学生培养过程中,应特别加强与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教育。这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专业知识,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例如,在医学领域,学生须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以便在将来的医疗实践中合法合规地行使自己的职责。

(二)培养大学生以法为纲,依法用权、维权和履职的思维方式

一是以法为纲意味着大学生要摒弃“权力导向”的思维方式,明确权力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不得超越法律的界限。高校要引导大学生增强政治敏锐度,鼓励他们对权力凌驾法律之上的现象进行监管和检举。

二是依法维权强调大学生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大学生而言,依法维权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质言之,依法维权是大学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大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能够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依法履职强调大学生在担任特定职务时,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标准和程序履行自己的职责。这就要求大学生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社团的组织活动,还是班级的管理事务,大学生都应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越权、不违法。此外,在履职过程中还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三)倡导大学生积极参加法治实践活动

一是鼓励大学生多参与以法治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为大学生提供了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的机会,增强了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法治志愿服务活动,为普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制作并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等,以将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更好地运用于实践。丰富多样的校园实践活动,在增强大学生法治意识、促进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同时,有助于高校法治教育的改革和创新,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丰富法治实践型课程的内容和形式。高校应有针对性地开设可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实践型课程,丰富课程内容和形式。改变传统法律知识传授的单向度和单一性,开设“模拟法庭”“法律实务”“诊所式课程”等以技能训练为目标的实践型课程,摈弃传统课堂教育模式的弊端,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路径

(一)完善高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一是要加强法治教育课程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在课程设置上,应增加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治思维教育课程。“在法治课程设计上,可以根据年级设置与法治思维培育相关的公共选修课,同时把法治思维教育与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创业教育课程相衔接”[6]。此外,高校应设置跨学科课程,鼓励法学院与其他学院合作,开设法学与其他专业交叉的课程,保证学生在能够学好自身专业的同时,提升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二是丰富法治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高校教师在法治教育课程中应结合当前的法治热点问题,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推进教学方法创新,切实提高大学生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对大学生法治教育在‘质’和‘量’上提出更高要求”[7]。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持续关注如网络安全、就业创业等与学生专业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

(二)构建法治实践型课程平台

一是构建校内的法治实践型课程平台。校内法治实践型课程平台,是依托校内法治教育资源,旨在提升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例如,通过学校的团委、社团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活动,以此“增强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理念,提升用法、护法的意识和能力”[8]。

二是构建校外的法治实践型课程平台。在完善校内实践型课程的同时,高校应积极拓展校外法治实践型课程渠道。高校应以大学生的专业需求和兴趣为基础,为大学生提供从事法律实务性质的学习平台,如模拟法庭、法律援助、法律宣讲和法律咨询等。通过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建立合作,为学生提供参观、实习和旁听庭审等机会以及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实践的渠道。

(三)优化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高校应建立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学校可以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等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法律知识和法治案例,促进大学生对法治热点问题的学习与交流。学校还可以举办法治文化节,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法治教育影片、动员学生参加以法治为主题的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邀请司法公务人员进校园开展讲座和交流互动等,加强法治文化的传播。

二是完善高校规章制度,建立法治化的治理方式。高校领导“要依据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学生的参与权利,认真贯彻依法治校的精神,促使大学生法治思维的逐步形成”[9]。要制定权责明确的校园规章制度,包括教育教学的行为准则和学生的行为准则,并注重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落实。

结语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然而,全面依法治国的征途仍面临诸多挑战。大学生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直接参与者、见证者和推动者,其法治思维的培育对于推进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的精神,紧密结合新时代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趋势,不断探索和推动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科学研究与实践发展。唯有如此,我们方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持续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参考文献

[1]姜明安.再论法治、法治思维与法律手段[J].湖南社会科学,2012(4):75-82.

[2]韩春晖.论法治思维[J].行政法学研究,2013(3):9-14.

[3]吕世伦,金若山.法治思维探析[J].北方法学,2015,9(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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