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校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问题及对策
作者: 刘鲁峰 杨霞
摘 要:中外合作办学不仅是高等院校办学的一种有益模式,还是高等院校开展对外合作和吸纳优质教育资源的主要渠道。针对当前云南省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问题,该文比较系统地梳理当前全国和云南省有关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演变进程,阐述当前云南省高等院校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所处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结合云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一带一路”倡议,提出改善云南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云南省;高等教育国际化;“一带一路”倡议;教育资源
中图分类号:G9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4)14-0010-05
Abstract: Sino-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the universities is not only a beneficial mode of higher education, but also the main channel of carrying out foreign cooperation and absorbing high-quality educational resources. Aiming at the current problems of Sino-foreign cooperative education at the undergraduate level in Yunnan province, 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sorts out the changes in the supply of relevant policies of Sino-foreign cooperative education in the whole country and Yunnan province. This paper reveal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Sino-foreign cooperative education at the undergraduate level in Yunnan province, and combines Yunnan's special geographical location and the national strategy of "The Belt and Road", putting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improving Sino-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universities in Yunnan province.
Keywords: Sino-foreign cooperative education; Yunnan provinc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educational resources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参与国际教育合作,1986年南京大学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合作成立中美文化研究中心,成为我国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次年,我国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天津财经大学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OCU)合作的国际MBA项目启动,标志着改革开放后的中外合作办学由此拉开序幕[1]。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我国中外合作办学也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国内高校建设了一批多层次、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据不完全统计,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国外大学与中方开展合作办学,其比例占到高等教育领域的61%。中外合作办学在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拓宽教育对外开放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2]。中外合作办学作为实现培养复合型兼具国际化视野人才的重要渠道,既丰富了国内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又有力助推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快速发展。中外合作办学也被业内人士称为与公办、民办高校并列的“三驾马车”之一[3]。当前我国各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以本科层次的办学项目最多,而云南省亦是如此,因此本文重点阐述的是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一 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政策演变进程
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不断依据现实办学实践的改变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其供给过程有其自身的发展轨迹[4]。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根据各个时期遇到的有关现实问题不断进行调整规范(详情见表1)。
原国家教委于1993年印发了《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来华合作办学问题的通知》,对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概念、原则等做出了规定。这是国家当时最早涉及中外合作办学的正式规范要求。《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来华合作办学问题的通知》将合作办学表述为:“国内办学机构同境外机构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合作建立教育机构,双方共同承担办学经费,共同参与学校的教学与管理。”办学应遵照“积极慎重、以我为主、加强管理、依法办学”的合作原则,要求合作办学必须遵守我国出台的相关法律,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对合作办学的定义、设置、运行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详细规定了办学机构的设置标准,教育主管部门对合作办学机构实施指导、管理、监督、评估和检查。此文件的颁布,标志着中外合作办学已经进入制度化和法制化的阶段。
国务院于2003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对合作办学定义、范围、对象、设立、组织与管理、资产与财务、教育教学、法律责任及变更与终止等进行了详细规范[5]。这是一部国家层面颁布的有关中外合作办学的行政法规,是迄今为止有关合作办学的最高法规。紧接着2004年,教育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6],对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办学项目的审批与活动、组织与活动、办学的监督与管理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进一步阐述,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更具可操作性。
