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比较视阙下高职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估述评
作者: 黄冠利 祁弋珊 白楠 仇雅文
摘 要:该文通过国外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概况的描述,分析教学督导的概念及职能与教学督导人员构成及督导制的运行等,并通过国内外大量文献对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评估维度和指标作探讨,从教学评估方式、教学评估维度等方面进行阐述,并就从教学活动主体——教师出发的教学评估、从教学过程出发的教学评估等角度进行归类与研究。建议高职院校应选聘专业人员和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教学督导的有效实质运行,实现“督”“评”“导”一体化。此外教学评估应在评估方式、评估指标、评估标准上呈现多元化,最大程度上真实、客观、科学地描述评价教师的教学过程,以期为改进教学提供具体的、建设性的参考。
关键词:国际比较;大众教育;教学督导;评估系统;教师素质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4)25-0095-04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overview of teaching supervision system in foreign vocational colleges, analyzes the concept and functions of teaching supervision and the composition and operation of the supervision system, and explores the dimensions and indicators of teaching quality in vocational colleges through a large number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literature. It expounds on teaching evaluation methods, dimensions, etc., and classifies and studies the two perspectives of teaching evaluation from the subject of teaching activities teachers, from the process of teaching. It is suggested that vocational colleges should select professional personnel and establish specialized institutions to effectively run the teaching supervision in a substantive way, achieving the integration of "supervision" "evaluation" and "guidance". In addition, teaching evaluation should present diversification in evaluation methods, indicators, and standards to describe and evaluate teachers' teaching process to the greatest extent possible in an objective, scientific way, in order to provide specific and constructive references for improving teaching.
Keywords: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mass education; teaching supervision; evaluation system; teacher quality
在当代知识经济的中国社会中,国家的教育任务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1],致力于区分并发展所有学生的才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如何在中国教育大众化的发展阶段中既满足多数人接受高职教育的愿望,又保证高校教学质量不下降或逐步提升,以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和职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成为高等职业院校的首要任务。
大学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估涉及多个部门和系统,有研究大致把质量监控系统分为教学管理系统(大学教务处、学工部、各学院教办和教研室),教学督导系统(学校及各学院设立的教学督导组),教学信息系统(教务处的教学检查信息、课程评估信息、学生座谈信息等)[2]。作为高职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重要环节的自主式教学督导制度,已经在全国很多高职院校建立起来,对各高职学校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起着重要作用[3]。
一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概况
教学督导起源于教育督导制,用于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资金的拨款、教育资源的利用及教学质量的保障进行监督指导,旨在从宏观上调控教育政策的实施。教育督导制首先在法国设立,随后英国、美国、日本建立相应制度。但从微观上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估指导的“教学督导”实践与研究,以美国较为有特色。
(一) 中美教学督导的概念及职能
美国教学督导研究的先行者布尔顿曾把教学督导定义为,为提高教学而进行的有组织的活动, 其任务是提高教师的教学、选择组织教材、考查教学效果、提高在职教师水平以及对教师进行评价[2]。另一位此领域的重要学者巴尔的定义是,教学督导是专业性、技术性的服务, 主要目的是研究并传授如何改进教学[2]。近年来的学者则认为,教学督导是一种教育职业,用自己已有的经验知识,帮助不太有经验的教师掌握新的职业技能和知识[4]。从上述定义可看出,美国教学督导注重“服务性”“支持性”。
美国教学督导的工作职责和功能如下[5]。①课堂教学督导:通过课堂观察和教师讨论来帮助教师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改进教学技巧,提高教师水平。这种督导是针对个体教师,尤其是新任教师的具体问题展开的,因而具有“支持性”,而非“评价性”。②教师评价:着眼于教师的发展和成长,一般由院级领导组织的督导人员运用课堂观察量表来定期记录评估教师表现,评估后督导者及时把详尽结果反馈给教师,教师可了解自己教学中的长处与短处,督导同时给教师提供改进教学的具体建设性意见。这项督导工作虽然具有“评价性”,但不计分,不排名,旨在“以评促建”。③教师在职培训:督导人员要定期为教师举办培训班(workshop)或讲座,培训教学技能,推广新的教学成果,开展教学示范(modeling)和微型教学(micro-teaching), 推动教师教学知识的更新和教学能力的发展。这些职能都是以教师为对象的。目前我国对高等院校教学督导较通行的定义是,由教学督导组织及其成员根据教育的科学理论和国家的教育法规政策,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期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的过程[6]。可见,我国的教学督导强调“管理性”“监督性”。不同学者对我国高校教学督导的职能作了描述,如吴勉华[7]认为教学督导的职能包括监督、指导、激励、信息、反馈和沟通、评价六个方面。万思志[8]则分三个层面阐述督导职能。第一,督教:课程设计、备课检查、课堂观察和教师评估;第二,督学:学生访谈、师生交互、学生表现;第三,督管:教学制度、教学资料的检查。我国的教学督导倾向于综合性的督导,具有多项职能,并涉及教学的各个环节。
比较中美两国对教学督导概念及职能的界定可看出,首先,美国教学督导用“supervision”表示,重在教学支持服务,中国督导却重在行政管理监督,适合用“inspection”表示。美国教学评估的目的不在于评比优劣,涉及奖惩,而在于取长补短,促进教学。简而言之,中国督导制倾向于“督”,而美国督导制倾向于“导”。其次,在美国,教学督导被视作一种职业,具有专业性,督导的重点对象是教师。而中国的督导往往被视为一项专长,由具有教学专长的其他专业人员担任,具有通用性,并且督导的职能和范围也较广泛综合。
(二) 中美教学督导人员构成及督导制的运行
美国的教学督导人员是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帮助的服务者,因而都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管理学专业学习的背景,并大多受过督导的训练,且要得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才可以应聘督导人员岗位[5]。这些专业督导员的职责面对大学或学院,由教务处聘任为教师提供咨询、培训、支持和服务。此外,在另一层面上各专业还为新聘教师配备导师(mentor),由本专业的资深教师担任,实现“一对一师徒式”的督导方式,或称作“教学伙伴”模式。导师可以深入了解指导新教师的教学,为新教师提供课程设计、课堂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同时,导师也可在此督导过程中审视自己的教学,提高教学能力[9]。澳大利亚学者 Sim Cheryl的一项研究通过跟踪访谈十对“教学师徒”,发现教师的督导角色给老教师原来经历带来巨大的影响,他们感到自己没那么有能力了,需要改变自己的教学方式[10]。
美国的教学督导制从两个层面运行:一方面,学校聘请专业督导人员为所有教师提供培训、评估、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各专业针对个体教师开展专门的指导服务,实行“师徒”式督导。通过这两个层面的支持辅导,使教师的发展成为贯穿职业生涯的一项任务。如美国新墨西哥大学医学院的教育处专门设立了教师发展办公室(Office of Teacher Development)和课程评估办公室(Office of Course Evaluation)。教师发展办公室负责定期开展教学理论教授和教学技能培训,所有新聘教师必须参加这些培训,拿到结业证书才可以上岗。课程评估办公室则负责各门课程的评估,定期听取汇集教师、学生和督导教师对课程的建议。
中国高职院校的督导人员构成基本上是各专业治学严谨的退休老教授,有较高教学水平的一线教师和主管教学的各学院教学院长[3]。这些督导教师在各自学术领域有很好的造诣并有丰富教学经验,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但缺乏系统教育学的理论知识。因而,能较好履行监督、评价、反馈职能,但对改进教学的指导和支持作用就不够充分。此外,各专业也为新聘教师指定指导教师,但除了要求新教师观摩指导教师授课外,双方也很少有密切的教学交流。
我国的教学督导制基本上由附属教育处的校或院级督导小组运行,定期听课、检查教学资料、反馈教学信息。近年来,我国教育部门也注意到了教师发展对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一些院校纷纷组建了教师发展与评估办公室,定期开展教学培训、举办示范课教学,但由于开展的时间短,缺乏激励机制,没有与教学督导制完全结合起来。
比较中美教学督导人员的构成,可看出美国督导具有专业性,中国督导具有权威性。美国督导和教师的关系具有合作性,中国督导和教师的关系具有等级性。美国教学督导的运行机制已较完善,能够在教学中起到促进作用,而中国的督导制“从国外引进,尚处于起步阶段[9]”,还存在督导和教学管理相重合,与教学相脱节的问题。
二 高职院校教学评估方式与评估维度
教学评估是教学督导制度中的重要一环,无论中美都把教学评估作为教学督导的一项职能。另外,评估是展开其他督导职能的先决条件,只有客观公正地评估教学,才能提供有价值的教学监控,才能进行正确有效的咨询指导,才能设计出有的放矢的教师培训课程。事实上,“督”“评”“导”三者一脉相承,评估是连接“督”“导”的中间纽带。
教学评估对于教学督导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影响教学活动的因素多样复杂,各因素间交互作用并动态变化,使得全面客观地评估教学有效性异常困难。国内外各类文献对教学评估的标准、评估的方式、评估的维度和指标都莫衷一是,都各从某一方面探索了有效的评估方式,却都无法提出统一的、兼顾教学各方面的评估标准。下文将对国外一些有关教学评估的文献作梳理总结。