教育部于2016年印发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实施教育对外开放方向、政策、资源向“一带一路”倾斜。设立“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与24个沿线国家实现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7]。2020年暴发的新冠感染疫情给合作办学带来一定冲击和影响,2020年6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明确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先行先试等措施,为合作办学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评估和退出机制,探索适当放宽合作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限制机制,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为“十四五”阶段乃至更长时期高质量办学提供有力支撑。
云南省结合省情和区域特点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加强合作办学的地方性政策法规。2006年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高等院校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的若干意见》,并指出,要充分发挥云南省的区域优势,继续巩固和加强同国际一流大学和教育机构的交流和合作,重点拓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高等教育机构交流和合作的领域。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支持云南高校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规划设立云南大湄公河次区域教育联盟秘书处。云南省提出按照建设“一家园三平台”(即建设国际教育家园,打造国际教育基础能力平台、国际人才培养平台、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平台)的规划,支持云南省内高校与比邻的境外国家高校或机构开展合作办学。
二 云南省高校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与问题
“十三五”期间,云南高等教育完成了从注重数量到提高办学质量、从注重全面推进向分类分层错位发展转变的历史性任务,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和条件,纵向比成绩显著。但横向与发达地区相比,云南高等教育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8]。直到2002年才有云南财经大学与美国库克学院、澳大利亚查理·斯特大学开展本科教育项目,成为云南省最先获得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历经20年发展,云南省逐步形成了具有地缘独特优势的中外合作办学方式,但仍然存在以下较突出问题(详情见表2)。
一是中外合作办学规模小、层次低。云南省目前仅有合作办学项目,至今还未取得开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权限,是全国8个没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省级行政区之一。办学项目博士层次至今没有突破,硕士层次仅有3项,本科层次有19项,与安徽省并列排全国第20名。云南省只有22个本科及以上层次项目,在全国项目中占比1.88%。目前全省19个本科项目每年向全国的招生计划为2 120人,占比不足普通本科批招生计划的2%。
二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分布“扎推”。目前,云南省32所本科院校中只有8所举办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且全部集中在云南省省会城市——昆明市。项目合作国别涉及11个国家,但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输出大国,如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3个国家就占到总项目数的52.6%。“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仅有泰国、俄罗斯两个国家的3个本科层次的项目。本科项目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教育学和艺术学等学科,合作专业设有会计学、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农林经济管理、土木工程、环境设计、护理学、风景园林和机械电子工程等,其中以文科为主,占比超过60%,且多数为经济管理类,近几年工科专业开始有所增加,但同质化严重,6个工学专业中有3个为土木工程专业。
三是项目合作专业与产业需求关联度低。云南省正大力发展绿色能源、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文旅大健康等产业,而我们合作引进的本科教育项目所属的专业没有充分论证双方的结合点,缺乏长远规划,专业建设存在低水平重复,甚至有的围绕开设办学成本低的专业进行合作办学,优质资源没有充分引入。所开设的专业与全省发展需求匹配度差,对相关急需的学科专业支撑有限,也不利于云南省高等教育相关学科专业参与全国学科评估和全省专业综合评价等级的提升。
四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生源质量较差。合作办学项目最初目的是吸引综合素质好、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来报考,从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适应国际合作的高层次人才,但在现实招生中,往往适得其反,报考学生的录取分数往往低于母体高校的相同专业,招生录取存在多次征集的现象。同时当前一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标准偏低,造成社会上认为合作办学是兜售外方高校文凭的方式,社会认可度总体不高,从而形成恶性循环,进一步影响生源质量的提高[9]。
五是师资队伍人才匮乏。师资队伍是中外合作办学成功的核心所在。云南省现有合作办学项目的外方高校多为二、三流或一些名气不大的院校,其本身能派出的高水平师资就比较有限,来中方任教的外教的教育教学水平也参差不齐,加之外籍教师常常实行“飞行教学”,因此能真正引进的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非常有限,“四个三分之一” 的底线要求得不到满足。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中方团队亦是如此,他们既要保障母体高校教育教学质量,还要保障合作办学项目相同专业的质量,两头很难兼顾,加之云南省高校中能够从事双语教学的教师人数相对紧缺,导致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家长和学生满意度偏低,从而一定程度上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带来了消极影响[10-11]。
三 云南省高校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落实新时代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新要求。着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育对外开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目前已经进入提升质量的新阶段,正从注重规模扩大转向关注质量提升的发展阶段。云南省高等教育应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全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加强在合作办学、人才培养、人文交流等方面的辐射作用,努力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的高等教育新高地。
二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外合作办学。作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云南,云南省高校需要紧紧结合云南特殊的区域优势,要按照“一带一路”倡议,充分了解和挖掘南亚、东南亚国家优质教育资源,与“一带一路”沿线较发达或相对优质教育资源国家(如泰国、以色列、新加坡、印度和俄罗斯等)开展更宽领域的合作办学,加大与沿线国家实现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同时根据全省高校学科专业特点和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精准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依托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在昆老牌高校,培育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层次优质项目,树立示范效应,为后续取得云南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突破奠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